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896 公司简称:寿仙谷债券代码:113660 债券简称:寿22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ShouxianguPharmaceuticalCo.,Ltd.(浙江省武义县壶山街道商城路10号)
2023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李明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晓微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6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的年度报告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章的年度财务报表 |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年度审计报告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寿仙谷 | 指 |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寿仙谷药业 | 指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寿仙谷饮片 | 指 | 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寿仙谷健康药房 | 指 | 浙江寿仙谷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曾用名武义寿仙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寿仙谷网络 | 指 | 金华市寿仙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康寿制药 | 指 | 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植物药研究院 | 指 | 浙江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恒立公司 | 指 | 杭州运河恒立商业地产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寿仙谷济世健康 | 指 | 浙江寿仙谷济世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参股公司 |
灵容科技 | 指 | 杭州灵容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灵容健康食品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参股公司 |
伯宇智慧研究院 | 指 | 杭州市余杭区伯宇智慧健康研究院,为公司设立之民办非企业单位 |
寿仙谷研究院 | 指 | 浙江寿仙谷珍稀植物药研究院,为寿仙谷药业设立之民办非企业单位 |
寿仙谷智慧健康 | 指 | 浙江寿仙谷智慧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为寿仙谷药业之全资子公司 |
杭州寿仙谷 | 指 | 杭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为寿仙谷药业之全资子公司 |
北京寿仙谷 | 指 | 北京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寿仙谷药业之全资子公司 |
苏州寿仙谷 | 指 | 苏州寿仙谷科技有限公司,为寿仙谷药业之全资子公司 |
上海寿仙谷 | 指 | 上海寿仙谷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寿仙谷药业之全资子公司 |
南京寿仙谷 | 指 | 南京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寿仙谷药业之全资子公司 |
温鹤金仙 | 指 | 温州温鹤金仙制药有限公司,为康寿制药之全资子公司,已于2023年4月注销 |
方回春堂门诊部 | 指 | 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参股公司 |
方回春堂寿仙谷馆 | 指 | 杭州方回春堂大药房寿仙谷馆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参股公司 |
仟稼汇 | 指 | 浙江仟稼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参股公司 |
好经网络 | 指 | 杭州好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参股公司,已于2023年3月注销 |
浙商健投 | 指 | 浙江浙商健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参股公司 |
晔村投资 | 指 | 昆山晔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之参股合伙企业 |
庆余寿仙谷 | 指 | 金华庆余寿仙谷国药有限公司,为寿仙谷药业之参股公司 |
老字号信息科技 | 指 | 浙江老字号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寿仙谷药业之参股公司 |
武义商业银行 | 指 | 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寿仙谷药业之参股公司 |
武义中银富登银行 | 指 | 浙江武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为寿仙谷药业之参股公司 |
寿仙谷健康食品 | 指 | 浙江寿仙谷健康食品有限公司,为寿仙谷济世健康之参股公司 |
控股股东、寿仙谷投资 | 指 | 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之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李明焱家族(李明焱、朱惠照、李振皓、李振宇) |
真菌研究所 | 指 | 武义县真菌研究所,为实际控制人李明焱之控制企业 |
寿仙谷旅游 | 指 | 浙江寿仙谷旅游有限公司,为寿仙谷投资之全资子公司 |
寿仙谷健康科技 | 指 | 浙江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寿仙谷投资之控制企业 |
圣草谷 | 指 | 浙江圣草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寿仙谷投资之控制企业 |
寿仙谷旅行社 | 指 | 武义寿仙谷旅行社服务有限公司,为寿仙谷旅游之全资子公司 |
和静水电 | 指 | 和静县科克乌苏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李明焱之参股公司 |
中药材 | 指 | 在特定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的地域内所产出的药材,包括植物药材、动物药材、矿物药材等,是中药饮片在炮制加工前的原材料 |
中药饮片、饮片 | 指 | 中药材按中医药理论,经过规范化的中药炮制方法炮制加工、减毒增效后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的药品 |
炮制、炮制工艺 | 指 | 是指将药材通过净制、切制和炮炙等操作,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包括将饮片定量压制成块的情况 |
中成药 | 指 | 以中药饮片为主要原料,经制剂加工制成的不同剂型的中药制品,包括丸、散、膏、丹、胶囊、针剂等 |
保健食品 | 指 |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
灵芝菌棒 | 指 | 将段木装入塑料袋中,经常压灭菌后接入灵芝菌种,经发酵后制成的出产灵芝子实体的原材料 |
灵芝 | 指 | 多孔菌科真菌赤芝或紫芝的干燥子实体 |
灵芝孢子粉 | 指 | 多孔菌科真菌赤芝的干燥成熟孢子 |
铁皮石斛、铁皮枫斗 | 指 | 兰科植物铁皮石斛的干燥茎,切成段,干燥或低温烘干,习称“铁皮石斛”;或加热扭成螺旋形或弹簧状,烘干,习称“铁皮枫斗” |
西红花 | 指 | 鸢尾科植物番红花的干燥柱头 |
GMP | 指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为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环节 |
中国药典、药典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
浙江炮规 | 指 | 《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 |
直营店 | 指 | 由本公司及子公司开设的独立门店,本公司及子公司负责门店的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
经销商 | 指 | 与本公司签订年度经销合同,通过自有零售终端销售本公司产品或向其下属零售商销售本公司产品的法人机构或自然人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寿仙谷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Shouxiangu Pharmaceutical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houxiangu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明焱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国芳 | 刘佳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 | 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 |
电话 | 0579-87622285 | 0579-87622285 |
传真 | 0579-87621769 | 0579-87621769 |
电子信箱 | liuguofang@sxg1909.com | sxg@sxgoo.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武义县壶山街道商城路10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3年6月27日:由“武义经济开发区商城路10号”变更为“武义县壶山街道商城路10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21200 |
公司网址 | www.sxg1909.com |
电子信箱 | sxg@sxgoo.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寿仙谷 | 603896 | /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朱作武、张小勇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夏翔、张伟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784,347,256.55 | 829,071,599.84 | -5.39 | 767,137,327.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4,480,058.49 | 277,783,036.42 | -8.39 | 200,826,526.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26,725,654.36 | 253,183,983.23 | -10.45 | 198,751,369.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057,385.63 | 341,283,418.25 | -7.68 | 296,699,128.48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71,288,696.67 | 1,905,522,314.70 | 13.95 | 1,619,664,568.66 |
总资产 | 3,174,354,361.97 | 2,856,189,559.66 | 11.14 | 1,962,459,613.2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0 | 1.43 | -9.09 | 1.0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0 | 1.43 | -9.09 | 1.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5 | 1.31 | -12.21 | 1.0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44 | 16.07 | 减少3.63个百分点 | 13.5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08 | 14.65 | 减少3.57个百分点 | 13.4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可比会计期间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同口径下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1,504.29万元,较调整前减少955.62万元。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06,156,004.83 | 165,334,619.44 | 171,141,686.51 | 241,714,945.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2,610,490.08 | 27,625,298.51 | 49,124,978.29 | 115,119,291.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5,716,598.79 | 21,861,112.64 | 40,888,943.19 | 108,258,999.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770,447.68 | 82,426,949.93 | 33,641,213.79 | 120,218,774.2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3,665.13 | 11,641.03 | 33,399.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556,835.48 | 27,334,585.12 | 14,878,502.6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40,929.73 | 365,843.37 | -6,929,051.0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 217,743.20 | -2,852,042.02 | -6,091,528.15 |
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39,055.23 | 137,378.4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4,769.41 | 595,651.29 | -46,455.7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378.25 | 0.76 | ||
合计 | 27,754,404.13 | 24,599,053.19 | 2,075,156.7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增速放缓,消费升级不及预期。面对多重挑战叠加的严峻考验、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寿仙谷全体员工,深入贯彻国家新发展理念和“健康中国”战略,围绕“打造有机国药第一品牌”、“打造世界灵芝领导品牌”的企业愿景、2035年“三个百亿”远景目标,坚持“科技立企、营销兴企、管理强企”发展战略,企业整体生产、销售稳步有序,后劲充实。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434.73万元,同比下降5.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48.01万元,同比下降8.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672.57万元,同比下降10.45%。
近5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单位:万元)
(一)市场改革进而有为,步履坚实
营销中心机制改革。公司战略重点前移“营销兴企”。升格建立数智营销中心,领导下沉营销中心和区域市场任职,重组营销中心管理部门,重任营销中心和大区市场的领导班子成员,公司营销团队更年轻、思维更敏锐、更富朝气。
巩固和完善“名医、名药、名店”销售模式,确保销售基本盘,创新线上线下营销方式,拓展销售新渠道,启动寿仙谷营销数字化项目,推进市场一体化。公司获评“全国百家优秀民营医药商业流通企业”。
品牌推广亮点纷呈。隆重举办第三届“浙产名药”产业发展大会、开展“寿仙谷走进大使馆”系列活动、冠名浙江省游泳队,公司领导担任亚运会火炬手、开展迎亚运系列活动。“寿仙谷”商标以842的品牌强度、15.36亿元的品牌价值,位列全国医药健康行业第29名。
市场监管持续完善。研究出台《关于加大市场监管和处罚力度的通知》,加强防窜系统建设,推广产品销售三方合同,引入经销商价格监管机制,市场价格管理日趋完善。建立健全市场货物与资金安全问责机制、市场要货计划报送审核流程、市场费用支出审核流程,强化市场制度执行审计监管,市场结余费用管理开始向一体化和透明化方向发展。
(二)科技研发再获殊荣,亮点频频
科技工作成果丰硕。2023年,寿仙谷牌红曲绞股蓝灵芝胶囊等4款保健食品获批;六味地黄丸、补中益气丸等3款产品获药品补充申请批件;累计授权专利15项,其中国外发明专利3项、国内发明专利7项、外观专利5项;发表论文21篇,其中SCI论文8篇;授权软著5项。“苦味灵芝孢子粉”“去壁灵芝孢子粉、颗粒”和“去壁灵芝孢子粉片”系列核心技术成功授权欧、美、日、韩、南非共计10项国外发明专利;“一种苦味灵芝孢子粉及其制备方法”荣获全省首届专利奖二等奖。自主研发品种“寿菊1号”、“寿菊2号”获国家品种权;“仙芝2号”灵芝品种荣获植物新品种三等奖。“食药用菌全基因组选择技术开发”、“食药用菌种质资源精准评价”及“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3个项目成功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灵芝、铁皮石斛功能因子挖掘、药理药效及临床功效评价”、院县合作项目“铁皮石斛优良品种引选及高效繁育技术研究”顺利通过验收;“灵芝全产业链高品质加工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获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实现我省食药用菌领域获省科技一等奖“零”的突破。
平台建设和产学研合作持续深化。“金华市寿仙谷珍稀植物药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食药用菌生物育种与综合开发利用全省重点实验室”顺利申报;“杭州伯宇智慧健康研究院”、“寿仙谷-梅奥中医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顺利通过阶段性验收;“浙江武义灵芝科技小院”、“寿仙谷生物育种创新中心”正式揭牌启用。与中华中医药学会共同发起的国家重大科学问题联合攻关项目——“中药免疫调节剂灵芝孢子粉抗肿瘤效应及机制研究”临床试验项目顺利启动;与孙宝国、朱蓓薇、谢明勇等院士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寿仙谷功能食品与营养健康研究院”,联合开发药食同源系列大健康产品,共同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应用研究;与北京林业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持续开展新品种选育、药理药效等合作研究。
标准制订应用纵深推进。成功颁布PAS 320《食品安全文化》1项英国BSI标准、《全国中药炮制规范-白芍》等3项国家标准、《灵芝孢子和破壁灵芝孢子粉中药标准》等2项团体标准。《破壁灵芝孢子粉》浙江制造团体标准成功升格为“浙江标准”,《铁皮枫斗灵芝浸膏》浙江制造团体标准颁布实施。《灵芝栽培及采收技术规程》国家标准进入全国征求意见阶段。成功立项ISO国际标准1项,3个在研ISO国际标准顺利推进。荣获首届“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质量标准贡献奖”。
(三)生产质量齐头并进,后劲充足
产能拓展项目如期完成。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年产2750万袋粉剂、3100万袋颗粒剂、44000万片片剂、5000万粒胶囊剂高质量中药产品智能化制剂生产线扩建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浙江省五个一批重点技改项目“寿仙谷高质量中药产品智能化制剂生产线技改项目”通
过现场核验。浙八味产业集群项目“武义县珍稀植物药研究试验中心及良种繁育和智能化栽培基地建设”(一、二期)、浙江省农业双强项目“稻芝轮作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完成建设。工程建设扎实推进。洋垄健康产业园二期土建工程如期完成,三期土建工程完成主体工程的50%;武义古城区寿仙谷国医国药馆提前完成年度建设目标。洋垄生物育种实验室展厅顺利竣工验收;一期千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并网发电;智能化晒场建设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全自动化仓储工程建设已进入立库安装阶段。黄龙厂区新增生创二部车间完成建设并投入生产;保健食品固体制剂车间从黄龙厂区全线搬迁至洋垄厂区。
全链质保日益坚固。严格执行GAP生产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植保工作。公司CNAS认证、有机、道地药材、三无一全、HACCP、浙江制造认证通过专家审核保持有效性。洋垄健康产业园制剂车间取得保健食品粉剂、颗粒剂、片剂、胶囊剂生产资质。公司全年生产产量、质量、得率保持稳定,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公司获评国家中药材标准化与质量评估创新联盟中药材基地共建共享联盟“三无一全”基地标杆企业。寿仙谷灵芝、铁皮枫斗颗粒获评浙江省中药材博览会“优质产品金奖”。
(四)数智化建设紧锣密鼓,成效初显
系统建设有计划展开。英克系统项目已进入最后验收结项确认阶段;数智中心原一期建设完成,二期完成原型设计工作;营销数字化项目第一阶段调研进入最后总结收尾;LIM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入开发测试阶段;HR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完成组织、人事、薪酬一期招标工作;WMS仓储管理系统进入软件设计、开发阶段;智慧仙谷云农管家二期完成业务蓝图编制;MES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完成建设边界确认和URS用户需求说明最终确认成型。
技术成果初步显现。《寿仙谷高质量大健康产品未来工厂试点项目》入选浙江省未来工厂培育库;《寿仙谷大健康产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入围“2023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名单”;公司信息化项目入选“全国企业数字化建设优秀案例”,公司荣获“2023年浙江省企业IT风云团队”“长三角5G+工业物联网大赛优胜奖”“第六届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浙江区域赛三等奖。
(五)企业管理规范有序,社会效应良好
企业管理再获认可。内控制度及管控流程日趋完善,财务管理、生产管理、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及安全环保监督等日趋深化。公司顺利通过洋垄新厂区新剂型生产许可、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完成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融合换证审核。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浙江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浙江省清廉民企建设示范单位”“金华市‘美丽工厂’标杆企业”。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2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
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全年累计完成24位雏鹰、30位飞鹰评定。119人通过药物制剂、中药材种植两个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董事长李明焱研究员荣获“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突出贡献奖”,并成为国家中医药标准咨询专家库专家、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专业技术委员、浙江省农业产业技术推广服务团队专家;副董事长李振皓博士荣获中华
老字号“华夏工匠奖”,当选金华市中药材产业协会第一届会长,并成为吉林农大硕士生导师、浙江省标准化专家库专家、浙江省农业产业技术推广服务团队专家;朱卫东获评省级乡村工匠名师;王瑛获评市级乡村工匠;徐靖成为浙江省标准化专家库、浙江省药学会委员、青联委员;杨继鸿博士入选国家启明计划;赵雁获“浙江省农业技术能手”、臧宏军获“金华市农业技术能手”、陶巧方获“武义县技术标兵”称号。
践行企业责任共建和谐社会。公司持续开展国家大型公益项目“慢病防治健康行”活动,“寿仙谷关爱肿瘤学子”公益行动进入第六季;设立1000万“寿仙谷慈善基金”用于支持医学研究、健康关爱、新农村建设,以及扶贫、帮困、助老、助学、赈灾等慈善公益事业。“寿仙谷共富工坊”被评为2023年“省级定向招工式共富工坊示范点”。寿仙谷产业带富、项目生富、平台帮富“三富”模式获武义县“共同富裕优秀案例”。公司荣获“浙江省红十字博爱贡献奖先进集体”、“金华市慈善楷模奖”、金华市“千团联千村”优秀帮扶企业。公司总经理李振宇被共青团中央、农业农村部授予“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荣誉称号。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中药饮片行业概况
中药饮片是传统中药产业的三大支柱之一,上承中药材,下接中成药、提取物、保健品和中医临床,处于整个中药产业链的核心位置。中药饮片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不仅影响中药产业的整体发展质量与效益,更对中医药事业的长期发展具有关键性的影响。近年来,中医药行业利好政策频发,包括《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陆续出台,从人才培养、医保支付、审评审批、鼓励创新等方面着手,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2019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中医药大会上指出,“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2019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对中医药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更高期望。2023年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指出“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中医药支持政策已较为完善,中医药将逐渐步入改革成效显现阶段。
中医药支持政策
2023年是国家实施《“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后疫情防控时代中医药行业发展进入新时期的一年。根据尚普咨询的预测,2023年以后中国中药市场整体规模将稳定在1万亿以上;其中,中药材市场规模将超过2000亿元,中成药市场规模将稳定在5000亿元以上,中药饮片市场规模将稳定在3000亿元以上。中药饮片经过长期的稳定发展,已经成为了我国中药产业的第二大市场。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加强对中药行业的监管力度。随着监管力度的加深,中药饮片行业势必会从粗放式扩张转向精细化发展。法规调控、行业自律以及市场竞争机制下,势必会淘汰一批质量不佳、口碑不佳的中药制造企业,中药饮片行业趋于健康型、长久化发展。
(2)保健食品行业概况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日益提高,营养健康食品在中国市场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中国营养健康食品行业蓝皮书》显示,年轻人群正迅速成为这一领域的消费主力。他们不再仅仅依赖传统的医疗方式,而是更加注重日常的营养补充和健康保养。这种趋势与八段锦等养生运动在年轻人中的流行不谋而合,显示出年轻人对于健康生活的全面追求。
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也为营养健康食品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2021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为2.6亿,2022年为2.8亿,2023年为2.9亿,增长速度惊人。2024年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指出,聚焦多样化需求,
培育潜力产业,鼓励研发适合老年人咀嚼吞咽和营养要求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配方食品。健康需求是银发人群的刚性需求,大健康产业将成为银发经济最大细分市场之一。《“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等国家政策相继发布。健康中国不再仅仅是一个口号,已俨然上升到了国家发展战略高度。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4-2029年中国保健食品行业调查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显示,2022年中国保健食品销售额达680亿元,同比增长
8.45%,2023年约为720亿元;中商产业研究院分析师预测,2024年保健食品销售额将进一步增长至778亿元。未来十年必是大健康产业的黄金十年。巨大市场潜力的新兴产业,无可争议的投资风口,众多企业及资金纷纷顺应发展潮流,大健康产业迎来不可估量的发展机遇。2022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等文件,为保健食品制定了一套明细的概念生成体系和遵照标准。2023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标志规范标注指南》的公告,指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规范标注保健食品标志,正确引导消费,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随着法律法规的日臻完善,整个行业的监管日趋规范,将有助于解决行业监管混乱的局面,加速行业集中化并为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灵芝及灵芝孢子粉行业概况
灵芝在我国药用历史已达2000多年,灵芝孢子粉是灵芝在生长成熟期,从菌管弹射出来的极微小的卵形生殖细胞,具有灵芝的全部遗传活性物质,通过现代药理学和临床实验表明,灵芝孢子粉具有补气安神、健脾益肺、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作用,能提高免疫力,适用于肿瘤、心脑血管、老年痴呆、亚健康等免疫力低下人群。由于灵芝孢子包裹了两层坚韧的几丁质壁壳,人体无法吸收,一般的物理、化学方法也很难将其破坏,因此在技术未发展之前,对于灵芝孢子粉的研究和开发一直停滞不前。近年来,随着栽培技术和破壁、去壁技术的发展,灵芝孢子粉产品才逐渐进入消费市场。从灵芝及灵芝孢子粉的销售区域看,主要集中于人均收入水平相对较高,保健意识较强的东部及沿海发达地区。从消费人群看,主要集中于年纪偏大、具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的群体,主要用于疾病预防及保健为目的。从销售渠道看,出于对品牌产品的信任,消费者多通过老字号药店、品牌直营店或连锁药店购买,也有部分消费者通过商超购买。随着《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的发布,灵芝孢子粉被列入备案制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市场上涌现一大批灵芝孢子粉产品生产销售型企业,但形成育种、栽培、研发、生产、销售等全产业链体系的企业较少,且产品技术含量低,质量参差不齐。多年来,寿仙谷始终坚持种质资源收集、良种选育、有机栽培、产品研发、精深加工、标准制定和药理临床研究全产业链发展,是唯一一家掌握了去壁技术的企业,领导制定了《中医药-灵芝》ISO国际标准,处于行业领先。
(4)铁皮石斛行业概况
铁皮石斛为兰科石斛属多年生附生草本植物,其药用历史已有2,000多年,被2010年版《中国药典》作为单一品种记载。现代临床和药理研究证明,铁皮石斛益胃生津,滋阴清热,能提高人体免疫力,在糖尿病、肿瘤患者,咽喉炎、白内障、心血管病等中医临床上广泛应用。铁皮石斛种植及生产企业的区域性分布明显,主要集中于浙江和云南两省。从销售区域来看,主要集中在浙江,其次是上海、江苏、北京、广东等沿海发达城市。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铁皮石斛产品主要分三类,一类是鲜品,包括茎、花、叶,其中茎是最重要的销售品;二是将铁皮石斛茎制成干品,以铁皮石斛、铁皮枫斗为主;三是以保健食品为主的深加工产品,包括颗粒剂、胶囊、片剂、口服液、浸膏等多种剂型。从消费人群来看,主要集中于年纪偏大、具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的群体。
产品类型 | 产品性质 | 典型产品 | 消费人群 | 消费区域 |
鲜品 | 中药材 | 铁皮石斛鲜条 | 保健意识较强、年纪偏大、拥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群 | 浙江、上海、北京、广东、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 |
干制品 | 中药饮片 | 铁皮石斛、铁皮枫斗 | ||
深加工制品 | 保健食品 | 铁皮枫斗冲剂、胶囊、含片、浸膏等 |
在铁皮石斛深加工及销售环节,浙江企业具有领先优势。目前,浙江已形成以天台、乐清、金华、杭州等为产业集聚区,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森宇药业有限公司等一批骨干企业已成为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初步形成了立钻牌、寿仙谷牌、森山牌、康恩贝济公缘牌等主导品牌。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一家专业从事灵芝、铁皮石斛、西红花等名贵中药材的品种选育、栽培、加工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核心产品主要包括寿仙谷牌灵芝孢子粉(破壁)、寿仙谷牌破壁灵芝孢子粉、寿仙谷牌破壁灵芝孢子粉颗粒、寿仙谷牌破壁灵芝孢子粉片、寿仙谷牌铁皮枫斗颗粒、寿仙谷牌铁皮枫斗灵芝浸膏等。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现代生物科技,培育道地珍稀药材,博采国医国药精华,服务民众健康长寿”的经营宗旨,围绕以灵芝及铁皮石斛等名贵中药饮片加工及保健食品的核心主业,不断完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发展空间,依托寿仙谷品牌的核心竞争优势,全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实现从区域性龙头企业到全国有机国药品牌企业的崛起。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灵芝孢子粉(破壁)、破壁灵芝孢子粉、破壁灵芝孢子粉颗粒、破壁灵芝孢子粉片、铁皮枫斗颗粒和铁皮枫斗灵芝浸膏等,其主要经营模式如下图:
1、原材料供应模式
公司的生产原料主要为灵芝孢子粉(原料)、鲜铁皮石斛、铁皮石斛干品等中药材,主要来源于基地自产和对外采购,另外,公司也对外采购由公司提供菌种的灵芝菌棒,用以自行栽培灵芝并产出灵芝孢子粉。
(1)基地自产模式
基地自产模式是指由公司租赁土地,雇佣员工严格按照企业种植标准和要求进行灵芝和铁皮石斛的培育、栽种管理,形成公司自有的种植基地。当灵芝和铁皮石斛达到可采摘状态后,公司根据生产计划采摘后作为原材料使用。
在该模式下,公司能从源头有效控制原料的品质和安全,保障原料供应稳定,但前期投入较大,回收期较长。目前,公司已在武义白姆乡、俞源乡建立了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主要用于种植灵芝、铁皮石斛、西红花、杭白菊、三叶青等中药材。
(2)外购模式
外购模式有两种:一是合作种植模式,即公司通过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合同,向其免费提供菌种、种苗和技术指导,当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灵芝孢子粉(原料)、灵芝菌棒、鲜铁皮石斛及铁皮石斛干品经验收合格后,公司按合同事先约定的协议价格全数回购。二是一般采购模式,即公司直接向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法人机构按市场价收购符合公司质量标准的灵芝孢子粉(原料)、鲜铁皮石斛、其他中药材、基质等原材料。公司的外购模式以合作种植模式为主。
在合作种植模式及一般采购模式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户向公司提供的灵芝孢子粉(原料)均未进行任何加工,亦未粉碎破壁,灵芝孢子粉(原料)的破壁由公司完成。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流程如下:
每年末,生产技术中心根据公司五年发展战略及营销中心提供的市场预测和销售计划制定下一年度的良种繁育计划、基地生产计划和工厂生产计划,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形成公司本年度的生产计划,并由生产技术中心结合基地大棚建造情况、基地种植周期、设备运行情况、原材料及成品库存、生产周期等要素,形成每月生产计划,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已形成了经销模式及包含互联网销售的直销模式并重的销售格局。直销模式主要针对购买公司产品用于直接消费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而经销模式主要针对医药连锁店、药品经销商、超市及商场。
(1)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是指公司在指定市场区域甄选一家以上经销商,通过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的销售模式,主要针对医药连锁店、药品经销商、超市及商场,分为买断式经销(公司和经销商之间构成买卖关系,经销商承担货物灭失风险)和代销式经销(公司与经销商之间构成委托关系,公司承担货物灭失风险)。公司主要选择大型、知名或有信誉的老字号药房、大型商超作为合作伙伴,拓展经销渠道。
(2)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是指不通过中间销售环节,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的销售模式,主要针对购买公司产品用于直接消费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直销模式下,公司主要通过零售和互联网等渠道实现销售。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全产业链”发展优势
公司已形成灵芝、铁皮石斛等系列产品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
1、优良品种是道地药材的关键。公司从产业链源头的育种开始做起,先后选育了“仙芝1号”、“仙芝2号”、“仙芝3号”、“仙斛1号”、“仙斛2号”、“仙斛3号”等新品种,从源头为下游的标准化种植提供了保障。
2、中药饮片行业的上游为中药材种植。目前,公司已在白姆乡和俞源乡建立了中药材种植基地,种植、加工的铁皮石斛、灵芝、灵芝孢子粉(破壁)通过了中国、欧盟、美国、日本有机产
品认证,获评中国中药协会“铁皮石斛、灵芝品种道地药材保护与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浙江省优质道地中药材示范基地”。
3、灵芝及铁皮石斛相关产品是公司“全产业链”发展模式的核心,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运用先进的现代中药饮片炮制工艺以及提取、分离、提纯等精深加工技术对灵芝和铁皮石斛进行深度开发,提高了原料的利用效率及产品品质。
4、产业链的下游为药品流通行业。公司充分利用连锁经营、现代物流和互联网技术建立了自身的销售渠道,在浙江、上海等地设立了33家直营店,主要销售“寿仙谷”品牌的灵芝、灵芝孢子粉(破壁)及铁皮石斛等深加工产品,增强了对流通渠道的控制力。
(二)育种优势
优良品种是道地中药的关键,品种优劣直接关系到中药材的产量、质量和药效。公司建有珍稀中药材种质资源库,收集铁皮石斛、灵芝、西红花等珍稀中药材种质资源,熟练掌握了野生驯化、系统选育、诱变、杂交、航天搭载等育种方法和良种繁育技术手段,建有生物育种创新实验室、珍稀药用植物组培繁育中心,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中药材优良新品种繁育技术平台,为濒危名贵中药材优良品种选育、快繁及标准化、产业化生产开创了可持续开发利用的新模式。
1、灵芝育种方面
公司自主选育的“仙芝1号”、“仙芝2号”、“仙芝3号”灵芝通过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具抗逆性强、高产、高活性成分等特点。“仙芝1号”灵芝是首个通过浙江省级审定的灵芝品种,该品种源于野生种质,经诱变选育而成。“仙芝2号”灵芝新品种以“仙芝1号”为亲本经航天诱变等方法育成。公司“灵芝新品种栽培及精深加工产业化研发项目”被列为“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灵芝新品种选育和生态高效栽培及精深加工关键技术与产业化”项目获“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二等奖”。
2、铁皮石斛育种方面
公司建立了铁皮石斛种质资源库,运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自主选育出适合于浙江省栽培,具有“高成活率、强抗逆、高产量”特点的“仙斛1号”、“仙斛2号”、“仙斛3号”铁皮石斛,并通过了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仙斛1号’铁皮石斛新品种繁育及标准化有机栽培示范”项目被列为国家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铁皮石斛新品种选育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被列为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寿仙谷品牌石斛产品被中国中药协会评为“中国好石斛”。
(三)种植及栽培优势
一方面,公司通过研究灵芝和铁皮石斛的生长规律,模拟灵芝和铁皮石斛的野生生长环境,按照国家有机产品标准及国家中药材GAP标准进行栽培和管理。在整个种植过程中,采用高效、可循环利用的种植基质,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与激素,采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物理及生物综合方法防治病虫害,确保中药材无污染、高纯度和高品质。武义“寿仙谷”灵芝、灵芝孢子粉及制品与武义“寿仙谷”铁皮石斛及制品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并且同时通过中国、欧盟、美国、日本有机产品认证。2022年6月,“武义灵芝”被正式核准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另一方面,公司创新了循环经济型、有机栽培新模式,研究开发“灵芝废料→加工配制→铁皮石斛基质”综合利用新技术,该技术以灵芝栽培后菌渣、树皮配方经堆置发酵处理而制成铁皮石斛种植基质,不仅成本低廉,免除食药用菌栽培废渣对环境造成污染,更重要的是解决了行业传统采用砂石为基质栽培铁皮石斛造成大田砂石化、复耕难的环境问题,体现了良好的生态效益。
(四)标准制定优势
公司在灵芝及铁皮石斛的技术研发和行业标准制定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共主持和参与制定已发布标准56项,其中国际标准3项、国家标准7项、英国标准1项、行业标准1项、地方标准6项、团体标准38项。获评浙江省商贸流通标准化良好行为示范企业、浙江省标准国际化示范
单位、浙江省两化融合贯标企业。公司领衔制定的ISO国际标准《中医药-灵芝》《中医药-铁皮石斛》分别在2018年12月、2019年2月正式发布。公司同时主导承担了浙江省药监局对《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2015年版)收载的灵芝孢子粉炮制规范的修订工作,参与制定的《中国药用石斛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无公害铁皮石斛》已在行业内推广多年,有效提高了浙江省铁皮石斛规范化栽培技术水平,为农户高产栽培和产品质量控制提供了技术保证。“以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打造中国制造样板和引领者为目标,聚焦高质量、公信力、竞争力、现代化、生态化、国际化”的浙江制造标准《破壁灵芝孢子粉》《铁皮枫斗颗粒》顺利颁布实施并通过“品”标认证。
(五)灵芝孢子粉破壁去壁工艺优势
灵芝孢子继承了灵芝的全部遗传物质,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但灵芝孢子具有双层壁结构,其主要由几丁质构成,在人体内难以分解,从而限制了人体对其营养物质和生物活性成分的吸收和利用。因此,破壁和去壁技术是灵芝孢子产品的关键工艺,对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目前孢子粉的破壁技术有生物酶解法、化学法、物理法等,其中物理破壁法应用较多。物理破壁法中最为常用的方法为振动磨粉碎破壁,该方法破壁率高,但由于物料与振动磨直接接触,极易造成重金属污染和氧化。公司采用的是独创的“四低一高”超音速低温气流破壁技术,通过物料的自身碰撞实现破壁,不仅提高了破壁率,也避免了重金属污染和物料氧化,显著提高了产品的安全性。此外,在破壁的基础上,公司发明了孢子粉去壁技术,将破壁后残留的壁壳与有效成分分离,极大地提高了灵芝多糖和灵芝三萜等有效成分的含量,并提升了产品的活性和药效。通过整合破壁、去壁技术,以及物料前处理(去瘪去杂)、壁壳综合利用等技术,公司于2017年获得了专利号为ZL201310743712.8“一种灵芝孢子粉的精制工艺与综合利用方法及
其用途”的发明专利,并以此技术为基础开发了保健食品:寿仙谷牌破壁灵芝孢子粉、寿仙谷牌破壁灵芝孢子粉颗粒和寿仙谷牌破壁灵芝孢子粉片等。
(六)铁皮石斛种植的区位优势
铁皮石斛种植的地域性明显,浙江一直以来是我国铁皮石斛的重要原产地之一,而且浙江省的冬季气温较低,铁皮石斛处于休眠期,对铁皮石斛有效成分的代谢积累十分有利,因而浙江省种植的铁皮石斛中的多糖含量较高,药用价值显著。公司总部所在地武义县的气候、水质、空气等环境条件非常适合铁皮石斛的生长,是铁皮石斛的道地产区,“武义铁皮石斛”于2012年成为首个农业部批准的铁皮石斛国家地理保护标志农产品。公司在铁皮石斛种植的区位优势明显。
(七)可靠的原材料供给优势
灵芝孢子粉(原料)和铁皮石斛是公司生产中药饮片和保健食品的重要原料,为保证优质、稳定、充足的原料供应,公司在武义县的白姆乡和俞源乡建立了种植基地,为公司生产灵芝孢子粉(破壁)、铁皮石斛等下游产品提供了大部分原料保证。同时,公司通过合作种植模式购买优质原料,充分发挥在种质资源方面的优势,以弥补自产原料供应不足,迅速扩大生产规模。
(八)完善的产品生产及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不断完善生产过程管理,提高产品品质。种苗培养环节,公司注重空气、水等环境要素的选择,严格保证培养液/基、培养瓶、水源等的洁净,防止污染源产生。在接种环节,一线员工需更衣洗手消毒后,方能在接种室超净工台内按无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操作。在栽培和种植环节,严格按照中药材GAP认证及有机产品认证、ISO14001的要求进行作业,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和肥料。在中药饮片炮制环节,按高于《中国药典》和《浙江炮规》的要求进行炮制。在保健食品深加工环节,根据《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在经销环节,公司选择与实力雄厚、声誉良好的老字号药店及高端商超进行合作,使产品的安全管理得以有效贯彻。
(九)人才优势
