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已正式投产运营,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6,791,044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4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59,999,983.3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738,860.1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0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 00040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额 |
1 | 2.5 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 | 36,000.00 | 36,000.00 |
合计 | 36,000.00 | 36,00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及华福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及华福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疆国林”),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方便募投项目的实施,新疆国林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21年9月10日与公司、日照银行、华福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4月14日,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810200101421025645 | 260,000,000.00 | 2,720,730.21 | 活期存款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 | 37150198641000001653 | 91,509,417.72 | 2,449,404.34 | 活期存款 |
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810200101421026044 | 3,595,283.95 | 活期存款 |
户名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合 计 | 351,509,417.72 | 8,765,418.50 |
注:初时存放金额351,509,417.72元,支付发行费用770,557.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50,738,860.14元。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已正式投产运营。
(二)结项募集资金项目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4月14日,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 |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
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 | 350,738,860.14 | 345,903,718.17 | 3,930,276.53 | 8,765,418.50 |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已正式投产运营,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8,765,418.50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质保金等尾款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疆国林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已正式投产运营,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已正式投产运营,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已正式投产运营,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福证券认为:国林科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已正式投产运营,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保荐机构对国林科技已正式投产运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