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董事长:陈琳
二零二四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文欣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请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未来发展的风险因素及对策,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中“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070,692,1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根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确定。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4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南玻集团、集团或本集团 | 指 |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前海人寿 | 指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超薄电子玻璃 | 指 | 厚度在0.1~1.1mm范围内的电子玻璃 |
AG玻璃 | 指 | 防眩光玻璃 |
AF玻璃 | 指 | 防指纹玻璃 |
AR玻璃 | 指 | 减反射玻璃 |
冰麒麟 | 指 | 南玻多银高性能节能玻璃的品牌标识 |
BIPV产品 | 指 | 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南玻A、南玻B | 股票代码 | 000012、200012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南玻集团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CSG Holding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CSG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琳 | ||
注册地址 | 中国深圳市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67 | ||
办公地址 | 中国深圳市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67 | ||
公司网址 | www.csgholding.com |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csgholding.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春燕 | 许磊 |
联系地址 | 中国深圳市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 | 中国深圳市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 |
电话 | (86)755-26860666 | (86)755-26860666 |
传真 | (86)755-26860685 | (86)755-26860685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csgholding.com | securities@csgholding.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6188385775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苏洋、杨华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3年 | 2022年 | 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元) | 18,194,864,366 | 15,198,706,998 | 19.71% | 13,672,372,8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55,614,446 | 2,037,202,500 | -18.73% | 1,526,392,7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535,858,783 | 1,819,429,258 | -15.59% | 1,436,603,7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759,788,894 | 1,957,123,231 | 41.01% | 3,899,648,03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4 | 0.66 | -18.18% | 0.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4 | 0.66 | -18.18% | 0.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30% | 16.78% | -4.48% | 14.11%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总资产(元) | 30,362,057,312 | 25,904,013,306 | 17.21% | 19,935,902,1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050,840,217 | 12,854,883,706 | 9.30% | 11,426,724,496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070,673,784 | 4,318,666,461 | 5,090,592,927 | 4,714,931,1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6,406,087 | 493,072,693 | 577,193,230 | 188,942,4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69,241,752 | 468,997,016 | 538,045,199 | 159,574,8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4,407,179 | 802,834,364 | 1,105,819,087 | 1,135,542,622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628,136 | 15,213,059 | -1,493,24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8,358,356 | 188,756,525 | 104,507,24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106,870 | 31,567,854 | 17,132,67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8,757,040 | 6,389,385 | 1,429,653 | |
债务重组损益 | 4,908,612 | 0 | -285,02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833,212 | 14,743,778 | -13,526,21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244,208 | 34,242,061 | 14,201,89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336,083 | 4,655,298 | 3,774,138 | |
合计 | 119,755,663 | 217,773,242 | 89,789,04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光伏玻璃行业2023年随着全球光伏市场的不断扩大,光伏产业规模与装机增速不断提高。受光伏组件装机量增长和双玻组件渗透率提升的双重驱动,带动光伏玻璃需求增长,促使企业纷纷扩建扩产。随着新增产能释放,光伏玻璃市场出现量增价跌现象,叠加各项原燃料价格及人工成本上涨,行业整体处于需求旺盛,成本上涨,价格低位运行态势。工程玻璃行业工程玻璃业务是为提升建筑的节能与安全性能、以及视觉美学效果等,对浮法玻璃原片进行复合工艺深加工,制造兼具安全与美学效果的建筑节能玻璃产品。建筑节能玻璃对建筑使用过程中节能贡献显著,在欧美发达国家的普及率早已超过80%,但在我国目前总体渗透率仍较低,我国建筑总量巨大,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压力,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降低建筑能耗和碳排放量、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并对存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刻不容缓。根据住建部、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以及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指导文件要求,2025年,100%达到绿色建筑标准(2020年约为50%),预期“十四五”期间工程玻璃业务将获得重大的发展机遇。此外,近年来随着国内社会消费水平的逐渐提高,建筑节能与安全标准及品质要求不断提升,实践中建筑工程最低价中标的不良做法得到初步扭转,国际上中国制造的品质与影响力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认可,都将给重视产品品质与技术创新、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优势企业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浮法玻璃行业2023年,浮法玻璃行业受国家“保交楼”等政策的影响,下游市场需求有所恢复,供需结构改善带动行业产能增加。据第三方行业资讯机构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国在产的浮法玻璃产线共255条,日熔量合计约17.3万吨,同比增加
6.84%。
浮法玻璃传统应用方向主要是建筑建材,其市场需求变化与基础设施投资及房地产行业景气度正相关。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3年,国内房屋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20.4%,竣工面积同比上升17.0%。在“保交楼”政策影响下,房地产竣工提速,前期存量市场加速释放,对当期浮法玻璃总需求量增加;同时,新开工面积、销售面积等多项数据转弱,显示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变化,远期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增加,浮法玻璃市场将经历周期性的调整。从市场需求结构分析,随着近年来国家“双碳政策”的持续推进实施,绿色建筑比重持续提升,节能玻璃的占比将有明显的增加;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对于超白浮法玻璃等高品质产品的需求将会持续增长。上述对于产品需求结构的调整和对高品质产品的增量需求,将利好行业高端市场领先企业。
电子玻璃与显示器件行业
电子玻璃以其高透过率、超薄状态下高强度、可靠稳定的耐候性、加工便利性等独特的性能优势,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显示交互应用终端所不可或缺的视窗防护盖板及触控元器件基板材料,与智能显示交互行业同步高速发展。伴随5G等信息、通讯技术的普及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人类社会生产、生活方式正逐步向人、机、物、信高度融合,万众互联的新形态发展,带动智能化设备的需求迅速大幅提升。近年来除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互联网终端迅速普及外,以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智慧工厂、智慧商显、先进教育、医疗、会议、自助服务等行业的蓬勃发展带来对人机交互设备的增量需求,给电子玻璃产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市场空间,同时也给技术创新能力领先、良性运营的上游材料厂商提供了跨越式发展的市场契机。
在全球经济放缓的大背景下,消费电子产品市场近年来普遍疲软,根据行业研究机构2024年2月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在2023年全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1.4亿台,同比下降5.8%,预计2024年出货量维持稳定,全球智能手机市场仍面临一定的挑战。
太阳能行业
光伏新能源行业是我国战略新兴行业,是实现我国能源安全与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行业经历二十多年的发展,其定位已从清洁能源发展到目前“最具经济性”的能源,在全球“碳达峰、碳中和”的气候环境要求驱动下,光伏发电将逐步成为能源结构中的主体。太阳能因其清洁、安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等显著优势,发展前景无限可期。
2023年,我国光伏行业应用加快融合创新,产业规模实现进一步增长。根据中国光伏行业行业协会统计,全国高纯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再创新高,行业总产值超过1.7万亿元,各环节产量同比增长率分别为66.9%,67.5%,
64.9%,69.3%。
全年主要光伏产品价格出现明显下降,出口总体呈现“量增价减”态势。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南玻”是国内节能玻璃领先品牌和太阳能光伏产品及显示器件著名品牌,产品和技术享誉国内外,主营业务包括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优质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光伏玻璃、超薄电子玻璃和显示器件等新材料和信息显示产品,以及硅材料、光伏电池和组件等可再生能源产品,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运维一站式服务等。公司在四川江油、广东清远、安徽凤阳、广西北海(尚在建设中)拥有石英砂原料加工生产基地,为公司玻璃生产提供原材料保障。
光伏玻璃业务
在光伏玻璃领域,公司从2005年率先在国内进入光伏玻璃制造领域,公司立足自主研发并已形成从光伏玻璃原片生产到深加工处理的全闭环生产能力。截至2023年底,公司在东莞、吴江、凤阳、咸宁共拥有7座光伏压延玻璃原片生产窑炉及配套光伏玻璃深加工生产线,产品涵盖1.6-4mm多种厚度深加工产品。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时代背景下,公司坚定看好光伏新能源行业长期发展的同时抓住产业发展的黄金机遇,在依托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战略发展规划,补齐集团光伏玻璃业务产能与规模化布局的短板。截至2023年底,公司于凤阳、咸宁新建五座光伏玻璃生产窑炉及配套加工线全部投产并实现商业化运营,加上东莞、吴江两座光伏玻璃原有生产窑炉及配套加工线,公司共有7座在产光伏压延玻璃原片生产窑炉及配套光伏玻璃深加工生产线。北海在建的两座光伏玻璃生产窑炉及配套加工线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中,其中一窑已于2024年3月底点火,二窑计划于2024年内点火。近二十年光伏玻璃生产经验的积累,使得南玻在窑炉、压延、深加工等关键装备与技术方面有了雄厚的优势基础,在本轮公司光伏玻璃产能提升中得到集中体现。截至2023年底,光伏玻璃产能规模跻身行业前列,成为公司新的支柱业务。
当前光伏产业处于快速发展期,从目前的政策环境和市场发展趋势分析,未来光伏发电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虽然近几年光伏玻璃新增产能集中投放可能导致市场出现阶段性的供需错配,引起市场价格波动,但随着全球市场的快速发展及国内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风险预警机制影响,行业仍将回到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公司将全力推进建设项目按计划投产,增强大尺寸超薄光伏玻璃的生产能力,提升行业竞争优势;加强与行业头部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光伏玻璃的市场竞争力。
工程玻璃业务
南玻集团是国内最大的高端建筑节能玻璃供应商之一,公司工程玻璃集研发设计、技术咨询、生产制造、营销服务为一体,始终以“打造绿色节能产品,创造品质生活”为宗旨,形成以品质、服务和持续研发为核心竞争力的南玻品牌形象,在国外市场也具有强大竞争力。
目前,南玻集团已建成拥有天津、东莞、咸宁、吴江、成都、肇庆、西安七大建筑节能玻璃深加工基地。随着华南双基地及西北基地的建成,全国基地布局日趋完善,明确智能化数字化发展方向,镀膜中空玻璃和镀膜玻璃的产品多样化和产能规模将持续稳定增长,为产品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和服务的全面稳定提升提供充分保障。
南玻工程玻璃业务坚持技术服务、营销与研发制造三位一体的定制化经营策略,依托自身制造与研发实力及国内与海外办事处所形成的营销与服务网络,满足国内外客户与建筑项目的个性化需求。2017年南玻低辐射镀膜玻璃被工信部授予单项冠军产品称号,2024年3月再度复审通过,充分证明了南玻工程玻璃的行业领军地位。公司拥有国际领先的玻璃深加工设备和检测仪器,其产品涵盖了工程和建筑玻璃的全部种类。公司在镀膜技术上的研发与应用水平保持与世界同步,高端产品技术国际领先,继双银镀膜玻璃产品之后,公司相继开发出“冰麒麟”高性能节能玻璃和复合功能节能玻璃产品,产品的遮阳隔热性能进一步提高,节能贡献进一步提升,公司所有深加工基地均具备“冰麒麟”高性能节能玻璃生产加工能力。在“双碳”目标及国家绿色节能建筑要求背景下,“冰麒麟”玻璃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经过多年市场检验,依托公司先进的镀膜技术,其高性能和稳定性得到市场的一致好评,南玻“冰麒麟”产品成为国内产品市场的标杆,高品质的节能环保LOW-E中空玻璃在国内高端市场占有率持续领先。公司始终坚持把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作为工程玻璃业务发展的关键增量,在生产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技术与装备的研究及传统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提效等方面持续投入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技术进步、工艺优化,降低生产人耗、物耗、能耗,积极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实现集约化制造、高质量发展。
公司在工程建筑玻璃上的质量管理体系分别经英国AOQC和澳洲QAS机构认证通过,产品质量同时满足美国、英国及澳大利亚等国的国家标准,这使得南玻集团在国际性招投标中占据优势。从1988年开始,南玻的工程技术人员不间断地参与各种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编写。公司所提供的各类优质工程建筑玻璃被国内外各主要城市中心区、交通枢纽等标志性建筑所广泛采用,不胜枚举。2023年,南玻玻璃以安全、节能、高端的品质入围多个标志性项目,其中包括招商银行全球总部大厦、vivo研发中心项目、广州知识城产业聚集中心、国家会展中心、小米未来产业园、中国华能总部项目、香港启德医院、澳洲 One Circular Quay、沙特吉达塔、吉隆坡MERDEKA PNB 118等包括中东、美洲、欧洲、澳洲、东南亚等地的国内外众多建筑。
浮法玻璃业务
在浮法玻璃领域,南玻集团在东莞、成都、廊坊、吴江、咸宁共拥有10条技术先进的浮法玻璃生产线,产品涵盖
1.6-25mm多种厚度、规格的优质浮法玻璃、超白浮法玻璃,产品品质深受客户信赖。南玻浮法超白以及超薄、超厚等特殊规格、特殊应用场景的差异化玻璃产品比重较大,广泛用于高档建筑幕墙、装潢装饰及家具、反射镜、汽车风挡、扫描仪及复印机透光板、家电面板、显示保护等对于玻璃品质要求较高的应用领域,与众多知名加工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商务合作。南玻浮法玻璃坚持高端、差异化的产品路线,积极响应2023年8月实施的平板玻璃新国标,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浮法玻璃业务利润水平总体与房地产新开工和竣工数据水平正相关,同时受当期能源及原材料价格、产品结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等多重因素影响。差异化玻璃产品由于应用场景特定、生产工艺难度较高,需求稳中有进、生产企业定价相对主动,附加值较高。为适应市场的发展变化,公司着力于提升管理效益,提升常规产品精益生产水平,坚定实施差异化竞争战略,精心培育、开发差异化产品市场,持续提升超白等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占比,以不断巩固和提升公司浮法玻璃业务行业竞争能力。
受益于国家“保交楼”等系列政策的影响,2023年整体竣工面积较上年有所提升,下半年市场需求得到改善。在当前国民经济“稳增长”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宏观背景下,下游市场客户对品质的需求持续提升,对差异化产品及节能产品的需求仍保持稳定。
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业务
南玻集团电子玻璃经历十多年艰苦创业,始终坚持加大研发投入,以独立知识产权自主创新突破高端市场壁垒,坚定走产品升级迭代加快进口替代的发展路线。2023年,公司电子玻璃业务持续发展,下属的河北视窗、宜昌光电、清远新材料、咸宁光电四家子公司继续在智能消费电子终端、触控组件、汽车车窗玻璃、车载显示、工控商显、智能家居等应用领域积极实施市场新开拓、产品新升级,公司中、高铝电子玻璃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效应保持稳定提升。丰富的产品结构、可靠的交付保障、强大的技术创新三大特征助力公司电子玻璃业务在激烈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2023年,公司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升级,目前,南玻电子玻璃已完成高中低端各类应用场景电子玻璃产品领域的全面覆盖,建立更加稳固的市场竞争基础。南玻长期以来致力成为行业领先的电子玻璃材料方案商,未来将在触控显示领域持续研发更高强度、更具竞争力的玻璃防护材料,在智能家居、车载显示、先进医疗、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发满足物物互联的人机交互界面材料,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开发新的应用材料。
南玻集团在触控显示领域,具备从真空磁控溅射镀膜,3A(AG、AR、AF)盖板加工,精细图案光刻加工,到触控显示模组全贴合完整的产业链,主营业务分为光学镀膜材料、车载盖板和车载触控三大板块。其中,光学镀膜材料板块包括ITO导电玻璃和ITO导电薄膜两大业务,产品定位国内外中高端客户,主攻差异化高附加值产品。车载盖板业务板块包括车载AG玻璃、车载2A(AR、AF)盖板、车载3A盖板及定制化特殊功能盖板等多种类型,产品通过下游车载客户间接供货给国内外知名品牌车厂。
太阳能业务
南玻集团属国内最早进入光伏产品制造领域的企业之一,经过十余年的建设运营和技改升级,打造了一条涵盖高纯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及光伏电站投资与运营的完整产业链。全产业链的业务结构使公司具备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行业触觉灵敏,能够及时对行业及市场变化做出快速调整。南玻集团光伏业务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已打造出三个国家级科研技术平台:国家发改委认定“半导体硅材料制备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CNAS认可实验室”;七个省级科研技术平台:湖北省发改委认定“半导体硅材料制备技术湖北省工程实验室”以及“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湖北省科技厅认定“湖北省硅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半导体硅材料技术国际合作基地”、“湖北省硅材料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广东省太阳能光伏电池及组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
2023年,在光伏行业未来高度确定性的大背景下,业内外企业及资本纷纷加大投入和布局,导致产业链各环节产能呈现短期阶段性过剩,全年光伏产业链价格整体出现震荡下行。南玻集团下属各子公司充分落实集团管理层的战略决策与部署,宜昌基地坚定不移地结合高纯晶硅装置特点及生产要素条件向低载能产品转型,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东莞基地结合自身实际条件走产品差异化路线,取得良好效果;青海基地5万吨/年高纯晶硅项目按计划建设中,其投产后将进一步扩大集团太阳能业务规模,提升集团的整体竞争力。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南玻是中国玻璃行业和新能源行业最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企业之一,致力于节能可再生能源与新材料产业发展。历经四十年的发展和积淀,公司在产品及品牌、技术研发、产业链及布局、人才团队、绿色发展等方面已逐步形成综合竞争优势。
1、产品及品牌优势
“南玻”是国内节能玻璃、超薄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太阳能光伏产品的著名品牌,产品和技术享誉国内外。公司所持有的“南玻”和“SG”商标均是“中国驰名商标”。公司连续多年上榜“中国建材企业50强”和门窗幕墙行业“建筑玻璃首选品牌”。2018年“南玻”品牌被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认定为第四届“国际信誉品牌”。南玻低辐射镀膜玻璃、超薄电子玻璃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是国内玻璃行业唯一同时获得两个单项冠军产品的制造企业。公司荣获2018-2022年广东省建材行业“绿色制造优秀企业”称号和“2023年度深圳企业500强”称号(第94位)。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技术研发,以自主研发作为立身之本。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共拥有2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个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1个国家级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6个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2个省级专家工作站,1个省级博士工作站,13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6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4个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1个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7个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1个省级政府质量奖,10项省级科技进步奖,4项省级专利奖。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累计专利申请303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累计1275件,实用新型申请累计1747件,外观申请累计13件;集团累计专利授权2212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累计465件,实用新型授权累计1734件,外观授权累计13件。
3、产业链及布局优势
公司拥有节能玻璃、电子玻璃与显示器件及太阳能光伏三条完整的产业链,随着产业链各环节技术工艺水平的不断提升,产业优势明显;同时公司具有完善的产业布局,生产基地分布在华南地区、华北地区、华东地区、西南地区、华中地区及西北地区。
4、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人才团队优势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公司组建了强大的研发团队和研发体系,通过核心技术团队的建设、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丰富的技术储备,为公司战略构架了重要的技术创新支撑,同时积极联合国内硅酸盐专业优势院校建立产学研深度合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加强基础研究;另一方面,优秀且稳定的管理团队是公司快速稳定发展的最根本保障之一,公司已形成了良好的职业经理人梯队培养机制,目前,公司高管团队在学历背景、职业素养、知识储备、管理理念与经验等方面均具备比较优势。
5、绿色发展优势
