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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此额度可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本次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的品种

本次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其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此额度可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四)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仅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其他来源的资金。

(五)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本次委托理财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利于盘活公司现金,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实施委托理财前会进行严格地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不排除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的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进行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审计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等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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