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三、附件…………………………………………………………第10—13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0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1页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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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6-224号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能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艾能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艾能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艾能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艾能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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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艾能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艾能聚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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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印发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0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98元,共计募集资金137,54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214,905.67元(总承销及保荐费用为10,780,943.41元,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支付566,037.74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27,325,094.33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4,694,811.33元,以及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预付的保荐费(不含税)566,037.7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2,064,245.26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7号、天健验〔2023〕6-1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2,206.42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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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6,655.29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73.6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6,655.29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73.6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5,724.81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5,724.81 | |
差异 | G=E-F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 8014000010998 | 26,505,777.19 | |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 2004578372000244 | 30,742,301.50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79650188000382821 | 2023/11/21已销户 | |
合计 | 57,248,078.6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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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204.71万元,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945.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备注 |
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一期 | 1,226.18 | 1,226.18 | |
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二期 | 1,140.37 | 1,140.37 | |
浙江星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90.34 | 590.34 | |
浙江名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38.27 | 138.27 | |
浙江昊吉力针织有限公司 | 320.34 | 320.34 | |
长兴新大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195.27 | 195.27 | |
浙江利帆家具有限公司 | 705.74 | 705.74 | |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629.26 | 629.26 | |
合计 | 4,945.77 | 4,945.77 |
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6-289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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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变化、屋顶资源建设地址和建设进度变化,对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和优化调整,调整前后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1 | 上海城建建设实业集团新型建筑材料嘉兴有限公司 | 浙江利帆家具有限公司 | 1,203.84 | 895.41 | 已并网 |
2 | 浙江星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星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04.15 | 600.53 | 已并网 |
3 | 浙江名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名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65.70 | 138.27 | 已并网 |
4 | 浙江丰屹新材料有限公司 | 长兴新大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588.67 | 408.45 | 已并网 |
5 | 浙江艾司迈科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642.58 | 635.91 | 已并网 |
浙江奥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6 | 浙江昊吉力针织有限公司 | 浙江昊吉力针织有限公司 | 356.83 | 374.39 | 已并网 |
7 | 浙江海重重工有限公司(一期) | 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二期 | 1,935.45 | 1,680.85 | 已并网 |
浙江海重重工有限公司(二期) | |||||
8 | 浙江中都构件有限公司 | 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一期 | 1,950.30 | 1,742.06 | 已并网 |
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细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本次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细项和实施主体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细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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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细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细项和实施主体的相关事宜。公司对募投电站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进行了变更。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细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204.71万元,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945.77万元,共计5,150.49万元。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尚未置换情况。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无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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