在“双碳”目标不断驱动下,公司积极开展各项碳领域工作。大范围开展碳排放管理专业培训,提升相关人员能力储备以更好应对涉碳事务。积极推动相关产品进行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认证,为绿色低碳产品拓宽下游市场做好准备。公司子公司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作为平板玻璃行业优秀标杆企业,被评为建材行业碳达峰试点企业,探索落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及有效路径。相关子公司积极参与区域碳交易试点市场,努力争取与企业生产实际相匹配的碳配额计算方法,2023年被纳入控排企业,整体的排放量与配额量基本一致。公司作为行业绿色发展的先行者,先后有9家子公司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为自身赢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3年,全球经济在诸多因素综合影响下缓慢复苏。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23年国民经济回升向好,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26.06万亿元,同比增长5.2%;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0.30万亿元,同比增长3.0%;房地产开发投资11.09万亿元,同比下降9.6%;房屋竣工面积9.9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7.0%。
面对国际国内错综复杂的政治经济环境及日益加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南玻集团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世界一流企业为目标,坚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持续推动差异化经营,不断提升精益生产水平和智能制造水平,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完善产业布局、夯实资源储备,进一步强化核心竞争力。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95亿元,同比增长20%;2023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5.46亿元,同比下降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6亿元,同比下降19%。
一、集团各产业经营情况
近年来,南玻集团持续推进产业优化调整,强化传统节能建材竞争优势,加快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板块发展。2023年公司多元化产业优势凸显,在光伏玻璃业务、工程玻璃业务、浮法玻璃业务的有力支撑下,有效稀释了太阳能业务周期性波动的冲击。
玻璃业务板块
光伏玻璃:公司始终秉持“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理念,坚守南玻工艺技术底蕴,在光伏玻璃产品品质和综合制造良率方面打造行业竞争地位。公司始终坚定看好光伏新能源行业的长期发展,在做好质量保证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产能,同时对原有窑炉技改升级。广西北海光伏玻璃建设项目一窑已于2024年3月底点火,二窑计划于2024年内点火;吴江光伏线技改升级项目计划在2024年年底点火。在建项目以及技改项目达产后,公司光伏玻璃年产能将大幅度提升,生产成本将得以优化,规模效应将得以进一步体现,为提升市场份额、拓展业务规模、推动公司光伏玻璃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工程玻璃:作为南玻的金字招牌,公司工程玻璃已形成与品牌相匹配的品质、服务和持续研发能力,围绕建筑节能标准与高层建筑安全标准的持续提升,强化品牌建设,坚持技术服务、营销与研发制造三位一体的定制化经营策略,满足国内外客户与建筑项目的个性化需求,在国内高端建筑市场的占有率持续攀升,在同行业深加工领域市场规模和盈利能力均保持领先地位。
2023年尽管持续受国内外环境影响,销售发货压力同比有所增加,叠加国内地产企业融资及回款压力增大,以及公司风险管控要求提高,工程玻璃经营仍保持稳定。公司通过细化市场布局,持续加大优质项目签单力度,订单复合程度同比大幅提高,同时建立“冰麒麟”的品牌标识,逐步提高“冰麒麟”等高端性能产品占比,加大民生保障类项目合作力度,推动各基地数字化转型,持续强化“降本增效”及精细化经营。
与此同时,南玻集团着眼于未来,抓住绿色建筑建设提速的历史性机遇,随着工程玻璃各基地的产能优化扩产布局和新基地建设完成,提升产线自动化与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装备生产效率,南玻工程玻璃产能将进一步释放,产品多元化顺应市场需求,从而持续强化南玻工程玻璃的市场竞争力与服务能力,提升市场占有率。
2022年4月实施的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要求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要进一步分别降低30%和20%。“十四五”规划也对建筑节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南玻积极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及响应建筑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率先自主研发了诸多节能产品,例如具有创新性且全球领先的“冰麒麟”玻璃系列产品、保温产品、BIPV产品等,积极参与一系列行业及团体标准起草或修订推动建筑行业共同向“双碳”目标迈进。面对未来可期的发展前景,结合当前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南玻“冰麒麟”玻璃通过提升客户服务、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品牌推广及拓宽销售渠道等措施,2023年度“冰麒麟”签单量大幅上升。创新研发更高能源效率的节能产品对新建建筑的节能减排意义重大、对既有建筑的能源改造也至关重要。为满足市场对产品创新的需求,南玻将继续创新,为市场提供更高能源效率的产品。
浮法玻璃:2023年受益于国家“保交楼”等系列政策,下半年下游市场需求改善带动销量增加;同时,公司积极实施成本管控和节能降耗等措施以降低生产成本。在当前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坚定走高端差异化产品路线。公司超白玻璃销量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打造南玻超白“蓝钻”系列高端品牌,已成为行业细分领域领导者;高附加值差异化产品比重持续提升,高档浮法玻璃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持续领先。公司加强对新供应商的开发及统筹组织大宗原材料战略储备采购,对冲采购成本上涨压力;强化全生产过程精益控制,持续提升成品率、降低生产成本。咸宁浮法公司二线冷修技改,对公司浮法玻璃产能和盈利有一定影响。
电子玻璃与显示器件业务板块2023年,受全球消费电子产品需求萎缩及电子玻璃产能持续扩张影响,电子玻璃市场供需矛盾愈发激烈,行业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下滑,订单缩减。南玻电子玻璃始终坚持研发领先,坚定走产品升级实现国产替代进口的发展路线。
2023年公司继续在智能消费电子终端、触控组件、车载、工控商显、智能家居等应用领域积极实施产品升级、市场升级,公司中、高铝电子玻璃产品市场占有率保持稳定。2023年,受内嵌式触控技术普及等技术迭代升级影响,公司光学镀膜业务整体产销承压。在公司重点发展布局的车载业务板块,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新项目投资,坚持产品质量和技术领先的差异化市场竞争战略,致力于打造高端汽车电子元器件产业链。
太阳能业务板块全球“绿色发展”共识的宏观背景和国内双碳目标时间表共同推动光伏行业在全面迎来平价上网后进入全新的高速发展期。公司在客观分析自身产业优劣势,统筹考虑所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集团整体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规划在青海省海西州新建5万吨/年高纯晶硅项目,目前该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按计划加快推进中,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扩大集团太阳能业务规模,提升集团的整体竞争力。
公司硅片、电池、组件和光伏电站业务均紧跟行业步伐,不断深挖内部潜力,提升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成本竞争力。
二、其他经营管理工作
2023年公司围绕“抓市场、控成本、强管理、塑文化、谋发展”的经营发展思想,于变局中开拓新局面,大力推进集团发展战略,保障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公司为保证各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全力保障生产安全,持续推动差异化经营,不断提升智能制造水平,紧抓市场机遇,多措并施,主要如下:
1、公司“内部提升、外部拓展”双循环下的体系完善、基础夯实,有效支撑经营,加强管理创效提升;在降本增效、集中采购、战略采购、工程建设等多方面持续开展成本管理工作;强化团队间的相互协同共进,提升服务、监管与决策效率;推进集团信息化管理和数字化、智能化工厂建设,发挥信息化创新引领作用,提升管理和运营水平;持续推进优化基础标准管理,建设五星工厂;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增加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强夯安全基础,持续安全运营;通过实现内部控制一系列程序及方式方法,助力企业经营目标的完成及业务过程风险事件的应对、改善工作,以风险控制和提高效率效果为导向,聚焦集团战略和当期经营目标,促进管理机制改进,全方位提升风险管控和经营管理水平。
2、技术、工艺、产品研发迭代能力一直是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保障,是形成南玻高附加值业务线的壁垒,助力公司产业保持行业领先。公司从研发体系组织架构、知识产权、产品顶层设计、高水平研发平台、高级人才梯队、人才资源配套需求等六个层面进行全面布局,制定了集团研发战略规划,为公司的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方向;推进研发体系建设,促进研发创新,推动新产品产业化、推动产品跨界应用如高铝电子玻璃应用到汽车玻璃。2023年度公司共提交230件专利申请,其中,发明专利156件;新获专利授权247件,其中新获发明专利授权98件。
3、节能环保是玻璃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是高耗能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的集中体现。公司能耗控制及排放控制始终处在行业领先水平。南玻集团在行业内率先采用余热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方式实现能源综合利用,通过脱硫脱硝除尘等尾气综合处理,实现超低排放,远低于国家标准污染物排放值。同吨位同窑龄条件下,单位产能能耗控制及排放控制始终处在行业领先水平。南玻集团旗下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咸宁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九家子公司成功入围工信部公布的“绿色工厂”名单。
4、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保障战略项目落地。大力推进组织人才建设,优化组织架构和编制,完善人力资源体系建设。通过总部职能组织调整及事业部组织优化加强业务支撑,明确集团三级研发管理架构功能定位、定岗定编,持续推进各层级研发组织优化的落地实施,促使全集团子公司逐步成立研发技术部,进一步完善全集团研发体系。
5、推动品牌建设和文化建设,以文化统一思想,以文化凝聚团队,以文化保障南玻发展。推动南玻品牌“冰麒麟”登陆央视,品牌影响持续强化;出台品牌宣传管理办法,进一步构建品牌宣传管理系统,确保品牌宣传形成合力,保障南玻品牌形象的一致性与美誉度。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8,194,864,366 | 100% | 15,198,706,998 | 100% | 19.71% |
分行业 | |||||
玻璃产业 | 14,685,557,284 | 80.71% | 10,056,739,256 | 66.18% | 46.03% |
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产业 | 1,572,642,236 | 8.64% | 1,643,083,831 | 10.81% | -4.29% |
太阳能及其他产业 | 2,248,321,652 | 12.36% | 3,888,582,762 | 25.58% | -42.18% |
未分配 | 400,173,854 | 2.20% | 374,349,561 | 2.46% | 6.90% |
分部间抵销 | -711,830,660 | -3.91% | -764,048,412 | -5.03% | -6.83% |
分产品 | |||||
玻璃产品 | 14,685,557,284 | 80.71% | 10,056,739,256 | 66.18% | 46.03% |
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产品 | 1,572,642,236 | 8.64% | 1,643,083,831 | 10.81% | -4.29% |
太阳能及其他产品 | 2,248,321,652 | 12.36% | 3,888,582,762 | 25.58% | -42.18% |
未分配 | 400,173,854 | 2.20% | 374,349,561 | 2.46% | 6.90% |
分部间抵销 | -711,830,660 | -3.91% | -764,048,412 | -5.03% | -6.83% |
分地区 | |||||
中国大陆 | 16,639,820,052 | 91.45% | 14,031,154,824 | 92.32% | 18.59% |
海外 | 1,555,044,314 | 8.55% | 1,167,552,174 | 7.68% | 33.19%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8,194,864,366 | 100% | 15,198,706,998 | 100% | 19.71%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玻璃产业 | 14,685,557,284 | 11,472,952,253 | 21.88% | 46.03% | 49.99% | -2.06% |
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产业 | 1,572,642,236 | 1,313,691,653 | 16.47% | -4.29% | 5.47% | -7.72% |
太阳能及其他产业 | 2,248,321,652 | 1,668,976,777 | 25.77% | -42.18% | -33.35% | -9.84% |
分产品 | ||||||
玻璃产品 | 14,685,557,284 | 11,472,952,253 | 21.88% | 46.03% | 49.99% | -2.06% |
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产品 | 1,572,642,236 | 1,313,691,653 | 16.47% | -4.29% | 5.47% | -7.72% |
太阳能及其他产品 | 2,248,321,652 | 1,668,976,777 | 25.77% | -42.18% | -33.35% | -9.84% |
分地区 | ||||||
中国大陆 | 16,639,820,052 | 12,884,833,088 | 22.57% | 18.59% | 27.83% | -5.59%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8,194,864,366 | 14,141,072,171 | 22.28% | 19.71% | 28.48% | -5.30%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光伏玻璃 | 销售量 | 万吨 | 205 | 55 | 272.73% |
生产量 | 万吨 | 215 | 60 | 258.33% | |
库存量 | 万吨 | 18 | 8 | 125.00% | |
工程玻璃 | 销售量 | 万平米 | 4,594 | 3,770 | 21.86% |
生产量 | 万平米 | 4,635 | 3,811 | 21.62% | |
库存量 | 万平米 | 195 | 153 | 27.45% | |
浮法玻璃 | 销售量 | 万吨 | 231 | 236 | -2.12% |
生产量 | 万吨 | 224 | 243 | -7.82% | |
库存量 | 万吨 | 7 | 15 | -53.33% | |
电子玻璃 | 销售量 | 吨 | 301,514 | 268,874 | 12.14% |
生产量 | 吨 | 297,593 | 277,954 | 7.07% | |
库存量 | 吨 | 22,465 | 26,538 | -15.35% | |
高纯晶硅 | 销售量 | 吨 | 4,840 | 8,454 | -42.75% |
生产量 | 吨 | 4,946 | 8,957 | -44.78% | |
库存量 | 吨 | 153 | 254 | -39.76% | |
硅片 | 销售量 | 万片 | 18,843 | 23,946 | -21.31% |
生产量 | 万片 | 19,318 | 23,020 | -16.08% | |
库存量 | 万片 | 875 | 372 | 135.22% | |
电池片 | 销售量 | MW | 592 | 540 | 9.63% |
生产量 | MW | 596 | 536 | 11.19% | |
库存量 | MW | 9 | 7 | 28.57%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光伏玻璃:产销及库存增长主要系部分子公司新增生产线投产所致。
2、浮法玻璃:库存下降系本年销售数量大于生产数量所致。
3、高纯晶硅:产销量下降系宜昌硅材料高纯晶硅产线转型改造,生产周期差异所致。
4、硅片:库存增加主要系子公司硅片业务产销节奏调整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光伏玻璃 |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银川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大同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隆基(古晋)私人有限公司、咸阳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嘉兴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650,000 | 113,619 | 47,308 | 536,381 | 是 | 不适用 | 43,339 | 102,261 | 正常 回款 |
高纯硅料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 2,121,000 | 31,964 | 31,964 | 2,089,036 | 是 | 不适用 | 28,287 | 28,287 | 回款 |
太阳能级原生多晶硅料 | 某客户一、某客户二 | 999,900 | 30,832 | 30,832 | 969,068 | 是 | 不适用 | 27,285 | 27,285 | 回款 |
太阳能级原生多晶硅料 | 某客户 | 1,970,000 | 1,970,000 | 是 | 不适用 |
注:以上重大合同为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长单销售合同,合同约定总供货量,具体订单价格月议,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玻璃产业 | 材料、人工、折旧等 | 11,472,952,253 | 81.13% | 7,649,392,465 | 69.49% | 49.99% |
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产业 | 材料、人工、折旧等 | 1,313,691,653 | 9.29% | 1,245,581,644 | 11.32% | 5.47% |
太阳能及其他产业 | 材料、人工、折旧等 | 1,668,976,777 | 11.80% | 2,504,032,458 | 22.75% | -33.35%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增减 | ||
玻璃产品 | 材料、人工、折旧等 | 11,472,952,253 | 81.13% | 7,649,392,465 | 69.49% | 49.99% |
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产品 | 材料、人工、折旧等 | 1,313,691,653 | 9.29% | 1,245,581,644 | 11.32% | 5.47% |
太阳能及其他产品 | 材料、人工、折旧等 | 1,668,976,777 | 11.80% | 2,504,032,458 | 22.75% | -33.35% |
说明: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包括材料、人工、折旧等,为避免商业秘密泄露,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仅将营业成本按照公司所属事业板块及产品分类进行分拆及披露。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与公司关系 |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成立日期 | 持股比例(%) |
子公司
子公司 | 广东力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现金购买 | 2023年3月21日 | 100% |
子公司
子公司 | 广西南玻矿业有限公司 | 新设成立 | 2023年4月24日 | 100% |
子公司
子公司 | 中国南玻日本株式会社 | 新设成立 | 2023年4月26日 | 100% |
子公司
子公司 | 武宣南鑫矿业有限公司 | 新设成立 | 2023年5月19日 | 60% |
子公司
子公司 | 青海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成立 | 2023年10月18日 | 100% |
子公司
子公司 | 江油市南玻石英砂有限责任公司 | 新设成立 | 2023年12月8日 | 100% |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685,320,56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0.2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A | 1,128,931,842 | 6.20% |
2 | 客户B | 769,903,350 | 4.23% |
3 | 客户C | 624,077,405 | 3.43% |
4 | 客户D | 584,885,129 | 3.21% |
5 | 客户E | 577,522,837 | 3.17% |
合计 | -- | 3,685,320,563 | 20.24%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3,733,860,756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2.09%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A | 913,082,132 | 5.40% |
2 | 供应商B | 901,591,818 | 5.34% |
3 | 供应商C | 762,513,460 | 4.51% |
4 | 供应商D | 601,974,336 | 3.56% |
5 | 供应商E | 554,699,010 | 3.28% |
合计 | -- | 3,733,860,756 | 22.09%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317,702,143 | 313,754,976 | 1.26% | |
管理费用 | 865,371,137 | 718,938,905 | 20.37% | |
财务费用 | 158,826,105 | 148,212,982 | 7.16% | |
研发费用 | 739,301,765 | 644,146,614 | 14.77%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多银LOW-E产品研发 | 响应国家关于建筑全生命周期节能、绿色、低碳的理念要求,开发多层红外反射功能层的LOW-E产品。 | 通过对多种膜层结构及材料的光学设计及实验验证,已完成产品的研发定型。产品具有优异的性能。 | 产品具有更低的辐射率,更高的选择系数,更好的外观性能。 | 实现高性能建筑节能LOW-E产品的技术突破和产品升级,满足国家低碳发展需求。 |
无色双层减反射镀膜玻璃的开发 | 开发无色双层减反射镀膜玻璃,降低镀膜玻璃色差对组件外观的影响,丰富南玻减反射镀膜玻璃种类。 | 已经完成无色双层减反射镀膜玻璃的开发,镀膜玻璃产品性能优异,通过性能认证。 | 无色双层减反射镀膜玻璃为市场提供符合建筑美学的AR镀膜玻璃。 | 实现AR 玻璃产品工艺技术的自主化,应对光伏组件应用场景的变化以及解决镀膜玻璃外观色差带来的应用限制。 |
2.0毫米光伏玻璃全钢化技术开发 | 提升2.0毫米光伏玻璃在极端环境条件(如强风、暴雪、冰雹)的安全性能,确保光伏组件稳定运行。 | 已完成2.0mm全钢化产品的开发。 | 在轻量化的基础上,保障光伏组件在极端恶劣条件下的强度要求,提升产品竞争力。 | 丰富轻量化光伏玻璃产品系列,提升集团市场竞争力。 |
超薄光伏玻璃的开发 | 开发超薄玻璃,适应光伏组件轻量化发展趋势,丰富公司差异化产品种类。 | 进行了超薄玻璃的生产,达到了预期目标并稳定生产,具备持续量产能力。 | 超薄光伏玻璃的成功开发,适用于轻量化双玻组件,有利于减少资源、能源的耗用,满足节能环保需求。 | 超薄光伏玻璃的开发,提升集团在超薄光伏玻璃技术领先优势,打造核心竞争力。 |
浮法玻璃熔窑池底结构侵蚀研究 | 开发一种窑炉结构操作工艺,实现窑炉持续稳定运行,大幅延长生产线的运行周期。 | 已参照检测数据执行初步调控措施,调控效果高于预期。 | 满足国家低碳、环保的要求,延长浮法玻璃窑炉使用周期。 | 提升集团对浮法玻璃熔窑设计与维护能力,确保浮法玻璃行业领先地位。 |
汽车用高铝玻璃料方开发 | 开发出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车用高铝玻璃。 | 已完成玻璃配方的研发,产品性能经过多轮实验室以及客户端验证,满足市场要求。 | 实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车用高铝玻璃的产业化,提供轻量化及高强度的汽车玻璃。 | 实现高铝玻璃的应用新赛道,扩宽高铝玻璃应用场景,规避行业无序竞争。 |
经典色系三银产品开发 | 开发了经典色系的三银低辐射玻璃产品,满足市场主流需求。 | 完成膜系的设计和产品调试,通过各项性能测试验证,实现产品的批量化生产。 | 满足市场主流颜色外观需求,并进一步提升产品节能指标。 | 提升三银产品的节能性能,确保产品行业领先。 |
光伏一体化建筑用彩色玻璃研发 | 开发应用于光伏一体化的彩色玻璃,提升光伏一体化建筑的美观度,并减少发电效率损失。 | 完成膜系的设计和产品调试,通过各项性能测试验证,实现产品的批量化生产。 | 满足设计师对光伏一体化建筑的外观颜色设计需求。 | 率先进行光伏一体化建筑玻璃研发,拓展节能玻璃的应用场景。 |
还原炉智能控制系统技术升级 | 升级还原炉智能控制系统,实现还原炉数据的可持续性和可重复性,满足行业发展对数字化、无人化、智能化的低碳技术要求。 | 已完成还原炉智能控制系统技术升级,能耗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该项目与外部单位联合申报产学研合作创新,获中国化工学会科技进步二等奖。 | 在保证产品质量和最大产量的前提下,升级还原炉智能控制系统,为企业数字化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该项目突破了高纯晶硅制备的能耗瓶颈,可广泛应用于不同炉型,属于高纯晶硅的核心技术。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879 | 1,953 | -3.79%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2.82% | 13.70% | -0.8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959 | 948 | 1.16% |
硕士 | 54 | 47 | 14.89% |
博士 | 3 | 7 | -57.14% |
本科以下 | 863 | 951 | -9.25%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436 | 470 | -7.23% |
30~40岁 | 949 | 1,008 | -5.85% |
40岁以上 | 494 | 475 | 4.00% |
