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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克科技: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关联董事沈锡强先生、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回避表决。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基于日常运营需要,需与控股股东沈锡强先生持股的宜兴新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雅酒店”)发生酒店服务交易。经确认,2023年度,公司与新雅酒店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421.48万元。根据上年实际发生情况和2024年度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新雅酒店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00万元。

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4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新雅酒店酒店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800.000.12%
合计800.000.12%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3年度发生金额(万元)占发生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新雅酒店酒店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421.480.06%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沈锡强租赁房屋【注】参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582.350.08%

注: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沈锡强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向其租赁位于宜兴市宜城街道太滆东路21号的1号楼3-7层及4号楼,租赁面积合计为4560.5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合计为人民币2,911.75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宜兴新雅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宜兴新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雅酒店”)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住所:宜兴市宜城街道太滆东路21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食品销售;歌舞娱乐活动;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以休闲、娱乐为主的动手制作室内娱乐活动;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茶具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外卖递送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家宴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沈锡强50.00
2窦晓云50.00
合计100.00

2、关联关系

新雅酒店股东沈锡强先生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因此新雅酒店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新雅酒店总资产656.61万元,净资产-401.90万元,营业收入982.48万元,净利润-196.81万元。

4、新雅酒店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新雅酒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依据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及公允的原则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雅酒店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定价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新雅酒店累计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8.38万元。

六、相关意见

1、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名,经认真审议,与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预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有真实性及商业实质,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对手方诚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

策,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预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业务行为,交易过程中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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