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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可瑞: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518Z0392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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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9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518Z0392号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可瑞)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英可瑞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英可瑞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英可瑞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英可瑞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 15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英可瑞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英可瑞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518Z0392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新华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子强

2024

24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84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8.125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为股1,062.5万股,老股发行数量为265.625万股,发行价格40.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2,808.1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308.1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38,500.00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0月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300003号验资报告,扣除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明细如下:

序号账户号开户行存入金额(元)
173010122000071425宁波银行罗湖支行75,000,000.00
251930188000001051光大银行新洲村支行235,000,000.00
344250100000100000747建设银行深圳城东支行75,000,000.00
合计385,00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 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385,000,0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9,388,344.89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66,250,470.01
2023年度使用金额53,137,874.88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20,719,789.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减手续费净额34,915,474.7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79,807,340.85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8,1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31,707,340.8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到位,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2017年11月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每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签署一份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经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新增“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项目(以下简称“上海基地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来自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和“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

的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其中使用产业化项目 1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研发中心项目3,000万元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负责上海基地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上海瑞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醒”)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元)
宁波银行罗湖支行7301012200007142519,466,554.69
光大银行新洲村支行5193018800000105112,233,709.26
建设银行深圳城东支行442501000001000007470.00
建设银行深圳城东支行442501000001000022087,076.90
合计31,707,340.85

备注:

1、公司开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东支行的募集专户44250100000100000747已完成注销,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2、子公司上海瑞醒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东支行的开设的新增募投项目的募集专户44250100000100002208已完成开立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本报告附表《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8,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810.00万元。

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24年4 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7,980.73万元,扣除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810.00万元后,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为3,170.73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7天通知存款余额为1,9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是 23,500.00 13,500.00 - 13,540.41 100.302021年12月31日-3,108.00否否
是 - 13,000.00 5,034.37 8,700.81 66.93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是 7,500.00 4,500.00 279.42 2,149.85 47.77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否 7,500.00 7,500.00 7,547.77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8,500.00 38,500.00 5,313.79 31,938.84
合计— 38,500.00 38,500.00 5,313.79 31,938.84—————

13,000.00

13,000.00
33.77%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5,313.7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13.7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938.84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8,500.00

38,500.00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延期完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至深圳市龙岗区丹荷大道与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新能源基地内,拟增加“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丹荷大道与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新能源基地内,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购置的约 7,592.39 平方米土地上实施上述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期由 1.5 年变更为

2.5 年,即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4 月 25 日变更为 2020 年 4 月 25 日,同时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公司于2022 年7 月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暨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募投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原实施地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中园路1001 号国际E 城E1 栋、深圳市龙岗区丹荷大道与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新能源基地内”,现新增两处实施地点“深圳南山留仙洞联合总部用地、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工-280 号地块产业用地”。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延期完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至深圳市龙岗区丹荷大道与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新能源基地内,拟增加“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丹荷大道与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新能源基地内,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购置的约 7,592.39 平方米土地上实施上述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期由 1.5 年变更为

2.5 年,即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4 月 25 日变更为 2020 年 4 月 25 日,同时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公司于2022 年7 月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暨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募投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原实施地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中园路1001 号国际E 城E1 栋、深圳市龙岗区丹荷大道与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新能源基地内”,现新增两处实施地点“深圳南山留仙洞联合总部用地、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工-280 号地块产业用地”。

1、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未达预期,庄要系行业竞争加剧,新产品推出市场晚于预期,造成产能利用率不足。

2、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4月8日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

3、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受前期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上海基地项目”的土建施工建设及工程验收不及预期,结合后续相关产线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等仍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未达预期,庄要系行业竞争加剧,新产品推出市场晚于预期,造成产能利用率不足。2、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4月8日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3、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受前期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上海基地项目”的土建施工建设及工程验收不及预期,结合后续相关产线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等仍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附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7,980.73万元,扣除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810.00万元后,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为3,170.73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7天通知存款余额为1,9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4 月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 万元(含9,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9000万元。截至2023年4 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9,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23 年4 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810.00万元。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24年4 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公司于2022年4 月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 万元(含9,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9000万元。截至2023年4 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9,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23 年4 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2、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810.00万元。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24年4 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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