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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达证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担任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工作。鉴于此,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并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

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6)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7)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8)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9)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中审众环从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未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霍春玉,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刁平军,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范志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霍春玉、签字注册会计师刁平军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范志伟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霍春玉、签字注册会计师刁平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志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以中审众环各级别工作人员在该项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80.5万元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公司相关选聘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相关审计费用的金额和确定方式,同意《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聘任会计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外部审

计机构,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相关审计费用的金额和确定方式。

(三)监事会对聘任会计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相关审计费用的金额和确定方式。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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