注:为使投资者更好了解公司研发人员构成,本期对研发人员统计口径进行调整,按照各年度研发费用归集口径进行统计,研发人员指期末在职的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以及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754,224,256 | 691,969,726 | 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15% | 4.55% | -0.40%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14,922,491 | 47,823,112 | -68.8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1.98% | 6.91% | -4.93%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适用□不适用部分研发项目结项所致。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181,609,496 | 15,830,876,858 | 14.8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421,820,602 | 13,873,753,627 | 11.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 | 2,759,788,894 | 1,957,123,231 | 41.0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903,880 | 3,808,707,836 | -98.5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08,138,530 | 6,115,102,337 | -29.5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 | -4,253,234,650 | -2,306,394,501 | 84.4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02,491,900 | 4,401,690,981 | -11.3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58,565,009 | 2,222,287,291 | 78.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 | -56,073,109 | 2,179,403,690 | -102.5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 | -1,542,756,596 | 1,837,540,679 | -183.9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等增加所致。
(3)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4)主要系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6,610,842 | -0.41% | 主要系票据贴现息及债务重组等 | 否 |
资产减值 | 346,737,457 | 21.24% | 主要系长期资产减值等 | 否 |
营业外收入 | 23,191,407 | 1.42% | 主要系无法支付的款项及保险赔偿等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3,420,895 | 0.82% | 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等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076,774,218 | 10.13% | 4,604,607,779 | 17.78% | -7.65% | 主要系兑付到期公司债所致 |
应收账款 | 1,881,796,408 | 6.20% | 1,179,992,784 | 4.56% | 1.64% | 主要系光伏玻璃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
存货 | 1,590,224,795 | 5.24% | 1,783,941,982 | 6.89% | -1.65% | |
投资性房地产 | 290,368,105 | 0.96% | 290,368,105 | 1.12% | -0.16% | |
固定资产 | 13,145,568,631 | 43.30% | 11,243,236,175 | 43.40% | -0.10% | |
在建工程 | 4,325,016,420 | 14.24% | 2,520,362,291 | 9.73% | 4.51% | 主要系部分子公司在建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21,637,628 | 0.07% | 9,908,413 | 0.04% | 0.03% | 主要系部分子公司租赁房屋和土地所致 |
短期借款 | 436,853,583 | 1.44% | 345,000,000 | 1.33% | 0.11% | |
合同负债 | 362,538,795 | 1.19% | 418,051,975 | 1.61% | -0.42% | |
长期借款 | 6,221,648,676 | 20.49% | 4,353,589,980 | 16.81% | 3.68% | 主要系项目借款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15,134,562 | 0.05% | 3,564,330 | 0.01% | 0.04% | 主要系子公司租赁业务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1,593,520,494 | 5.25% | 156,943,437 | 0.61% | 4.64% | 主要系以承兑汇票形式的回款增加且用于质押的票据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529,945,623 | 1.75% | 1,095,412,643 | 4.23% | -2.48% | 主要系票据到期托收等原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4,191,224 | 0.28% | 20,000,000 | 0.08% | 0.20% | 主要系前期购买的大额存单将于一年内到期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352,066,698 | 1.16% | 108,248,545 | 0.42% | 0.74% | 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等增加所致 |
无形资产 | 2,490,530,224 | 8.20% | 1,438,102,666 | 5.55% | 2.65% | 主要系前期预付的采矿权款已取得采矿权证,由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
开发支出 | 0 | 0% | 46,755,816 | 0.18% | -0.18% | 主要系部分子公司研发结项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8,764,429 | 0.06% | 2,647,939 | 0.01% | 0.05% | 主要系摊销项目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3,025,031 | 0.73% | 161,489,749 | 0.62% | 0.11% | 主要系部分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6,600,354 | 1.31% | 856,620,485 | 3.31% | -2% | 主要系前期预付的采矿权款已取得采矿权证,由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
应付票据 | 2,041,353,189 | 6.72% | 994,557,496 | 3.84% | 2.88% | 主要系开具的票据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3,341,624,602 | 11.01% | 2,033,542,627 | 7.85% | 3.16% | 主要系应付工程设备款及材料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48,891,979 | 4.11% | 2,481,433,006 | 9.58% | -5.47% | 主要系兑付到期公司债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454,332,686 | 1.50% | 50,407,240 | 0.19% | 1.31% | 主要系不满足终止确认的票据增加及开具电子债权凭证等所致; |
预计负债 | 13,050,082 | 0.04% | 0 | 0% | 0.04% | 主要系矿山修复费用等增加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88,204,163 | 0.29% | 129,236,878 | 0.50% | -0.21% | 主要系支付融资租赁款所致 |
专项储备 | 1,411,139 | 0% | 731,580 | 0% | 0% | 主要系上期金额较小且本期有所变动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90,368,105 | 290,368,105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95,412,643 | -565,467,020 | 529,945,623 | |||||
上述合计 | 1,385,780,748 | -565,467,020 | 820,313,728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受限金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5,512,563 | 保证金、冻结等流通受限 |
应收票据 | 1,157,485,085 | 质押受限 |
固定资产 | 106,982,081 | 融资租赁受限 |
合计 | 1,289,979,729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4,308,138,530 | 6,115,102,337 | -29.55%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肇庆南玻高档汽车玻璃生产线项目 | 自建 | 是 | 制造业 | 55,025,636 | 147,601,326 | 自有资金 | 建设中 | 58,000,000 | 项目建设期,暂无收益。 | 2019年12月13日 | 2019-077 | |
安徽凤阳太阳能装备用轻质高透面板制造基地项目 | 自建 | 是 | 制造业 | 615,304,618 | 3,200,105,693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已投产 | 435,660,000 | 项目已建成,收益已体现在利润中。 | 2020年03月06日 | 2020-010 | |
吴江工程新建工程玻璃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 | 自建 | 是 | 制造业 | 8,365,823 | 87,536,510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建设中 | 50,490,000 | 部分项目已建成,收益已体现在利润中。 | 2020年06月24日 | 2020-051 | |
西安南玻节能玻璃生产线项目 | 自建 | 是 | 制造业 | 180,889,972 | 222,583,993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建设中 | 42,220,000 | 项目建设期,暂无收益。 | 2020年11月07日 | 2020-070 | |
河北视窗超薄电子玻璃二线建设项目 | 自建 | 是 | 制造业 | 51,161,670 | 308,479,283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已投产 | 46,710,000 | 项目已建成,收益已体现在利润中。 | 2021年03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1-008 | |
咸宁南玻1200T/D 光伏封装材料生产线项目 | 自建 | 是 | 制造业 | 129,225,232 | 856,221,597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已投产 | 128,350,000 | 项目已建成,收益已体现在利润中。 | 2021年03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1-008 | |
南玻华东总部大厦 | 自建 | 是 | 制造业 | 4,904,808 | 7,640,989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建设中 | 项目建设期,暂无收益。 | 2021年08月27日 | 2021-039 | ||
南玻集团广西北海光伏绿色能源产业园(一期)项目 | 自建 | 是 | 制造业 | 705,147,093 | 738,360,846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建设中 | 557,640,000 | 项目建设期,暂无收益。 | 2021年09月10日 | 2021-041 | |
合肥南玻节能玻璃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 | 自建 | 是 | 制造业 | 1,196,423 | 3,204,661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筹建阶段 | 46,660,000 | 项目筹建期,暂无收益。 | 2021年10月15日 | 2021-043 | |
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线改扩建建设项目 | 自建 | 是 | 制造业 | 40,338,112 | 46,024,610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建设中 | 27,130,000 | 项目建设期,暂无收益。 | 2021年12月03日 | 公告编号:2021-051 | |
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升 | 自建 | 是 | 制造业 | 2,396,602 | 26,691,570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建设中 | 60,210,000 | 项目建设期,暂无收益。 | 2021年12月25日 | 公告编号:2021-053 |
级技改项目 | ||||||||||||
东莞太阳能G6/G7线工艺及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 自建 | 是 | 制造业 | 46,971,826 | 65,737,426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已投产 | 41,560,000 | 项目已建成,收益已体现在利润中。 | 2022年03月29日 | 公告编号:2022-006 | |
青海省海西州新建年产5万吨高纯晶硅项目 | 自建 | 是 | 制造业 | 2,636,455,139 | 2,646,774,148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建设中 | 863,280,000 | 项目建设期,暂无收益。 | 2022年06月23日 | 公告编号:2022-024 | |
咸宁浮法二线(700吨/天)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自建 | 是 | 制造业 | 145,119,040 | 145,119,040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已投产 | 38,350,000 | 项目刚建成,暂无收益。 | 2022年11月09日 | 公告编号:2022-061 | |
安徽凤阳新建37.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自建 | 是 | 制造业 | 83,354,432 | 83,354,432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建设中 | 11,000,000 | 项目建设期,暂无收益。 | 2022年11月09日 | 公告编号:2022-061 | |
成都浮法三套烟气治理备用环保设施建设项目 | 自建 | 是 | 制造业 | 54,638,688 | 55,247,681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已投产 | 项目刚建成,暂无收益。 | 2022年11月09日 | 公告编号:2022-061 | ||
合计 | -- | -- | -- | 4,760,495,114 | 8,640,683,805 | -- | -- | 2,407,260,000 | 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产销售高纯度硅材料产品 | 146,798万元 | 1,836,144,837 | 1,335,732,586 | 1,354,066,207 | 262,056,789 | 273,886,936 |
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产销售太阳能玻璃产品 | 175,000万元 | 5,247,187,947 | 1,938,768,694 | 3,718,776,281 | 438,567,640 | 391,745,328 |
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产销售各种特种玻璃 | 26,000万元 | 857,732,778 | 569,417,205 | 1,382,170,791 | 182,473,711 | 161,895,776 |
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产销售各种特种玻璃 | 23,500万元 | 2,295,851,888 | 868,550,933 | 1,663,503,020 | 144,959,602 | 142,685,803 |
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产销售各种特种 | 56,504万元 | 1,432,299,755 | 907,583,093 | 1,925,345,420 | 141,149,440 | 127,071,020 |
玻璃 | ||||||||
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玻璃深加工 | 24,000万元 | 972,676,410 | 561,958,955 | 1,146,130,755 | 134,578,893 | 120,513,254 |
宜昌南玻显示器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产销售显示器组件产品 | 56,000万元 | 817,636,507 | 445,476,253 | 334,903,252 | -262,346,222 | -220,020,614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2023年,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高纯晶硅等产品产销量、单价下滑,业绩同比下降;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光伏玻璃新产线投产,光伏玻璃产销量大幅提升,业绩同比大幅增加;宜昌南玻显示器件有限公司由于电子消费品市场下行,经营业绩下滑,同时,本年度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其出现较大亏损。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趋势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相关内容。
2、公司的发展战略
集团践行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指引,围绕“低碳节能、绿色环保、科技创新、智能制造”,制定战略发展目标,实施战略发展计划。计划形成节能玻璃、电子玻璃、光伏材料三大产业集群,打造多银“冰麒麟”玻璃、高端电子玻璃、“蓝钻”超白玻璃三大高端产品。整合行业资源,强化原材料资源优势,提升技术和研发实力,继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与市场影响力,占领行业制高点,全面提升南玻品牌公信力与影响力。以全球视野、宏观视野对南玻产业进行规划布局,加速推进培育新产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周期性风险的能力,把南玻集团打造成玻璃产业及新能源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集团。
3、公司在2024年的经营计划
①强化集团化运营管理能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降本增效管理、供应链管理、精益化管理等措施,确保公司2024年经营建设目标的完成;
②建设研发管理信息化平台,提升南玻集团研发创新平台资质,谋划下一代新产品的研发储备,推进技术升级与产品迭代工作;
③加强人才管理,建立业绩与薪酬双对标的薪酬激励体系,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加强员工培训,选拔培养后备干部,引进高素质人才,强化人才梯队建设;
④加强资金规划,把控资金风险,降低融资成本;
⑤进一步强化成本管理工作,降低各种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⑥稳步推进在建项目安全建设和如期投产,探索相关产业链突围解困;
⑦完善安全环保履职能力管理系统,持续推进安全环保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以显著提升安全环保管理水平。
4、资金需求、使用计划及资金来源
2024年公司预计资本性支出约为53.56亿元,主要是用于太阳能装备用轻质高透面板项目及配套砂矿项目建设、青海高纯晶硅项目建设、各产业技术升级改造和产能扩充等。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以及金融机构借款等。
5、风险因素及对策
2024年,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公司打造“百年南玻”的建设任务,公司面临以下风险与挑战:
①国际政治环境依然面临诸多不确定性
国际复杂政治环境影响,国内经济依然面临诸多挑战和不确定性。2024年,公司将继续强化对市场的关注,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策略,通过稳健经营,完成年度核心工作目标。
②玻璃产业面临同类产品竞争激烈和重质碱、天然气等原材料燃料成本价格高企及人工成本上升的压力;光伏玻璃产业不仅面临产能阶段性过剩进一步加剧,且同质化严重的产业风险,也面临光伏产业链各环节间博弈影响光伏玻璃市场需求风险;随着房地产迎来调整周期,房地产投资大环境持续走低,工程玻璃产业面临玻璃深加工行业竞争态势加剧的风险;浮法玻璃产业面临下游建筑玻璃市场需求阶段下降的风险;电子玻璃产业面临产能持续过剩,供需矛盾愈发激烈,国内同类产品竞争加剧的风险;太阳能产业新产能不断投放导致阶段性产能过剩,将出现价格下滑风险。为应对以上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A.在光伏玻璃板块,制订针对性策略,落实一系列有助于实现经营目标的强力措施。在内部运营方面,始终坚持以“保安全、稳生产、提质量、降成本”为核心,全面致力于生产工艺水平稳定和产品质量的有效提升,坚定不移地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工作,增强核心竞争力;在销售方面,坚定推进“拓市场、调结构、降费用、控风险”策略,结合行业特点,深度契合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推进精益化管理和差异化经营,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加大重点客户开发力度,匹配新产能释放,增强行业竞争能力;在外部方面,更加密切关注主要原材料供需动态,根据变化趋势适时进行策略性备料,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B.在工程玻璃板块,公司将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步伐,降低生产人耗、物耗、能耗;加强高端市场和海外市场的开发,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继续深耕市场,细化市场布局;增加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提高服务能力,发挥质量、技术与品牌优势;同时,通过以市场为导向进行产业链延伸,保持公司行业优势地位。
C.在浮法玻璃板块,公司将持续推进差异化经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销售比例;同时,通过技改升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以持续提升行业竞争能力。
D.在电子玻璃与显示器件板块,公司将继续夯实南玻电子玻璃品牌影响力,筑牢中高端产品护城河,提升客户的认可度,稳定高端市场份额;继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的研发创新力度,不断缩小和国际同行的差距水平,保持国内技术领先优势;同时加大力度开拓新型市场应用,拓宽行业发展方向,进一步打开市场应用空间。
E.在太阳能板块,公司将加强全产业链的资源整合力度,关注上下游采购、销售环节价格趋势、供需关系、终端需求,提高研发投入,强化运营管理,在市场细分领域保持企业竞争力;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合理调整库存量;大力开展降本增效活动,落实节能降耗、成本管控措施;适时进行设备升级改造与淘汰换新,提升生产效率、保障公司效益;通过新产线的技术、成本优势及团队高效、专业的业务能力,持续保证行业领先优势。
③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目前公司的营业收入有近8.55%来自境外,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海外业务的拓展,因此汇率的波动将会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为应对风险,公司将及时结汇并利用安全有效的避险工具和产品,相对锁定汇率,以降低汇率波动所造成的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运作行为,努力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并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治理的规定,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的各项规则和制度。目前,公司各项治理制度基本健全、经营运作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经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依法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治理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公司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召集、召开会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积极有效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发展决策提出了意见或建议,公司尊重、听取各位独立董事的意见及建议,并根据最终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落实执行,在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公司也为独立董事及监事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相关职能,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监事履行职责情况,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做述职报告。高级管理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权限清晰,依法合规经营。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平等获得公司经营信息。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根据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完善,明确了内幕信息的标准,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以及档案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增强有关人员的披露意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2016年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了《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做到了真实、完整、及时、公平,严格履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与义务,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报告期内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同时,公司在报送各定期报告时均同时向深交所报送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对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大股东提供未公开信息等治理非规范情况,也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方面严格分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供应系统,具有完整的生产系统,有独立的产品销售机构和客户,业务上完全独立于大股东。大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没有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2、人员方面:公司建立了完整的、独立于大股东的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会保障管理制度;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自到本公司任职以来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未在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取报酬或担任职务;董事的聘任与解聘均经过合法程序进行,公司的经理人选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不存在大股东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3、资产方面:公司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对其拥有或使用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资产具有充分的支配权。没有出现大股东占用、支配该资产或干预公司对该资产的经营管理的情形。
