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原审计委员会成员王谦女士、赵爱民先生、李静女士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专业委员会职务。
目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林曼女士、独立董事马宏儒先生、董事尹晨阳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拥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林曼女士担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内容 |
1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3.《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公司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5.《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工作履职报告》、6.《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7.《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2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3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
4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 |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第二次会议 | ||
5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 | 《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具备符合监管要求的执业资格按,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经过审慎研究,审计委员会建议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上报董事会批准。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进行了审核,认为费用条款均合理。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重大事项。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且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协助公司进行风险防控与管理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全面风险管理各个管理部门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内控和风险日常与专项检查,公司每年要进行一次内控和风险评估,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常态化联系,并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配合年审会计师的工作,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及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事项,均提前进行了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同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有效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充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林 曼 | 马宏儒 | 尹晨阳 |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