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刘裕龙先生、王浩先生、朱峰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裕龙先生、王浩先生、朱峰先生的任职履历及其签署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文件等,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