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88 公司简称:高能环境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高能环境 | 603588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张炯 |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 | / |
电话 | 010-85782168 | / |
电子信箱 | stocks@bgechina.cn |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2023年度,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领域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1、产量增长: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3年我国再生金属产品产量稳步增长,产业规模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再生新材料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品应用范围不断扩大。2023年我国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1,770.00万吨,同比增长6.95%,其中再生铜产量395万吨,同比增长5.3%;再生有色金属产业规模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再生新材料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品应用范围不断扩大。
2、政策支持:国家政策对固废资源化利用行业的支持进一步加强,《“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了到2025年的发展目标,旨在推动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根据发展规划,到2025年,中国力争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202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确定七大产业类别: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及绿色服务。202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对“十四五”固废环境管理的精准施策和科学防控具有重要意义。行动提出,加大园区污染物收集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力度,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鼓励打造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等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多位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旨在通过集中管理、集中收储、集中处理、集中再利用,形成固废环境污染防治规模化、精准化、集成化管理机制,打造有处理路径、有经济效益、有防污效能的流程化高效环境处理终端。
3、技术进步: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了资源化利用的效率和效果。如可通过智能分类系统、先进的回收技术和废物转能技术等创新,为更好的废物处理、减少和资源回收提供了支持;
2023年度固废资源化利用领域发展呈现出积极的趋势,政策支持、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以及循环利用体系的构建都在推动产业发展。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环境系统服务商,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环保运营服务及环保工程等,可为客户提供环境综合性系统解决方案。
1、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
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是指通过熔炼、萃取、电解、提纯等物理或化学的处理工艺,提取固废或危废中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元素资源,并进一步加工生产成为产品并对外销售的过程。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的资源化业务包含金属类及非金属类,目前以金属类资源化为主。
金属类资源化:固危废经过脱水、浓缩、熔炼、提纯等初加工后,提炼其中的金属,形成如冰铜、粗铜、粗铅、冰镍等合金产品(包含计价贵金属),部分合金产品可进一步深加工形成电解铜、电解铅、金锭、银锭等金属产品,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固废危废金属类资源化再生利用产业链上游为各类型产废企业,包括金属冶炼、电镀、电子、化工和医药等企业,同时也包括商贸公司等经销商。下游则是以金属为材料的行业,包括有色金属和有色冶炼深加工、金属制品等行业。
非金属类资源化业务主要包含废橡胶、废塑料等品类的资源化利用。
2、环保运营服务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营
公司通过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发电设施,用焚烧的方式,将生活垃圾转化为灰烬、废气和热力,所产生的热能可用于发电、供暖,炉渣可提取金属和用于建筑材料,从而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以特许经营模式为主,通过与市政管理部门等项目业主签订BOT或PPP特许经营协议,在特许经营的范围内提供相应服务并获得利润。公司还可提供生活垃圾填埋、有机垃圾处理、污水污泥处理处置等环保运营服务。
(2)固废危废无害化处置运营
固废危废无害化处置是指通过焚烧、填埋、物化等处理工艺,对废物进行减量化、降低危害性,并最终实现消除废物污染属性的过程。
当工业废物不可资源化利用或可资源化利用价值低,处置企业一般以收费的形式进行收集处理,统称为“无害化处置”。废物无害化处置产业链上游为各类型产废企业,由于无害化处置后不产生副产品,通常无下游企业。
3、环保工程
公司通过承接环境修复、生活垃圾处理、固废危废处理、水处理、有机垃圾治理、烟气治理等环保工程类业务,为客户提供高效、可持续的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系统解决方案。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1年 | |
总资产 | 26,682,907,979.88 | 22,660,130,102.35 | 17.75 | 17,333,436,931.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299,886,923.17 | 8,878,125,704.12 | 4.75 | 5,493,419,354.32 |
