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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任立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规定,在2023年的工作中,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有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在会议召开之前主动了解相关的资料,会议上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主动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所有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1、董事会出席情况

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6660

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3年,在本人履职期间,未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2023年公司未召开相关会议,但本人始终关注公司的人才队伍建设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确保提名过程公正、透明、科学,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

人才保障。

2、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2023年公司未召开相关会议,但本人始终保持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关注和研究,积极收集行业信息,分析市场趋势,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为公司的风险防控和应对提供了有价值的建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并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的基础上,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判断,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3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授权副总经理魏洪宽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司2022年度经营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经营工作计划报告》、《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同意

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2023年12月0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关于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关于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2020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在公司各部门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多次深入公司现场进行细致调研。在实地考察中,我们与经营层及员工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同时,通过持续的电话沟通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紧密联系,确保对重大事项的及时掌握。另外,本人亦关注外部环境变化,积极分析市场趋势,留意传媒与网络对公司的报道,为公司管理层决策提供有力支持。这些实地工作和沟通机制的有效实施,使本人得以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3年度,本人深入参与公司的治理结构与经营管理监督工作。对于经董事会审议的每一项决策,都进行了细致的审阅,确保表决权行使既独立又客观,同时秉持审慎的态度。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在董事会的决策过程中发表专业且有针对性的意见,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使公司的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为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023年本人不断加强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自律情况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自觉地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自律,对获知的公司商业机密、以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保密,未利用内幕信息扰乱二级市场。

2、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签署的声明与承诺的事项未发生变化,符合独立性的规定。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lyren@uestc.edu.cn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任立勇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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