公司管理和研发团队保持稳定,凝聚力较强,具备丰富的灵芝及铁皮石斛行业的育种、种植、炮制、加工和销售管理的经验,确保了公司在技术、管理和营销上的优势地位。现有管理和研发团队中,公司董事长李明焱先生拥有40多年中药材品种选育和中药饮片研发的行业经历,获国务院特殊贡献津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全国十佳优秀科技人才、全国杰出青年星火带头人、中国科技创新企业家、浙江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等荣誉。“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2015-2017年、2018-2020年连续省周期性考核获得优秀,2022年被评为“省级重点院士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工作站2021年被评定为优秀博士后工作站”;“省级重点农业研究院”-寿仙谷珍稀药材产品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2019-2021年绩效评价获得优秀。拥有一批国家级专业顶尖技术人才,专业涵盖药学、医学、农学、生物学等领域。另外,公司通过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持股,保证了企业经营目标与股东目标一致,有利于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和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434.7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48.01万元,同比下降8.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672.57万元,同比下降10.45%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84,347,256.55 | 829,071,599.84 | -5.39 |
营业成本 | 135,528,144.31 | 129,207,399.43 | 4.89 |
销售费用 | 316,793,809.48 | 319,374,775.54 | -0.81 |
管理费用 | 86,991,846.76 | 85,799,384.63 | 1.39 |
财务费用 | -23,038,747.61 | -12,047,061.06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49,682,796.87 | 47,823,930.99 | 3.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057,385.63 | 341,283,418.25 | -7.6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8,782,964.94 | -85,394,243.9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0,081,277.72 | 335,839,400.91 | -13.63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经济放缓等问题导致消费疲软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洋垄厂区投产,制造费用增长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摊销等固定支出增长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入下降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可转债项目建设投入、购买土地及购买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度 | 2022度 | 2021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主营业务收入 | 77,033.88 | 98.21% | 81,767.25 | 98.63% | 75,999.03 | 99.07% |
其他业务收入 | 1,400.84 | 1.79% | 1,139.91 | 1.37% | 714.70 | 0.93% |
如上表所示,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包含房租收入、贸易和中医门诊等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77,033.88 | 81,767.25 | 75,999.03 |
增长额 | -4,733.37 | 5,768.22 | 13,015.22 |
增长率 | -5.79% | 7.59% | 20.66% |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制造业 | 764,491,459.35 | 117,120,947.55 | 84.68 | -6.05 | 2.72 | -1.31 |
其他 | 5,847,369.55 | 2,836,720.65 | 51.49 | 47.50 | 40.59 | 2.39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灵芝孢子粉类产品 | 533,578,510.42 | 65,055,077.98 | 87.81 | -7.92 | -0.84 | -0.87 |
铁皮石斛类产品 | 126,693,298.06 | 27,064,171.74 | 78.64 | -2.03 | -1.65 | -0.08 |
其他 | 110,067,020.42 | 27,838,418.42 | 74.71 | 1.07 | 21.51 | -4.25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浙江省内地区 | 478,197,174.74 | 76,552,915.46 | 83.99 | -8.49 | -0.82 | -1.24 |
浙江省外地区 | 80,267,857.84 | 12,027,108.63 | 85.02 | -17.89 | -0.51 | -2.61 |
互联网 | 211,873,796.32 | 31,377,644.06 | 85.19 | 7.35 | 17.28 | -1.25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零售 | 124,596,443.32 | 20,386,736.66 | 83.64 | -32.50 | -17.01 | -3.05 |
互联网销售 | 211,873,796.32 | 31,377,644.06 | 85.19 | 7.35 | 17.28 | -1.25 |
直销模式小计 | 336,470,239.64 | 51,764,380.72 | 84.62 | -11.91 | 0.86 | -1.94 |
买断式经销 | 266,266,013.57 | 46,442,859.69 | 82.56 | -7.55 | 6.47 | -2.30 |
代销式经销 | 167,602,575.69 | 21,750,427.73 | 87.02 | 13.48 | 3.12 | 1.30 |
经销模式小计 | 433,868,589.26 | 68,193,287.42 | 84.28 | -0.43 | 5.38 | -0.87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① 按产品类别划分
公司主要产品为灵芝孢子粉(破壁)、破壁灵芝孢子粉、破壁灵芝孢子粉颗粒、破壁灵芝孢子粉片、铁皮枫斗颗粒和铁皮枫斗灵芝浸膏。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灵芝孢子粉(破壁) | 12,820.23 | 16.64% | 14,540.35 | 17.78% | 15,738.29 | 20.71% |
破壁灵芝孢子粉 | 24,394.49 | 31.67% | 25,999.42 | 31.80% | 22,137.39 | 29.13% |
破壁灵芝孢子粉颗粒 | 13,769.27 | 17.87% | 13,656.56 | 16.70% | 12,339.89 | 16.24% |
破壁灵芝孢子粉片 | 2,373.86 | 3.08% | 3,749.61 | 4.59% | 3,370.94 | 4.44% |
灵芝孢子粉类产品小计 | 53,357.85 | 69.27% | 57,945.94 | 70.87% | 53,586.50 | 70.51% |
铁皮枫斗颗粒 | 9,276.74 | 12.04% | 9,136.48 | 11.17% | 8,337.63 | 10.97% |
铁皮枫斗灵芝浸膏 | 3,392.59 | 4.40% | 3,794.95 | 4.64% | 3,935.35 | 5.18% |
铁皮石斛类产品小计 | 12,669.33 | 16.45% | 12,931.43 | 15.81% | 12,272.99 | 16.15% |
其他 | 11,006.70 | 14.29% | 10,889.89 | 13.32% | 10,139.54 | 13.34% |
合计 | 77,033.88 | 100.00% | 81,767.25 | 100.00% | 75,999.03 | 100.00% |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6.66%、86.68%和85.71%,占比较为稳定。除上述主要产品外,其他产品的品类规格较多,单一品类规格产品的销售额较小、占比较低,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程度也相对较小。
在公司产品系列中,灵芝孢子粉类产品是核心产品。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灵芝孢子粉类产品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0.51%、70.87%和69.27%。
②按销售区域划分
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浙江省内地区 | 47,819.72 | 62.08% | 52,256.07 | 63.91% | 48,217.77 | 63.45% |
浙江省外地区 | 8,026.79 | 10.42% | 9,775.10 | 11.95% | 9,235.87 | 12.15% |
互联网 | 21,187.38 | 27.50% | 19,736.08 | 24.14% | 18,545.39 | 24.40% |
合计 | 77,033.88 | 100.00% | 81,767.25 | 100.00% | 75,999.03 | 100.00% |
如上表所示,公司传统销售区域集中于浙江省内地区。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浙江省内地区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3.45%、63.91%和62.08%。作为一家发源于浙江省武义县的集育种、栽培、加工和销售于一体的企业,公司在成立之初便确立了精耕细作浙江市场的发展战略,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已在浙江地区形成了品牌优势,积累了一批对寿仙谷品牌具有较高忠诚度的稳定客户群,而且浙江省经济发达,居民收入水平较高,对传统中医药文化关注程度高,健康及养生意识较强。因此,公司产品在省内接受程度高,浙江地区一直是公司最重要的销售区域。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公司互联网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4.40%、24.14%和27.50%。公司互联网销售主要通过天猫官方旗舰店、京东官方旗舰店等网络渠道。随着发展业态的变革,公司在坚守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加大网络营销力度,通过小红书、抖音、百度渠道传播、微信视频号、钉钉新闻等进一步增加寿仙谷品牌曝光量的同时拓宽销售渠道。“寿仙谷”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产品功效及质量逐渐获得消费者的认可,且公司产品具有规格较少、价格透明、便于运输、不易损坏变质等特点,公司互联网销售已成为传统销售渠道的重要补充。
未来,公司在继续坚持“名医、名药、名店”营销模式和“老字号、医院、商超”三位一体营销策略的基础上,通过加大社群推广力度,加大孢子粉片剂全国城市经销商招商力度,努力拓展省外市场,实现公司多区域发展。
③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Ⅰ.分产品毛利分析
公司综合毛利基本来源于主营业务毛利。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64,383.63万元、70,163.88万元和65,038.11万元。最近三年,公司分产品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灵芝孢子粉类产品 | 46,852.34 | 72.04% | 51,385.35 | 73.24% | 47,247.92 | 73.38% |
铁皮石斛类产品 | 9,962.91 | 15.32% | 10,179.68 | 14.51% | 9,516.12 | 14.78% |
其他 | 8,222.86 | 12.64% | 8,598.85 | 12.25% | 7,619.59 | 11.84% |
合计 | 65,038.11 | 100.00% | 70,163.88 | 100.00% | 64,383.63 | 100.00% |
最近三年,灵芝孢子粉类产品(包含灵芝孢子粉(破壁)、破壁灵芝孢子粉、破壁灵芝孢子粉颗粒、破壁灵芝孢子粉片)作为公司核心产品,对公司毛利贡献度最大,灵芝孢子粉类产品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一直保持在70%以上;铁皮石斛类产品(包含铁皮枫斗颗粒和铁皮枫
斗灵芝浸膏)亦系公司主打产品,近年来,该等产品销售较为稳定,铁皮石斛类产品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维持在14%以上。
Ⅱ.分产品毛利率分析最近三年,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灵芝孢子粉类产品 | 87.81% | 88.68% | 88.17% |
铁皮石斛类产品 | 78.64% | 78.72% | 77.54% |
其他 | 74.71% | 78.96% | 75.15% |
合计 | 84.43% | 85.81% | 84.72% |
最近三年,公司灵芝孢子粉类产品毛利率最高,各年均在87%以上,灵芝孢子粉类产品毛利率的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影响最大。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赠品及其他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灵芝孢子粉类产品 | 千克 | 33,912.61 | 29,846.50 | 1,897.77 | 9,378.51 | 7.54 | -6.93 | 30.07 |
铁皮石斛类产品 | 千克 | 15,233.56 | 12,958.13 | 1,967.12 | 4,764.29 | 7.41 | -4.24 | 6.92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灵芝孢子粉类产品的产销率为93.61%,铁皮石斛类产品的产销率为97.98%,不存在异常。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制造业 | 合计 | 117,120,947.55 | 97.64 | 114,015,927.53 | 98.26 | 2.72 | |
其他 | 合计 | 2,836,720.59 | 2.36 | 2,017,785.00 | 1.74 | 40.59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灵芝孢子粉类产品 | 直接材料 | 48,212,606.68 | 40.19 | 52,281,343.67 | 45.06 | -7.78 | |
直接人工 | 1,683,192.39 | 1.40 | 1,669,909.68 | 1.44 | 0.80 | ||
制造费用 | 15,159,278.91 | 12.64 | 11,654,590.60 | 10.04 | 30.07 | ||
合计 | 65,055,077.98 | 54.23 | 65,605,843.95 | 56.54 | -0.84 | ||
铁皮石斛类产品 | 直接材料 | 19,284,224.67 | 16.08 | 22,021,220.91 | 18.98 | -12.43 | |
直接人工 | 924,524.85 | 0.77 | 1,134,230.51 | 0.98 | -18.49 | ||
制造费用 | 6,855,422.22 | 5.71 | 4,362,055.68 | 3.76 | 57.16 | ||
合计 | 27,064,171.74 | 22.56 | 27,517,507.10 | 23.72 | -1.65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灵芝孢子粉类产品和铁皮石斛类产品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4,674.1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8.7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3,820.1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87%。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178.9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6.9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925.3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98%。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公司客户较为分散,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均为公司经销商。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最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
56.61%、53.19%和54.88%,具体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销售费用 | 31,679.38 | 40.39% | 31,937.48 | 38.52% | 31,975.73 | 41.68% |
管理费用 | 8,699.18 | 11.09% | 8,579.94 | 10.35% | 7,743.27 | 10.09% |
研发费用 | 4,968.28 | 6.33% | 4,782.39 | 5.77% | 5,082.46 | 6.63% |
财务费用 | -2,303.87 | -2.94% | -1,204.71 | -1.45% | -1,370.93 | -1.79% |
期间费用合计 | 43,042.97 | 54.88% | 44,095.10 | 53.19% | 43,430.53 | 56.61% |
营业收入 | 78,434.73 | 100.00% | 82,907.16 | 100.00% | 76,713.73 | 100.00%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49,682,796.87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49,682,796.8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6.3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4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2.3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9 |
硕士研究生 | 20 |
本科 | 61 |
专科及以下 | 5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4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6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2 |
60岁及以上 | 15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4,968.2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33%,公司及子公司寿仙谷药业在报告期内的研发投入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057,385.63 | 341,283,418.25 | -7.68 | 本期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8,782,964.94 | -85,394,243.97 | 不适用 | 本期公司可转债项目建设投入、购买土地及购买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0,081,277.72 | 335,839,400.91 | -13.63 | 本期公司分配股利增长、去年同期发行可转债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 | 情况说明 |
产的比例(%) | 产的比例(%) | 期期末变动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000,000.00 | 1.05 | -100.00 | 注1 | ||
预付款项 | 20,656,683.54 | 0.65 | 13,965,241.53 | 0.49 | 47.91 | 注2 |
其他流动资产 | 8,076,160.28 | 0.25 | 5,388,583.37 | 0.19 | 49.88 | 注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500,000.00 | 0.05 | -100.00 | 注4 | ||
在建工程 | 280,208,527.94 | 8.83 | 169,630,077.42 | 5.94 | 65.19 | 注5 |
使用权资产 | 35,720,985.59 | 1.13 | 24,384,723.59 | 0.85 | 46.49 | 注6 |
无形资产 | 310,977,267.67 | 9.80 | 78,157,731.17 | 2.74 | 297.88 | 注7 |
长期待摊费用 | 79,783,610.54 | 2.51 | 53,134,960.55 | 1.86 | 50.15 | 注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079,430.11 | 0.38 | 4,873,151.20 | 0.17 | 147.88 | 注9 |
租赁负债 | 23,970,952.61 | 0.76 | 15,971,324.41 | 0.56 | 50.09 | 注10 |
其他说明注1: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较上期期末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理财产品赎回所致;注2:预付款项较上期期末增加47.91%,主要系本期预付广告宣传费增加所致;注3:其他流动资产本期较上期增加49.88%,主要系本期公司期末留抵税额增加所致;注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本期较上期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回部分投资成本以及确认投资损失所致;注5:在建工程本期较上期增加69.19%,主要系本期公司可转债项目及古城项目在建所致;注6:使用权资产本期较上期增加46.49%,主要系本期公司新增田租租赁所致;注7:无形资产本期较上期增加297.88%,主要系公司购买土地所致;注8:长期待摊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50.15%,主要系本期公司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增加所致;注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较上期增加147.88%,主要系本期公司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注10:租赁负债本期较上期增加50.09%,主要系本期公司新增田租租赁引起使用权资产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之“医药制造业(C27)”;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之“医药制造业”之“中药饮片加工业(C2730)”。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行业基本情况详见第三节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 |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中药饮片 | 用于虚劳体弱,失眠多梦,咳嗽气喘人群 | 灵芝孢子粉(破壁) | 不适用 | 补气安神,健脾益肺。用于虚劳体弱,失眠多梦,咳嗽气喘 | 否 | 否 | 一种灵芝孢子粉的精制工艺与综合利用方法及其用途(2013.12.29-2033.12.28) | 否 | 否 | 否 | 否 |
保健食品 | 用于免疫力低下及有辐射危害人群保健 | 寿仙谷牌破壁灵芝孢子粉 |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 | 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增强免疫力 | 否 | 否 | 一种灵芝孢子粉的精制工艺与综合利用方法及其用途(2013.12.29-2033.12.28) | 否 | 否 | 否 | 否 |
保健食品 | 用于免疫力低下及有辐射危害人群保健 | 寿仙谷牌破壁灵芝孢子粉颗粒 |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 | 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增强免疫力 | 否 | 否 | 一种灵芝孢子粉的精制工艺与综合利用方法及其用途(2013.12.29-2033.12.28) | 否 | 否 | 否 | 否 |
保健食品 | 用于免疫力低下及有辐射危害人群保健 | 寿仙谷牌破壁灵芝孢子粉片 |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 | 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增强免疫力 | 否 | 否 | 一种灵芝孢子粉的精制工艺与综合利用方法及其用途(2013.12.29-2033.12.28) | 否 | 否 | 否 | 否 |
保健食品 | 用于免疫力低下及易疲劳人群保健 | 寿仙谷牌铁皮枫斗颗粒 |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 | 免疫调节、抗疲劳 | 否 | 否 | 一种保健品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2012.03.28-2032.03.27)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主要用于持续改良技术工艺、选育新菌种、开发新品种、改进生产设备、药理药效研究及临床研究等。最近三年,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研发费用 | 4,968.28 | 4,782.39 | 5,082.46 |
营业收入 | 78,434.73 | 82,907.16 | 76,713.73 |
占比 | 6.33% | 5.77% | 6.63% |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中药经典名方的药学研究及安全性评价 | 桃红四物汤 | 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 | 养血,活血,逐瘀。主治血虚血瘀证。 | 是 | 否 | 申报前研究 |
二冬汤 | 润肺清胃。主治上消,症见烦渴不止,小便频数,脉数乏力等。 | 是 | 否 | 申报前研究 | ||
清肺汤 | 清热润肺,降气化痰。主治痰热咳嗽。 | 是 | 否 | 申报前研究 | ||
黄芪桂枝汤 | 益气温经,和血通痹。用于血痹证。肌证。肌肤麻木不仁,脉微涩而紧。 | 是 | 否 | 申报前研究 |
芍药甘草汤 | 益阴养血,调和肝脾,缓急止痛。用于津液受损,阴血不足,筋脉失濡所致诸证,如阴血不足,血行不畅,腿脚挛急或腹中疼痛。 | 是 | 否 | 申报前研究 | ||
小续命汤 | 祛风通络,益气温阳。主治(1)中风不省人事,神气溃乱,半身不遂,筋急拘挛,口眼?斜,语言謇涩。(2)风湿腰痛,痰火并多。(3)六经中风,及刚柔二痉等病症。 | 是 | 否 | 申报前研究 | ||
地黄饮子 | 滋肾阴,补肾阳,开窍化痰。主治下元虚衰。痰浊上泛之喑痱证。舌强不能言,足废不能用,口干不欲饮,足冷面赤,脉沉细弱。 | 是 | 否 | 申报前研究 | ||
保元汤 | 补气温阳。主治:虚损劳怯,元气不足。倦怠乏力,少气畏寒。 | 是 | 否 | 申报前研究 | ||
益胃汤 | 养阴益胃。胃阴损伤证。胃脘灼热隐痛,饥不欲食,口干咽燥,大便秘结,或干呕,呃逆,舌红少津,脉细数者。 | 是 | 否 | 申报前研究 | ||
真武汤 | 温阳利水。主治①阳虚水泛证。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浮肿,腰以下为甚,畏寒肢冷,腹痛下利,或咳,或呕,舌淡胖,苔白滑,脉沉细。②太阳病发汗太过,阳虚水泛证。汗出不解,其人仍发热,心下悸,头眩,身瞤动,振振欲擗地等症治疗。 | 是 | 否 | 申报前研究 | ||
灵芝片二次开发项目 | 灵芝片 | 注册补充申请、备案 | 宁心安神,健脾和胃。用于失眠健忘,身体虚弱,神经衰弱,慢性支气管炎,冠心病的辅助治疗 | 否 | 否 | 申报前研究 |
中药抗癌复方的研究开发 | 暂未确定产品名称 | 创新药 | 抗肿瘤以及辅助治疗 | 是 | 否 | 药效研究 |
“寿仙谷牌灵芝红曲胶囊”产品的研究开发 | 寿仙谷牌灵芝红曲胶囊 |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 | 辅助降血脂 | 否 | 否 | 获得注册批件 |
保健食品“寿仙谷牌铁皮灵芝黄芪洋参颗粒和片剂”产品的研究开发 | 寿仙谷牌铁皮石斛灵芝颗粒 |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 | 辅助降血糖 | 否 | 否 | 注册审评 |
“灵芝葡萄籽片”产品的研究开发 | 寿仙谷牌葡萄籽灵芝胶囊 |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 | 抗氧化 | 否 | 否 | 注册审评 |
“清可宁颗粒”产品的研究开发 | 寿仙谷牌清可宁颗粒 |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 | 辅助降血糖 | 否 | 否 | 注册审评 |
“复方丹参片”产品的研究开发 | 寿仙谷牌清养丹红片 |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 | 抗氧化 | 否 | 否 | 注册审评 |
保健食品“雪容媚丽片”的研究开发 | 寿仙谷牌雪容媚丽片 |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 | 祛黄褐斑 | 否 | 否 | 注册审评 |
“灵芝口服液”产品的研究开发 | 寿仙谷牌灵芝口服液 |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 | 改善睡眠 | 否 | 否 | 申报前研究 |
保健食品“灵芝孢子油口服液”的开发 | 寿仙谷牌灵芝孢子油口服液 |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 | 增强免疫力 | 否 | 否 | 申报前研究 |
保健食品“寿仙谷牌灵芝双参片”产品的研究开发项目 | 寿仙谷牌灵芝双参片 |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 | 抗氧化 | 否 | 否 | 注册审评 |
保健食品“寿仙谷牌灵参丹”产品的研究开发项目 | 寿仙谷牌灵参丹片 |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 | 增强免疫力 | 否 | 否 | 申报前研究 |
寿仙谷牌灵芝孢子粉双参片的研究开发 | 寿仙谷牌灵芝孢子粉双参片 |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 | 增强免疫力 | 否 | 否 | 申报前研究 |
破壁灵芝孢子粉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研究开发 | 辅酶Q10片 | 国产保健食品备案 | 增强免疫力、抗氧化 | 否 | 否 | 获得备案凭证 |
褪黑素片 | 国产保健食品备案 | 改善睡眠 | 否 | 否 | 获得备案凭证 |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审批的产品共计7个。其中获得国产保健食品注册批件1个、保健食品备案凭证3个及药品补充申请批件3个。
1.获得保健食品备案凭证情况如下: | ||
序号 | 名称 | 申报单位 |
1.1 | 寿仙谷牌褪黑素胶囊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
1.2 | 寿仙谷牌辅酶Q10片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
1.3 | 武香万延牌破壁灵芝孢子粉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
2.获得国产保健食品注册批件情况如下: | ||
2.1 | 寿仙谷牌红曲绞股蓝灵芝胶囊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
3.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情况如下: | ||
序号 | 名称 | 申报单位 |
3.1 | 六味地黄丸 | 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
3.2 | 补中益气丸 | 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
3.3 | 金锁固精丸 | 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同仁堂 | 38,304.54 | 2.14 | 1.89 | - |
片仔癀 | 23,003.45 | 2.65 | 1.95 | - |
广誉远 | 3,219.23 | 3.24 | 1.89 | 10.04 |
江中药业 | 18,754.91 | 4.27 | 4.19 | 36.02 |
东阿阿胶 | 16,449.74 | 3.49 | 1.53 | 2.87 |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 19,946.37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6.33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2.29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0 |
注:上表中同仁堂、江中药业、东阿阿胶相关数据取自其2023年年度报告,片仔癀、广誉远相关数据取自其2022年年度报告。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取算数平均数。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中药经典名方的药学研究及安全性评价 | 78.12 | 78.12 | 0 | 0.10 | -60.52 | 各研发项目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主要受研发项目的阶段性研究及周期影响 |
保健食品“寿仙谷牌铁皮枫斗颗粒”产品的研究开发 | 15.24 | 15.24 | 0 | 0.02 | -90.85 | |
“寿仙谷牌灵芝红曲胶囊”产品的研究开发 | 8.6 | 8.6 | 0 | 0.01 | -45.95 | |
保健食品“寿仙谷牌铁皮灵芝黄芪洋参颗粒和片剂”产品的研究开发 | 9.23 | 9.23 | 0 | 0.01 | 17.58 | |
“清可宁颗粒”产品的研究开发 | 12.83 | 12.83 | 0 | 0.02 | 34.49 | |
“灵芝口服液”产品的研究开发 | 167.74 | 167.74 | 0 | 0.21 | 25.67 | |
保健食品“雪容媚丽片”的研究开发 | 14.37 | 14.37 | 0 | 0.02 | 62.74 | |
保健食品“寿仙谷牌灵芝双参片”产品的研究开发项目 | 41.04 | 41.04 | 0 | 0.05 | -52.53 | |
保健食品“寿仙谷牌灵参丹”产品的研究开发项目 | 57.18 | 57.18 | 0 | 0.07 | 238.54 | |
灵芝片二次开发项目 | 16.83 | 16.83 | 0 | 0.02 | -44.57 | |
去壁灵芝孢子粉抗肿瘤、提高免疫临床疗效作用研究 | 109.91 | 109.91 | 0 | 0.14 | -255.88 | |
PD-1蛋白在赤灵芝免疫调节和癌症治疗中的作用 | 7.78 | 7.78 | 0 | 0.01 | -43.54 | |
去壁灵芝孢子粉及复方产品对抗癌治疗或激素耗竭所致心血管功能障碍的影响研究 | 202.05 | 202.05 | 0 | 0.26 | 236.97 | |
破壁灵芝孢子粉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的研究开发 | 24.48 | 24.48 | 0 | 0.03 | -22.85 |
集约化设施栽培专用灵芝新品种选育 | 107.48 | 107.48 | 0 | 0.14 | -44.67 | |
特色药食同源资源功能组分膜法制备及其功能健康食品全利用开发 | 51.96 | 51.96 | 0 | 0.07 | 6.98 | |
去壁灵芝孢子粉对人体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后的免疫效果观察 | 18.32 | 18.32 | 0 | 0.02 | -84.82 | |
灵芝孢子粉抗散发性老年痴呆抑郁和睡眠紊乱技术 | 28.17 | 28.17 | 0 | 0.04 | -45.3 | |
灵芝工厂化栽培专用新品种开发 | 255.11 | 255.11 | 0 | 0.33 | 76.5 | |
铁皮石斛全产业链关键技术提升研究 | 70.22 | 70.22 | 0 | 0.09 | 10.7 | |
灵芝酸积累高效调控基因挖掘关键技术及其在灵芝育种中的应用 | 62.15 | 62.15 | 0 | 0.08 | -1.3 | |
铁皮石斛功能因子改善口腔黏膜炎的协同作用及机制研究 | 12.34 | 12.34 | 0 | 0.02 | -77.03 | |
灵芝孢子粉及灵芝对肝损伤的保护作用研究 | 15 | 15 | 0 | 0.02 | -47.86 | |
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破壁灵芝孢子粉质量标准研究 | 67.02 | 67.02 | 0 | 0.09 | 123.33 | |
灵芝孢子油与深海鱼油改善高血脂的药效学比较研究 | 19.13 | 19.13 | 0 | 0.02 | -26.73 | |
灵芝孢子粉调控肿瘤免疫微环境的作用研究 | 11.65 | 11.65 | 0 | 0.01 | -53.84 | |
灵芝、铁皮石斛提取物标准研究 | 15.12 | 15.12 | 0 | 0.02 | 152.42 | |
去壁灵芝孢子粉对甲状腺癌患者抑郁症状的干预作用及相关机制的临床研究 | 25.31 | 25.31 | 0 | 0.03 | 不适用 | 上年同期未发生研发投入金额 |
中药免疫调节剂灵芝孢子粉抗肿瘤效应及机制研究 | 62.94 | 62.94 | 0 | 0.08 | 不适用 | |
铁皮石斛颗粒、灵芝孢子粉对放射性肺损伤的保护作用及其机制研究 | 17.11 | 17.11 | 0 | 0.02 | 不适用 | |
灵芝等新资源活性成分解析及功能特性研究 | 10.04 | 10.04 | 0 | 0.01 | 不适用 | |
药食同源功能酒产品开发 | 0.8 | 0.8 | 0 | 0.00 | 不适用 | |
药食同源食品风味改良及产品开发 | 0.56 | 0.56 | 0 | 0.00 | 不适用 | |
灵芝孢子粉的高值化利用与健康产品开发 | 0.6 | 0.6 | 0 | 0.00 | 不适用 |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模式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零售 | 12,459.64 | 16.17% | 18,459.00 | 22.58% | 15,824.72 | 20.82% |
互联网销售 | 21,187.38 | 27.50% | 19,736.08 | 24.14% | 18,545.39 | 24.40% |
直销模式小计 | 33,647.02 | 43.68% | 38,195.08 | 46.71% | 34,370.11 | 45.22% |
买断式经销 | 26,626.60 | 34.56% | 28,802.36 | 35.22% | 26,795.92 | 35.26% |
代销式经销 | 16,760.26 | 21.76% | 14,769.81 | 18.06% | 14,833.00 | 19.52% |
经销模式小计 | 43,386.86 | 56.32% | 43,572.17 | 53.29% | 41,628.92 | 54.78% |
合计 | 77,033.88 | 100.00% | 81,767.25 | 100.00% | 75,999.03 | 100.00% |
如上表所示,公司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4.78%、53.29%、56.32%。
① 经销模式
公司经销模式分为买断式销售和代销式销售。买断式经销商主要包括杭州胡庆余堂、杭州方回春堂以及好了(杭州)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等大型医药流通企业;代销式经销商主要包括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杭州大厦等商场超市。公司借助于经销商优质的渠道平台,而经销商也认可公司品牌和产品质量,双方一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② 直销模式
公司直销模式分为零售和互联网销售,零售主要是公司直营专卖店销售,互联网销售主要通过天猫官方旗舰店、京东官方旗舰店等网络渠道。在持续提高产品品质的基础上,逐步加大了营销宣传力度,“寿仙谷”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产品功效及质量逐渐获得消费者的认可,且公司产品具有规格较少、价格透明、便于运输、不易损坏变质等特点,适合互联网销售。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4.40%、24.14%、27.50%,已成为传统销售渠道的重要补充。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广告宣传服务费 | 20,120.96 | 63.51 |
职工薪酬 | 6,158.41 | 19.44 |
业务招待费 | 2,552.67 | 8.06 |
房屋租赁费 | 700.90 | 2.21 |
零星装修费 | 502.86 | 1.59 |
折旧费 | 367.69 | 1.16 |
办公费用 | 287.21 | 0.91 |
其他 | 988.68 | 3.12 |
合计 | 31,679.38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销售费用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同仁堂 | 343,663.20 | 19.24 |
片仔癀 | 48,335.85 | 5.56 |
广誉远 | 85,362.79 | 85.82 |
江中药业 | 162,816.20 | 37.09 |
东阿阿胶 | 148,611.95 | 31.52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 | 31,679.38 |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40.39 |
注:上表中同仁堂、江中药业、东阿阿胶相关数据取自其2023年年度报告,片仔癀、广誉远相关数据取自其2022年年度报告。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持股比例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 | 期末余额 | 会计科目 |
晔村投资 | 28.55%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浙商健投 | 4.14%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武义商业银行 | 4.93% | 53,799,952.20 | 4,065,884.93 | 57,865,837.1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武义中银富登银行 | 1.50% | 999,142.14 | -59,683.47 | 939,458.6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华琳通健康产业研究院无锡有限公司 | 10.00% | 200,000.00 | -193,365.14 | 6,634.8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灵容食品 | 15.00% | 375,000.00 | -211,148.88 | 163,851.1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方回春堂门诊部 | 10.00% | 373,368.64 | 94,271.99 | 467,640.63 | 长期股权投资 |
方回春堂寿仙谷馆 | 10.00% | 500,694.98 | 135,949.99 | 636,644.97 | 长期股权投资 |
庆余寿仙谷 | 49.00% | 2,002,485.27 | 235,148.28 | 2,237,633.55 | 长期股权投资 |
老字号信息科技 | 28.00% | 2,441,831.84 | -45,596.97 | 2,396,234.87 | 长期股权投资 |
好经网络 | 50.00% | 571,076.77 | -571,076.77 | 长期股权投资 | |
寿仙谷济世健康 | 15.00% | 38,234.59 | -38,234.59 | 长期股权投资 |
说明:2023年3月,好经网络已注销。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寿仙谷饮片 | 中药饮片加工 | 12,999.00 | 143,615.10 | 93,932.65 | 59,959.17 | 12,372.59 |
寿仙谷药业 | 保健食品制造 | 12,999.00 | 101,070.86 | 28,128.02 | 52,724.84 | 413.52 |
康寿制药 | 中成药制造 | 5,000.00 | 1,449.62 | 977.56 | 19.54 | -961.69 |
寿仙谷健康药房 | 药品、食品零售 | 1,000.00 | 4,785.27 | -2,991.31 | 21,813.93 | -525.81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和文明瑰宝。近年来,为了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国家出台了多项关于支持、鼓励、规范中医药行业的相关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明确提出了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断发展,强化中国药在疾病预防治疗中的作用,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聚焦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部署实施8项重点工程以及26个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将1323个中成药及892个中药饮片列入医保基金准予支付范围。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2023年中央财政共投入近130亿元,召开推进重大工程实施视频会,16个省份印发了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协同推动各项重点措施落地,带动了“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加快实施。
