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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新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本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创新第四工业园办公楼一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京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表决结果:通过。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1,887,054.40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7、《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有利于激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为公司业务稳定增长提供了动力,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因该事项与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因该事项与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10、《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创新轻量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出售位于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市区西南工业园区C区内的在建厂房、行政办公楼(不含土地使用权),本次拟出售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后的不含税评估值为13,062.51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拟定本次交易价格为13,062.51万元(不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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