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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环境: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竞达)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上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监督等各方面独立公正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竞达,女,1972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7月至1994年9月,担任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会计;1997年7月至今,历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18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10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会,认真审阅公司报送的会议资料及相关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会

议审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姓名董事会股东大会
召开次数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参加委托出席缺席投票情况召开次数亲自出席
王竞达10101000除回避表决议案以外均投同意票6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在所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董事、高管薪酬审核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章程》于2024年1月修订完成,增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根据相关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积极参加董事会等会议。在会议上,本人与公司非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并听取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年度审计等重大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现场检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公司较好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包括事前沟通、提供资料等。

日常本人保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并与公司内审部门进行必要的沟通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优化建议,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准时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同时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公司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预计2023年度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1,000万元;预计2023年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及技术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关联交易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人民币1,370.87万元(含税);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人民币71,385.74万元(含税);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及技术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人民币5,358.95万元(含税)。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公司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预计2024年度公司向关联人销售

产品、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0万元;预计2024年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及技术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在报告期内,关联交易额度未超出预计范围。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无相关情形发生。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无相关情形发生。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报告期内,本人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也跟公司的董事,高管和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也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本人认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无相关情形发生。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不涉及此事项的审议与表决。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核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薪酬执行情况,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制定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不达标及离职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及剩余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保持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独立董事:王竞达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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