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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17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重工”)提供31,950万元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提供10,000万元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电”)提供1,000万元财务资助,向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参考同期市场LPR利率。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3年,公司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分八笔向曹妃甸重工提供财务资助25,000万元,其中第一笔为4,000万元,将于2024年5月16日到期;第二笔为3,000万元,将于2024年5月21日到期;第三笔为1,050万元,将于2024年7

月19日到期;第四笔为3,000万元,将于2024年9月12日到期;第五笔为3,000万元,将于2024年9月13日到期;第六笔为2,950万元,将于2024年9月13日到期;第七笔为3,000万元,将于2024年9月21日到期;第八笔为5,000万元,将于2024年10月30日到期。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分两笔向曹妃甸重工提供财务资助6,950万元,第一笔为4,000万元,将于2024年11月22日到期;第二笔为2,950万元,将于2024年12月17日到期。目前,曹妃甸重工为维持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较大,预计在归还上述到期委托贷款后将出现流动资金缺口。考虑到曹妃甸重工在银行贷款难度大、耗时长、成本高等实际情况,为缓解其资金压力,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拟在前述31,950万元委托贷款到期后,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继续为其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31,950万元,期限一年。贷款利率参考同期市场LPR利率。2023年,公司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重工机械提供财务资助5,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委托贷款余额为2,000万元,将于2024年10月10日到期。重工机械正处在转型升级发展的关键时期,其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且有资本性支出计划。为满足重工机械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缓解其资金压力,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拟在前述5,000万元委托贷款到期后,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继续向其提供5,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另外,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向重工机械提供5,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贷款利率参考同期市场LPR利率。

近年来,武汉华电自主开发市场及执行项目规模不断增大,其经

营性采购也随之增加,流动资金存在缺口。为缓解武汉华电资金压力,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拟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向武汉华电提供1,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贷款利率参考同期市场LPR利率。

2023年,公司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分两笔向河南华电提供财务资助5,500万元,其中第一笔1,500万元将于2024年9月13日到期,第二笔4,000万元将于2024年10月29日到期。2024年,河南华电预计在归还上述到期委托贷款后将出现流动资金缺口。为缓解河南华电资金压力,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拟在前述5,500万元委托贷款到期后,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继续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一年;另外,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向河南华电提供4,5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贷款利率参考同期市场LPR利率。河南华电的股东郑州金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协调其母公司河南汇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本次财务资助向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提供31,95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有关部门批准。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曹妃甸重工

曹妃甸重工,2009年5月2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彦辉,注册资本36,2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及经营地址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滨海道南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船舶租赁;装卸搬运;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货物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主营业务为大型物料输送设备、海上风电设备、海上光伏产品、氢能设备的生产制造。曹妃甸重工信用等级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曹妃甸重工资产总额178,059.61万元,净资产39,156.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01%;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1,469.68万元,净利润30.65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曹妃甸重工资产总额160,710.97万元,净资产38,578.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00%;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1,568.14万元,净利润-648.21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底,公司向曹妃甸重工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1,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3%,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重工机械

重工机械,2004年4月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亓炳生,注册资本22,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及经营地为天津市北辰区北辰科技园区景顺路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主营业务为高端钢结构、氢能产品生产制造。

重工机械信用等级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工机械资产总额106,067.52万元,净资产44,706.48万元,资产负债率57.85%;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1,952.21万元,净利润2,826.59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重工机械资产总额99,580.85万元,净

资产45,377.08万元,资产负债率54.43%;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7,220.65万元,净利润695.05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底,公司向重工机械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8%,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武汉华电

武汉华电,2010年12月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肖春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及经营地为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1号,经营范围:能源、环保、水利、矿山、交通行业的工程承包及相关设备的研发、制造、技术咨询;金属结构产品的设计、制造;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原材料贸易、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主营业务为高端钢结构产品生产制造。

武汉华电信用等级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武汉华电资产总额97,257.77万元,净资产33,477.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58%;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6,229.83万元,净利润5,883.72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武汉华电资产总额90,115.81万元,净资产34,681.52万元,资产负债率61.51%;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6,316.00万元,净利润1,159.87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底,公司向武汉华电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四)河南华电

河南华电,2010年12月2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李永光,注册

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60%,住所及经营地为河南郑州航空港区空港六路,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主营业务为电站四大管道加工、管件制造。河南华电信用等级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南华电资产总额33,286.88万元,净资产10,440.28万元,资产负债率68.64%;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8,074.30万元,净利润1,408.22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河南华电资产总额31,128.97万元,净资产10,949.2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83%;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781.31万元,净利润472.98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底,公司向河南华电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河南华电的股东郑州金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2004年4月1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杨冬生,注册资本1,160万元,住所及经营地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空港六路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1415室,经营范围:耐热材料硬度检测技术服务;办公设备租赁。郑州金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将协调其母公司河南汇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本次财务资助向公司提供担保。

三、财务资助方案

(一)公司向曹妃甸重工提供财务资助

资助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被资助人: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财务资助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950万元,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财务资助期限:一年资金使用费:合同生效时同期市场LPR利率

(二)公司向重工机械提供财务资助

资助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被资助人: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财务资助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财务资助期限:一年资金使用费:合同生效时同期市场LPR利率

(三)公司向武汉华电提供财务资助

资助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被资助人: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财务资助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财务资助期限:一年资金使用费:合同生效时同期市场LPR利率

(四)公司向河南华电提供财务资助

资助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被资助人: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财务资助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10,000万元,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财务资助期限:一年资金使用费:合同生效时同期市场LPR利率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4%,不会对公司财务或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过程中,将加强财务资助日常管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债务清偿能力变化,积极防范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此外,随着上述子公司自身经营的不断改善,其收入和利润可以用于归还财务资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有效解决其资金压力,降低其融资成本,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执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存量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截至目前,曹妃甸重工、重工机械、武汉华电、河南华电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52,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公司没有逾期财务资助情形。

七、其他

截至目前,公司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公司将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说明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一)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间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

(二)被资助对象或者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清偿能力情形的。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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