从需求端来看,我国人口老龄化、生活方式改变、环境污染等因素导致慢性病、亚健康等问题日益突出,对中医药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随着新冠疫情的影响和防控,中医药在抗击疫情、提高免疫力、防治并发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升了社会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和信任。此外,随着国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生活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中医药作为养生保健、调理身体、预防疾病的手段之一。中医药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为中医药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在政策和市场选择的双向引导下,中医药行业的产业链不断完善,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中药材种植、加工、制药等环节逐渐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为中医药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越来越多的中医药企业开始注重品牌建设和专业化发展。在品牌建设方面,一些知名中医药品牌逐渐成为行业标杆,吸引了大量消费者的关注。在专业化方面,中医药企业不断加强研发和生产技术升级,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未来,中医药行业有望实现繁荣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现代生物科技,培育道地珍稀药材,博采国医国药精华,服务民众健康长寿”的经营宗旨,围绕以灵芝及铁皮石斛等名贵中药饮片加工及保健食品的核心主业,以稳健高效推进高质量发展为总目标,聚焦“营销兴企”,坚持“科技立企、管理强企”的发展战略和“三强三高二比拼”效能建设再深化行动,通过科技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实现研发、生产、营销、资本运营的全面突破,实现2035年营业收入突破百亿、总资产突破百亿、带动农民增收突破三百亿远景目标。
1、科技创新:以“全球视野、国际标准”,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构建世界一流的珍稀植物药研究创新平台与产业链。进一步加强良种选育、生态栽培、精深
加工、智能制造、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等中药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研究。以临床疗效为导向,通过构建灵芝、铁皮石斛临床疗效大数据库,精准、高效育成高品质中药优良品种。开展传统中药饮片炮制技艺的挖掘和创新,建立传承与创新相融合的现代中药炮制新工艺技术。推进相关产品的内控标准、行业、国家、国际标准的研究制订,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以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张伯礼创新实验室建设为契机,使之成为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基础研究和产业化应用平台,聚集一流学者和培养拔尖人才的创新中心。
2、生产制造:以5G、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依托,建立集智能感知、智慧栽培、自动化监控为一体的“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中药材生态标准化栽培基地。构建全产业链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提升中药种苗、种植、采收、加工、储存、运输、销售、临床应用的全链条数字化追溯体系。实现灵芝、铁皮石斛、西红花等名贵珍稀中药材的深度研究开发,产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新突破,形成围绕公司现有优势品种,集中成药、中药饮片、保健食品、食品、休闲养生旅游、康养保健医疗为一体的产业集群。
3、市场营销:加强电子商务建设和网络营销模式的多元化组合,稳住销售根基,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打好基础。在实现公司稳健发展的基础下,通过精选品种、升级产品,建立全国经销网络渠道的经营模式,建立以寿仙谷牌灵芝孢子粉片为主的独立产品体系,突破全国市场,提升寿仙谷全国品牌美誉度、知名度和影响力,实现寿仙谷地方品牌全国化。品牌价值和影响力价值排名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前列,全国市场网络合理布局,销售体系多元化,产品口碑深入人心,企业形象积极向上,质量享誉全球,寿仙谷品牌全国知名度大幅提升。
4、运营管理:按照“信息化先行、信息化引领”原则,建立公司信息化“三系统”(集团数据及管理系统、营销系统、生产管理系统)、“两平台”(数据互联及管理平台、企业数据安全保障风险控制平台)、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公司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领先于同领域企业。提升企业劳动生产率,企业亩均产值、税收、人均产值、利润、收入均达到同行业前列。
5、人才队伍:以寿仙谷文化价值为基石,以德才兼备人才培养为准则,加强人才队伍体系建设,以“四鹰计划”和“三强三高二比拼”活动为突破口,提升公司员工效率、效能,努力实现寿仙谷“企业与人”的共同发展。
6、社会效益:立足新老“浙八味”和浙江特色道地优良品种,以名贵珍稀中药特色产业为核心,中医药价值观为灵魂,以服务民众健康、美丽、长寿为目的,打造集名贵珍稀中药有机栽培、智能制造、旅游康养体验为一体的“农、工、商”三产融合中药大健康产业特色小镇,助力产业兴旺、乡村振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聚焦“营销兴企”核心战略,坚持“科技立企”“管理强企”,围绕“数字化、体系化”两大战略,强化“科研牵动、产能驱动、精益管理”三大举措,巩固夯实“质量保障、标准引领、队伍提质、品牌提升”四重基石,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激活力,举全公司之力优化、支持、服务营销工作,厚植高质量发展动能,竭诚为民众健康美丽长寿服务,为健康中国行动做出更大贡献。
(一)优化营销模式,提升多元核心竞争力
紧紧围绕“打造有机国药第一品牌”、“打造世界灵芝领导品牌”的战略目标,加强数智营销中心各部门、各区域、板块市场团队建设,建立和完善各板块各区域市场新形势下适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盈利模式、经营管理体系;坚持“名医、名药、名店”营销模式,强化“老字号、医药连锁、商超”+特色渠道的市场布局,认真研究总结杭州市场、武义市场及网络销售的成功经验,重点剖析营销短板,系统研究建设寿仙谷品牌、产品、渠道、价格体系,主品牌和子品牌优势融合,数智化建设赋能多维度营销渠道体系搭建,形成具有“寿仙谷”特色的科技共享、品牌共建、渠道相辅、产品价格明确的“4P”综合竞争能力体系。
(二)强化品牌建设,开拓优质营销渠道
以央视国媒高端媒体推广为引领,促进宣传维度从地方向全国性升级,形成上下纵横、行媒与重点市场区域官媒呼应的金字塔式市场品牌推广体系,放大声量,提升品牌影响范围和知名度。打造动漫形象、真人IP等,强化品牌符号,制作灵芝孢子粉/铁皮石斛/西红花等全产业链优质宣传片、总部/基地/新工厂/中医药文化馆等原创视频,依托抖音、微信视频号、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提升品牌传播效率,加快探索直播电商、短视频分发、线上私域运营等“渠道+传播”的新型营销模式。提升终端寿仙谷品牌场景化搭建,结合户外广告、媒体宣传及地推活动,拓宽产品触达范围。
依托科研创新平台,持续深化科学应用研究,充分利用安全性、药理药效、临床试验等科研成果,通过专业化学术交流与推广获取更多医药领域专家及消费者认可,加快院线渠道拓展。
强化圈层营销及精准营销。建立会员管理体系,通过会员大数据分析,开展精准营销并提高客户服务质量。持续开放公司工业+农业旅游,积极参加高尔夫俱乐部、高端车辆俱乐部、上市公司高管层沙龙,与金融证券保险机构合作服务其高端客户,精准开发高净值客户。
持续开展“百强千店”行动,大力开发全国百强连锁OTC渠道、医疗渠道、快消渠道,增设重点市场专卖店,增加“寿仙谷药房+专卖店”(直营)数量。积极开展省外招商,建立与酒业等异业新渠道合作,打开高端团购渠道,突破公司产品销售靠直营体系市场支撑的瓶颈。
(三)以科技创新为引擎,进一步巩固并扩大寿仙谷优势
持续发展创新科技成果平台。完成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发明奖申报;申报专利20项以上,认定新品种3个,授权品种权3个,出版软著4个、发表论文15篇;新立项省部级科技项目1个;正在开展的灵芝孢子粉临床试验项目18项,年内结题6项。中华中医药学会国家重大科研
项目“中药免疫调节剂去壁灵芝孢子粉抗肿瘤效应及机制研究”,临床试验项目肺癌术后子课题完成入组,靶向、化疗免疫临床试题子课题完成1/3受试组入组。有序推进药品开发进度。开展灵芝片药效研究,阐明物质基础与药效关系及证据;完成灵芝片质量标准提高研究。完成二冬汤、桃红四物汤研究及申报资料起草,芍药甘草汤、黄芪桂枝五物汤、清肺汤完成基准物质和复方制剂研究,实现工艺交接。开展灵芝及灵芝孢子粉复方新药成药性研究,探索灵芝孢子粉新药开发。
(四)持续推进项目建设和体系建设,激发寿仙谷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有序推进寿仙谷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打造智能工厂,释放优质产能。完成洋垄三期车间
一、车间二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智能化晒场、全自动化仓储等重点工程项目通过验收调测交付使用。完成洋垄水库景观、洋垄寿仙谷中医药博物馆、产品馆、科技馆及人才公寓项目设计。完成源口基地度假村设计、装修工程,白姆中药材共享加工中心启动建设。完成古城寿仙谷国医国药馆项目结顶并启动内部装修,古城药膳馆启动内部装修。完成寿仙谷数智中心建设项目各项前期筹备工作,并启动建设。立足“管理强企”完善全产业链体系。对标全产业链质量保障体系要求,完成洋垄软胶囊和口服液生产线取证、灵芝孢子粉GAP认证。完善公司产品农残方法学验证,继续开展基地投入品安全间隔期研究;优化公司主打产品的信息化质量溯源体系;建立健全产业链标准化体系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提升企业运营效率
“未来工厂”项目完成省级验收。营销数智化项目7月份完成一阶段上线验收并进入二阶段设计。LIMS项目、HR项目、WES项目、数据中台+BI年内实现上线。深化生产业务流程与财务核算流程的设计,不断加强企业内部成本控制和核算,为公司决策和提质增效提供数字支撑。
(六)加强合规建设,优化人才梯队
开展“寻短板、查原因、抓整改,建制度,强执行”活动,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完成内控制度修订,优化经销商信用评级制度;完善合同检查制度,优化危机事件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完善绩效管理及考核规则,全面推行岗位、职责、考核于一体,质、量、效指标量化,效能结果与效益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继续开展干部岗位胜任度评价,规范干部管理流程,建立全面的责任体系。
落实“营销兴企”战略方针,围绕寿仙谷企业文化,加强对员工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营销策略、品牌战略、市场运作等方面的培训教育,着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市场营销队伍,通过四鹰人才评定原则,建立管理人才梯队。
(七)党建引领,履行社会责任担当
支持办好企业党建活动中心、职工活动中心,积极发挥党工团组织等先锋模范作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氛围。鼓励支持员工参与企业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见,不断增加员工对企业建设的知情度和参与度。
持续投入“第七届寿仙谷关爱肿瘤学子公益行动”、“慢病防治健康行”等国家大型公益活动;办好“寿仙谷灵芝文化节”活动,宣传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文化,树立中医药文化自信。积极参与山区26县市及海岛对口扶助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致富。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自然灾害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原料主要为灵芝、灵芝孢子粉(原料)和铁皮石斛等中药材,其产地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其生长受到气候、土壤、日照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如在灵芝和铁皮石斛生长期出现干旱、洪灾、虫灾、异常气温等自然灾害,将引起灵芝、铁皮石斛减产或有效药用成分降低,从而使公司面临无法获得充足优质原料的风险。另外,公司在浙江省武义县建有自有基地用于种植灵芝、铁皮石斛等中药材。浙江省武义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时空差异较大,不同地区偶尔也会发生低温、旱涝、冰雹和台风等自然灾害。如果公司自有基地突遇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病虫害,将影响该等中药材的产量和质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毛利率波动风险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4.72%、85.81%和84.43%。公司主营产品的终端零售价格体系由公司自主决定,且未进行大幅调整,若未来受到市场竞争、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产品销售价格发生不利调整,或者原料供应成本上升、生产工艺改进对降低成本的作用减弱,则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下降,从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3、生产经营资质被取消或不能展期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取得了生产经营所需的必要资质,主要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并在相关资质证书到期前办理换证或展期。公司历来重视生产经营资质管理,但未来仍无法排除相关生产经营资质被取消或到期后无法及时展期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4、原材料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建有中药材种植基地,按中药材GAP、中国、欧盟、美国、日本有机产品标准种植灵芝和铁皮石斛,但仍有部分原料需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户购买。若上述供应商未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技术标准种植,则灵芝和铁皮石斛在种植过程中可能受到农药残留、金属超标、环境污染等的影响甚至出现掺杂作假的情况。虽然公司对外购原料进行了严格的检验检测,但仍可能存在少量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从而影响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品牌声誉。
5、种源流失风险
育种行业属于高科技行业,育种优势是公司核心竞争优势之一。一个新品种从选育到通过审定并推向市场需经历8-10年,且新品种是否具有推广价值,能否适应特定环境,必须经过田间栽培和生产试验,因此新品种选育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公司自主选育的“仙芝1号”、“仙芝2号”、“仙芝3号”、“仙斛1号”、“仙斛2号”、“仙斛3号”具有抗逆性强、有效成分高的特点,使得公司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但如果育种技术被竞争对手掌握或超越,或种源经由公司合作的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流出,将可能削弱公司的竞争优势,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6、税收政策及认定变化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司药用植物的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寿仙谷饮片的药用植物初加工项目销售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公司及寿仙谷药业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在优惠期内减按15%计缴企业所得税。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公司销售自产的灵芝孢子粉(原料)、鲜铁皮石斛等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因此自产的灵芝孢子粉(原料)在公司和其子公司之间销售时公司无需缴纳增值税而子公司可根据相应税率抵扣进项税,从合并的角度看,这部分可抵扣进项税抵减了灵芝孢子粉(破壁)的生产成本。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认定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存货周转不畅风险
由于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灵芝孢子粉(破壁)、破壁灵芝孢子粉颗粒、破壁灵芝孢子粉、破壁灵芝孢子粉片、铁皮枫斗颗粒和铁皮枫斗灵芝浸膏等,单位价值较高。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27、1.05和0.89,如果未来销售不能及时消化存货,将可能存在存货资金占用和存货管理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范公司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强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营管理层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和监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各司其职,公司治理状况符合相关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召集和召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按照规定时间发出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
(二)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人员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董事在医药行业、财务会计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能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发表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人员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践行诚信义务和勤勉义务,坚持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同时不断加强自身的专业素质,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促进公司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四)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部门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与控股股东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相互独立,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五)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寿仙谷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并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未发生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积极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积极组织召开了投资者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同时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上证e互动”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
(七)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强化并完善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认真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以及重大事项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均切实遵守了保密义务,没有发生泄密的情况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部门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与控股股东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相互独立,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5/9 | www.sse.com.cn | 2023/5/10 | 审议通过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
案》、《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7/31 | www.sse.com.cn | 2023/8/1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李明焱 | 董事长 | 男 | 64 | 2022/4/22 | 2025/4/22 | 通过寿仙谷投资间接持有36,862,305股 | 通过寿仙谷投资间接持有36,862,305股 | 0 | / | 81.80 | 否 |
李振皓 | 副董事长 | 男 | 37 | 2022/4/22 | 2025/4/22 | 15,041,650 | 15,041,650 | 0 | / | 46.36 | 否 |
李振宇 | 董事、总经理 | 男 | 33 | 2022/4/22 | 2025/4/22 | 5,114,161 | 5,114,161 | 0 | / | 41.08 | 否 |
徐靖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39 | 2022/4/22 | 2025/4/22 | 620,728 | 620,728 | 0 | / | 32.39 | 否 |
黄杭峰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1 | 2022/4/22 | 2025/4/22 | 91,000 | 91,000 | 0 | / | 40.72 | 否 |
刘国芳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女 | 48 | 2022/4/22 | 2025/4/22 | 260,000 | 260,000 | 0 | / | 32.81 | 否 |
韩海敏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22/4/22 | 2025/4/22 | 0 | 0 | 0 | / | 8.57 | 否 |
王如伟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2022/4/22 | 2025/4/22 | 0 | 0 | 0 | / | 8.57 | 否 |
贝赛 | 独立董事 | 男 | 40 | 2022/4/22 | 2025/4/22 | 0 | 0 | 0 | / | 8.57 | 否 |
徐凌艳 | 监事会主席 | 女 | 37 | 2022/4/22 | 2025/4/22 | 0 | 0 | 0 | / | 13.76 | 否 |
胡凌娟 | 监事 | 女 | 37 | 2022/4/22 | 2025/4/22 | 0 | 0 | 0 | / | 15.49 | 否 |
黄俊华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39 | 2023/5/30 | 2025/4/22 | 0 | 0 | 0 | / | 14.86 | 否 |
邹方根 | 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 男 | 42 | 2022/4/22 | 2023/5/30 | 0 | 0 | 0 | / | 4.06 | 否 |
祝彪 | 财务负责人 | 男 | 51 | 2022/4/22 | 2025/4/22 | 0 | 0 | 0 | / | 32.90 | 否 |
王汉波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22/4/22 | 2025/4/22 | 0 | 0 | 0 | / | 33.26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57,989,844 | 57,989,844 | 0 | / | 415.20 | / |
注:以上薪酬为董监高任期内薪酬。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李明焱 | 现任寿仙谷董事长,兼任庆余寿仙谷执行董事、方回春堂门诊部董事、方回春堂寿仙谷馆董事、武义商业银行董事、老字号信息科技监事、寿仙谷投资执行董事、寿仙谷旅游执行董事、寿仙谷旅行社执行董事、和静水电执行董事。 |
李振皓 |
现任寿仙谷副董事长,兼任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圣草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振宇 | 现任寿仙谷董事、总经理,兼任寿仙谷药业执行董事,寿仙谷智慧健康、寿仙谷数智健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恒立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寿仙谷网络科技经理。 |
徐靖 | 历任寿仙谷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寿仙谷董事兼副总经理、圣草谷生物董事。 |
黄杭峰 | 现任寿仙谷董事、副总经理。 |
刘国芳 | 历任武义县王宅镇要巨小学教师、武义县城关城市信用社信贷科副科长、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兼任寿仙谷大药房监事。 |
韩海敏 | 历任浙江舟山市地税局直属一、二分局纳税管理科科长、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兼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现任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高级财税顾问、专家级财税讲师,公司独立董事。 |
王如伟 | 历任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六院业务副院长,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嘉和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杭州泰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创始合伙人,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中科院特聘研究员,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贝赛 | 现任浙江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省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企业金融顾问、北海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寿仙谷独立董事等职务。 |
徐凌艳 | 历任寿仙谷药业QA、行政专员、研发员、制造部部长,现任寿仙谷制造部总监、生产管理部部长、寿仙谷监事会主席。 |
胡凌娟 | 历任浙江鼎龙化工有限公司职工、杭州精彩化工有限公司职工,现任公司监事、食品美妆部部长、质保研发管理部部长。 |
黄俊华 | 历任江西经济晚报《农村信息》周刊责任编辑、浙江武义周一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浙江恒友机电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兼行政部部长、公司企宣部部长/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监事、党委副书记、行政综合部总监。 |
邹方根(离任) | 历任武义县大田乡人民政府办事员、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新农村建设处办事员、寿仙谷监事兼行政综合部部长。 |
祝彪 | 历任浙江武义柳城联营丝厂财务科长、浙江武义工力电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浙江驰江工贸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3年2月入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审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北京寿仙谷监事、上海寿仙谷监事、仟稼汇监事、寿仙谷智慧健康监事。 |
王汉波 | 历任浙江康裕制药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兼总经理、浙江优胜美特中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寿仙谷副总经理、康寿制药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明焱 | 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2-08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明焱 | 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8-09 | /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03-08 | / | |
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10 | / | |
浙江寿仙谷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01 | / | |
金华庆余寿仙谷国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8-01 | / | |
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10 | / | |
杭州方回春堂大药房寿仙谷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10 | / | |
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01 | / | |
浙江寿仙谷旅游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11 | / | |
武义寿仙谷旅行社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05 | / | |
金华市寿仙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07 | / | |
和静县科克乌苏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2-05 | / | |
浙江老字号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01 | / | |
李振皓 | 浙江圣草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10 | / |
浙江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8-11 | / | |
李振宇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06 | / |
浙江寿仙谷智慧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0-12 | / | |
浙江寿仙谷数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4-02 | / | |
杭州运河恒立商业地产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3-10 | / | |
金华市寿仙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8-02 | / | |
刘国芳 | 浙江寿仙谷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01 | / |
徐靖 | 浙江圣草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10 | / |
韩海敏 |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研究员、高级财税顾问、专家级财税讲师 | 2015-02 | /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06 | / | |
浙江雅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8 | / | |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07 | / | |
王如伟 | 杭州泰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伙人 | 2022-01 | / |
杭州贝罗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2-12 | / |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06 | / | |
贝赛 |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 | 管理合伙人 | 2010-07 | / |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05 | / | |
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08 | / | |
祝彪 | 浙江寿仙谷智慧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12 | / |
浙江仟稼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11 | / | |
北京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8 | / | |
上海寿仙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8 | / | |
王汉波 | 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6-10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一)公司董事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执行;(二)公司独立董事的报酬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执行;(三)公司监事的报酬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执行;(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否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寿仙谷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及《寿仙谷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全体委员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系基于公司上市后工作环境的变化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制订,较好的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采用“业绩考核+能力评价”相结合的模式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成长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资产质量、经营安全等作为评估指标,以基本年薪为基础,实行年薪浮动的分配制度。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报酬: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津贴标准定期发放;(二)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基本薪酬和月度考核薪酬每月发放一次,年度考核薪酬年终发放,考核薪酬与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目标完成情况、所辖团队业绩考核结果、个人绩效结果挂钩。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15.20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邹方根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离职 |
黄俊华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4/18 | 审议通过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度工作报告》、《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ESG)》、《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计划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4/27 | 审议通过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5/15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寿仙转债”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7/13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计划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7/17 | 审议通过了《寿仙谷关于拟参与杭政储出【2020】79号地块项目公司股权及债权竞拍暨签订收购意向书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8/24 | 审议通过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10/26 | 审议通过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李明焱 | 否 | 7 | 7 | 2 | 0 | 0 | 否 | 1 |
李振皓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2 |
李振宇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2 |
徐靖 | 否 | 7 | 7 | 1 | 0 | 0 | 否 | 2 |
黄杭峰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2 |
刘国芳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2 |
韩海敏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2 |
王如伟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1 |
贝赛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韩海敏、刘国芳、贝赛 |
提名委员会 | 贝赛、李振皓、王如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如伟、李明焱、韩海敏 |
战略委员会 | 李明焱、李振宇、黄杭峰、徐靖、王如伟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4/17 | 1、《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2、《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3、《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2023/4/26 | 1、《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 | / |
2023/8/23 | 1、《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 |
2023/10/25 | 1、《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 | / |
(三)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4/17 | 1、《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2、《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 | / |
(四)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1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3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14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62 |
销售人员 | 650 |
技术人员 | 215 |
财务人员 | 37 |
行政人员 | 79 |
合计 | 1,14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大专及大专以下 | 848 |
本科 | 258 |
硕士及以上 | 37 |
合计 | 1,143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薪酬制度,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聘用、解聘以及薪酬组合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员工的整体薪酬由工资、奖金、补助津贴、福利构成,其中工资根据岗位不同分为年薪制和月薪制,是薪酬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岗位价值的重要体现,月薪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组成,每月根据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执行现有的薪酬管理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薪酬管理制度的实施报告及改善建议,由董事会最终决定公司薪酬制度调整。公司坚持以业绩为导向,充分调动员工管理、生产积极性,公司未来将考虑经营成果、自身发展情况,并参照所在地的平均薪酬、就业市场情况等因素适当调整、优化薪酬制度,以不断完善员工福利制度,切实提高员工待遇,保障员工切实利益。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建立专业高效的团队,满足职工的培训需求,促进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施,公司根据实用性、有效性、针对性的原则,针对不同岗位人员的职能定位,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培训计划,对不同岗位职务人员进行培训。公司采用内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内部培训主要以讲座、研讨会、交流会、学习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内容涉及营销、技术、生产、管理、信息化等多个方面,重点做好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外部培训主要以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等形式进行,内容涉及常规实用性培训、高层领导培训等方面,重点做好公司管领导干部培训、后备干部管理知识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知识创新培训。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建立健全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机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3年5月9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7月4日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7,227,099.52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40%。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480,058.49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71,801,588.04元,根据公司章程,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母公司2023年度实际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247,280.80元后,母公司202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3,554,307.2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00,800,282.01元。
