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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为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家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家新)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积极地提出建议,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充分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本人自2023年8月28日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此,本述职报告期间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将本人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家新,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公司独立董事。1982年参加工作,安徽省高校学科带头人。曾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金属学会冶金固废资源利用分会主任委员、安徽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在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后,对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回避表决的议案除外),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公司的董事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含通讯参会)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李家新3300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1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意见如下:

1、2023年8月28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2、2023年12月3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以及同意的专项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信息披露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未发生需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情形。

2、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核并同意了《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本人对公司季度报告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重视并强调公司加强审计体系建设,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拓展审计工作范围,实现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审计职能。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市场开拓、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充分保证了我本人的知情权,为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本人进行及时沟通,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未发生。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未发生。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未发生。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未发生。

5、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本人对上述事项的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就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同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2022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曾令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经审阅曾令君女士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履职能力等相关材料,本人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况。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审议和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未发生。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周起如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赵瑜女士、王秋阳先生、蒋春华先生、眭小红女士、袁爱钧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曾令君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眭小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人认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和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程序合法有效;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相关职务的条件和履职能力,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薪酬方案。

本人认真审阅薪酬事项相关资料并发表专项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监管导向、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确定的董事薪酬标准科学合理,符合行业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4年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本人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行,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家新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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