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拟定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
单位:元
姓名 | 职位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 |
徐士龙 | 董事长 | 672,000.00 |
刘剑 | 董事、副总经理 | 700,000.00 |
兰瑞学 | 董事、副总经理 | 700,000.00 |
李仁青 | 独立董事 | 4,794.52 |
陈振楼 | 独立董事 | 70,000.00 |
刘亮亮 | 监事会主席 | 300,000.00 |
李建 | 监事 | 180,000.00 |
金哲 | 职工代表监事 | 15,000.00 |
徐望 | 总经理 | 800,000.00 |
Vivienne Zhang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480,000.00 |
王懿倩 | 董事会秘书 | 700,000.00 |
陆家星 | 离任独立董事 | 65,205.48 |
朱亚娟 | 离任职工代表监事 | 362,083.33 |
董海翔 | 离任监事 | 92,450.00 |
姜晟曦 | 离任监事 | 0.00 |
注:
1. 李仁青先生、金哲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3年12月;
2. 刘亮亮先生、李建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3年4月至12月;
3. 陆家星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3年1月至11月;
4. 朱亚娟女士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3年1月至11月;
5. 董海翔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3年1月至3月。
二、 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其他重要职务的监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监事薪酬。
(2)未在公司任职且无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职位或岗位的津贴和补贴等(不包括股权激励等非现金薪酬);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基本工资、职位或岗位的津贴和补贴将按照岗位及实际工作月数计发,绩效工资将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 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