4、机构方面:公司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并设置了相关职能部门。公司的组织机构与大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大股东没有以任何形式影响本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5、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大股东单位或其下属单位交叉任职;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与大股东账户分开;公司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大股东混合纳税的情况;公司财务决策独立,资金使用管理独立,不存在为大股东及其下属单位、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从未发生过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4.34% | 2023年03月16日 | 2023年03月17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4.92% | 2023年06月28日 | 2023年06月29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5.35% | 2023年10月17日 | 2023年10月18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4.14% | 2023年11月29日 | 2023年11月30日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状态 | 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陈琳 | 女 | 52 | 董事长 | 现任 | 2016年11月19日 | 1,623,065 | 1,623,065 | |||||
沈成方 | 男 | 58 | 董事 | 现任 | 2022年08月03日 | |||||||
朱乾宇 | 女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9年04月10日 | |||||||
张敏 | 男 | 47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11月25日 | |||||||
沈云樵 | 男 | 4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3月16日 | |||||||
程靖刚 | 男 | 43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05月21日 | |||||||
姚壮和 | 男 | 65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05月21日 | |||||||
程细宝 | 女 | 42 | 董事 | 现任 | 2016年01月21日 | |||||||
李江华 | 男 | 47 |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 现任 | 2019年03月27日 | |||||||
孟莉莉 | 女 | 46 | 监事 | 现任 | 2020年05月21日 | |||||||
戴平生 | 男 | 42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021年07月08日 | |||||||
何进 | 男 | 52 | 党委书记、常务副总裁 | 现任 | 2022年05月16日 | 897,600 | 897,600 | |||||
代行首席执行官 | 现任 | 2022年08月15日 | ||||||||||
王文欣 | 女 | 46 | 副总裁 | 现任 | 2022年05月16日 | 154,600 | 154,600 |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2年05月16日 | ||||||||||
陈春燕 | 女 | 42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2年09月26日 | 49,271 | 49,271 | |||||
朱桂龙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7年05月02日 | 2023年03月16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2,724,536 | 0 | 0 | 0 | 2,724,536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23日收到独立董事朱桂龙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桂龙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其辞职报告已于2023年3月16日生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沈云樵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3月16日 | 补选独立董事 |
朱桂龙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3年03月16日 | 主动辞职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陈琳:现任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董事长。
沈成方:历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精算师,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精算师、副总经理;现任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
朱乾宇: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农村经济与金融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双碳研究院研究员;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课题10余项,在国外SSCI,SCI和国内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科研成果荣获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各1项,荣获国家统计局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荣获北京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各1项;先后担任世界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项目培训和评估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敏: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副主任,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沈云樵:历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广州南沙新区和自贸区法律顾问,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仲裁与争议解决研究中心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会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校外研究生导师、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亚太仲裁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海珠区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法律服务专家库专家,广东省粤港澳发展促进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山东省司法厅“涉外仲裁百人团”成员,澳门法律工作者联合会副理事长,澳门特区政府消委会消费争议调解及仲裁中心仲裁员,中国人民大学澳门校友会副理事长。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广州仲裁委员会、珠海国际仲裁院、佛山仲裁委员会、海南国际仲裁院、南京仲裁委员会、青岛仲裁委员会、西安仲裁委员会等二十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
程靖刚:历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信用分析师、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用评估部高级经理;现任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联席总监,本公司董事。
姚壮和:历任华南理工大学食品工程系办公室副主任,广东省联合食品企业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广东省粤华国际贸易集团董事,广东省广业经济发展集团副总经理,广东广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省广业环境建设集团(原广东省广业置业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
程细宝:历任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监、财务部常务副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贵州宝能汽车有限公司监事,宝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宝能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宝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观致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宝能文旅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李江华:历任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运营服务部总经理助理、公共开发部副总经理,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中心综合金融开发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信息管理部总监。孟莉莉:现任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监、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职工监事,本公司监事。戴平生:历任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事业部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助理总裁、战略投资部负责人、职工监事。
何进:历任深圳南玻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浮法事业部副总裁、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助理总裁兼平板事业部总裁、本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代行首席执行官、常务副总裁、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文欣:历任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财务管理部负责人、执行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陈春燕:历任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证事务部主任、股证事务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助理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总监。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陈琳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2年05月 | 是 | |
沈成方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8年08月 | 是 | |
执行董事 | 2019年07月 | ||||
程靖刚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 | 2012年04月 | 2023年02月 | 是 |
资产管理中心联席总监 | 2023年02月 | ||||
孟莉莉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监 | 2021年01月 | 是 | |
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 | 2019年07月 | ||||
职工监事 | 2016年06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朱乾宇 | 中国人民大学 | 副教授 | 2010年03月 | 是 | |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5月 | 是 |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1月 | 2023年12月 | 是 |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02月 | 是 | ||
张敏 | 中国人民大学 | 教授 | 2010年06月 | 是 |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9月 | 是 |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9月 | 是 |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0月 | 2023年05月 | 是 | |
沈云樵 | 澳门科技大学 | 副教授 | 2015年07月 | 是 | |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1月 | 是 | ||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06月 | 是 | ||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5月 | 2023年09月 | 是 | |
程细宝 |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高级副总裁 | 2020年10月 | 是 | |
宝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 | 否 | ||
副总裁 | 2022年09月 | 2023年06月 | 否 | ||
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09月 | 否 | ||
观致汽车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 | 否 | ||
深圳宝能文旅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9月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决策程序:公司独立董事津贴、非股东单位外部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2、确定依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非股东单位外部董事津贴根据行业水平及公司自身情况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采取年薪制,年薪制由固定年薪与绩效奖金组成,绩效奖金属于激励性收入,由公司根据整体经营情况与个人考核情况进行核算,具体发放规则按公司年度考核方案执行。
3、实际支付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津贴、非股东单位外部董事津贴均为每人每年30万元,按实际任职月份支付;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为1,828.05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陈琳 | 女 | 52 | 董事长 | 现任 | 0 | 是 |
沈成方 | 男 | 58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朱乾宇 | 女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30 | 否 |
张敏 | 男 | 47 | 独立董事 | 现任 | 30 | 否 |
沈云樵 | 男 | 4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3.75 | 否 |
程靖刚 | 男 | 43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姚壮和 | 男 | 65 | 董事 | 现任 | 30 | 否 |
程细宝 | 女 | 42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李江华 | 男 | 47 |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 现任 | 212.21 | 否 |
孟莉莉 | 女 | 46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戴平生 | 男 | 42 | 职工监事 | 现任 | 190.68 | 否 |
何进 | 男 | 52 | 党委书记、常务副总裁、代行首席执行官 | 现任 | 806.39 | 否 |
王文欣 | 女 | 46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现任 | 381.18 | 否 |
陈春燕 | 女 | 42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117.59 | 否 |
朱桂龙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离任 | 6.25 | 否 |
合计 | -- | -- | -- | -- | 1,828.05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3年02月27日 | 2023年02月2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04月24日 | 2023年04月26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3年04月24日 | 2023年04月26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3年06月05日 | 2023年06月06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08月25日 | 2023年08月2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3年08月29日 | 2023年08月3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3年09月27日 | 2023年09月2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 | 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3年11月13日 | 2023年11月14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陈琳 | 9 | 2 | 7 | 0 | 0 | 否 | 4 |
沈成方 | 9 | 1 | 8 | 0 | 0 | 否 | 4 |
朱乾宇 | 9 | 1 | 8 | 0 | 0 | 否 | 4 |
张敏 | 9 | 1 | 8 | 0 | 0 | 否 | 4 |
沈云樵 | 8 | 1 | 7 | 0 | 0 | 否 | 3 |
程靖刚 | 9 | 1 | 8 | 0 | 0 | 否 | 4 |
姚壮和 | 9 | 0 | 9 | 0 | 0 | 否 | 4 |
程细宝 | 9 | 0 | 9 | 0 | 0 | 否 | 4 |
朱桂龙 | 1 | 0 | 1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是 □否
董事姓名 | 董事提出异议的事项 | 异议的内容 |
程细宝 |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关于2023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 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2023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
程细宝 |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2023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内容。 |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现任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发展决策提出了意见或建议。公司尊重、听取各位董事的意见及建议,并根据最终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落实执行。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战略委员会 | 委员:沈成方、程靖刚、沈云樵、朱乾宇 | 1 | 2023年04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3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审计委员会 | 委员:沈云樵、朱乾宇、陈琳、程细宝 | 5 | 2023年04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审议通过 | ||
2023年04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事项》 | 审议通过 | |||||
2023年08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事项》 | 审议通过 | |||||
2023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事项》 | 审议通过 | |||||
2023年11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 审议通过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主任委员:沈云樵 委员:张敏、朱乾宇、陈琳、程靖刚 | 1 | 2023年04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南玻集团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事项》 | 审议通过 | ||
提名委员会 | 委员:朱桂龙、张敏、陈琳、沈成方 | 2 | 2023年02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项》 | 审议通过 | ||
委员:沈云樵、张敏、陈琳、沈成方 | 2023年04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董事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 | 审议通过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76注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4,185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4,661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4,66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9,976 |
销售人员 | 822 |
技术人员 | 2,558 |
财务人员 | 157 |
行政人员 | 1,148 |
合计 | 14,66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5 |
硕士 | 174 |
本科 | 3,492 |
大专 | 2,801 |
大专及以下 | 8,189 |
合计 | 14,661 |
注:其中含总部派遣至子公司工作人数278人。
2、薪酬政策
2023年公司在薪酬管理方面持续强调“以业绩为导向”原则,加强组织绩效结果及个人绩效结果应用,倡导薪酬激励向高绩效型组织倾斜,向高绩效个人倾斜,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进而提升组织整体绩效,实现企业经营目标。
3、培训计划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与员工培训发展工作,在集团人力资源部设置培训模块,设立专人专款专项用于支持员工成长和素养提升。
公司建立了各类员工培训与发展系统,针对管理类高层、中层、基层制定“航系列”计划。针对校招新员工,制定“星计划”支持从校园人到骨干人才的成长。另外有各类人才个性化的培训与发展体系,并根据每年的经营计划调整培训计划,激发员工内驱力,提升企业竞争力,为南玻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23年,针对经营计划中的“提升精细化管理和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降本增效管理、供应链管理、精益化管理,确保2023年经营建设目标的完成”,策划并落地了“精益生产管理”系列培训,从子公司负责人到生产分管负责人,再到生产部门负责人,层层下沉,同时为了更多辐射和落地,要求并跟进了第三期学员全员转训,累计参训学员近千人,有效助力精益生产在全集团的推广应用。
2024年,公司除了持续推进“航系列”、“星计划”和专项培养方案外,将着重在热端骨干人员和技术类人才培养上发力,不断深化培训与发展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运作,以赋能量、促管理、增效益,实现员工成长与企业发展双赢。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5元(含税)。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已完成权益分派工作。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3,070,692,107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767,673,027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767,673,027 |
