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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71,317.5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649,377.8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864,937.79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利润190,577,379.76 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5,361,819.85元,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9,110,854.61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度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经营盈利状况、未来发展需要和资金状况等因素,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流的基础上,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91,877,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9,187,74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现有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该方案,本方案是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流的基础上,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后提出,实施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91,877,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9,187,74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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