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及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095,012.27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5,760,84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347,052.32元(含税)。该方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既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方案是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并统筹考虑后续发展资金需求制订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