可分配利润(元) | 3,023,013,128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本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5,614,446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为1,754,292,970元。 鉴于公司利润分配基于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因此按照本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数1,754,292,97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5,429,29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023,013,128元。 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可分配利润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进行相应评估后,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目前公司总股本3,070,692,107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总额为767,673,027元(含税),前述拟派发的现金股利数额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6.37%。2023年度本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根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确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须经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规则的要求,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建立了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规范运营,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推行落实内控管理方案,加强了子公司内部运营监管;建立健全的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推动执行并持续完善;开展过程监控、专项测评,强化管理子公司的过程风险;组织开展子公司的内控宣传及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内控环境;监督子公司的关键业务,对子公司合法合规、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资产安全及经营效率的发挥提供合理保证。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6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南玻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91%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97%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A、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B、控制环境无效;C、内部监督无效;D、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E、外部审计发现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过程中未发现该错报;F、报告期内提交的财务报告完全不能满足需求、受到监管机构的严厉处 | 重要缺陷:A、关键业务的执行程序导致较大的执行偏差;B、违反法 |
重要缺陷:A、重要财务控制程序的缺失或失效;B、外部审计发现重要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过程中未发现该错报;C、报告期内提交的财务报告错误频出;D、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A、错报影响净利润金额(按合并报表口径):不属于重大缺陷且错报影响金额≥净利润的2%且绝对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B、错报影响资产负债金额(按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的0.5%≤错报影响金额<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除重大和重要缺陷之外的缺陷。 | 重要缺陷:A、直接财产损失金额:2000万元≤直接损失金额<3000万元;B、集团声誉:负面消息在行业内部流传,或者被地方媒体报道或关注,对企业声誉造成一定损害,声誉的恢复需要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时间。 一般缺陷:A、直接财产损失金额:除重大和重要缺陷之外的缺陷;B、集团声誉:负面消息在集团内部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轻微损害,声誉的恢复需要3个月以下的时间。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南玻集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致同审字(2024)第441A014345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南玻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6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发布在巨潮资讯的《南玻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并执行《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国家、行业及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各子公司建设项目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取得环评批复,项目建设期间严格按照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在试生产期间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确保建设项目在正式投产前完成验收工作。子公司均取得了排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定期提交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粉尘 | /间歇 | 54 | 生产装置区 | ≤30mg/m? |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 | 颗粒物:21.174t | 颗粒物:93.251t/a | 无 |
烟尘 | ≤25mg/m? | 颗粒物:21.174t | 颗粒物:93.251t/a | |||||||
SO2 | ≤200mg/m? | 241.98t | 636.51t/a | |||||||
NOx | ≤350mg/m? | 341.19t | 1113.89t/a | |||||||
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粉尘 | /间歇 | 38 | 生产装置区 | ≤20mg/m? |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 | 颗粒物:15.914t | 颗粒物:142.114t/a | 无 |
烟尘 | ≤20mg/m? | 颗粒物:15.914t | 颗粒物:142.114t/a | |||||||
SO2 | ≤200mg/m? | 84.285t | 1136.917t/a | |||||||
NOx | ≤350mg/m? | 409.647t | 1989.609t/a |
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粉尘 | /间歇 | 19 | 生产装置区 | ≤10mg/m? |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8-2020) | 颗粒物:9.074t | 颗粒物:19.92t/a | 无 |
烟尘 | ≤10mg/m? | 颗粒物:9.074t | 颗粒物:19.92t/a | |||||||
SO2 | ≤50mg/m? | 36.9476t | 99.63t/a | |||||||
NOx | ≤200mg/m? | 152.579t | 398.55t/a | |||||||
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粉尘 | 间歇 | 37 | 生产装置区 | 30mg/m? |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 | 8.86t | 76.91t | 无 |
烟尘 | 连续 | 2 | 15mg/m? |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 | 8.86t | 76.91t | ||||
SO2 | 50mg/m? | 74.01t | 238.28t | |||||||
NOx | 200mg/m? | 408.15t | 818.04t | |||||||
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粉尘 | /间歇 | 22 | 生产装置区 | ≤20mg/m?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59-2019) | 颗粒物:8.08t | 颗粒物:34.85t/a | 无 |
烟尘 | ≤30mg/m? | 颗粒物:8.08t | 颗粒物:34.85t/a | |||||||
SO2 | ≤400mg/m? | 147.9t | 300.99t/a | |||||||
NOx | ≤550mg/m? | 315.58t | 535.67t/a | |||||||
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粉尘 | /间歇 | 8 | 生产装置区 | ≤30mg/m? | 《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495-2013) | 颗粒物:0.603t | 颗粒物:16.4225t/a | 无 |
烟尘 | ≤10mg/m? | 颗粒物:0.603t | 颗粒物:16.4225t/a | |||||||
SO2 | ≤50mg/m? | 1.842t | 87.7t/a | |||||||
NOx | ≤200mg/m? | 10.67t | 105.1t/a | |||||||
咸宁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粉尘 | /间歇 | 6 | 生产装置区 | ≤20mg/m? | 《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495-2013) | 颗粒物:1.827t/a | 颗粒物:17.656t/a | 无 |
烟尘 | ≤15mg/m? | 颗粒物:1.827t/a | 颗粒物:17.656t/a | |||||||
SO2 | ≤10mg/m? | 二氧化硫:0.22t/a | 二氧化硫:65.6t/a | |||||||
NOx | ≤330mg/m? | 氮氧化物:56.86t/a | 氮氧化物:163.81t/a | |||||||
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pH | 间歇 | 1 | 污水排放口 | 6~9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 / | / | 无 |
COD | 27mg/L | 0.72t/a | 5.4t/a | |||||||
氨氮 | 0.244mg/L | 0.001t/a | 0.6t/a | |||||||
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pH | 间歇 | 2 | 污水排放口 | 6~9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3级) | / | / | 无 |
COD | ≤500mg/L | 9.436t | 500t/a | |||||||
氨氮 | ≤45mg/L | 1.291t | 45t/a | |||||||
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pH | 间歇 | 1 | 污水排放口 | 6~9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 | / | 无 |
COD | ≤500mg/L | 17.98t | 40.592t/a | |||||||
氨氮 | ≤45mg/L | 0.851t | 1.00444t/a |
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COD | 间歇 | 20 | 污水排放口/生产装置区 | ≤70mg/L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 1.055t | 2.44t/a | 无 |
NOx | ≤30mg/m?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2.279t | 33.15t/a | ||||||
大气污染物 | VOCS | ≤30mg/m? |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 0.491t | 1.93t/a | |||||
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 水污染物 | COD | 间歇 | 8 | 污水排放口/生产装置区 | ≤200mg/L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21.23t | 333.7314t/a | 无 |
pH | 6~9 | / | / | |||||||
大气污染物 | NOx | ≤240mg/m? | 0.677t | 38.28t/a | ||||||
颗粒物 | ≤120mg/m? | 5.56t | 32.7423t/a |
对污染物的处理
子公司均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有关规范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采用了电除尘+SCR脱硝+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陶瓷滤筒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布袋除尘等大气污染治理工艺及中和+沉淀、流化床、生物氧化法等水处理工艺,所采用的技术均符合《玻璃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文件要求。2023年治污设施运行情况良好,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大部分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排放标准的50%并享受环境税减半优惠政策,多家子公司污染物排放达到并执行地方超低排放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子公司均按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专家评审并按规定在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了备案,按计划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2023年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子公司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建设了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正常运行,定期开展了在线监测设施的有效性比对审核,同时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了手动环境监测,全面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频率依据有关监测技术指南或排污许可证执行。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各公司均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且保持污染防治设施的稳定运行,确保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营,每年投入大量精力和资金用于污染防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尽可能的降低污染物排放,多家企业已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各公司均按环境保护税法的要求,定期排污申报并缴纳环境税。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断强化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和管理工作,积极履行企业主体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节能减排降碳,为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自己的贡献。集团运营部专门成立能源管理组,负责督导各子公司能耗管理工作,推动集团各种产品单位产品能耗和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目前南玻平板玻璃业务多数玻璃熔窑的能耗水平已达到国标规定的先进水平。同时,南玻一直注重平板玻璃工厂余热利用,早于2009年第一座余热电站就投入运行,
随后各生产基地均建有余热锅炉、余热电站;南玻自2012年起积极开发光伏电站,目前多数工厂屋顶建有光伏电站。2023年南玻余热发电、光伏发电总计约5.02亿度,折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8.63万吨以上。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 在线监测设备湿度计损坏;在线监测设备软件升级后,烟气基准氧含量基准值、烟囱截面积值恢复为默认值未修改;1、2、3线窑炉颗粒物对比检测报告比对频次不符合要求;2、3线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蠕动泵软管破损;2、3线窑炉排气筒在线监测设备伴热管温度不够。 | 处罚款2万元 | 未对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 更换在线监测设备湿度计;按实际情况修改烟气基准氧含量基准值、烟囱截面积;按要求开展1、2、3线窑炉颗粒物对比检测报告比对频次;修复2、3线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蠕动泵软管;按要求保证2、3线窑炉排气筒在线监测设备伴热管达到120℃。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2023年公司未发生环境事故。
二、社会责任情况
《南玻集团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是公司连续第十六年对外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报告以2023年度为重点,系统地阐述了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行动,以及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做的努力。该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积极开展社会公益及扶贫活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南玻集团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承泰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承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承诺在前海人寿作为南玻集团第一大股东期间,将保证与南玻集团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同时对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作出相关承诺。 | 2015年06月29日 | 前海人寿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 |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股权激励承诺 | 不适用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不适用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注: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将其持有的南玻集团86,633,447股无限售流通A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其全资孙公司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有义务继续履行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所作承诺。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2023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与公司关系 |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成立日期 | 持股比例(%) |
子公司
子公司 | 广东力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现金购买 | 2023年3月21日 | 100% |
子公司
子公司 | 广西南玻矿业有限公司 | 新设成立 | 2023年4月24日 | 100% |
子公司
子公司 | 中国南玻日本株式会社 | 新设成立 | 2023年4月26日 | 100% |
子公司
子公司 | 武宣南鑫矿业有限公司 | 新设成立 | 2023年5月19日 | 60% |
子公司
子公司 | 青海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成立 | 2023年10月18日 | 100% |
子公司
子公司 | 江油市南玻石英砂有限责任公司 | 新设成立 | 2023年12月8日 | 100% |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27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苏洋、杨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苏洋(1年)、杨华(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是 □否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聘期一年,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在公允合理的原则下,双方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3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二)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6年,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审计工作的需要,2023年度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合同费用为30万元(差旅、住宿等费用自理)。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被告: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 | 0 | 否 | 一审已判决,原告提起上诉注 |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 不适用 | 2022年10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
2023年08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 ||||||
2023年08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应诉、举证及相关诉讼事项通知书。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披露要求则应披露公司第一大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承泰集团有限公司和股东深圳市冠隆物流有限公司的相应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诚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公司诚信状况良好。
(二)公司股东的诚信状况
1、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回复:截止至 2023年12月31日,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暂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2、根据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的回复原文内容如下: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执行案件情况如下:
(1)因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长城国兴金融租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山润田作为该债务1.64亿元的担保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其持有的557万股中炬高新股票作为抵押品。根据2023年12月18日中炬高新董事会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结果的公告》得知,长城国兴已申请强制执行,557 万股中炬高新股票已处置完毕,处置金额160,422,600元,债务连带责任履行金额160,422,600元。
(2)因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中山润田债务文书一案,鈊渝金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山润田作为该债务2.6亿元的担保人,以其持有的6,765万股南玻A股票作为抵押物。截止2022年7月29日已处置“南玻A”股票5,562.89万股,获得金额合计319,999,300.00元;目前法院已划付301,717,392.44元给债权人,中山润田担保责任已执行完毕。
(3)因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与中山润田、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粤财信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26,550,000股中炬高新股票已于2022年9月13日变价完毕,到账金额793,755,369.22元,与申请执行人提交给法院的欠款金额882,199,570.79元存在约9,000万元的差异。因此,本案仍未清偿完毕。
(4)因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润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山润田作为该债务本金10.5亿元的借款人,合肥市宝汇置业有限公司、合肥市宝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大(深圳)发展有限公司及姚振华先生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合计处置中炬高新股票1,115.6871万股;其中包括,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首轮冻结的212.5605万股及司法标记的805.641万股。
(5)因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润田、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姚振华先生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法院裁定查封、冻结被执行人钜盛华、宝能集团及姚振华的财产5.41亿元,并冻结中山润田质押给重庆信托的2,200万股中炬高新股票。目前重庆信托已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23年2月2日,已处置中炬高新股票2,102.51万股,获得金额617,383,579.06元。
(6)就中山润田与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已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中山润田持有的“中炬高新”股票1,200万股以清偿债务。由于竞拍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尾款,2023年2月16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变卖通知书》,重新拍卖上述1,200万股股票。2023年3月22日,浦发银行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处置中山润田持有的中炬高新股票1,200万股。已成交1,200万股,成交价405,684,000元。
2023年12月12日收到拍卖通知书:福田法院拟于2024年1月16日10时至2024年1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司法拍卖中山润田持有的中炬高新900万股非限售流通股,因补充抵押,现已中止。
(7)中山润田与重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中院已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变价处置 2,200万股中山润田持有的中炬高新股票。2023年1月17日,重庆信托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处置中山润田所持公司股票共计570万股。
(8)就中山润田与交银金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执行裁定书,拟拍卖中山润田持有的中炬高新股票 832.9457万股。2023年5月11日,交银金租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处置中山润田持有的中炬高新股票
