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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玻A: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集团”、“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所”、“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核查:

独立性方面,致同会计所审计人员未在本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审计小组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审计工作中,致同会计所及其审计人员遵守了独立性原则,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

专业性方面,致同会计所审计小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性。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同意聘任致同会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2023年年度报告第一次审计沟通会上,审计委员会委员、年审会计师、高管

就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充分沟通,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南玻集团全力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希望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确保公司2023年年报按时披露。

2023年年度报告第二次审计沟通会上,审计委员会、年审会计师、高管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南玻集团全力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希望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充分关注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出的问题,确保公司2023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并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次审计沟通会上,审计委员会、年审会计师、高管就2023年度审计完成阶段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沟通,年审会计师汇报了审计计划完成情况、审计报告意见、审定的财务报表数据、重要的会计及审计问题、审计委员会关注的事项等内容,大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最终形成一致意见:集团会全力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完成相关工作,保障公司2023年年报按时披露。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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