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让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相关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关联交易均系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相关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相关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关联交易均系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相关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中涉及自身相关的关联事项的表决。
(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开展相关交易,交易公允且未给公司带来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交易事项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预计交易金额上限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元) |
代理买卖证券交易服务 | 河北财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交易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收取佣金及手续费 | 由于市场情况、交易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65,813.37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971.70 | |||
河北达盛贸易有限公司 | 7,781.85 | |||
河北国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953.82 | |||
唐山方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103.77 | |||
关联自然人 | 28,611.65 | |||
代理买卖证券交易服务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交易服务,参照市场价格的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 由于市场情况、交易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39,336.47 |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 10,626.82 | |||
河北财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637.14 | |||
唐山方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356.91 | |||
河北国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493.47 | |||
河北达盛贸易有限公司 | 3,329.62 | |||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 529.46 | |||
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26.84 | |||
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72.66 | |||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 30.02 | |||
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7.54 |
交易事项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预计交易金额上限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元) |
河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10.54 | |||
河北省国控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 0.28 | |||
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 | 0.02 | |||
关联自然人 | 6,310.76 | |||
提供资产管理业务服务 |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集合、单一、专项资产管理等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19,499.64 |
提供承销保荐、财务顾问、新三板挂牌服务 |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专业化的承销保荐、财务顾问、新三板挂牌等投资银行服务,并收取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5,039,655.66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1,273,584.91 | |||
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88,679.25 | |||
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 关联自然人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8,384.91 |
提供或接受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 河北财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向关联人提供或接受办公地点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收取或支付相关租金、物业费等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476,190.48 |
河北财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2,514.29 | |||
经常性服务 | 河北燕山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会务、餐饮、住宿等经常性服务支付的服务费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21,536.10 |
公司购买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购买关联方发行的 股权、债券等金融产品,或认购由关联方管理的金融产品,并收取相应的收益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843,628.85 |
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① |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的股权、债券(含次级债、公司债、收益凭证)等金融产品,或认购由公司管理的金融产品(含资管产品),并支付相应的认购费、管理费等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507,910,745.05 |
唐山方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8,981,446.74 |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674,790.60 | |||
关联自然人 | 26,075,808.97 |
注:①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填列均为市值。2023年,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
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资产管理等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例如公司代理关联方买卖证券,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的债券、资管计划等金融产品,关联方聘请公司提供财务顾问、证券承销服务,公司销售关联方的金融产品等。为了进一步做好关联交易管理与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和以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序号 | 交易事项 | 交易内容 | 预计交易上限及相关说明 |
1 | 代理买卖证券交易服务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交易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收取佣金及手续费等以及利息支出 | 由于市场情况、交易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2 | 提供期货经纪业务服务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期货经纪业务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收取佣金及手续费等以及利息支出 | 由于市场情况、交易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3 | 代理销售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 | 公司及子公司代理销售由关联方发行和管理的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含资管产品),并按协议收取相应的认购费、销售费等费用 | 因代理销售的金融产品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4 | 提供承销保荐、财务顾问、新三板挂牌服务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专业化的承销保荐、财务顾问、新三板挂牌等投资银行服务,并收取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5 | 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6 | 提供资产管理业务服务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集合、单一、专项资产管理等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7 | 向关联方提供债券承销、交易和认购服务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债券承销、交易和认购服务,收取承销费、服务费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8 | 为关联方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公司收取中间介绍服务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9 | 代理关联方买卖、出借、质押证券 | 公司及子公司代理关联方买卖、出借、质押证券,收取佣金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0 | 向关联方提供场外衍生品服务 | 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场外衍生品服务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序号 | 交易事项 | 交易内容 | 预计交易上限及相关说明 |
11 | 认购金融产品 | 公司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及公司资产配置的需要,可能会认购关联人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并取得收益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2 |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 公司以债券、票据、资产收益权资产等为标的开展卖出回购及买入返售等交易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3 | 提供或接受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 公司向关联人提供或接受办公地点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收取或支付相关租金、物业费等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4 | 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 | 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的股权、债券(含次级债、公司债、收益凭证)等金融产品,或认购由公司管理的金融产品(含资管产品),并支付相应的认购费、管理费等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5 | 经常性服务 | 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会务、餐饮、住宿、信息技术费、培训费用等经常性服务支付的服务费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6 | 接受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 公司接受关联方投资咨询服务,并支付服务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 |
17 | 购买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 |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关联方发行的股权、债券等金融产品,或认购由关联方管理的金融产品,并收取相应的收益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8 | 接受代销等承销业务相关服务 | 公司在承销融资产品时,接受关联方提供的代销等承销业务相关服务,并支付服务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9 | 公司直接投资关联方 | 公司通过直投业务,投资关联方股权,并支付股权认购款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0 |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企业、购买资产、投资建设、认购金融产品等交易 | 因共同投资规模、投资方式、收益率等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1 | 与关联方之间证券和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品等交易 | 关联方作为对手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证券、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品等交易,交易包括证券回购、证券转让、收益互换、场外期权等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量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2 | 基金业务 | 公司认购关联人发行的基金、理财产品或信托计划;关联方认购公司发行的基金、理财产品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3 | 私募投资基金业务 | 根据市场机遇,公司参与设立、投资私募基金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4 | 向关联方购买、出售钢材、铁矿石、焦炭等现货 | 财达期货因开展基差交易的需要,与关联方发生购买、出售钢材、铁矿石、焦炭等现货关联交易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5 |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 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公司或子公司支付中间介绍服务费用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6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支付货款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序号 | 交易事项 | 交易内容 | 预计交易上限及相关说明 |
27 | 关联方向子公司提供仓储物流服务 | 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仓储物流服务,子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8 | 其他业务 |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业务往来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有关的关联方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钢集团”)持有公司1,052,631,0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44%,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集团”)通过唐钢集团、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北财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达盛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4.54%的股权,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唐钢集团和间接控股股东河钢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或者由上述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其他关联方
1.关联法人
除上述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包含公司及公司控制的主体)外,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部分类型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一)证券、期货经纪服务:参考公司平均佣金率水平,综合考虑关联方客户的交易方式、交易量、交易频率、资产规模、开户时间等因素,与关联方客户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二)提供承销保荐、财务顾问、投资咨询服务:参照市场同类服务费率标准及行业惯例定价;
(三)提供资产管理业务服务: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标准,并依据实际投资标的、主动管理水平等因素协商定价;
(四)认购金融产品:参照该类型交易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五)认购/出借债务融资工具:参照同行业同期、同期限债务融资的执行利率、市场资金供需水平、融资的额度、期限、公司的信用等级等因素定价;
(六)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参照该类型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七)提供或接受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八)经常性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九)基金业务: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标准定价。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全票通过,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保荐机构对财达证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