鉴于公司总股本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前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1,828,618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3,585,0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315,011.0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38%。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3.9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77,315,011.02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4,480,058.49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38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77,315,011.02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38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依托经济效益与薪酬总额挂钩的激励原则,通过“绩效考核+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模式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考核年薪与绩效考评结果挂钩,确保激励机制科学有序、规范运行。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寿仙谷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子公司进行管控。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寿仙谷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69号)的要求,公司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对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总结公司治理经验,完成专项自查工作。经自查,公司不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574.63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水污染物:企业高浓度污水设计处理能力40t/d,处理工艺采用“调节+初沉+气浮+铁碳微电解+厌氧生化+厌氧回流+好氧生化+MBR膜”的组合处理工艺。低浓度污水设计处理能力为200t/d,处理时间为8h,每小时处理量为25吨,采用“调节+气浮+水解酸化+好氧+沉淀+气浮”的处理工艺。目前设备运行状况良好,负责设备运行人员定期对设备运行状况巡检、开展设备维护、水质检测,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对污水进行自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环保标准限值要求。
2、大气污染物:公司现有生产中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药材切片、粉碎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提取车间原料在提取、浓缩以及乙醇回收过程挥发的少量乙醇蒸汽、锅炉燃烧的大气污染物以及食堂油烟。均采用有组织排放方式进入大气,主要净化方式为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工程部定期对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进行巡检,每半年对大气处理设备耗材进行更换,确保大气污染物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大气污染物进行自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环保标准限值要求。
3、厂界的噪声:噪声主要来自粉碎机、风机以及空调冷却机组等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公司工艺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本降噪措施;针对产生较大噪音的设备,均设置在独立房间,使其与其他作业场所和室外进行有效隔离,降低了对其他作业场所和厂界的噪声影响。同时,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厂界噪声进行自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环保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公司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全部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均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和利用。
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2022年3月2日寿仙谷健康产业园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浙江省“区域环评+环境
标准”改革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金环建武备2022031;
2、2022年3月18日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二期建设项目(生产线建设)完成浙江省“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金环建武备2022037。
三、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于2021年8月,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本单位风险级别为“一般环境风险”。
四、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2023年废水、废气自行监测方案 一、检测标准及要求: 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确保生产废水、废气合规性排放,按照污染物排放要求,定期对生产废水、废气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公司进行检测,检测要求和频次按附表执行,并出具带MA资质检测报告。 二、检测方案: | ||||||||
类别 | 排放口 | 处理工艺 | 监测项目 | 年频次 | 点位 | 限值 | 单位 | 排放标准 |
有组织废气 | 喷雾和干燥车间排气DA001 | 袋式除尘器收集,净化的气体由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 颗粒物 | 2次/年 | 1 | 20 | mg/Nm3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非甲烷总烃 | 2次/年 | 1 | 60 | mg/Nm3 | ||||
TVOC(以非甲烷总烃计) | 2次/年 | 1 | 100 | mg/Nm3 | ||||
锅炉废气排放口DA002 | 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颗粒物 | 1次/年 | 1 | 20 | mg/N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
氮氧化物 | 1次/月 | 1 | 150 | mg/Nm3 | ||||
二氧化硫 | 1次/年 | 1 | 50 | mg/Nm3 | ||||
烟气黑度 | 1次/年 | 1 | 1 | 级 | ||||
无组织废气 | 厂界、厂房内等 | 活性炭吸附 | 臭气浓度 | 2次/年 | 4 | 20 |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非甲烷总烃 | 2次/年 | 4 | 4 | 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氨 | 2次/年 | 4 | 1.5 | mg/Nm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硫化氢 | 2次/年 | 4 | 0.06 | mg/Nm3 | ||||
非甲烷总烃 | 2次/年 | 1 | 4 | 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废水 | 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 |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PH | 2次/年 | 1 | 6~9 | / |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 |
SS | 2次/年 | 1 | 50 | mg/L |
CODcr | 2次/年 | 1 | 100 | mg/L | ||||
NH3-N | 2次/年 | 1 | 8 | mg/L | ||||
BOD5 | 2次/年 | 1 | 20 | mg/L | ||||
总氮 | 2次/年 | 1 | 20 | mg/L | ||||
动植物油 | 1次/年 | 1 | 5 | mg/L | ||||
总氰化物 | 2次/年 | 1 | 0.5 | mg/L | ||||
总磷 | 2次/年 | 1 | 0.5 | mg/L | ||||
色度 | 2次/年 | 1 | 50 | mg/L | ||||
总有机碳 | 1次/年 | 1 | 25 | mg/L | ||||
急性毒性 | 2次/年 | 1 | 0.07 | mg/L | ||||
噪声 | 厂界四周 |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基础和建筑隔声 | 昼间噪声 | 4次/年 | 4 | 65 | 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持续强化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定期开展节能、节水、节电培训会议,培养员工杜绝浪费的行为习惯;及时关闭未使用能源,提高全员节能意识,规范合理使用厂区能源。
2、定期完成锅炉设备的保养与检验,确保设备燃烧效率为最佳状态。其他设备按照标准化,按时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最佳使用状态;主要动力来源持续使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从而对大气减少污染。
3、开展国家级“绿色工厂”申报,公司通过开展能源消耗管理,全面推进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在节能降耗方面,通过锅炉改造,设备提质增效,锅炉余热利用等手段降低能耗。公司已入选国家级绿色低碳工厂。
4、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并通过OHSAS18001,ISO14001体系认证,提升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加强日常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废气除尘装置、污水处理装置,确保其有效性、完整性;定期组织废气、废水和噪声的排放监测,每季度废气、污水进行监测,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从源头有效控制污染排放,绿色发展。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2023年新建992.2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产生约95.12万度电,根据华东区域碳排因子测算,相当于节约116.9吨标准煤的燃烧,大约可减少669.17吨二氧化碳当量。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寿仙谷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98.17 | / |
其中:资金(万元) | 160.00 | 寿仙谷慈善基金-扶贫、助困、助学、助研 |
物资折款(万元) | 38.17 | 第六届关爱肿瘤学子公益活动-向240名肿瘤学子捐赠灵芝孢子粉产品 |
惠及人数(人) | 600余人 | 资助贫困生、优秀学子、老人、困难家庭,以及癌肿人群临床调查项目等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寿仙谷始终遵循“厚生重德,萃精惠民”的企业理念,将公益活动视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国家大型公益项目“慢病防治健康行”活动,“寿仙谷关爱肿瘤学子”公益行动进入第六季;设立1000万“寿仙谷慈善基金”用于支持医学研究、健康关爱、新农村建设,以及扶贫、帮困、助老、助学、赈灾等慈善公益事业。公司荣获“浙江省红十字博爱贡献奖先进集体”、“金华市慈善楷模奖”。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4,133.64 | 农民工工资+向农户支付的土地租金 |
惠及人数(人) | 2,200余人 | 基地固定员工近100人,季节临时性用工超300人,通过租赁土地使农户受益超1800余户。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扶贫、就业扶贫 | 为当地农民提供就业岗位,提高农民收入,带动周边产业发展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寿仙谷始终遵循“厚生重德,萃精惠民”的企业理念,将公益活动视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设立1000万“寿仙谷慈善基金”用于支持医学研究、健康关爱、新农村建设,以及扶贫、帮困、助老、助学、赈灾等慈善公益事业。“寿仙谷共富工坊”被评为2023年“省级定向招工式共富工坊示范点”。寿仙谷产业带富、项目生富、平台帮富“三富”模式获武义县“共同富裕优秀案例”。公司荣获“浙江省红十字博爱贡献奖先进集体”、“金华市慈善楷模奖”、金华市“千团联千村”优秀帮扶企业。公司总经理李振宇被共青团中央、农业农村部授予“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荣誉称号。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① | 2015/3/26 | 是 | 长期 | 是 | /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② | 2015/3/26 | 是 | 长期 | 是 |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③ | 2015/3/26 | 是 | 长期 | 是 | / | / | |
其他 | 李明焱 | 注④ | 2017/3/23 | 是 | 长期 | 是 | / | /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⑤ | 2022/3/31 | 是 | 至第二期可转债实施完毕 | 是 | / |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⑥ | 2022/3/31 | 是 | 至第二期可转债实施完毕 | 是 | / | / |
注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公司(本人)目前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未投资其他与寿仙谷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从事其他与寿仙谷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的经营活动;也未派遣他人在与寿仙谷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任何企业任职;本公司(本人)未来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或投资于任何业务与寿仙谷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派遣他人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注②:控股股东承诺,“1、不利用自身对寿仙谷的控制关系及重大影响,谋求寿仙谷及其控制的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寿仙谷的控制关系及重大影响,谋求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寿仙谷及其控制的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寿仙谷《公司章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杜绝本公司或由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持有利益的其他企业与寿仙谷直接或通过其他途径间接发生违规资金借用、占用和往来;保证不会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对寿仙谷施加不正当影响,不会通过与寿仙谷的关联关系相互借用、占用、往来资金损害寿仙谷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寿仙谷及其控制的企业违规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寿仙谷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寿仙谷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1)督促寿仙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寿仙谷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寿仙谷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督促寿仙谷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愿意承担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不利用自身对寿仙谷的地位和影响,谋求寿仙谷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包括本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下同)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寿仙谷的地位和影响,谋求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寿仙谷及其控制的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本人将严格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寿仙谷《公司章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杜绝本人或由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持有利益的其他企业与寿仙谷直接或通过其他途径间接发生违规资金借用、占用和往来;保证不会利用本人的地位对寿仙谷施加不正当影响,不会通过与寿仙谷的关联关系相互借用、占用、往来资金损害寿仙谷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寿仙谷及其控制的企业违规向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寿仙谷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寿仙谷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1)督促寿仙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寿仙谷进行交
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寿仙谷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督促寿仙谷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愿意承担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注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在任何时候认定公司及其子公司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本公司(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公司及其子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罚款或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注④:实际控制人及武义县真菌研究所单一投资人李明焱承诺,“武义县真菌研究所完成‘寿仙谷牌铁皮枫斗胶囊’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寿仙谷牌铁皮枫斗颗粒’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及‘寿仙谷牌铁皮枫斗茶’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转让事宜后,将于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武义县真菌研究所注销事宜。自承诺函出具日起,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的,且持续有效。”目前相关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还在转让过程中。
注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不侵占公司利益;(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注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继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5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朱作武、张小勇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朱作武1年、张小勇5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0,000 |
保荐人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所负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形。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预计达到披露标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21,4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寿仙谷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2023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10,486.32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商品1,206.54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5,367.83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1,067.12万元,向关联方出租资产135.98万元,在关联方开立存款账户获得利息收入2,708.85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0年6月15日 | 360,000,000 | 0 | 349,155,660.38 | 349,155,660.38 | 349,155,660.38 | 244,943,589.05 | 70.15 | 66,019,165.85 | 18.91 | 0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2年11月23日 | 398,000,000 | 0 | 387,133,679.25 | 387,133,679.25 | 387,133,679.25 | 46,784,028.32 | 12.08 | 46,784,028.32 | 12.08 | 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基本建设)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0年6月15日 | 否 | 217,500,000.00 | 217,500,000.00 | 47,327,577.30 | 158,664,027.30 | 72.95 | 2025年5月 | 否 | 否 | 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公司销售规模未达预期,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严格控制募集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8,835,972.70 |
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生产线建设)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0年6月15日 | 否 | 131,655,660.38 | 131,655,660.38 | 18,691,588.55 | 86,279,561.75 | 65.53 | 2027年5月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5,376,098.63 |
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二期建设项目(基本建设)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2年11月23日 | 否 | 233,740,000.00 | 233,740,000.00 | 46,784,028.32 | 46,784,028.32 | 20.02 | 2025年11月 | 否 | 否 | 资金投资进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186,955,971.68 |
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二期建设项目(生产线建设)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2年11月23日 | 否 | 88,710,000.00 | 88,710,000.00 | 0 | 0 | 0 | 2025年11月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88,710,000.00 | |
寿仙谷健康产业园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2年11月23日 | 否 | 64,683,679.25 | 64,683,679.25 | 0 | 0 | 0 | 2027年5月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64,683,679.25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5月9日 | 58,000 | 2023年5月9日 | 2024年5月9日 | 12,900 | 否 |
其他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65,000,000.00元,使用暂时闲置的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64,000,000.00元,合计129,000,000.00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97,203,347 | 100.00 | 0 | 0 | 0 | 4,625,271 | 4,625,271 | 201,828,618 | 100.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197,203,347 | 100.00 | 0 | 0 | 0 | 4,625,271 | 4,625,271 | 201,828,618 | 100.0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97,203,347 | 100.00 | 0 | 0 | 0 | 4,625,271 | 4,625,271 | 201,828,618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行的3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7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寿仙转债”,债券代码“113585”,自2020年12月15日开始转股。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了寿仙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寿仙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寿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2023年6月5日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寿仙转债”全部赎回;“寿仙转债”于2023年6月6日完成赎回并摘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5日,“寿仙转债”累计转股4,617,414股。
公司发行的39,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12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寿22转债”,债券代码“113660”,自2023年5月23日开始转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寿22转债”累计转股7,857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寿仙转债”和“寿22转债”合计累计转股4,625,271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0年6月9日 | 100元 | 360万张 | 2020年7月7日 | 360万张 | 2023年6月6日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2年11月17日 | 100元 | 398万张 | 2022年12月12日 | 398万张 | 2028年11月16日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发行情况详见第九节之“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之“(一)转债发行情况”。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详见第七节之“一、股本变动情况”。
2、股东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仍为寿仙谷投资、李明焱、朱惠照、李振皓、李振宇。
3、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17,435.44万元,净资产217,128.87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31.60%,上年同期为33.28%,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68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内“寿仙转债”转股及赎回所致。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19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0,61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56,711,239 | 28.1 | 0 | 质押 | 12,389,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李振皓 | 0 | 15,041,650 | 7.4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兴远优选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120,711 | 9,120,711 | 4.52 | 0 | 无 | 0 | 其他 | ||
李振宇 | 0 | 5,114,161 | 2.5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杨燕灵 | 3,999,606 | 3,999,606 | 1.9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文体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58,160 | 3,458,160 | 1.71 | 0 | 无 | 0 | 其他 | ||
徐美芸 | -2,166,100 | 2,833,900 | 1.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方正顺 | 600 | 2,600,800 | 1.2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智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52,730 | 1,852,730 | 0.92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5,200 | 1,826,323 | 0.9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6,711,239 | 人民币普通股 | 56,711,239 | ||||||
李振皓 | 15,041,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41,65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兴远优选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120,711 | 人民币普通股 | 9,120,711 | ||||||
李振宇 | 5,114,161 | 人民币普通股 | 5,114,161 |
杨燕灵 | 3,999,606 | 人民币普通股 | 3,999,60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文体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58,1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58,160 |
徐美芸 | 2,833,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33,900 |
方正顺 | 2,60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0,8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智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52,7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2,73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26,323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6,323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2020年10月1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60万股且不超过360万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60.0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拟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的《寿仙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83)。截至2021年10月11日,公司完成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3,585,000股,占总股本的1.82%。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的《寿仙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3,585,000股,占总股本的1.78%。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李明焱家族(李明焱、朱惠照、李振皓、李振宇)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上述四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8.08%的股权,其中李明焱、朱惠照为夫妻关系,李振皓、李振宇为兄弟关系,李振皓、李振宇为李明焱、朱惠照之子。李明焱、朱惠照分别持有控股股东寿仙谷投资65.00%、35.00%的股权,寿仙谷投资、李振皓、李振宇为一致行动人; 2、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李明焱 |
成立日期 | 2012年8月16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李明焱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寿仙谷董事长,兼任寿仙谷投资执行董事、寿仙谷中药饮片执行董事、寿仙谷药业总经理、康寿制药执行董事、寿仙谷健康药房执行董事、庆余寿仙谷执行董事、方回春堂门诊部董事、方回春堂寿仙谷馆董事、武义商业银行董事、老字号信息科技监事、寿仙谷旅游执行董事、寿仙谷旅行社执行董事、和静水电执行董事、寿仙谷网络执行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朱惠照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寿仙谷投资监事、寿仙谷饮片经理、寿仙谷药业监事、寿仙谷健康科技监事、寿仙谷旅游监事、寿仙谷旅行社监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李振皓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寿仙谷副董事长、圣草谷生物董事长、植物药研究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李振宇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寿仙谷董事兼总经理、寿仙谷药业执行董事、寿仙谷网络经理、寿仙谷智慧健康执行董事、浙江寿仙谷数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恒立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寿仙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58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公开发行了3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6,000万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80号文同意,公司3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寿仙转债”,债券代码“113585”。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8%、第三年为1%、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第六年为
2.5%。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自2020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8日。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6月5日、2020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寿仙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寿仙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寿仙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寿仙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寿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2023年6月5日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寿仙转债”全部赎回;“寿仙转债”于2023年6月6日完成赎回并摘牌。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5月24日、2023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寿仙谷关于实施“寿仙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寿仙谷关于“寿仙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寿22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公开发行了39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9,800万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二期建设项目和寿仙谷健康产业园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32号文同意,公司39,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寿22转债”,债券代码“113660”。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8%、第
三年为1%、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第六年为2.5%。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自2022年11月17日至2028年11月16日。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寿仙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寿仙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寿22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3,955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5,135,000 | 21.4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可转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35,199,000 | 8.8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589,000 | 8.45 |
李振皓 | 30,110,000 | 7.5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368,000 | 5.37 |
李振宇 | 10,510,000 | 2.6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427,000 | 2.6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9,312,000 | 2.34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245,000 | 2.0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00 | 2.01 |
注:“寿仙转债”已于2023年6月6日完成赎回并摘牌。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寿仙转债 | 100,137,000 | 99,928,000 | 209,000 | 0 | 0 |
寿22转债 | 398,000,000 | 300,000 | 0 | 0 | 397,700,000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寿仙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99,928,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4,617,414 |
累计转股数(股) | 16,418,042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8.80 |
尚未转股额(元) | 209,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0.058 |
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52,516,47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3,585,000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317,246.97元,转增44,679,44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97,195,916股。上表中“转股数”包含因转股形成的转增股份数量;“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已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示。209,000元未转股金额已于2023年6月6日全部赎回。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寿22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300,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7,857 |
累计转股数(股) | 7,857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0040 |
尚未转股额(元) | 397,700,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9.92 |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寿仙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 说明 |
2021年6月30日 | 28.38元/股 | 2021年6月2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根据《寿仙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调整“寿仙转债”转股价格,转股价格由28.68元/股调整为28.38元/股,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
2022年5月26日 | 21.64元/股 | 2022年5月1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 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根据《寿仙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调整“寿仙转债”转股价格,转股价格由28.38元/股调整为21.64元/股,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不适用,“寿仙转债”已于2023年6月6日完成赎回。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寿22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 说明 |
2023年7月4日 | 37.65元/股 | 2023年6月2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根据《寿仙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调整“寿22转债”转股价格,转股价格由38.08 |
