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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信仪器: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和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在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董事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三、监事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监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由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构成),浮动薪酬与当年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五、其他规定

1、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2、上述津贴、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或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薪酬方案不代表2024年度实际薪酬发放数,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

六、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议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因非关联委员不足法定人数,该项议题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议题《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获审议通过。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议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关联董事刘桂雄、叶竹盛、陈明回避表决;议题《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关联董事周振、高伟、陆万里、洪义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振、高伟、陆万里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实际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参考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以及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促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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