832.9457万股,拍卖款28,427万元,已偿此案202,451,688.15元,执行费269,851.69元,辅助拍卖费5万元,已经全部清偿完毕。
(9)就中山润田与渤海信托借款合同纠纷案,收到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强制变价被执行人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炬高新”股票1,370万股股票。截止2023年6月6日1,370万股股票已经全部处置。法院累计向渤海信托划拨458,173,319.95元,剩余1,000万左右未清偿。渤海信托就未偿余额在深圳国际仲裁院以实现担保物权另行起诉,质押担保范围为35,504,500元,目前案件状态待开庭。
(10)就中山润田与深圳前海东方创业转让与回购合同纠纷案,收到深圳中院《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或划拨被执行人深圳华利通、中山润田、宝能投资、钜盛华的财产共以人民币623,102,565.76元(其中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3,513,215.76元)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
(11)就西藏银行与拉萨宝创、中山润田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总执行金额828,970,067.74元, 已执行到位821,439,159.19元。2023年8月,收到法院发出的恢复执行裁定书,裁定划扣、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50,943,534.03元、执行费118,343.53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2)就深圳保泰鸿华与中山润田、华利通、深圳吉祥服务借款合同纠纷案,保泰鸿华向申请执行金额1,205,000,000元及利息等。另案中处置资产获得分配处置款356,272,071.65元。
(13)安信证券与中山润田股权质权纠纷,诉讼金额352,912,928.76元,南昌中院已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2023年9月。安信证券又在深圳福田法院起诉要求中山润田支付融资款及利息,案件标的为1.28亿元,目前案件尚在一审审理阶段。
(14)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钜盛华、深业物流、宝能投资、华利通、中山润田债权交易纠纷三案件,一审均已作出判决,(2022)粤0303民初19249号案,中山润田对涉案本金150,000,000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2)粤0303民初19248号,中山润田对涉案债券本金300,000,000元及利息22,500,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2)粤0303民初19250号中山润田对涉案债券本金债券本金 200,000,000 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都处于二审阶段。
(15)科学城(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昆山聚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宝能投资、钜盛华、宝能城市发展、太原宝钜置业、前海华宝供应链、中山润田、平安证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山润田作为1.2亿元债务的担保人,一审判决尚未作出。
(16)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深业物流、钜盛华、宝能新能源汽车、深圳宝能汽车、姚振华、宝能投资、华利通、中山润田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中山润田作为4.5亿元债务的担保人,目前案件尚处于一审阶段。
(17)科学城(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观致汽车、宝能投资、钜盛华、宝能城市发展、姚振华、太原市宝钜置业、重庆宝能供应链、广州宝能文化娱乐、前海华宝供应链、中山润田、平安证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两案,两案件标的合计1.86亿元,中山润田作为案件担保人,案件目前尚处于一审阶段。
(18)科学城(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汽车、宝能投资、钜盛华、宝能城市发展、姚振华、太原市宝钜置业、广州宝能文化娱乐、前海华宝供应链、中山润田、平安证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山润田为2.1亿元债务提供担保,案件目前尚在一审阶段。
(19)科学城(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华艾实业、宝能投资、钜盛华、宝能城市发展、姚振华、太原市宝钜置业、广州宝能文化娱乐、前海华宝供应链、中山润田、平安证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山润田为2,033万元债务提供担保,案件目前尚在一审阶段。
(20)科学城(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宝能汽车研发、宝能投资、钜盛华、宝能城市发展、姚振华、太原市宝钜置业、广州宝能文化娱乐、前海华宝供应链、中山润田、平安证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山润田为2,238万元债务提供担保,案件目前尚在一审阶段。
(21)知识城(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宝能汽车、观致汽车、宝能投资、钜盛华、宝能城市发展、中山润田、姚振华、腾冲市北海湿地、广州宝能文化娱乐、前海华宝供应链、创邦集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两案,两案标的合计1.42亿元,中山润田系担保人,两案件目前尚在一审阶段。
(22)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汽车、宝能投资、中山润田、芜湖市宝能地产、深圳市信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创邦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山润田为2.6亿元债务提供担保,案件目前尚处于一审阶段。
(23)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深圳深业物流、宝能投资、宝能地产、中山润田、芜湖市宝能地产、深圳华利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山润田为1.6亿元债务提供担保,案件目前尚处于一审阶段。
(24)知识城(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华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姚振华、广州宝能文化娱乐、前海华宝供应链、中山润田投资、钜盛华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两案,标的合计1.22亿元,中山润田系担保人,案件目前尚处于一审阶段。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中山润田所负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详情如下:
序号 | 借款人 | 金融机构 | (万元) | 增信方案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到期日 |
1 | 有限公司 | 安信证券 | 4,239.28 | 担保+质押 | 2018/12/27 | 2021/12/26 |
2 | 有限公司 | 中航信托 | 105,000.00 | 担保+质押 | 2019/9/25 | 2021/10/31 |
合计 | 109,239.28 |
注:截止至2023年10月31日,中航信托已通过多种途径强制执行中山润田持有的相关股票,但由于其不是第一质权人,执行所得款项须留存待第一质权人安信证券提取,中航信托目前仅进行了部分提取,且由于信托产品期数多、数量多的问题,目前公司仍在与中航信托协商本息的抵扣方式,尚无形成具体方案。故暂无法调整借款余额。后续待方案确定后,再行披露。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姚振华先生个人执行案件情况如下:
(1)因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绍兴宝瑞置业有限公司、宝能城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凯粤投资有限公司及姚振华先生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被平安信托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对该债务4.2亿元本金及利息等负连带担保责任。
(2)因国民信托与深圳鑫奥贸易有限公司信托借款纠纷事宜,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等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判令深圳鑫奥贸易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2.9亿元及相关利息、诉讼费用,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等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因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宝能汽车有限公司金融借债事宜,其向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该事宜进行的相关公证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姚振华先生对此借款业务提供担保,签署相关公证文件,对10.48亿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因昆仑信托有限公司与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能世纪有限公司、正大(深圳)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及姚振华先生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对该债务13.1亿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5)因广州新华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姚振华先生作为保证人,签署相关公证文书,对该债权6亿元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6)因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事宜,被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借款本金21.6亿元的担保人,签署了相应的《担保合同》,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因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与被中山润田金融借款纠纷事宜,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借款的担保人,签署了相应的《担保合同》,对该债务7.2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26,550,000股中炬高新股票已于2022年9月13日变价完毕,到账金额793,755,369.22元,与申请执行人提交给法院的欠款金额882,199,570.79元存在约9,000万元的差异。因此,本案暂未清偿完毕。
(8)因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宝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宝骏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债纠纷事宜,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借款的担保人,签署了相应的《担保合同》,对该债务20.95亿元承担连带责任。该案件已签订和解协议。
(9)因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宝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建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债纠纷事宜,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借款的担保人,签署了相应的《担保合同》,对该债务8.36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该案件已签订和解协议,终止执行。
(10)因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宝能房地产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公证债权文书一案,被长安信托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9.25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11)因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宝能房地产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公证债权文书一案,被长安信托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11.17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12)因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宝汇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宝能置地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公证债权文书一案,被民生信托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42.07亿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3)因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大(深圳)发展有限公司、合肥市宝汇置业有限公司、合肥市宝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爱建信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4.16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14)因与宝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事宜,重庆国际信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21.86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15)因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与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公证债权文书一案,被民生信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4.96 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16)因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与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一案,被民生信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22.38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17)因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领道汽车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腾冲宝能房地产有限公司、浙江锦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腾冲市北海湿地生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中航信托向法院申请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9.84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18)因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宝能地产有限公司、宝能城有限公司、腾冲市北海湿地生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中航信托向法院申请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
5.49亿元本金承担连带责任(未包含利息、罚息等)。
(19)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第壹空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宝能城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34.33亿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件已和解,终止执行。
(20)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宝能城有限公司、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深圳六金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费执行一案,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借款合同纠纷的担保人,对因该借款合同纠纷产生的诉讼费1,392.08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该部分诉讼费已划扣完成,执行完毕。
(21)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宝能城有限公司、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深圳六金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55.62亿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案件已拍住宅获得36.74亿款项,划扣相应税费后,偿还22.26亿到平安银行偿还债务。
(22)因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润田、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被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5.41亿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3)因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拉萨宝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案,姚振华先生、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费承担连带责任,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借款合同纠纷的担保人,对因该借款合同纠纷产生的诉讼费511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24)因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拉萨宝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案,姚振华先生、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借款合同纠纷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借款合同纠纷的担保人,对因该借款合同纠纷产生的8.29亿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该款项已还清。
(25)因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宝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宝能城发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姚振华一案,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对该债务21.86亿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姚振华先生暂不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3、根据股东承泰集团有限公司的回复: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承泰集团有限公司无相关执行案件,暂不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4、根据股东深圳市冠隆物流有限公司的回复: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市冠隆物流有限公司无相关执行案件,暂不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咸宁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6,000 | 2022年05月26日 | 2,86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咸宁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5,000 | 2022年11月25日 | 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咸宁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3,500 | 2023年03月09日 | 3,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5,000 | 2023年07月10日 | 4,60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8,600 | 2023年03月17日 | 1,17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8,000 | 2023年12月21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5,000 | 2023年05月09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1,800 | 2023年03月15日 | 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600 | 2023年10月17日 | 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1,200 | 2023年08月14日 | 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600 | 2022年08月16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年 | 否 | 否 |
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 2021年08月10日 | 1,824 | 2021年12月17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否 |
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08月10日 | 3,000 | 2021年11月29日 | 2,95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否 |
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5,000 | 2023年06月05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 | 5,000 | 2023年08 | 1,248 | 连带责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月26日 | 月09日 | 任保证 | ||||||||
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2,500 | 2022年05月16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30日 | 16,500 | 2021年12月17日 | 10,5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3,000 | 2023年05月08日 | 2,9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16,000 | 2023年06月05日 | 8,0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2,500 | 2022年05月16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29日 | 5,000 | 2021年09月13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年 | 是 | 否 |
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5,000 | 2023年09月18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10,000 | 2023年01月06日 | 3,14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7,000 | 2023年07月14日 | 6,9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5,000 | 2023年08月16日 | 1,23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5,000 | 2023年11月28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5日 | 15,000 | 2022年03月25日 | 10,68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7年 | 否 | 否 |
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50,000 | 2023年06月02日 | 31,0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7年 | 否 | 否 |
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000 | 2023年06月02日 | 14,8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12,000 | 2023年06月09日 | 5,5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29日 | 20,000 | 2021年07月07日 | 12,9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5,000 | 2023年08月09日 | 4,0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5日 | 5,000 | 2022年02月17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否 |
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00 | 2023年10月07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3,000 | 2023年09月20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10,000 | 2022年11月16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5,000 | 2022年11月25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5,000 | 2022年11月25日 | 1,95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5日 | 8,000 | 2022年04月15日 | 4,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否 |