元/股调整为37.65元/股,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37.65元/股 |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资产317,435.44万元,资产负债率31.60%。2023年6月16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寿22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2022年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寿仙转债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自成立至今,公司均按期、足额偿还了各银行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未发生到期未清偿借款的情形。公司业务保持持续稳定发展态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为充足,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以保证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的资金需要。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寿仙谷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寿仙谷,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收入确认 | |
2023年度,寿仙谷合并口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详见附注七、61,是寿仙谷合并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且寿仙谷销售模式多样化。不同模式下收入确认政策详见附注五、33收入所述。 由于收入是寿仙谷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的固有风险,我们将寿仙谷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应对: 我们在评价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含以下程序: (1)了解、测试寿仙谷不同模式下与销售、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制度的设计和执行; (2)区别不同的销售类型,结合具体业务的实际情况,检查相关合同的约定,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不同销售模式按产品类别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3)执行函证程序:对于年度销售金额及年末尚未回款金额向客户进行函证确认; (4)对不同类型收入选取样本进行测试,抽样检查存货收发记录、客户签字确认的 |
发货单、物流单、对账单、天猫交易流水,检查收款凭据,审计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交易,选
取样本,核对出库记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确认收入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一、 其他信息
寿仙谷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寿仙谷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二、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寿仙谷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寿仙谷的财务报告过程。
三、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寿仙谷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寿仙谷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寿仙谷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作武(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小勇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503,962,472.53 | 1,524,712,390.5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3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七、3 | ||
应收票据 | 七、4 | 20,844,524.26 | 23,986,709.50 |
应收账款 | 七、5 | 91,087,606.73 | 113,660,007.77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131,981.72 | 32,374.00 |
预付款项 | 七、8 | 20,656,683.54 | 13,965,241.5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3,253,239.10 | 2,509,716.94 |
其中:应收利息 | 七、9 | ||
应收股利 | 七、9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57,833,270.72 | 147,756,333.7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8,076,160.28 | 5,388,583.37 |
流动资产合计 | 1,806,845,938.88 | 1,862,011,357.3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七、14 | ||
其他债权投资 | 七、15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5,738,154.02 | 5,927,692.0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59,975,781.78 | 56,374,094.3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1,5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223,762,553.72 | 194,380,794.35 |
固定资产 | 七、21 | 335,007,094.16 | 376,951,261.24 |
在建工程 | 七、22 | 280,208,527.94 | 169,630,077.4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七、23 | 31,383,535.20 | 30,174,323.59 |
油气资产 | 七、24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5,720,985.59 | 24,384,723.59 |
无形资产 | 七、26 | 310,977,267.67 | 78,157,731.1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7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79,783,610.54 | 53,134,960.5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4,950,912.47 | 3,562,543.9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67,508,423.09 | 994,178,202.27 | |
资产总计 | 3,174,354,361.97 | 2,856,189,559.6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72,160,719.46 | 272,972,442.8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45,818,229.12 | 143,955,195.31 |
预收款项 | 七、37 | 1,128,805.04 | 751,680.66 |
合同负债 | 七、38 | 8,975,904.78 | 8,282,713.8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9,089,909.35 | 32,077,992.64 |
应交税费 | 七、40 | 9,530,539.50 | 8,215,319.9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363,242.40 | 5,726,651.0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2,079,430.11 | 4,873,151.2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000,093.57 | 910,004.10 |
流动负债合计 | 585,146,873.33 | 477,765,151.6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七、46 | 340,186,606.02 | 412,589,185.71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3,970,952.61 | 15,971,324.41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49,983,793.46 | 41,297,604.2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52 | 3,777,439.88 | 3,043,978.9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17,918,791.97 | 472,902,093.33 | |
负债合计 | 1,003,065,665.30 | 950,667,244.9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01,828,618.00 | 197,203,34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69,772,264.13 | 88,661,515.27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966,032,208.29 | 856,246,609.85 |
减:库存股 | 七、56 | 165,106,271.22 | 165,106,271.22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3,056,866.91 | 20,065,062.21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00,931,483.31 | 92,684,202.5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974,773,527.25 | 815,767,849.0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71,288,696.67 | 1,905,522,314.70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71,288,696.67 | 1,905,522,314.7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174,354,361.97 | 2,856,189,559.66 |
公司负责人:李明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彪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晓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65,855,909.12 | 487,447,119.6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47,989,902.71 | 98,121,123.60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000.00 | ||
预付款项 | 6,166,027.81 | 5,820,047.56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467,400,845.55 | 479,799,509.9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52,072,276.03 | 58,551,985.0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96,017.65 | 1,613,214.8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42,980,978.87 | 1,161,353,000.6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559,384,179.31 | 558,627,770.5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63,851.12 | 1,375,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5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238,219,275.93 | 251,877,399.69 | |
固定资产 | 30,631,719.42 | 27,206,612.84 | |
在建工程 | 37,966,421.33 | 15,946,953.0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31,383,535.20 | 30,174,323.59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1,684,518.04 | 12,189,246.12 | |
无形资产 | 22,767,496.31 | 4,769,470.8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9,328,172.18 | 39,395,917.6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9,930.97 | 3,010,062.3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02,839,099.81 | 946,072,756.68 | |
资产总计 | 2,245,820,078.68 | 2,107,425,757.3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74,891,912.22 | 59,766,876.37 | |
预收款项 | 1,128,805.04 | 751,680.66 | |
合同负债 | 411,627.98 | 372,210.54 | |
应付职工薪酬 | 7,193,795.58 | 7,196,013.22 | |
应交税费 | 867,259.58 | 301,180.34 | |
其他应付款 | 1,575,610.00 | 1,503,822.0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921,806.31 | 663,537.91 | |
其他流动负债 | 45,277.32 | 33,752.50 | |
流动负债合计 | 94,036,094.03 | 70,589,073.5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340,186,606.02 | 412,589,185.7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5,878,667.21 | 9,729,787.3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1,688,450.09 | 20,372,407.3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7,753,723.32 | 442,691,380.38 | |
负债合计 | 471,789,817.35 | 513,280,453.9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1,828,618.00 | 197,203,34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69,772,264.13 | 88,661,515.27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66,032,208.29 | 856,246,609.85 | |
减:库存股 | 165,106,271.22 | 165,106,271.22 | |
其他综合收益 | -211,148.88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00,914,309.00 | 92,667,028.20 | |
未分配利润 | 600,800,282.01 | 524,473,074.2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74,030,261.33 | 1,594,145,303.3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45,820,078.68 | 2,107,425,757.32 |
公司负责人:李明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彪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晓微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84,347,256.55 | 829,071,599.8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784,347,256.55 | 829,071,599.8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74,864,325.33 | 577,339,101.9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35,528,144.31 | 129,207,399.4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8,906,475.52 | 7,180,672.40 |
销售费用 | 七、63 | 316,793,809.48 | 319,374,775.54 |
管理费用 | 七、64 | 86,991,846.76 | 85,799,384.63 |
研发费用 | 七、65 | 49,682,796.87 | 47,823,930.99 |
财务费用 | 七、66 | -23,038,747.61 | -12,047,061.06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24,703,275.64 | 13,028,102.61 |
利息收入 | 七、66 | 48,086,690.14 | 25,446,070.83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9,986,339.17 | 27,673,640.3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681,919.22 | 4,540,960.5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75,708.95 | -257,429.7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71,428.57 | -1,260,00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127,245.82 | -1,881,160.0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72,505.23 | 72,400.6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54,722,369.23 | 280,878,339.4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3 | 2,599,814.91 | 428,210.6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4 | 2,411,252.52 | 3,341,012.2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54,910,931.62 | 277,965,537.7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5 | 430,873.13 | 452,568.2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4,480,058.49 | 277,512,969.4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4,480,058.49 | 277,512,969.4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4,480,058.49 | 277,783,036.4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0,066.9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91,804.70 | -2,033,052.24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91,804.70 | -2,033,052.24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91,804.70 | -2,033,052.24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991,804.70 | -2,033,052.24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57,471,863.19 | 275,479,917.2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7,471,863.19 | 275,749,984.1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0,066.93 | ||
八、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0 | 1.4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0 | 1.43 |
公司负责人:李明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彪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晓微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448,704,623.42 | 401,954,170.02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69,496,051.35 | 152,179,759.61 |
税金及附加 | 1,823,373.96 | 2,108,323.08 | |
销售费用 | 31,152,758.79 | 38,471,180.52 | |
管理费用 | 28,640,790.73 | 27,594,270.83 | |
研发费用 | 24,292,769.84 | 21,823,103.68 | |
财务费用 | 9,793,454.07 | -2,083,483.30 | |
其中:利息费用 | 28,758,998.50 | 10,873,022.97 | |
利息收入 | 19,000,170.86 | 13,009,543.19 | |
加:其他收益 | 13,173,015.57 | 10,153,095.2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961,829.26 | -145,874.5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91,987.39 | -485,000.9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1,428.57 | -1,260,0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177,408.96 | -14,740,250.6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682.2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3,745,971.37 | 155,867,985.71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896.92 | 58,243.46 | |
减:营业外支出 | 1,965,280.25 | 1,968,944.2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1,801,588.04 | 153,957,284.88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1,801,588.04 | 153,957,284.8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1,801,588.04 | 153,957,284.8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11,148.88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11,148.88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11,148.88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71,590,439.16 | 153,957,284.8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李明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彪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晓微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14,257,999.43 | 865,864,850.6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111,014,522.16 | 77,967,262.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25,272,521.59 | 943,832,113.0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7,700,554.08 | 106,684,057.1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2,615,249.83 | 127,793,655.4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6,413,234.63 | 51,431,087.9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333,486,097.42 | 316,639,894.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0,215,135.96 | 602,548,694.8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057,385.63 | 341,283,418.2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63,112,347.21 | 253,773,403.5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536,368.40 | 2,474,505.8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3,771.94 | 235,823.4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5,762,487.55 | 256,483,732.8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14,540,350.78 | 182,600,537.0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50,000,000.00 | 158,225,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5,101.71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1,052,439.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64,545,452.49 | 341,877,976.7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8,782,964.94 | -85,394,243.9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37,437,773.32 | 661,942,234.3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255,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2,437,773.32 | 661,942,234.3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1,655,108.4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2,779,620.45 | 61,119,343.7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7,921,766.72 | 264,983,489.6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2,356,495.60 | 326,102,833.4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0,081,277.72 | 335,839,400.9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93,644,301.59 | 591,728,575.1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69,712,390.54 | 677,983,815.3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6,068,088.95 | 1,269,712,390.54 |
公司负责人:李明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彪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晓微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1,375,202.13 | 393,051,760.9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481,208.68 | 41,856,967.7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3,856,410.81 | 434,908,728.7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1,328,672.08 | 132,877,773.5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0,176,778.78 | 30,844,239.4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86,596.66 | 8,556,330.7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177,712.18 | 65,002,323.5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3,869,759.70 | 237,280,667.1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986,651.11 | 197,628,061.5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8,112,347.21 | 30,839,126.4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4,320.79 | 2,058.8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4,140,494.3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2,287,162.36 | 30,841,185.2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6,160,290.86 | 38,157,629.0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70,000,000.00 | 64,375,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135,498.11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5,066,946.99 | 282,354,630.2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2,362,735.96 | 384,887,259.3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0,075,573.60 | -354,046,074.0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89,000,6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5,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9,385,6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7,056.7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9,217,672.10 | 61,119,343.7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03,093.42 | 3,828,423.8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1,137,822.30 | 64,947,767.5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37,822.30 | 324,437,832.4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11,226,744.79 | 168,019,819.9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7,447,119.65 | 319,427,299.7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220,374.86 | 487,447,119.65 |
公司负责人:李明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彪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晓微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7,203,347.00 | 88,661,515.27 | 856,246,609.85 | 165,106,271.22 | 20,065,062.21 | 92,684,202.51 | 815,767,849.08 | 1,905,522,314.70 | 1,905,522,314.7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7,203,347.00 | 88,661,515.27 | 856,246,609.85 | 165,106,271.22 | 20,065,062.21 | 92,684,202.51 | 815,767,849.08 | 1,905,522,314.70 | 1,905,522,314.7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25,271.00 | -18,889,251.14 | 109,785,598.44 | 2,991,804.70 | 8,247,280.80 | 159,005,678.17 | 265,766,381.97 | 265,766,381.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91,804.70 | 254,480,058.49 | 257,471,863.19 | 257,471,863.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625,271.00 | -18,889,251.14 | 109,785,598.44 | 95,521,618.30 | 95,521,618.3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4,625,271.00 | -18,889,251.14 | 109,785,598.44 | 95,521,618.30 | 95,521,618.3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247,280.80 | -95,474,380.32 | -87,227,099.52 | -87,227,099.5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247,280.80 | -8,247,280.8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7,227,099.52 | -87,227,099.52 | -87,227,099.5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1,828,618.00 | 69,772,264.13 | 966,032,208.29 | 165,106,271.22 | 23,056,866.91 | 100,931,483.31 | 974,773,527.25 | 2,171,288,696.67 | 2,171,288,696.67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2,498,417.00 | 18,963,404.42 | 900,224,641.08 | 165,106,271.22 | 22,098,114.45 | 77,288,474.02 | 613,697,788.91 | 1,619,664,568.66 | 384,770.69 | 1,620,049,339.35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2,498,417.00 | 18,963,404.42 | 900,224,641.08 | 165,106,271.22 | 22,098,114.45 | 77,288,474.02 | 613,697,788.91 | 1,619,664,568.66 | 384,770.69 | 1,620,049,339.35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704,930.00 | 69,698,110.85 | -43,978,031.23 | -2,033,052.24 | 15,395,728.49 | 202,070,060.17 | 285,857,746.04 | -384,770.69 | 285,472,975.3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33,052.24 | 277,783,036.42 | 275,749,984.18 | -270,066.93 | 275,479,917.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488.00 | 69,698,110.85 | 701,410.77 | 70,425,009.62 | 70,425,009.6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5,488.00 | 69,698,110.85 | 701,410.77 | 70,425,009.62 | 70,425,009.62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395,728.49 | -75,712,976.25 | -60,317,247.76 | -60,317,247.76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395,728.49 | -15,395,728.4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317,247.76 | -60,317,247.76 | -60,317,247.7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4,679,442.00 | -44,679,442.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4,679,442.00 | -44,679,442.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14,703.76 | -114,703.7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7,203,347.00 | 88,661,515.27 | 856,246,609.85 | 165,106,271.22 | 20,065,062.21 | 92,684,202.51 | 815,767,849.08 | 1,905,522,314.70 | 1,905,522,314.70 |
公司负责人:李明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彪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晓微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7,203,347.00 | 88,661,515.27 | 856,246,609.85 | 165,106,271.22 | 92,667,028.20 | 524,473,074.29 | 1,594,145,303.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7,203,347.00 | 88,661,515.27 | 856,246,609.85 | 165,106,271.22 | 92,667,028.20 | 524,473,074.29 | 1,594,145,303.3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25,271.00 | -18,889,251.14 | 109,785,598.44 | -211,148.88 | 8,247,280.80 | 76,327,207.72 | 179,884,957.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1,148.88 | 171,801,588.04 | 171,590,439.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625,271.00 | -18,889,251.14 | 109,785,598.44 | 95,521,618.3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4,625,271.00 | -18,889,251.14 | 109,785,598.44 | 95,521,618.3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247,280.80 | -95,474,380.32 | -87,227,099.5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247,280.80 | -8,247,280.8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7,227,099.52 | -87,227,099.52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1,828,618.00 | 69,772,264.13 | 966,032,208.29 | 165,106,271.22 | -211,148.88 | 100,914,309.00 | 600,800,282.01 | 1,774,030,261.33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2,498,417.00 | 18,963,404.42 | 900,224,641.08 | 165,106,271.22 | 77,288,474.02 | 446,383,334.45 | 1,430,251,999.7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17,174.31 | -154,568.79 | -171,743.10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2,498,417.00 | 18,963,404.42 | 900,224,641.08 | 165,106,271.22 | 77,271,299.71 | 446,228,765.66 | 1,430,080,256.6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704,930.00 | 69,698,110.85 | -43,978,031.23 | 15,395,728.49 | 78,244,308.63 | 164,065,046.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3,957,284.88 | 153,957,284.8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488.00 | 69,698,110.85 | 701,410.77 | 70,425,009.6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5,488.00 | 69,698,110.85 | 701,410.77 | 70,425,009.62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395,728.49 | -75,712,976.25 | -60,317,247.7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395,728.49 | -15,395,728.4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317,247.76 | -60,317,247.76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4,679,442.00 | -44,679,442.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4,679,442.00 | -44,679,442.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7,203,347.00 | 88,661,515.27 | 856,246,609.85 | 165,106,271.22 | 92,667,028.20 | 524,473,074.29 | 1,594,145,303.39 |
