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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湾: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拟定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

单位:元

姓名职位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
徐士龙董事长672,000.00
刘剑董事、副总经理700,000.00
兰瑞学董事、副总经理700,000.00
李仁青独立董事4,794.52
陈振楼独立董事70,000.00
刘亮亮监事会主席300,000.00
李建监事180,000.00
金哲职工代表监事15,000.00
徐望总经理800,000.00
Vivienne Zhang副总经理、财务总监480,000.00
王懿倩董事会秘书700,000.00
陆家星离任独立董事65,205.48
朱亚娟离任职工代表监事362,083.33
董海翔离任监事92,450.00
姜晟曦离任监事0.00

注:

1. 李仁青先生、金哲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3年12月;

2. 刘亮亮先生、李建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3年4月至12月;

3. 陆家星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3年1月至11月;

4. 朱亚娟女士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3年1月至11月;

5. 董海翔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3年1月至3月。

二、 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其他重要职务的监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监事薪酬。

(2)未在公司任职且无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职位或岗位的津贴和补贴等(不包括股权激励等非现金薪酬);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基本工资、职位或岗位的津贴和补贴将按照岗位及实际工作月数计发,绩效工资将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 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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