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3,000 | 2023年09月20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5,000 | 2023年10月07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10,000 | 2023年09月19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5,000 | 2023年12月25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12,000 | 2023年06月1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19日 | 10,000 | 2021年03月12日 | 6,04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10,000 | 2023年02月07日 | 6,94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5,000 | 2023年02月28日 | 1,17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6,000 | 2023年04月20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5,000 | 2023年08月09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南玻(苏州)企业总部管理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15,700 | 2023年10月08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3,000 | 2023年03月07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10,000 | 2023年02月07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12,400 | 2022年05月26日 | 3,11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6,000 | 2023年04月20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5,000 | 2023年04月23日 | 1,98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5,000 | 2023年08月09日 | 3,2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4,000 | 2022年07月21日 | 1,5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33,000 | 2023年06月30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广西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6月30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肇庆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6月30日 | 1,9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6月30日 | 2,31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6月30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6月30日 | 4,78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8,000 | 2022年06月07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否 |
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9,000 | 2022年05月31日 | 5,27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6,000 | 2022年08月11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否 |
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6,000 | 2023年12月27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10,000 | 2023年01月06日 | 2,09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5日 | 5,000 | 2022年12月02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否 |
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37,400 | 2022年08月04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10,000 | 2023年04月24日 | 9,8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宜昌南玻显示器件有限 | 2022年04 | 1,800 | 2023年03 | 1,287 | 连带责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公司 | 月25日 | 月15日 | 任保证 | |||||||
宜昌南玻显示器件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600 | 2023年02月24日 | 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宜昌南玻显示器件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3,000 | 2022年06月24日 | 2,6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1,000 | 2023年11月28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3,000 | 2023年03月09日 | 6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5,000 | 2023年07月10日 | 2,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3,000 | 2023年08月11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19日 | 7,000 | 2021年03月23日 | 4,13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00 | 2023年08月10日 | 1,3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08月10日 | 70,000 | 2021年10月19日 | 45,10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6年 | 否 | 否 |
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08月10日 | 180,000 | 2021年08月28日 | 110,9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7年 | 否 | 否 |
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35,000 | 2022年07月05日 | 2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20,000 | 2023年02月06日 | 7,2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30,000 | 2023年05月10日 | 6,86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25日 | 50,000 | 2022年03月30日 | 25,7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9年 | 否 | 否 |
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10,000 | 2023年08月30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43,379 | 2023年07月06日 | 39,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0年 | 否 | 否 |
安徽南玻石英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29日 | 9,000 | 2021年09月13日 | 5,69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安徽南玻石英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4,000 | 2023年07月19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广西南玻矿业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7,400 | 2023年07月06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8年 | 否 | 否 |
广西南玻石英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7月06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8年 | 否 | 否 | |
广西南玻矿业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10,000 | 2023年06月07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广西南玻石英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10,000 | 2023年06月07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广西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30,000 | 2023年04月04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广西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30,000 | 2022年06月11日 | 10,4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广西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50,000 | 2022年07月26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8年 | 否 | 否 |
广西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80,000 | 2022年07月26日 | 28,93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8年 | 否 | 否 |
西安南玻节能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34,400 | 2023年03月27日 | 14,58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7年 | 否 | 否 |
青海南玻日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150,000 | 2023年09月26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8年 | 否 | 否 |
青海南玻日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50,000 | 2023年10月31日 | 35,29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7年 | 否 | 否 |
肇庆南玻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1,530 | 2023年04月06日 | 1,202.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7年 | 否 | 否 |
安徽南玻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10,040 | 2023年04月27日 | 3,5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7年 | 否 | 否 |
湛江南玻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1,000 | 2023年03月28日 | 9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肇庆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5日 | 5,000 | 2022年05月30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肇庆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0年09月22日 | 34,000 | 2020年09月25日 | 22,2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48,000 | 2023年08月07日 | 2,4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8月07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8月07日 | 4,7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8月07日 | 39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8月07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8月07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8月07日 | 18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8月07日 | 6,16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8月07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8月07日 | 35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8月07日 | 78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8月07日 | 2,2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肇庆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8月07日 | 2,87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666,319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321,979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561,449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671,019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0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666,319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321,979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561,449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671,019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7.7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7,053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7,053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注: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被担保企业2023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18.32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各被担保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20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的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71,019万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7,053万元),占2023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405,084.02万元的47.76%,占总资产3,036,205.73万元的22.10%。公司无逾期担保。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统筹管理所持票据、信用证等资产的需要,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开展业务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池业务实际质押金额为127,953.97万元,融资余额为125,143.11万元。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超短期融资券
2022年5月1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多次发行。2023年10月30日,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23年第128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10亿元、有效期为两年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
2、中期票据
2022年5月1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不超过20亿元,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多次发行。2023年10月30日,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23年第128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20亿元、有效期为两年的中期票据注册。
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7年3月2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19年2月27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的《关于核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40号)。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3月25日,公司发行了2020年第一期总额为20亿元,期限为3年的公司债券,发行利率为6%,并于2023年3月27日完成兑付兑息并摘牌(本期债券原定兑付日为2023年3月25日,因遇法定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4、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7月1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含28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和融资时机变化等因素,导致申报、发行条件不够成熟,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在决议有效期内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2023年7月11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到期自动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5、1.71亿元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事项
关于1.71亿元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对曾南等人及宜昌鸿泰置业有限公司提起侵权赔偿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8日正式受理。该案一审于2022年6月21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完毕,目前在等待判决中。
6、董事会和监事会延期换届事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5月21日届满,截至目前换届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根据《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和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董事/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监事就任前,原董事/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监事职务。因此,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仍正常履职中,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工作对公司经营运作、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838,249 | 0.16% | -2,794,847 | -2,794,847 | 2,043,402 | 0.0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838,249 | 0.16% | -2,794,847 | -2,794,847 | 2,043,402 | 0.07%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838,249 | 0.16% | -2,794,847 | -2,794,847 | 2,043,402 | 0.07%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65,853,858 | 99.84% | 2,794,847 | 2,794,847 | 3,068,648,705 | 99.9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956,484,798 | 63.71% | 2,794,847 | 2,794,847 | 1,959,279,645 | 63.8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1,109,369,060 | 36.13% | 1,109,369,060 | 36.13%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3,070,692,107 | 100.00% | 0 | 0 | 3,070,692,107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调整高管锁定股,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相应变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陈琳 | 1,217,299 | 1,217,299 | 高管锁定股 | 按照高管锁定相关政策执行解除限售期限 | ||
何进 | 673,200 | 673,200 | 高管锁定股 | 按照高管锁定相关政策执行解除限售期限 | ||
王文欣 | 115,950 | 115,950 | 高管锁定股 | 按照高管锁定相关政策执行解除限售期限 | ||
陈春燕 | 36,953 | 36,953 | 高管锁定股 | 按照高管锁定相关政策执行解除限售期限 | ||
王健 | 1,012,000 | 1,012,000 | 0 | 董事、高管离任锁定股 | 按照董事、高管锁定相关政策执行解除限售期限 | |
高长昆 | 375 | 375 | 0 | 监事离任锁定股 | 按照监事锁定相关政策执行解除限售期限 | |
卢文辉 | 912,973 | 912,973 | 0 | 高管离任锁定股 | 按照高管锁定相关政策执行解除限售期限 | |
杨昕宇 | 869,499 | 869,499 | 0 | 高管离任锁定股 | 按照高管锁定相关政策执行解除限售期限 | |
合计 | 4,838,249 | 0 | 2,794,847 | 2,043,402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5,44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0,80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情况 | |
状态 | 数量 |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年年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19% | 466,386,874 | 0 | 0 | 466,386,874 |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型保险产品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86% | 118,425,007 | 0 | 0 | 118,425,007 | ||
#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5% | 72,303,835 | 72,303,835 | 0 | 72,303,835 |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1% | 64,765,161 | 0 | 0 | 64,765,161 | ||
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34% | 41,034,578 | -175,400 | 0 | 41,034,578 | ||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11% | 34,109,837 | -3,194,154 | 0 | 34,109,837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85% | 26,196,114 | 4,562,069 | 0 | 26,196,114 | ||
VANGUARD EMERGING MARKETS STOCK INDEX FUND | 境外法人 | 0.64% | 19,595,573 | 230,000 | 0 | 19,595,573 | ||
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2% | 18,983,447 | 0 | 0 | 18,983,447 | 质押 | 18,980,000 |
标记 | 18,980,000 | |||||||
冻结 | 3,447 | |||||||