公司负责人:李明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彪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晓微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13年6月27日经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第330723000011204号文批准,由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李振皓、郑化先、李振宇、谢华宝、孙树林、李建淼、孙科、徐涛8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955.25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017年4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0号文件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95万股,于2017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13,980万元,并于2017年7月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700147493495C。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总股本201,828,618股,注册资本为201,828,618.00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武义县壶山街道商城路10号,总部地址为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
本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为灵芝、铁皮石斛等中药材的品种选育、栽培、加工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灵芝孢子粉类产品、铁皮石斛类产品等。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明焱、朱惠照、李振皓、李振宇。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利润的2%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5% |
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5%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5%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5% |
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项 |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5% |
收到的重要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5% |
支付的重要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5%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
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提示: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除外),企业也可以选择采用一般金融资产的减值方法,即按照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分别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一)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二和阶段三)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 账龄组合 | 1年以内5%,1至2年10%,2至3年20%, 3至4年50%,4至5年80%,5年以上100%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发出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详见本附注“五、24生物资产”)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30 | 0%、5% | 3.17%-20.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 (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 (3)经消防、国土、规划等外部部门验收; (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 (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 (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 (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持有目的及经济利益实现方式的不同,将生物资产划分为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物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本公司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主要为铁皮石斛,其成本按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本公司对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折旧,折旧方法采用产量法,公司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自身的生长特点,确定其预计总产量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总产量、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进行相应的调整。
(4)本公司的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为灵芝、水稻、西红花、杭白菊等,公司视消耗性生物资产为存货进行核算。其成本按照各种生物资产种植过程中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其他费用等。
(5)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死亡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 | 年限平均法 | 0 | 法定使用权 |
软件 | 5-10年 | 年限平均法 | 0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药品专有技术 | 10年 | 年限平均法 | 0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排污权 | 排污权使用年限 | 年限平均法 | 0 | 法定使用权 |
(3). 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并按以下方式进行归集: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主要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以及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主要指直接投入研发活动的相关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主要指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折旧或摊销。
(6).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7).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7.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1)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中经营租赁方式租入房屋的装修等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中的自建大棚及其他设备,根据相关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后按5年平均摊销。
(3)周转器具及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进行摊销。
28.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9.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1.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本期无股份支付情况。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2.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3.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本公司主要业务模式是通过经销、代销、零售、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买断式经销模式收入确认原则:公司与客户签定销售合同,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物发给客户,客户收到货物后签收,公司取得客户的收货凭据时确认收入。
②代销模式收入确认原则:公司与代销商签订合同,约定商品在代销商销售商品后结算,公司取得代销商销售对账单时确认收入。
③零售模式收入确认原则:公司在收到客户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并同时交予商品时确认收入。
④网络销售收入确认原则:公司在确认客户已签收商品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5.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36.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
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7.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5)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②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④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⑤行使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
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4万元的租赁作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1)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2)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4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8.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回购本公司股份
(1)本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
(3)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39.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0.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3%、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计征 | 7%、5%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计征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计征 | 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20%、15%、0% |
本公司、子公司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杭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寿仙谷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华市寿仙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寿仙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寿仙谷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浙江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寿仙谷智慧健康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伯宇智慧健康研究院、杭州运河恒立商业地产有限公司、长沙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根据销售额的13%、9%、6%计算销项税额,按规定扣除进项税额后缴纳;北京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寿仙谷珍稀植物药研究院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公司及子公司房屋租赁业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按5%的税率计缴增值税,其余按9%的税率计缴增值税;公司及子公司理财产品利息收入适用6%的税率计缴增值税。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除杭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寿仙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寿仙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寿仙谷智慧健康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伯宇智慧健康研究院、杭州运河恒立商业地产有限公司、长沙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外)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5%、3%、2%计缴;子公司杭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寿仙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寿仙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寿仙谷智慧健康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伯宇智慧健康研究院、杭州运河恒立商业地产有限公司、长沙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3%、2%计缴;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5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 15 |
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25 |
杭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0 |
浙江寿仙谷珍稀植物药研究院 | 20 |
北京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20 |
苏州寿仙谷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寿仙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浙江寿仙谷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0 |
南京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金华市寿仙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 20 |
浙江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 |
浙江寿仙谷智慧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20 |
杭州市余杭区伯宇智慧健康研究院 | 25 |
杭州运河恒立商业地产有限公司 | 25 |
长沙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武汉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0 |
济南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0 |
郑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0 |
福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公司本期自产自销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①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司享受药用植物的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公司药用植物初加工项目销售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②本公司:公司于2022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税率计缴。
③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公司药用植物初加工项目销售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④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公司于2023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税率计缴。
⑤杭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寿仙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寿仙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寿仙谷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华市寿仙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浙江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寿仙谷珍稀植物药研究院、浙江寿仙谷智慧健康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寿仙谷健康
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⑥杭州市余杭区伯宇智慧健康研究院:根据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起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二批)的通知》(余财预【2022】6号),杭州市余杭区伯宇智慧健康研究院从2021年度起获得免税资格。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297.45 | 27,902.25 |
银行存款 | 1,502,901,480.82 | 1,524,280,245.66 |
其他货币资金 | 1,059,694.26 | 404,242.63 |
合计 | 1,503,962,472.53 | 1,524,712,390.54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用于质押的定期存款 | 355,000,000.00 | 255,000,000.00 |
合计 | 355,000,000.00 | 255,000,000.00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000,000.00 | /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 | |
合计 | 30,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0,844,524.26 | 23,986,709.50 |
合计 | 20,844,524.26 | 23,986,709.5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7,195,599.40 | |
合计 | 17,195,599.4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844,524.26 | 100.00 | 20,844,524.26 | 23,986,709.50 | 100.00 | 23,986,709.5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844,524.26 | 100.00 | 20,844,524.26 | 23,986,709.50 | 100.00 | 23,986,709.50 | ||||
合计 | 20,844,524.26 | / | / | 20,844,524.26 | 23,986,709.50 | / | / | 23,986,709.5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20,844,524.26 | ||
合计 | 20,844,524.2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4,384,586.26 | 117,287,191.45 |
1年以内小计 | 94,384,586.26 | 117,287,191.45 |
1至2年 | 1,064,841.32 | 2,204,292.13 |
2至3年 | 544,268.38 | 272,430.28 |
3至4年 | 53,911.79 | 64,903.11 |
4至5年 | 7,610.01 | 14,586.00 |
5年以上 | 430,371.00 | 430,371.00 |
小计 | 96,485,588.76 | 120,273,773.97 |
减:坏账准备 | 5,397,982.03 | 6,613,766.20 |
合计 | 91,087,606.73 | 113,660,007.7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30,371.00 | 0.45 | 430,371.00 | 100.00 | 430,371.00 | 0.36 | 430,371.00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应收账款 | 430,371.00 | 0.45 | 430,371.00 | 100.00 | 430,371.00 | 0.36 | 430,371.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6,055,217.76 | 99.55 | 4,967,611.03 | 5.17 | 91,087,606.73 | 119,843,402.97 | 99.64 | 6,183,395.20 | 5.16 | 113,660,007.7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96,055,217.76 | 99.55 | 4,967,611.03 | 5.17 | 91,087,606.73 | 119,843,402.97 | 99.64 | 6,183,395.20 | 5.16 | 113,660,007.77 |
合计 | 96,485,588.76 | 100.00 | 5,397,982.03 | / | 91,087,606.73 | 120,273,773.97 | 100.00 | 6,613,766.20 | / | 113,660,007.7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朱福金 | 430,371.00 | 430,371.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430,371.00 | 430,371.00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4,384,586.26 | 4,719,229.31 | 5.00 |
1至2年 | 1,064,841.32 | 106,484.13 | 10.00 |
2至3年 | 544,268.38 | 108,853.68 | 20.00 |
3至4年 | 53,911.79 | 26,955.90 | 50.00 |
4至5年 | 7,610.01 | 6,088.01 | 80.00 |
合计 | 96,055,217.76 | 4,967,611.0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处置子公司减少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6,613,766.20 | -1,215,784.17 | 5,397,982.03 | ||
合计 | 6,613,766.20 | -1,215,784.17 | 5,397,982.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9,418,027.97 | 9.76 | 470,901.40 |
第二名 | 6,867,846.16 | 7.12 | 343,392.31 |
第三名 | 6,766,912.01 | 7.01 | 338,345.60 |
第四名 | 6,355,233.19 | 6.59 | 317,761.66 |
第五名 | 5,823,952.79 | 6.04 | 291,197.64 |
合计 | 35,231,972.12 | 36.52 | 1,761,598.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131,981.72 | 32,374.00 |
合计 | 1,131,981.72 | 32,374.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32,374.00 | 1,496,663.26 | 397,055.54 | 1,131,981.72 | ||
合计 | 32,374.00 | 1,496,663.26 | 397,055.54 | 1,131,981.72 |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8,532,664.17 | 89.72 | 13,284,746.72 | 95.13 |
1至2年 | 1,945,953.38 | 9.42 | 633,915.83 | 4.54 |
2至3年 | 146,770.44 | 0.71 | 15,283.43 | 0.11 |
3年以上 | 31,295.55 | 0.15 | 31,295.55 | 0.22 |
合计 | 20,656,683.54 | 100.00 | 13,965,241.53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6,602,363.64 | 31.96 |
第二名 | 2,233,009.71 | 10.81 |
第三名 | 1,320,433.44 | 6.39 |
第四名 | 943,396.20 | 4.57 |
第五名 | 904,088.05 | 4.38 |
合计 | 12,003,291.04 | 58.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253,239.10 | 2,509,716.94 |
合计 | 3,253,239.10 | 2,509,716.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101,423.96 |
1年以内小计 | 2,101,423.96 |
1至2年 | 388,512.53 |
2至3年 | 1,050,060.71 |
3至4年 | 72,045.00 |
4至5年 | 155,770.00 |
5年以上 | 1,153,281.51 |
合计 | 4,921,093.7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3,968,218.46 | 3,207,631.84 |
备用金及其他 | 952,875.25 | 881,401.36 |
合计 | 4,921,093.71 | 4,089,033.2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579,316.26 | 1,579,316.26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579,316.26 | 1,579,316.26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8,538.35 | 88,538.3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667,854.61 | 1,667,854.6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子公司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579,316.26 | 88,538.35 | 1,667,854.61 | |
合计 | 1,579,316.26 | 88,538.35 | 1,667,854.6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99,104.26 | 10.14 | 其他 | 1年以内 | 24,955.21 |
第二名 | 330,717.36 | 6.72 | 保证金 | 1至2年25,000元,2至3年305,717.36元 | 63,643.47 |
第三名 | 300,000.00 | 6.10 | 保证金 | 2至3年 | 60,000.00 |
第四名 | 300,000.00 | 6.10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15,000.00 |
第五名 | 203,192.01 | 4.13 | 其他 | 1年以内191,299.48,1至2年11,892.53元 | 10,754.23 |
合计 | 1,633,013.63 | 33.18 | / | / | 174,352.91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7,341,014.41 | 37,341,014.41 | 34,327,340.74 | 34,327,340.74 | ||
周转材料 | 14,245,231.68 | 14,245,231.68 | 12,510,133.99 | 12,510,133.99 | ||
委托加工物资 | 767,912.12 | 767,912.12 | 58,577.29 | 58,577.29 | ||
库存商品 | 41,246,699.89 | 41,246,699.89 | 27,563,478.45 | 27,563,478.45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284,187.27 | 284,187.27 | 611,236.75 | 611,236.75 | ||
半成品 | 53,591,232.84 | 53,591,232.84 | 62,670,962.13 | 62,670,962.13 | ||
发出商品 | 10,356,992.51 | 10,356,992.51 | 10,014,604.39 | 10,014,604.39 | ||
合计 | 157,833,270.72 | 157,833,270.72 | 147,756,333.74 | 147,756,333.7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交增值税 | 8,024,085.67 | 5,368,357.15 |
预缴所得税 | 52,074.61 | 20,226.22 |
合计 | 8,076,160.28 | 5,388,583.37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杭州好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71,076.77 | 571,076.77 | |||||||||
小计 | 571,076.77 | 571,076.77 | |||||||||
二、联营企业 | |||||||||||
金华庆余寿仙谷国药有限公司 | 2,002,485.27 | 235,148.28 | 2,237,633.55 | ||||||||
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373,368.64 | 94,271.99 | 467,640.63 | ||||||||
杭州方回春堂大药房寿仙谷馆有限公司 | 500,694.98 | 135,949.99 | 636,644.97 | ||||||||
浙江老字号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441,831.84 | -45,596.97 | 2,396,234.87 | ||||||||
浙江仟稼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浙江寿仙谷济世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38,234.59 | -38,234.59 | |||||||||
小计 | 5,356,615.32 | 381,538.70 | 5,738,154.02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初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7,865,837.13 | 4,065,884.93 | 53,799,952.20 | 2,536,368.40 | 28,261,085.01 | 出于非交易性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 |||||
浙江武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939,458.67 | 59,683.47 | 999,142.14 | 560,541.33 | 出于非交易性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 ||||||
浙江浙商健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出于非交易性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 ||||||||
华琳通健康产业研究院无锡有限公司 | 6,634.86 | 193,365.14 | 200,000.00 | 193,365.14 | 出于非交易性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 ||||||
杭州灵容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63,851.12 | 211,148.88 | 375,000.00 | 211,148.88 | 出于非交易性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 ||||||
合计 | 59,975,781.78 | 4,065,884.93 | 464,197.49 | 56,374,094.34 | 2,536,368.40 | 28,261,085.01 | 965,055.35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00,000.00 |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1,500,000.00 | |
合计 | 1,5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5,803,707.17 | 755,265.76 | 256,558,972.9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465,694.49 | 43,465,694.49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43,465,694.49 | 43,465,694.4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15,411.98 | 415,411.98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415,411.98 | 415,411.98 | ||
4.期末余额 | 298,853,989.68 | 755,265.76 | 299,609,255.44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1,498,251.96 | 679,926.62 | 62,178,178.5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895,923.45 | 7,740.24 | 13,903,663.69 | |
(1)计提或摊销 | 4,291,067.31 | 7,740.24 | 4,298,807.55 | |
(2)固定资产转入 | 9,604,856.14 | 9,604,856.1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5,140.55 | 235,140.55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235,140.55 | 235,140.55 | ||
4.期末余额 | 75,159,034.86 | 687,666.86 | 75,846,701.7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3,694,954.82 | 67,598.90 | 223,762,553.7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4,305,455.21 | 75,339.14 | 194,380,794.35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35,007,094.16 | 376,951,261.2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35,007,094.16 | 376,951,261.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57,459,345.14 | 150,102,077.29 | 12,346,082.76 | 36,129,071.73 | 556,036,576.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72,610.70 | 36,113,684.02 | 890,356.28 | 7,196,677.19 | 39,328,106.79 |
(1)购置 | -5,288,022.68 | 4,126,185.66 | 890,356.28 | 6,651,544.44 | 6,380,063.70 |
(2)在建工程转入 | 31,987,498.36 | 545,132.75 | 32,532,631.11 |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415,411.98 | 415,411.9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297,449.94 | 160,786.32 | 984,389.16 | 450,589.03 | 45,893,214.45 |
(1)处置或报废 | 831,755.45 | 160,786.32 | 984,389.16 | 450,589.03 | 2,427,519.96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43,465,694.49 | 43,465,694.49 | |||
4.期末余额 | 308,289,284.50 | 186,054,974.99 | 12,252,049.88 | 42,875,159.89 | 549,471,469.2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4,020,290.31 | 52,180,100.08 | 10,340,816.37 | 22,544,108.92 | 179,085,315.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148,112.41 | 15,508,685.24 | 867,117.31 | 5,786,448.99 | 47,310,363.95 |
(1)计提 | 24,912,971.86 | 15,508,685.24 | 867,117.31 | 5,786,448.99 | 47,075,223.40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235,140.55 | 235,140.5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436,611.59 | 136,597.35 | 935,169.70 | 422,925.89 | 11,931,304.53 |
(1)处置或报废 | 831,755.45 | 136,597.35 | 935,169.70 | 422,925.89 | 2,326,448.39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9,604,856.14 | 9,604,856.14 | |||
4.期末余额 | 108,731,791.13 | 67,552,187.97 | 10,272,763.98 | 27,907,632.02 | 214,464,375.1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9,557,493.37 | 118,502,787.02 | 1,979,285.90 | 14,967,527.87 | 335,007,094.16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3,439,054.83 | 97,921,977.21 | 2,005,266.39 | 13,584,962.81 | 376,951,261.2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160,539.35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80,208,527.94 | 169,630,077.42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80,208,527.94 | 169,630,077.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中药饮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67,463,445.19 | 167,463,445.19 | 122,276,773.11 | 122,276,773.11 | ||
中药饮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 65,971,675.98 | 65,971,675.98 | ||||
药业生产线建设项目 | 6,372,095.81 | 6,372,095.81 | 30,735,821.16 | 30,735,821.16 | ||
寿仙谷国医国药馆建设项目 | 35,083,082.50 | 35,083,082.50 | ||||
寿仙谷生物育种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6,208,426.00 | 6,208,426.00 | ||||
白姆基地二区整体提升工程 | 4,656,319.50 | 4,656,319.50 | ||||
其他零星工程 | 5,318,228.46 | 5,318,228.46 | 5,752,737.65 | 5,752,737.65 | ||
合计 | 280,208,527.94 | 280,208,527.94 | 169,630,077.42 | 169,630,077.4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万元)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药业生产线建设项目 | 14,483.29 | 30,735,821.16 | 7,396,585.10 | 31,760,310.45 | 6,372,095.81 | 51.88 | 部分完工 | 募集资金 | ||||
中药饮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2,426.98 | 122,276,773.11 | 45,186,672.08 | 167,463,445.19 | 74.67 | 建设中 | 募集资金 | |||||
中药饮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 24,030.97 | 65,971,675.98 | 65,971,675.98 | 25.89 | 建设中 | 3,764,519.33 | 3,764,519.33 | 2.42 | 募集资金 | |||
寿仙谷国医国药馆建设项目 | 15,528.00 | 35,083,082.50 | 35,083,082.50 | 22.59 | 建设中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76,469.24 | 153,012,594.27 | 153,638,015.66 | 31,760,310.45 | 274,890,299.48 | 3,764,519.33 | 3,764,519.33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种植业 | 合计 | |
铁皮石斛 | 其他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9,236,725.43 | 224,627.83 | 39,461,353.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48,606.12 | 1,263.79 | 8,549,869.91 |
(1)外购 | 479,020.00 | 479,020.00 | |
(2)自行培育 | 8,069,586.12 | 1,263.79 | 8,070,849.91 |
3.本期减少金额 | 6,868,416.34 | 105,780.12 | 6,974,196.46 |
(1)采收完成 | 6,849,258.31 | 105,780.12 | 6,955,038.43 |
(2)其他减少 | 19,158.03 | 19,158.03 | |
4.期末余额 | 40,916,915.21 | 120,111.50 | 41,037,026.7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286,989.67 | 40.00 | 9,287,029.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15,720.15 | 105,780.12 | 7,321,500.27 |
(1)计提 | 7,215,720.15 | 105,780.12 | 7,321,500.27 |
3.本期减少金额 | 6,849,258.31 | 105,780.12 | 6,955,038.43 |
(1)采收完成 | 6,849,258.31 | 105,780.12 | 6,955,038.43 |
