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
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监事对相关议案全部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其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经核算,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余浩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现任 | 101.36 |
张燕鹏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现任 | 102.29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刘彬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现任 | 105.29 |
孙玉文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现任 | 102.51 |
谢海闻 | 董事 | 现任 | 0 |
DAVID LIFENG CHEN(陈立峰) | 董事 | 现任 | 0 |
冯晓 | 独立董事 | 离任 | 6.19 |
HUI KE LI(李惠科)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00 |
王丛虎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00 |
张国华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00 |
刘立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14.53 |
郭鹏军 | 监事 | 离任 | 0 |
吕莲莲 | 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47.03 |
吴永微 | 监事 | 现任 | 34.62 |
陈洁 | 监事 | 离任 | 0 |
肖云涛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53.85 |
何召向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21.93 |
林建军 | 副总经理 | 现任 | 79.67 |
施炜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15.77 |
宁九云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90.26 |
刘芳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97.25 |
合计 | -- | -- | 1,208.55 |
注:合计数的尾差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
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考核要求,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
二、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2024年度任期内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或享有其他福利待遇,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