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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4-26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交易金额:为防范汇率风险,规避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保持稳健经营,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具备有关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购汇、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货币期权、货币期权组合等,总额度不超过25亿美元。
2、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子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其子公司进口原料规模的增加,且原料结算币种主要以美元为主。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下,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为了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风险,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具备有关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目的是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通过投资相关外汇衍生品种来实现套
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公司拟开展的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不超过25亿美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
(三)交易方式
1、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是在符合国家外汇政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旨在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购汇、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货币期权、货币期权组合等。公司将根据2024年度经营预算、进出口业务及资金市场情况,秉承从严管控、套期保值、风险可控、依法依规的原则,择机开展。
2、拟开展交易业务的主要条款
(1)业务开展主体:公司及其子公司。
(2)额度规模:拟开展的套期保值总额度不超过25亿美元。
(3)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合约品种:拟开展的主要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
(5)合约期限:拟开展的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或原生资产合同期限。
(6)合约规模:考虑外汇风险敞口的动态性和套期保值交易的实时性,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的总额应根据外汇风险敞口变动情况动态、实时控制,但上限不超过进行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交易当时的外汇风险敞口总额。
(7)交易对手范围:具有交易业务经营资格且资信较强的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项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范操作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三、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合法、审慎、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原则下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不进行任何以投机为目的的货币类金融衍生交易,所有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四、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风险管理及风险处理程序
(一)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关注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点,制订切合实际的业务计划;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保证金及清算资金的收支;建立持仓预警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防止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收支核算和套期保值盈亏计算错误而导致财务报告信息的不真实; 防止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确保交易指令的准确、及时、有序记录和传递。
(二)公司及其子公司必须认真选择合作的金融机构,在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管理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套期保值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时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三)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管理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做出应对方案,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总经理经审慎判断后下达操作指令。必要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四)当公司及其子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财务管理部应及时向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报告,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公司管理层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审计风控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五)公司及其子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亏损金额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出现前款规定的亏损情形时,还应当重新评估套期关系的有效性,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未按预期抵销的原因,并分别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情况等。
(六)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的,在披露定期报告时,可以同时结合被套期项目情况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全面披露。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不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适用条件或未适用套期会计核算,但能够通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实现风险管理目标的,可以结合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等说明是否有效实现了预期风险管理目标。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使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及其子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