4.期末余额 | 9,653,451.51 | 40.00 | 9,653,491.5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263,463.70 | 120,071.50 | 31,383,535.2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949,735.76 | 224,587.83 | 30,174,323.59 |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4,608,334.31 | 34,608,334.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061,132.85 | 23,061,132.85 |
—新增租赁 | 23,061,132.85 | 23,061,132.85 |
3.本期减少金额 | 6,310,378.09 | 6,310,378.09 |
—处置 | 6,310,378.09 | 6,310,378.09 |
4.期末余额 | 51,359,089.07 | 51,359,089.0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223,610.72 | 10,223,610.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9,689,674.83 | 9,689,674.83 |
(1)计提 | 9,689,674.83 | 9,689,674.83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75,182.07 | 4,275,182.07 |
(1)处置 | 4,275,182.07 | 4,275,182.07 |
4.期末余额 | 15,638,103.48 | 15,638,103.4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720,985.59 | 35,720,985.5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384,723.59 | 24,384,723.59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药品专有技术 | 排污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5,593,456.28 | 5,794,911.86 | 25,950,776.00 | 122,653.83 | 107,461,797.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0,235,516.05 | 429,203.46 | 240,664,719.51 | ||
(1)购置 | 240,235,516.05 | 429,203.46 | 240,664,719.51 | ||
(2)内部研发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008.55 | 47,008.55 | |||
(1)处置 | 47,008.55 | 47,008.55 | |||
4.期末余额 | 315,828,972.33 | 6,177,106.77 | 25,950,776.00 | 122,653.83 | 348,079,508.9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242,376.92 | 3,464,562.37 | 14,549,702.29 | 47,425.22 | 29,304,066.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24,674.24 | 900,287.05 | 2,595,077.40 | 25,144.32 | 7,845,183.01 |
(1)计提 | 4,324,674.24 | 900,287.05 | 2,595,077.40 | 25,144.32 | 7,845,183.01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008.55 | 47,008.55 | |||
(1)处置 | 47,008.55 | 47,008.55 | |||
(2)失效且终止确认的部分 | |||||
4.期末余额 | 15,567,051.16 | 4,317,840.87 | 17,144,779.69 | 72,569.54 | 37,102,241.2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0,261,921.17 | 1,859,265.90 | 8,805,996.31 | 50,084.29 | 310,977,267.67 |
2.期初账面价值 | 64,351,079.36 | 2,330,349.49 | 11,401,073.71 | 75,228.61 | 78,157,731.17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53,099,626.99 | 50,499,974.94 | 23,826,991.39 | 79,772,610.54 | |
周转器具及其他 | 35,333.56 | 24,333.56 | 11,000.00 | ||
合计 | 53,134,960.55 | 50,499,974.94 | 23,851,324.95 | 79,783,610.54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坏账准备 | 3,078,152.45 | 461,722.87 | 3,902,006.96 | 585,301.05 |
合计 | 3,078,152.45 | 461,722.87 | 3,902,006.96 | 585,301.0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8,261,085.01 | 4,239,162.75 | 24,195,200.08 | 3,629,280.01 |
合计 | 28,261,085.01 | 4,239,162.75 | 24,195,200.08 | 3,629,280.0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1,722.87 | 585,301.0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61,722.87 | 3,777,439.88 | 585,301.05 | 3,043,978.96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坏账准备 | 3,987,684.19 | 4,291,075.50 |
期末累计未兑现销售积分 | 1,350,384.25 | 1,395,430.5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65,055.35 | 500,857.8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8,228,571.43 | 18,500,000.00 |
合计 | 24,531,695.22 | 24,687,363.8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及其他长期资产款项 | 4,950,912.47 | 4,950,912.47 | 3,562,543.93 | 3,562,543.93 | ||
合计 | 4,950,912.47 | 4,950,912.47 | 3,562,543.93 | 3,562,543.93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55,000,000.00 | 355,000,000.00 | 定期存款质押 | 255,000,000.00 | 255,000,000.00 | 定期存款质押 |
应收票据 | 17,195,599.40 | 17,195,599.40 |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未终止确认的票据 | 18,074,618.92 | 18,074,618.92 |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未终止确认的票据 | ||
合计 | 372,195,599.40 | 372,195,599.40 | / | / | 273,074,618.92 | 273,074,618.92 | / | /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69,605,705.49 | 272,941,634.35 |
应计利息 | 2,555,013.97 | 30,808.50 |
合计 | 372,160,719.46 | 272,972,442.85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55,370,003.43 | 56,337,817.01 |
应付广告宣传费 | 1,971,473.37 | 31,422,217.26 |
应付工程款 | 67,442,302.14 | 38,456,426.61 |
应付设备款 | 11,136,274.82 | 8,557,186.68 |
应付其他款项 | 9,898,175.36 | 9,181,547.75 |
合计 | 145,818,229.12 | 143,955,195.31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房租款 | 1,128,805.04 | 751,680.66 |
合计 | 1,128,805.04 | 751,680.6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7,625,520.53 | 6,887,283.29 |
未兑现销售积分 | 1,350,384.25 | 1,395,430.52 |
合计 | 8,975,904.78 | 8,282,713.8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1,663,675.20 | 123,762,149.13 | 126,680,448.81 | 28,745,375.5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14,317.44 | 5,824,099.64 | 5,893,883.25 | 344,533.83 |
合计 | 32,077,992.64 | 129,586,248.77 | 132,574,332.06 | 29,089,909.3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5,773,638.64 | 113,006,703.91 | 115,652,255.00 | 23,128,087.55 |
二、职工福利费 | 5,220.00 | 2,809,928.28 | 2,809,928.28 | 5,22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260,557.92 | 3,831,637.74 | 3,860,007.72 | 232,187.9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30,505.27 | 3,405,640.09 | 3,433,637.08 | 202,508.28 |
工伤保险费 | 26,438.59 | 354,617.30 | 352,931.47 | 28,124.42 |
生育保险费 | 3,614.06 | 71,380.35 | 73,439.17 | 1,555.24 |
四、住房公积金 | 55,905.00 | 2,017,431.40 | 2,018,200.40 | 55,136.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568,353.64 | 2,096,447.80 | 2,340,057.41 | 5,324,744.0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31,663,675.20 | 123,762,149.13 | 126,680,448.81 | 28,745,375.5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00,415.38 | 5,625,828.51 | 5,693,337.47 | 332,906.42 |
2、失业保险费 | 13,902.06 | 198,271.13 | 200,545.78 | 11,627.41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414,317.44 | 5,824,099.64 | 5,893,883.25 | 344,533.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204,756.84 | 6,005,929.11 |
房产税 | 1,850,588.73 | 726,413.19 |
个人所得税 | 291,894.47 | 332,812.24 |
印花税 | 304,846.54 | 315,548.5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3,008.15 | 293,921.20 |
教育费附加 | 103,108.57 | 175,543.1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68,739.06 | 117,028.76 |
企业所得税 | 15,392.24 | 237,581.41 |
土地使用税 | 1,348,204.90 | 10,542.44 |
其他 | 1,170,000.00 | |
合计 | 9,530,539.50 | 8,215,319.97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363,242.40 | 5,726,651.09 |
合计 | 5,363,242.40 | 5,726,651.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2,425,900.00 | 2,205,600.00 |
代垫款及其他 | 2,937,342.40 | 3,521,051.09 |
合计 | 5,363,242.40 | 5,726,651.09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079,430.11 | 4,873,151.20 |
合计 | 12,079,430.11 | 4,873,151.20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000,093.57 | 910,004.10 |
合计 | 1,000,093.57 | 910,004.1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340,186,606.02 | 412,589,185.71 |
合计 | 340,186,606.02 | 412,589,185.71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寿仙转债 | 100.00 | 注1 | 2020/6/9 | 6年 | 360,000,000.00 | 92,674,621.68 | 417,450.42 | 2,400,604.14 | 218,233.62 | 否 | ||
寿22转债 | 100.00 | 注2 | 2022/11/17 | 6年 | 398,000,000.00 | 319,914,564.03 | 2,140,505.05 | 20,368,406.30 | 1,989,395.74 | 340,186,606.02 | 否 | |
合计 | 412,589,185.71 | 2,557,955.47 | 22,769,010.44 | 2,207,629.36 | 340,186,606.02 |
注1:可转换公司债券“寿仙转债”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2%,第六年2.5%;注2:可转换公司债券“寿22转债”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2%,第六年2.5%;注3:2023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寿仙转债”合计转股999,280张,合计赎回2,090张;注4:2023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寿22转债”合计转股3,000张;注5: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了寿仙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寿仙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寿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寿仙转债”全部赎回。自2023年6月1日起,“寿仙转债”停止交易,赎回登记日(2023年6月5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数量为2,090张、金额为209,000元的“寿仙转债”全部赎回。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转股条件 | 转股时间 |
寿22转债 |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初始转股价格38.08元/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转股价格为37.65元/股。 | 2023年5月23日至2028年11月16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41,019,603.95 | 23,933,447.06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4,969,221.23 | 3,088,971.45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079,430.11 | 4,873,151.20 |
合计 | 23,970,952.61 | 15,971,324.41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1,297,604.25 | 33,440,000.00 | 24,753,810.79 | 49,983,793.46 | 与资产、项目相关 |
合计 | 41,297,604.25 | 33,440,000.00 | 24,753,810.79 | 49,983,793.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97,203,347.00 | 4,625,271.00 | 4,625,271.00 | 201,828,618.00 |
其他说明:
1、2023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寿仙转债”共转股4,617,414股,增加股本4,617,414.00元;
2、2023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寿22转债”共转股7,857股,增加股本7,857.00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2年12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980,0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其他权益工具变动情况详见本附注“七、46应付债券”。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56,246,609.85 | 109,785,598.44 | 966,032,208.29 | |
合计 | 856,246,609.85 | 109,785,598.44 | 966,032,208.2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2023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寿仙转债”共转股4,617,414股,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09,493,349.98元;
2、2023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寿22转债”共转股7,857股,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92,248.46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 | 4,981,370 | 88,661,515.27 | 1,004,370 | 18,889,251.14 | 3,977,000 | 69,772,264.13 | ||
合计 | 4,981,370 | 88,661,515.27 | 1,004,370 | 18,889,251.14 | 3,977,000 | 69,772,264.13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普通股股票回购 | 165,106,271.22 | 165,106,271.22 | ||
合计 | 165,106,271.22 | 165,106,271.22 |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065,062.21 | 3,601,687.44 | 609,882.74 | 2,991,804.70 | 23,056,866.91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0,065,062.21 | 3,601,687.44 | 609,882.74 | 2,991,804.70 | 23,056,866.9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0,065,062.21 | 3,601,687.44 | 609,882.74 | 2,991,804.70 | 23,056,866.91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2,684,202.51 | 8,247,280.80 | 100,931,483.31 | |
合计 | 92,684,202.51 | 8,247,280.80 | 100,931,483.3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故母公司2023年度提取盈余公积8,247,280.80元后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15,767,849.08 | 613,697,788.9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15,767,849.08 | 613,697,788.9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54,480,058.49 | 277,783,036.4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247,280.80 | 15,395,728.49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7,227,099.52 | 60,317,247.76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74,773,527.25 | 815,767,849.08 |
根据公司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决定以202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87,227,099.52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70,338,828.90 | 119,957,668.14 | 817,672,535.73 | 116,033,712.53 |
其他业务 | 14,008,427.65 | 15,570,476.17 | 11,399,064.11 | 13,173,686.90 |
合计 | 784,347,256.55 | 135,528,144.31 | 829,071,599.84 | 129,207,399.43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 | 772,567,736.57 | 819,173,929.48 |
租赁收入 | 11,779,519.98 | 9,897,670.36 |
合计 | 784,347,256.55 | 829,071,599.84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灵芝孢子粉类产品 | 533,578,510.42 | 65,055,077.98 |
铁皮石斛类产品 | 126,693,298.06 | 27,064,171.74 |
其他 | 112,295,928.09 | 29,509,875.66 |
合计 | 772,567,736.57 | 121,629,125.38 |
按商品转让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772,567,736.57 | 121,629,125.38 |
合计 | 772,567,736.57 | 121,629,125.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3,077,605.95 | 1,907,672.9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92,200.36 | 2,285,410.12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349,726.40 | 11,852.94 |
教育费附加 | 1,064,464.62 | 1,353,567.70 |
印花税 | 898,720.32 | 708,099.6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09,642.96 | 902,403.05 |
车船税 | 12,258.56 | 10,818.56 |
环保税 | 1,856.35 | 847.42 |
合计 | 8,906,475.52 | 7,180,672.40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告宣传服务费 | 201,209,608.84 | 201,301,472.55 |
职工薪酬 | 61,584,051.77 | 63,629,447.72 |
业务招待费 | 25,526,710.40 | 20,837,231.72 |
房屋租赁费 | 7,009,010.91 | 5,603,003.77 |
零星装修费 | 5,028,574.22 | 5,701,666.18 |
折旧费 | 3,676,920.27 | 6,777,464.26 |
办公费用 | 2,872,148.09 | 3,394,074.15 |
其他 | 9,886,784.98 | 12,130,415.19 |
合计 | 316,793,809.48 | 319,374,775.54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0,214,505.67 | 33,275,931.46 |
折旧费 | 12,845,091.98 | 15,333,019.38 |
办公费用 | 6,303,357.55 | 6,743,532.05 |
业务招待费 | 7,331,454.51 | 4,756,889.41 |
中介服务费 | 5,110,959.34 | 4,247,061.89 |
摊销费用 | 9,386,541.67 | 5,052,946.17 |
零星装修费 | 3,194,739.55 | 1,202,443.53 |
其他 | 12,605,196.49 | 15,187,560.74 |
合计 | 86,991,846.76 | 85,799,384.63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外部机构的合作研发支出 | 12,983,446.44 | 12,479,220.55 |
职工薪酬 | 19,335,511.27 | 16,301,939.68 |
材料成本 | 9,961,898.74 | 9,659,132.94 |
折旧摊销及其他 | 7,401,940.42 | 9,383,637.82 |
合计 | 49,682,796.87 | 47,823,930.99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4,703,275.64 | 13,028,102.61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2,232,361.05 | 1,391,766.25 |
减:利息收入 | 48,086,690.14 | 25,446,070.83 |
金融机构手续费及其他 | 344,666.89 | 370,907.16 |
合计 | -23,038,747.61 | -12,047,061.06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8,012,886.53 | 27,334,585.12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1,737,504.17 | 114,414.16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235,948.47 | 198,562.46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 26,078.61 |
合计 | 39,986,339.17 | 27,673,640.35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75,708.95 | -257,429.7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40.71 | 698,041.11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69,501.16 | 1,625,843.3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536,368.40 | 2,474,505.80 |
合计 | 3,681,919.22 | 4,540,960.53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15,784.17 | 1,572,539.8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8,538.35 | 308,620.23 |
合计 | -1,127,245.82 | 1,881,160.04 |
71、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131,562.41 | 72,400.65 |
其他 | 40,942.82 | |
合计 | 172,505.23 | 72,400.65 |
73、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71,428.57 | -1,260,000.00 |
合计 | 271,428.57 | -1,260,000.0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赔偿收入及其他 | 2,599,814.91 | 428,210.63 | 2,599,814.91 |
合计 | 2,599,814.91 | 428,210.63 | 2,599,814.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捐赠支出 | 1,865,548.16 | 3,138,308.18 | 1,865,548.16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9,180.81 | 60,759.62 | 29,180.81 |
其他 | 516,523.55 | 141,944.47 | 516,523.55 |
合计 | 2,411,252.52 | 3,341,012.27 | 2,411,252.52 |
7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07,294.95 | 663,534.6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3,578.18 | -210,966.40 |
合计 | 430,873.13 | 452,568.2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54,910,931.6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8,236,639.7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1,733,749.3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4,375,841.5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671,492.47 |
研发加计扣除影响 | -8,500,393.9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705,941.39 |
其他 | -40,714.29 |
所得税费用 | 430,873.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
7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46,699,075.74 | 30,406,868.55 |
利息收入 | 45,627,421.36 | 25,446,070.83 |
收回的往来款及其他 | 18,688,025.06 | 22,114,323.01 |
合计 | 111,014,522.16 | 77,967,262.3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告宣传服务费 | 230,660,352.73 | 210,815,866.19 |
业务招待费 | 31,830,067.95 | 25,594,121.13 |
研发费用 | 22,945,345.18 | 22,138,353.49 |
办公费用 | 9,175,505.64 | 10,137,606.20 |
房屋租赁费 | 7,009,010.91 | 5,603,003.77 |
零星装修费 | 8,223,313.77 | 6,904,109.71 |
支付的往来款及其他费用 | 23,642,501.24 | 35,446,833.71 |
合计 | 333,486,097.42 | 316,639,894.20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现金流量表中列示的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赎回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0 | 253,500,000.00 |
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的赎回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0 | |
合计 | 560,000,000.00 | 253,5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现金流量表中列示的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 | 153,500,000.00 |
购买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20,000,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其他长期资产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14,540,350.78 | 182,600,537.01 |
合计 | 1,864,540,350.78 | 336,100,537.01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的负数 | 1,052,439.78 | |
合计 | 1,052,439.78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初质押的定期存款 | 255,000,000.00 | |
合计 | 255,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末质押的定期存款 | 255,000,000.00 | |
支付租赁负债 | 7,921,766.72 | 9,983,489.68 |
合计 | 7,921,766.72 | 264,983,489.68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72,972,442.85 | 737,437,773.32 | 6,343,582.81 | 605,000,000.00 | 39,593,079.52 | 372,160,719.46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844,475.61 | 25,091,682.97 | 7,921,766.72 | 1,964,009.14 | 36,050,382.72 | |
应付股利 | 87,227,099.52 | 87,227,099.52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54,480,058.49 | 277,512,969.4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27,245.82 | 1,881,160.04 |
信用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8,687,790.98 | 52,307,210.1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9,689,674.83 | 7,048,399.99 |
无形资产摊销 | 7,845,183.01 | 5,021,627.2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3,770,680.97 | 16,706,600.5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2,505.23 | -72,400.6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180.81 | 60,759.6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1,428.57 | 1,260,00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6,808,892.06 | 10,506,646.5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81,919.22 | -4,540,960.5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3,578.18 | -210,966.4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09,882.74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076,936.98 | -48,694,555.8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969,863.81 | -16,191,639.1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2,687,636.81 | 38,688,567.2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057,385.63 | 341,283,418.2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95,521,916.24 | 600,113.65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承担租赁负债方式取得使用权资产 | 23,061,132.85 | 11,305,225.13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76,068,088.95 | 1,269,712,390.5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69,712,390.54 | 677,983,815.3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93,644,301.59 | 591,728,575.1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76,068,088.95 | 1,269,712,390.54 |
其中:库存现金 | 1,297.45 | 27,902.2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75,007,097.24 | 1,269,280,245.6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59,694.26 | 404,242.63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6,068,088.95 | 1,269,712,390.5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募集资金 | 375,592,099.94 | 582,747,773.18 | 只是限定用途,并未被冻结、质押或者设置其他他项权利,因此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合计 | 375,592,099.94 | 582,747,773.18 | / |
(5).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质押的定期存款 | 255,000,000.00 | 因质押对使用有限制 | |
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 920,000,000.00 | 因超过三个月且计划持有到期所以使用受到限制,其中本期3.55亿元同时质押受限 | |
计提的利息收入 | 7,894,383.58 | 因未实际收到所以使用受到限制 | |
合计 | 927,894,383.58 | 255,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0、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1、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232,361.05 | 1,391,766.25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2,183,174.97 | 1,456,309.89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0,104,941.69 | 11,439,799.57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0,104,941.69(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上期金额 |
经营租赁收入 | 9,801,794.64 | 9,897,670.36 | |
合计 | 9,801,794.64 | 9,897,670.36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外部机构的合作研发支出 | 12,983,446.44 | 12,479,220.55 |
职工薪酬 | 19,335,511.27 | 16,301,939.68 |
材料成本 | 9,961,898.74 | 9,659,132.94 |
折旧摊销及其他 | 7,401,940.42 | 9,383,637.82 |
合计 | 49,682,796.87 | 47,823,930.99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9,682,796.87 | 47,823,930.99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决议解散并注销其子公司温州温鹤金仙制药有限公司,注销后温州温鹤金仙制药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竞得杭州运河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的杭州运河恒立商业地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23年8月21日,公司与杭州运河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1,000.00元,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借款本息;
(3)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设立长沙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4)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8日设立武汉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5)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设立济南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6)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设立郑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7)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设立福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8)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7日设立广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 12,999.00 | 浙江 | 浙江武义 | 保健品制造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2,999.00 | 浙江 | 浙江武义 | 医药制造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杭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 | 浙江 | 杭州 | 批发零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浙江寿仙谷珍稀植物药研究院 | 30.00 | 浙江 | 浙江武义 | 技术研发 | 100 | 设立 | |
北京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北京 | 北京 | 批发零售 | 100 | 设立 | |
苏州寿仙谷药房有限公司 | 50.00 | 苏州 | 苏州 | 批发零售 | 100 | 设立 | |
上海寿仙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上海 | 上海 | 批发零售 | 100 | 设立 | |
浙江寿仙谷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000.00 | 浙江 | 浙江武义 | 批发零售 | 100 | 设立 | |
南京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南京 | 南京 | 批发零售 | 100 | 设立 | |
金华市寿仙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浙江 | 浙江武义 | 批发零售 | 100 | 设立 | |
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 5,000.00 | 浙江 | 浙江武义 | 医药制造业 | 100 | 购买 | |
浙江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0.00 | 浙江 | 杭州 | 技术研发 | 100 | 设立 | |
浙江寿仙谷智慧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 | 浙江 | 杭州 | 批发零售 | 100 | 设立 | |
杭州市余杭区伯宇智慧健康研究院 | 5.00 | 浙江 | 杭州 | 技术研发 | 100 | 设立 | |
杭州运河恒立商业地产有限公司 | 10,000.00 | 浙江 | 杭州 | 房地产业 | 100 | 购买 | |
长沙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湖南 | 长沙 | 批发零售 | 100 | 设立 | |
武汉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 | 湖北 | 武汉 | 批发零售 | 100 | 设立 | |
济南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 | 山东 | 济南 | 批发零售 | 100 | 设立 | |
