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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股份: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司代码:600184 公司简称:光电股份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全资子公司西安北方光电科技防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光防务”)、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光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财务报告、资金管理、预算、融资、固定资产、合同管理、采购、生产管理、销售、存货、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管理、科研项目管理、关联交易、信息系统管理、工艺技术等具体业务环节。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风险、装备保障风险、资金管控风险、安全生产风险及环保风险5个重大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3%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3%错报<资产总额的0.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金额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0.5%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3%
所有者权益总额错报金额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的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2、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5、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7、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严重流失;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6、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7、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2、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5、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6、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7、存在其他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3%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3%错报<资产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2、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5、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7、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严重流失;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6、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7、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2、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5、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6、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7、存在其他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3年度公司开展的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对于发现的3个问题,均属于一般缺陷,未产生损失风险。问题已于本报告截止日内整改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涉及其他业务。公司党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无法体现出党委会会议是履行前置研究讨论程序还是讨论决定程序。

立行立改:2023年10月已完成整改。公司严格按照《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相关要求,规范党委会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客观规范。

2.涉及生产经营管理业务。新华光公司《铂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执行不到位,铂金内部加工缺少加工交接记录和验收记录。

立行立改:2023年8月完成整改。新华光公司建立了铂金内部加工、交接、验收管理记录,并对制度涉及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培训。

3.涉及制度建设业务。防务公司《生产管理制度》、《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未结合近年组织架构变化及业务实际及时更新制度。

完成整改:2024年1月完成整改。2024年1月防务公司相继下发《生产准备管理办法》(光电防务生字〔2024〕6号)《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光电防务生字〔2024〕5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

(1)公司围绕战略目标,以问题、风险为导向,整合内部监督力量,推进内控监督评价。依据《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规定》开展自评价和日常监督,持续规范内控监督评价工作程序、标准和方式。

(2)公司按照“着力构建框架清晰、流程顺畅、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现代化企业管理体系”总体要求,结合公司内控管理相关要求,对现有制度体系进行梳理和排查,整合优化内控、风险和合规管理相关制度,形成制度体系动态管理机制。2023年公司制订和修订制度48项,其中新制定11项,修订37项,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3)公司围绕安全生产、质量整顿提升、产业园建设等年度重点任务开展日常监督,推动公司工作会部署和要求落实落地;聚焦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对重点科研项目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关键核心能力提升、促进核心技术攻关;聚焦数字化企业发展目标,跟进公司产业园数字化产线的建设情况,开展重点能力建设项目专项监督检查,以监督推动公司数字化产线建设有序开展。通过以上监督检查,公司在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内控体系健全,执行有效。

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1)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党委在内控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隐患时,定期向党委报告;落实董事会对内控体系的监管责任,定期听取公司内控职能部门工作报告;内控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同、监督落实作用。有效开展完善制度、执行监督、整改落实等工作,切实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2)加强制度建设。聚焦核心业务及关键控制环节,持续做好“立改废释”工作;针对重要领域及关键环节存在的易发多发问题,细化梳理流程,明确内控要求,完善责任追究规定。

(3)加强专项整治。针对专项治理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通过缺陷整改落实、完善制度体系、信息化管控、严肃追责问责等措施,强化内控体系刚性约束。

(4)加强风险防控。结合公司实际分析宏观层面的风险形式变化,建立重大风险台账,编制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加强季度重大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提出防控措施;加强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及处置工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崔东旭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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