营业收入 | 10,580,366,437.33 | 8,774,234,289.49 | 20.58 | 7,826,771,311.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4,641,417.94 | 692,478,347.19 | -27.13 | 726,253,042.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42,255,316.58 | 656,528,909.24 | -32.64 | 688,366,269.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2,583,927.45 | -445,912,990.76 | - | 606,918,265.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56 | 10.29 | 减少4.73个百分点 | 14.2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17 | 0.512 | -35.21 | 0.5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13 | 0.510 | -35.04 | 0.574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735,188,864.57 | 2,733,419,704.92 | 3,021,711,713.24 | 3,090,046,154.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6,270,529.78 | 287,731,656.18 | 163,576,786.09 | -152,937,554.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83,207,931.96 | 247,792,522.47 | 142,655,281.06 | -131,400,418.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8,369,060.91 | -492,345,054.19 | 162,824,839.52 | 245,305,348.1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3,069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8,058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李卫国 | 0 | 263,452,149 | 17.14 | 10,714,285 | 质 | 130,294,000 | 境内 |
押 | 自然人 | ||||||
许利民 | 0 | 54,087,921 | 3.5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刘泽军 | 0 | 48,131,953 | 3.13 | 0 | 质押 | 13,890,000 | 境内自然人 |
向锦明 | 0 | 35,848,551 | 2.33 | 0 | 质押 | 35,130,000 | 境内自然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85,900 | 27,713,105 | 1.80 | 0 | 无 | 0 | 其他 |
柯朋 | 1,252,500 | 27,074,949 | 1.7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1,512,079 | 25,883,224 | 1.68 | 0 | 无 | 0 | 其他 |
李兴国 | 0 | 25,262,586 | 1.64 | 0 | 质押 | 25,262,586 | 境内自然人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 -12,508,792 | 24,080,938 | 1.57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泰开阳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14,076 | 23,275,789 | 1.51 | 0 | 无 | 0 | 其他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的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之间,李卫国、李兴国系兄弟关系,其他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前10名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首次突破百亿,达到105.80亿元,同比增长20.58%,实现归母净利润5.05亿元,同比下降27.13%。2023年末,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9.53亿元,同比下降
113.63%;存货由2022年末的26.38亿元增加至2023年末的49.31亿元,同比增长86.94%。上述情况说明详见“第二节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各业务板块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如下:
1、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
报告期内,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板块实现收入64.68亿元,同比增长59.50%,毛利率下降5.73个百分点。
收入增长主要因为江西鑫科项目生产线逐步投产,生产的电解铜和贵金属销售收入增加。毛利率下降主要因为:江西鑫科项目为深加工资源化项目,相比初加工项目,该项目投产运行后具有产值大毛利率水平较低的特点,因此随着江西鑫科项目收入占比增加,将拉低该板块的毛利率水平。另一方面,由于报告期内新投产的江西鑫科项目各生产线陆续投产,各生产工艺段也都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并在此期间对环保设备做过多次工艺的升级改造,影响了生产线的生产时间和产能负荷,因此拖累项目整体利润释放进度;另外重庆耀辉项目受收料区域、物料结构等影响,利润达成情况不及预期;金昌高能深加工生产线投产时间比预期延长,产能利用率不足,同时受到当地原料供应和钯金属价格下跌的影响,处置能力和盈利能力都不及预期。
2、环保运营服务板块
报告期内,环保运营服务板块实现收入16.28亿元,同比增长11.71%,毛利率46.57%,同比增加4.95个百分点。
收入增长主要因为报告期内新增伊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收入,此外,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积极拓展外供蒸汽项目,拓宽了收入来源。毛利率增长主要因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保证平稳运行的的基础上积极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优化内部管理,降本增效效果明显,整体运营效率提升,毛利率增长。
3、环保工程板块
报告期内,环保工程板块实现收入24.84亿元,同比下降23.84%,毛利率25.51%,同比降低
1.85个百分点。随着公司整体战略转型实施,工程类业务在整体业务中占比逐步下降。2023年度,环保工程板块新签订单合计31.23亿元,同比增长6.4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