郑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 | 河南 | 郑州 | 批发零售 | 100 | 设立 | |
广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 | 广东 | 广州 | 批发零售 | 100 | 设立 | |
福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 | 福建 | 福州 | 批发零售 | 100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71,076.77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05,620.12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5,620.12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738,154.02 | 5,356,615.3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81,320.25 | 179,885.70 |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 81,320.25 | 179,885.70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40,533,318.61 | 18,940,000.00 | 10,697,858.48 | 48,775,460.13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764,285.64 | 14,500,000.00 | 14,055,952.31 | 1,208,333.33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41,297,604.25 | 33,440,000.00 | 24,753,810.79 | 49,983,793.46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10,697,858.48 | 6,056,287.93 |
与收益相关 | 27,315,028.05 | 21,278,297.19 |
合计 | 38,012,886.53 | 27,334,585.12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事会已授权本公司财务部门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财务部递交的月度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了解评估。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372,160,719.46 | 372,160,719.46 | 372,160,719.46 | ||||
应付账款 | 145,818,229.12 | 145,818,229.12 | 145,818,229.12 | ||||
其他应付款 | 5,363,242.40 | 5,363,242.40 | 5,363,242.4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953,323.51 | 13,953,323.51 | 12,079,430.11 | ||||
租赁负债 | 9,342,666.82 | 7,482,264.01 | 10,241,349.59 | 27,066,280.42 | 23,970,952.61 | ||
应付债券(注) | 3,181,600.00 | 3,977,000.00 | 5,965,500.00 | 453,378,000.00 | 466,502,100.00 | 340,186,606.02 | |
合计 | 540,477,114.49 | 13,319,666.82 | 13,447,764.01 | 463,619,349.59 | 1,030,863,894.91 | 899,579,179.72 |
注:应付债券按照可转债债券面值及预计要支付的利息合并披露,且未考虑期后转股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272,972,442.85 | 272,972,442.85 | 272,972,442.85 | ||||
应付账款 | 143,955,195.31 | 143,955,195.31 | 143,955,195.31 | ||||
其他应付款 | 5,726,651.09 | 5,726,651.09 | 5,726,651.0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131,763.78 | 6,131,763.78 | 4,873,151.20 | ||||
租赁负债 | 5,602,479.02 | 4,940,113.00 | 7,259,091.25 | 17,801,683.27 | 15,971,324.41 | ||
应付债券(注) | 2,991,370.00 | 4,686,055.00 | 5,982,740.00 | 571,843,440.00 | 585,503,605.00 | 412,589,185.71 | |
合计 | 431,777,423.03 | 10,288,534.02 | 10,922,853.00 | 579,102,531.25 | 1,032,091,341.30 | 856,087,950.57 |
注:应付债券按照可转债债券面值及预计要支付的利息合并披露,且未考虑期后转股情况。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2、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 | 非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 200,000.00 | 到期终止确认 | 由于非高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信用等级不高,已背书或贴现的票 |
据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在背书或贴现时仍没有转移,故在票据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 ||||
贴现 | 非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 17,195,599.40 | 未到期未终止确认 | 由于非高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信用等级不高,已背书或贴现的票据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在背书或贴现时仍没有转移,故在票据到期兑付之前不终止确认。 |
贴现 | 非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 21,518,460.60 | 到期终止确认 | 由于非高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信用等级不高,已背书或贴现的票据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在背书或贴现时仍没有转移,故在票据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
合计 | / | 38,914,060.00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非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 | 200,000.00 | |
非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 贴现 | 21,518,460.60 | 124,444.42 |
合计 | / | 21,718,460.60 | 124,444.42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的类型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非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 贴现 | 已贴现未到期 | 17,195,599.40 | 17,160,719.46 |
合计 | / | 17,195,599.40 | 17,160,719.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1,131,981.72 | 1,131,981.72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8,805,295.80 | 1,170,485.98 | 59,975,781.78 | |
(四)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9,937,277.52 | 1,170,485.98 | 61,107,763.50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接近;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系对非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其公允价值系依据资产负债表日非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信息、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信息,采用可比公司乘数法确定。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系对非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无法采用可比公司乘数法的非上市公司权益投资,由于其成本代表了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因此以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投资成本来确定公允价值;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系对合伙企业的权益投资,按照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底层资产情况分别进行估值确定公允价值,并按照本公司在合伙企业中所享有的份额计算本公司应享有的底层资产市值份额,确认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 | 管理咨询服务 | 2,000 | 28.10 | 28.61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李明焱、朱惠照、李振皓、李振宇。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金华庆余寿仙谷国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杭州方回春堂大药房寿仙谷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浙江仟稼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浙江寿仙谷济世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持股4.93%的单位 |
浙江家瑞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母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单位 |
浙江家瑞堂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母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单位 |
杭州快医健康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母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单位 |
杭州柒缘茶舍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母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单位 |
武义森宝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施加重大影响的合作社 |
浙江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的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浙江寿仙谷旅游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的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武义寿仙谷旅行社服务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的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武义金丰包装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母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公司 |
浙江盛铭工贸有限公司 |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浙江铖铭工贸有限公司 |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徐德火 |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李明朝 |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 |
黄杭峰 |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
浙江寿仙谷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浙江寿仙谷济世健康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的单位 |
杭州盘铭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母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单位 |
李光 | 与近期离任的公司前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郑化先 | 近期离任的公司前关键管理人员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武义森宝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 采购材料 | 9,253,438.50 | 9,286,631.70 |
金华庆余寿仙谷国药有限公司 | 餐饮服务 | 2,000.00 | |
浙江寿仙谷旅游有限公司 | 餐饮服务 | 1,097,461.97 |
杭州方回春堂大药房寿仙谷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75,524.80 | 155,129.28 |
武义金丰包装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318.58 | 19,625.48 |
浙江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2,664,102.66 | 1,489,759.31 |
武义寿仙谷旅行社服务有限公司 | 餐饮服务 | 10,378,174.57 | 5,842,732.86 |
浙江家瑞堂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接受劳务 | 440,921.14 | 3,902,147.79 |
杭州柒缘茶舍有限公司 | 餐饮服务、接受劳务 | 131,067.6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金华庆余寿仙谷国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735,673.89 | 4,882,632.23 |
浙江寿仙谷旅游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213.76 | |
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339.51 | 115,498.91 |
浙江寿仙谷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50,860.13 | |
武义金丰包装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8,919.14 | 23,842.41 |
浙江铖铭工贸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4,084.96 | 38,026.88 |
徐德火 | 销售商品 | 70,890.78 | 65,948.67 |
浙江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0,026.56 | |
武义寿仙谷旅行社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248.17 | |
浙江家瑞堂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1,351,162.07 | 13,494,587.81 |
浙江家瑞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831,286.47 | |
杭州快医健康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7,585.84 | |
杭州柒缘茶舍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996.68 | |
浙江寿仙谷济世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760,087.58 | |
浙江仟稼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3,323.01 | |
浙江盛铭工贸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096.4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1,413,441.68 | 1,593,960.96 |
杭州方回春堂大药房寿仙谷馆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300,844.04 | 339,266.67 |
浙江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67,222.21 | 73,333.33 |
武义金丰包装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168,130.12 | 168,133.33 |
浙江寿仙谷济世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1,292,614.68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黄杭峰 | 门店 | 61,012.74 | 208,863.57 | ||||||||
李明朝 | 房屋 | 24,000.00 | |||||||||
李光、郑化先 | 门店 | 577,411.48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67.03 | 410.5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金融服务业务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银行存款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本期增加金额 | 银行存款本期 减少金额 | 银行存款 期末余额 | 本期利息收入 |
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91,987,171.36 | 3,742,289,387.63 | 3,949,516,587.21 | 684,759,971.78 | 27,088,493.58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金华庆余寿仙谷国药有限公司 | 886,640.10 | 44,332.01 | 675,385.90 | 33,769.30 |
应收账款 | 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278,949.00 | 13,947.45 | ||
应收账款 | 杭州方回春堂大药房寿仙谷馆有限公司 | 59,380.00 | 2,969.00 | ||
应收账款 | 浙江寿仙谷济世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3,010,291.00 | 150,514.55 | ||
应收账款 | 浙江家瑞堂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9,418,027.97 | 470,901.40 | 5,229,338.24 | 261,466.91 |
应收账款 | 浙江家瑞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
应收账款 | 杭州快医健康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 | 408,410.60 | 40,643.32 | ||
其他应收款 | 李明朝 | 2,100.00 | 105.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武义寿仙谷旅行社服务有限公司 | 1,282,285.50 | |
应付账款 | 浙江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255,192.92 | |
应付账款 | 杭州盘铭科技有限公司 | 155,000.00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无。
(2)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质押的定期存款情况如下:
注1:2023年7月20日,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将金额为3,500.00万元的定期存单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武义县支行,与该行签订期限为2023年7月20日至2024年1月19日、最高额为3,500.00万元的《最高额质押合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在该行开具的3,50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
注2:2023年9月13日,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将金额为2,000.00万元的定期存单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武义县支行,与该行签订期限为2023年9月13日至2024年3月12日、最高额为2,000.00万元的《最高额质押合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在该行开具的2,00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
注3:2023年11月8日,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将金额为2,000.00万元的定期存单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武义县支行,与该行签订期限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5月8日、最高额为2,000.00万元的《最高额质押合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在该行开具的2,00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
注4:2023年11月29日,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将金额为2,500.00万元的定期存单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武义县支行,与该行签订期限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5月28日、最高额为2,500.00万元的《最高额质押合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在该行开具的2,50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
注5:2023年12月18日,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将金额为5,500.00万元的定期存单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武义县支行,与该行签订期限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6月18
被担保单位 | 质押物 | 质押物 所有权人 | 质押物原值 | 担保金额 | 期限 | 备注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 定期存单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 3,500.00万元 | 3,500.00万元 | 2023/7/20-2024/1/19 | 注1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 定期存单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 2,000.00万元 | 2,000.00万元 | 2023/9/13-2024/3/12 | 注2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 定期存单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 2,000.00万元 | 2,000.00万元 | 2023/11/8-2024/5/8 | 注3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 定期存单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 2,500.00万元 | 2,500.00万元 | 2023/11/29-2024/5/28 | 注4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 定期存单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 5,500.00万元 | 5,500.00万元 | 2023/12/18-2024/6/18 | 注5 |
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定期存单 | 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3,000.00万元 | 3,000.00万元 | 2023/7/11-2024/1/11 | 注6 |
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定期存单 | 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5,000.00万元 | 5,000.00万元 | 2023/7/12-2024/1/12 | 注7 |
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定期存单 | 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3,000.00万元 | 3,000.00万元 | 2023/9/14-2024/3/13 | 注8 |
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定期存单 | 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5,000.00万元 | 5,000.00万元 | 2023/11/29-2024/5/28 | 注9 |
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定期存单 | 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4,000.00万元 | 4,000.00万元 | 2023/12/18-2024/6/18 | 注10 |
日、最高额为5,500.00万元的《最高额质押合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在该行开具的5,50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
注6:2023年7月11日,子公司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将金额为3,000.00万元的定期存单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武义县支行,与该行签订期限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4年1月11日、最高额为3,000.00万元的《最高额质押合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子公司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在该行开具的3,00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
注7:2023年7月12日,子公司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将金额为5,000.00万元的定期存单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武义县支行,与该行签订期限为2023年7月12日至2024年1月12日、最高额为5,000.00万元的《最高额质押合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子公司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在该行开具的5,00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
注8:2023年9月14日,子公司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将金额为3,000.00万元的定期存单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武义县支行,与该行签订期限为2023年9月14日至2024年3月13日、最高额为3,000.00万元的《最高额质押合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子公司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在该行开具的3,00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
注9:2023年11月29日,子公司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将金额为5,000.00万元的定期存单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武义县支行,与该行签订期限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5月28日、最高额为5,000.00万元的《最高额质押合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子公司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在该行开具的5,00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
注10:2023年12月18日,子公司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将金额为4,000.00万元的定期存单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武义县支行,与该行签订期限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6月18日、最高额为4,000.00万元的《最高额质押合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子公司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在该行开具的4,00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退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2024年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寿仙谷关于拟退还杭州市拱墅区7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拟参与竞拍杭州市拱墅区东新单元2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同意退还杭政储出【2020】7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为了继续推进寿仙谷数智中心建设项目,同意参与竞拍杭州市拱墅区东新单元2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退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及购买有关的全部事宜。
2024年2月4日,公司与运河建管公司、杭州港航有限公司及恒立公司共同签署《关于杭政储出[2020]79号地块之和解协议》,就因杭政储出[2020]79号地块限高调整且寿仙谷及恒立公司获得补偿事宜进行和解。
2024年2月22日,恒立公司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3301002021A21013号<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解除协议》,同意恒立公司退回杭政储出[2020]7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向恒立公司退还已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寿仙谷数智健康依法定程序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拍,并于2024年3月12日成功竞得杭政储出[2024]1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根据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3,585,0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77,315,011.02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根据本公司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的《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2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要求披露有关财务信息,除金融工具、营业收入、现金流量、研发支出、政府补助等项目外,执行该规定没有对其他项目的可比会计期间主要财务数据披露格式产生重大影响。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11,222,037.07 | 103,279,823.21 |
1年以内小计 | 211,222,037.07 | 103,279,823.21 |
1至2年 | 52,587,325.44 | 5,879.50 |
2至3年 | 468.25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63,809,830.76 | 103,285,702.7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3,809,830.76 | 100 | 15,819,928.05 | 6 | 247,989,902.71 | 103,285,702.71 | 100 | 5,164,579.11 | 5 | 98,121,123.6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63,809,830.76 | 100 | 15,819,928.05 | 6 | 247,989,902.71 | 103,285,702.71 | 100 | 5,164,579.11 | 5 | 98,121,123.60 |
合计 | 263,809,830.76 | 100 | 15,819,928.05 | 247,989,902.71 | 103,285,702.71 | 100 | 5,164,579.11 | 98,121,123.6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11,222,037.07 | 10,561,101.86 | 5 |
1至2年 | 52,587,325.44 | 5,258,732.54 | 10 |
2至3年 | 468.25 | 93.65 | 20 |
合计 | 263,809,830.76 | 15,819,928.0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164,579.11 | 10,655,348.94 | 15,819,928.05 | |||
合计 | 5,164,579.11 | 10,655,348.94 | 15,819,928.0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75,026,985.59 | 175,026,985.59 | 66.35 | 11,380,665.42 | |
第二名 | 87,361,082.39 | 87,361,082.39 | 33.12 | 4,368,054.12 | |
第三名 | 335,785.40 | 335,785.40 | 0.13 | 16,789.27 | |
第四名 | 299,024.00 | 299,024.00 | 0.11 | 14,951.20 | |
第五名 | 188,409.49 | 188,409.49 | 0.07 | 9,420.47 | |
合计 | 263,211,286.87 | 263,211,286.87 | 99.78 | 15,789,880.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67,400,845.55 | 479,799,509.98 |
合计 | 467,400,845.55 | 479,799,509.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30,782,925.08 | 417,651,515.83 |
1年以内小计 | 230,782,925.08 | 417,651,515.83 |
1至2年 | 239,571,228.02 | 91,757,100.00 |
2至3年 | 40,667,500.00 | 473,256.68 |
3至4年 | 15.00 | 44,770.00 |
4至5年 | 44,770.00 | 240,948.00 |
5年以上 | 391,238.20 | 166,690.20 |
合计 | 511,457,676.30 | 510,334,280.7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资金拆借款 | 509,794,452.63 | 508,868,000.00 |
保证金 | 1,127,518.71 | 966,262.92 |
备用金及其他 | 535,704.96 | 500,017.79 |
合计 | 511,457,676.30 | 510,334,280.7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0,534,770.73 | 30,534,770.73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30,534,770.73 | 30,534,770.73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3,522,060.02 | 13,522,060.0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4,056,830.75 | 44,056,830.7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0,534,770.73 | 13,522,060.02 | 44,056,830.75 | |||
合计 | 30,534,770.73 | 13,522,060.02 | 44,056,830.7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21,066,946.99 | 43.22 | 资金拆借款 | 1年以内 | 11,053,347.35 |
第二名 | 164,132,803.49 | 32.09 | 资金拆借款 | 1年以内86,303.49元,1至2年123,833,000.00元,2至3年40,213,500.00元 | 20,430,315.17 |
第三名 | 120,594,702.15 | 23.58 | 资金拆借款 | 1年以内4,856,474.13元,1至2年115,738,228.02元 | 11,816,646.51 |
第四名 | 4,000,000.00 | 0.78 | 资金拆借款 | 1年以内 | 200,000.00 |
第五名 | 499,104.26 | 0.10 | 其他 | 1年以内 | 24,955.21 |
合计 | 510,293,556.89 | 99.77 | / | / | 43,525,264.24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58,279,893.71 | 558,279,893.71 | 557,144,395.60 | 557,144,395.6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104,285.60 | 1,104,285.60 | 1,483,374.98 | 1,483,374.98 | ||
合计 | 559,384,179.31 | 559,384,179.31 | 558,627,770.58 | 558,627,770.5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 202,761,922.30 | 202,761,922.30 | ||||
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274,315,013.42 | 274,315,013.42 | ||||
浙江寿仙谷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9,899,047.30 | 9,899,047.30 | ||||
金华市寿仙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 57,999,860.58 | 57,999,860.58 | ||||
杭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1,049,312.00 | 1,049,312.00 | ||||
浙江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119,240.00 | 10,119,240.00 | ||||
杭州运河恒立商业地产有限公司 | 1,135,498.11 | 1,135,498.11 | ||||
合计 | 557,144,395.60 | 1,135,498.11 | 558,279,893.7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 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杭州好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71,076.77 | 571,076.77 | |||||||||
小计 | 571,076.77 | 571,076.77 | |||||||||
二、联营企业 | |||||||||||
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373,368.64 | 94,271.99 | 467,640.63 | ||||||||
杭州方回春堂大药房寿仙谷馆有限公司 | 500,694.98 | 135,949.99 | 636,644.97 | ||||||||
浙江寿仙谷济世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38,234.59 | -38,234.59 | |||||||||
小计 | 912,298.21 | 191,987.39 | 1,104,285.60 | ||||||||
合计 | 1,483,374.98 | 571,076.77 | 191,987.39 | 1,104,285.60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33,752,145.78 | 152,352,052.42 | 388,458,524.43 | 135,590,403.74 |
其他业务 | 14,952,477.64 | 17,143,998.93 | 13,495,645.59 | 16,589,355.87 |
合计 | 448,704,623.42 | 169,496,051.35 | 401,954,170.02 | 152,179,759.61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 | 435,726,301.04 | 390,828,927.69 |
租赁收入 | 12,978,322.38 | 11,125,242.33 |
合计 | 448,704,623.42 | 401,954,170.0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灵芝孢子粉类产品 | 308,874,612.51 | 112,365,932.78 |
铁皮石斛类产品 | 107,854,630.78 | 32,195,399.52 |
其他 | 18,997,057.75 | 9,387,461.84 |
合计 | 435,726,301.04 | 153,948,794.14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435,726,301.04 | 153,948,794.14 |
合计 | 435,726,301.04 | 153,948,794.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91,987.39 | -485,000.9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40.7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69,501.16 | 339,126.40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961,829.26 | -145,874.57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3,665.1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556,835.4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40,929.7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7,743.2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4,769.4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7,754,404.1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44 | 1.30 | 1.3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08 | 1.15 | 1.1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明焱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