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按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领取相应的薪酬福利。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方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00万元/年。
(二)监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取相应的薪酬福利。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领取相应的薪酬福利。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预算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