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4]0011006702号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8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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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 0011006702号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国林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国林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国林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4] 0011006702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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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国林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国林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国林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国林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蔺自立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刘语 |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
专项报告 第1页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1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335.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6.02元。截至2019年7月1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47,36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8,869,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308,498,000.00元。
截止2019年7月1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3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19年7月17日,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向公司实际缴入的股款金额为人民币321,150,622.64元。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59,526,996.90元,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9,084,905.52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15,941,902.20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共130,000,000.00元,收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82,465.75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507,487.86元。2020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71,660,969.72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2,914,521.06元,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3,525,704.49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10,719,710.48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收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3,815,358.58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414,450.29元。2021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52,555,220.69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45,632,863.05元,收回上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719,710.4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5,090,664.27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收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776,657.53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421,840.18元。2022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5,016,899.91元,收回上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632,863.0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45,034,255.11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916,979.62元。本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1,732,676.00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920,617.81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963,666.59元。
专项报告 第2页
(二)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7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679.1044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44元。截至2021年8月1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59,999,983.3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9,261,123.22元,募集资金净额350,738,860.14元。
截止2021年8月1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4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1年8月10日,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向公司实际缴入的股款金额为人民币351,509,417.72元。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06,109,801.00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70,368,393.83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发行费用人民币283,018.86元,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488,489.14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共40,000,000.00元,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307,218.51元。2022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7,551,387.46元, 使用4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收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871,780.82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903,991.32元。本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43,273,052.98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797,019.07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315,284.17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及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专项报告 第3页
根据本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时,公司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 | 37150198641000000944 | 25,921,000.00 | 活期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 | 37150198641000000945 | 112,577,000.00 | 活期 |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 | 810200101421022493 | 112,652,622.64 | 34,601,172.58 | 活期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 | 522010100101123371 | 70,000,000.00 | 362,494.01 | 活期 |
合 计 | 321,150,622.64 | 34,963,666.59 |
(二)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及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此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分别与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及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公司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810200101421025645 | 260,000,000.00 | 2,709,338.69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 | 37150198641000001653 | 91,509,417.72 | 2,443,012.18 | 活期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810200101421026044 | 12,162,933.30 | 活期 |
专项报告 第4页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合 计 | 351,509,417.72 | 17,315,284.17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专项报告 第5页
附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08,498,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732,676.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3,407,284.2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2019年度: | 59,526,996.9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20年度: | 84,575,490.78 | ||||||||
2021年度: | 52,555,220.69 | |||||||||
2022年度: | 15,016,899.91 | |||||||||
2023年度: | 21,732,676.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基于臭氧-活性炭技术的生活饮用水提标改造项目 | 否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1,732,676.00 | 70,165,309.68 | 70.1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112,577,000.00 | 112,577,000.00 | 72,217,555.54 | 64.15 | 2022/2/28 | 不适用 | 否 | 否 | |
3.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25,921,000.00 | 25,921,000.00 | 21,024,672.95 | 81.11 | 2021/3/2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69,999,746.1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08,498,000.00 | 308,498,000.00 | 21,732,676.00 | 233,407,284.28 | 75.66 |
专项报告 第6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及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部分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到货迟延,后续工程进度、设备安装调试均进展缓慢,公司根据生产和市场需要优化调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将该项目完工日期调整至2022年2月28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项目已实施完毕。2023年公司该投项目不及预期,主要原因如下;①臭氧设备行业属于环保装备制造业,其发展与经济周期的变化相关。受宏观经济暂缓下行影响,地方政府投入减缓,导致部分项目推迟开工或招标。②臭氧设备市场竞争加剧,臭氧设备市场不及预期。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2,912,430.14元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914,521.06元,合计15,826,951.20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账户余额5,090,664.2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已实施完毕,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45,034,255.1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963,666.59元,全部存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专项报告 第7页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0,738,860.1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273,052.9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7,302,635.2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其中:2020年度: | 57,147,861.8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21年度: | 219,330,332.96 | ||||||||
2022年度: | 17,551,387.46 | ||||||||||
2023年度: | 43,273,052.98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2.5 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 | 否 | 350,738,860.14 | 350,738,860.14 | 43,273,052.98 | 337,302,635.27 | 96.17 | 2022 年 6 月1日 | -45,744,378.82 | 否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50,738,860.14 | 350,738,860.14 | 43,273,052.98 | 337,302,635.27 | 96.17 | -45,744,378.8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受公共卫生事件、市场环境因素和冬季低温天气等外部因素影响,2.5 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施工进度受到一定影响;在建设和试生产过程中,发行人对生产工艺、设备选型等进行了优化调整,对2.5 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施工进度产生了一定影响。目前,该项目已2023年第四季度进入正式生产阶段。 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2023年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受下列因素影响:①2023年试生产周期较长,试生产过程中发行人结合生产情况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调整,导致产能不足,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投入较大,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及期间费用较大,导致该募投项目收益下降;②受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周期波动等因素影响,下游客户需求增长不及预期,低端市场竞争加剧;③高品质晶体乙醛酸作为一种中间体,下游客户对原材料稳定性要求高,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客户验证周期较长,公司下游市场拓展不理想,产品销量不足。 |
专项报告 第8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283,018.86元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0,368,393.83元,合计170,651,412.69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315,284.17元,全部存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