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4-029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 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4.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5.00 | 《2024年公司投资计划(草案)》 | √ |
6.00 |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00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8.00 |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9.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2023年修订)>的议案》 | √ |
2.上述提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25)、《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2023年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以及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3.上述提案1至8项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提案9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还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出述职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18楼1810室证券事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
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年度股东大会”字
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5月22日17:00时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18楼1810室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65000
联 系 人:胡红林、罗丽红
联系电话:(0598)8205188
联系传真:(0598)8205013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10”,投票简称为“三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
4.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5.00 | 《2024年公司投资计划(草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00
7.00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8.00 |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2023年修订)>的议案》 | √ |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的每一页上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在每一页加盖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