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全体独立董事会前一致推举独立董事慕培林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际交易时的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均为公司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穆培林 | 张小松 | 吴宇平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