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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有关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鉴于《准则解释第17号》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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