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伯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发表上述意见之时,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发表上述意见之时,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该审计机构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及公司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相关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押汇、出口代付、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供应链金融等。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原因和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