VANGUARD TOTAL INTERNATIONAL STOCK INDEX FUND | 境外法人 | 0.57% | 17,537,213 | 0 | 0 | 17,537,213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东中:已知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年年、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型保险产品、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均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持有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和承泰集团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承泰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持股40,187,904股。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特别说明:2022年7月11日,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对所有议案均投反对票,承泰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对所有议案均投反对票;2022年8月3日,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对所有议案均投反对票。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年年 | 466,386,874 | 人民币普通股 | 466,386,874 |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型保险产品 | 118,425,00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425,007 | |
#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 72,303,835 | 人民币普通股 | 72,303,835 |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64,765,161 | 人民币普通股 | 64,765,161 | |
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41,034,578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41,034,578 | |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34,109,837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34,109,837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6,196,114 | 人民币普通股 | 26,196,114 | |
VANGUARD EMERGING MARKETS STOCK INDEX FUND | 19,595,573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19,595,573 | |
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 | 18,983,447 | 人民币普通股 | 18,983,447 | |
VANGUARD TOTAL INTERNATIONAL STOCK INDEX FUND | 17,537,213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17,537,213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东中:已知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年年、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型保险产品、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均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持有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和承泰集团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承泰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持股40,187,904股。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截至本报告期末,股东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2,303,83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303,835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72,303,835 | 2.35% |
VANGUARD TOTAL INTERNATIONAL STOCK INDEX FUND | 新增 | 0 | 0.00% | 17,537,213 | 0.5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何新海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公司目前不存在控股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本报告期末,其通过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海利年年、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万能型保险产品、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自有资金、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自有资金华泰组合合计持有公司股票657,577,954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的21.41%,持有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东深圳市冠隆物流有限公司51%股权,且同时持有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和承泰集团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承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冠隆物流有限公司与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南玻集团728,430,4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2%,未超过30%,同时,由上述股东派出的董事人数也未超过公司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5%。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公司目前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本报告期末,其通过前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一海利年年、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万能型保险产品、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自有资金、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自有资金华泰组合合计持有公司股票657,577,954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的21.41%,持有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东深圳市冠隆物流有限公司51%股权,且同时持有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和承泰集团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承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冠隆物流有限公司与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南玻集团728,430,4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2%,未超过30%,同时,由上述股东派出的董事人数也未超过公司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是 □否
□法人 ?自然人
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情况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姚振华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不存在存续债券。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4月24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致同审字(2024)第441A014347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苏洋、杨华 |
审计报告正文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南玻集团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南玻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1、事项描述
南玻集团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向客户提供浮法玻璃、光伏玻璃、工程玻璃、太阳能产业相关产品、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等业务。于2023年度,南玻集团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819,486万元。由于收入是南玻集团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对财务报表影响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评价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流程运行的有效性;
(2)抽样检查重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产品控制转移时点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判断南玻集团收入
确认的具体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分析波动原因;
(4)选取样本,对本期发生的销售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查阅销售合同, 对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订单、签收单、报关单、发票等)进行核查,结合客户销售回款的情况,核实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采用抽样方式选取客户对其年度交易额、应收款项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获取相关支持性文件,核对收入确认的关键时间节点,以判断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7)检查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和披露。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1、事项描述
于2023年12 月31日,南玻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314,556万元,占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 的比例为43.30%,是合并财务报表资产中最大的组成部分;报告期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为25,124万元。南玻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该等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了评估;对于识别出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管理层通过估计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比较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以确认应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由于固定资产减值迹象的识别和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和职业判断,我们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评价了与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流程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南玻集团对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的方法和假设,评价管理层运用的资产减值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固定资产实施监盘,观察其存放状态和使用状态;
(4)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执行重新计算,由注册会计师的评估专家对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采用的评估方法及关键假设做出复核;
(5)评价了管理层的评估专家及注册会计师的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四、其他信息
南玻集团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南玻集团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
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南玻集团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南玻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南玻集团、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南玻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南玻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南玻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南玻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076,774,218 | 4,604,607,779 |
应收票据 | 1,593,520,494 | 156,943,437 |
应收账款 | 1,881,796,408 | 1,179,992,784 |
应收款项融资 | 529,945,623 | 1,095,412,643 |
预付款项 | 155,476,645 | 183,629,823 |
其他应收款 | 177,957,033 | 193,847,322 |
存货 | 1,590,224,795 | 1,783,941,98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4,191,224 | 20,0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352,066,698 | 108,248,545 |
流动资产合计 | 9,441,953,138 | 9,326,624,315 |
非流动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90,368,105 | 290,368,105 |
固定资产 | 13,145,568,631 | 11,243,236,175 |
在建工程 | 4,325,016,420 | 2,520,362,291 |
使用权资产 | 21,637,628 | 9,908,413 |
无形资产 | 2,490,530,224 | 1,438,102,666 |
开发支出 | 46,755,816 | |
商誉 | 8,593,352 | 7,897,352 |
长期待摊费用 | 18,764,429 | 2,647,93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3,025,031 | 161,489,74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6,600,354 | 856,620,48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920,104,174 | 16,577,388,991 |
资产总计 | 30,362,057,312 | 25,904,013,30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36,853,583 | 345,000,000 |
应付票据 | 2,041,353,189 | 994,557,496 |
应付账款 | 3,341,624,602 | 2,033,542,627 |
合同负债 | 362,538,795 | 418,051,975 |
应付职工薪酬 | 483,337,796 | 473,616,428 |
应交税费 | 123,407,413 | 161,134,638 |
其他应付款 | 484,741,877 | 537,065,184 |
其中:应付利息 | 8,751,408 | 99,945,32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48,891,979 | 2,481,433,006 |
其他流动负债 | 454,332,686 | 50,407,240 |
流动负债合计 | 8,977,081,920 | 7,494,808,59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221,648,676 | 4,353,589,980 |
租赁负债 | 15,134,562 | 3,564,330 |
长期应付款 | 88,204,163 | 129,236,878 |
预计负债 | 13,050,082 | |
递延收益 | 430,143,830 | 449,875,38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0,087,910 | 97,266,84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848,269,223 | 5,033,533,409 |
负债合计 | 15,825,351,143 | 12,528,342,00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070,692,107 | 3,070,692,107 |
资本公积 | 590,739,414 | 596,997,085 |
其他综合收益 | 177,384,471 | 170,860,478 |
专项储备 | 1,411,139 | 731,580 |
盈余公积 | 1,404,063,298 | 1,228,634,001 |
未分配利润 | 8,806,549,788 | 7,786,968,4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050,840,217 | 12,854,883,706 |
少数股东权益 | 485,865,952 | 520,787,59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536,706,169 | 13,375,671,30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0,362,057,312 | 25,904,013,306 |
法定代表人:陈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文欣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27,896,587 | 2,598,503,883 |
应收票据 | 49,194,385 | |
应收账款 | 240,038,959 | 23,994,936 |
应收款项融资 | 5,234,304 | 123,469,960 |
预付款项 | 1,428,810 | 1,571,283 |
其他应收款 | 2,157,102,479 | 2,369,431,782 |
其中:应收股利 | 126,870,800 | 375,057,8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4,191,224 | 20,0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4,315,892,363 | 5,186,166,229 |
非流动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 9,806,533,769 | 7,838,487,027 |
固定资产 | 8,737,647 | 7,876,626 |
无形资产 | 9,846,993 | 5,946,174 |
长期待摊费用 | 3,784,407 | 189,80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83,913 | 83,297,12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830,586,729 | 7,935,796,757 |
资产总计 | 14,146,479,092 | 13,121,962,98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 | 200,000,000 |
应付票据 | 484,035,958 | 19,496,400 |
应付账款 | 257,032,871 | 661,058 |
合同负债 | 3,097 | |
应付职工薪酬 | 70,030,907 | 63,906,834 |
应交税费 | 2,558,059 | 15,374,554 |
其他应付款 | 2,857,183,005 | 2,126,409,980 |
其中:应付利息 | 1,933,504 | 95,445,53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47,500,000 | 2,332,402,522 |
其他流动负债 | 403 | |
流动负债合计 | 4,418,340,800 | 4,758,254,84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302,250,000 | 1,231,134,000 |
递延收益 | 171,750,000 | 172,125,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74,000,000 | 1,403,259,000 |
负债合计 | 5,892,340,800 | 6,161,513,84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070,692,107 | 3,070,692,107 |
资本公积 | 741,824,399 | 741,824,399 |
盈余公积 | 1,418,608,658 | 1,243,179,361 |
未分配利润 | 3,023,013,128 | 1,904,753,27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254,138,292 | 6,960,449,13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146,479,092 | 13,121,962,986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8,194,864,366 | 15,198,706,998 |
其中:营业收入 | 18,194,864,366 | 15,198,706,998 |
二、营业总成本 | 16,380,651,460 | 12,967,322,642 |
其中:营业成本 | 14,141,072,171 | 11,006,795,373 |
税金及附加 | 158,378,139 | 135,473,792 |
销售费用 | 317,702,143 | 313,754,976 |
管理费用 | 865,371,137 | 718,938,905 |
研发费用 | 739,301,765 | 644,146,614 |
财务费用 | 158,826,105 | 148,212,982 |
其中:利息费用 | 228,159,638 | 212,724,263 |
利息收入 | 72,612,051 | 71,751,429 |
加:其他收益 | 183,598,239 | 188,367,78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610,842 | 31,567,85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486,353 | -47,720,10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46,737,457 | -155,563,09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1,072 | 15,213,05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22,425,421 | 2,263,249,853 |
加:营业外收入 | 23,191,407 | 22,692,272 |
减:营业外支出 | 13,420,895 | 7,067,17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32,195,933 | 2,278,874,947 |
减:所得税费用 | 85,760,803 | 235,487,75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46,435,130 | 2,043,387,18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46,435,130 | 2,043,387,188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55,614,446 | 2,037,202,500 |
2.少数股东损益 | -109,179,316 | 6,184,688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523,993 | 11,659,948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523,993 | 11,659,948 |
(一)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523,993 | 11,659,948 |
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523,993 | 11,659,948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552,959,123 | 2,055,047,13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62,138,439 | 2,048,862,44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9,179,316 | 6,184,688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54 | 0.66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54 | 0.66 |
法定代表人:陈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文欣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99,502,970 | 373,707,646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2,672,058 | 2,586,831 |
销售费用 | 24,417,185 | 6,568,389 |
管理费用 | 279,763,257 | 298,654,806 |
研发费用 | 519,153 | |
财务费用 | 29,295,791 | 109,425,364 |
其中:利息费用 | 95,066,849 | 178,327,937 |
利息收入 | 64,384,836 | 66,711,595 |
加:其他收益 | 7,024,453 | 8,621,91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83,640,022 | 872,638,71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53,537 | -530,94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85,75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54,472,691 | 839,168,534 |
加:营业外收入 | 342,293 | 11,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522,014 | 1,714,62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54,292,970 | 837,464,913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54,292,970 | 837,464,91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54,292,970 | 837,464,91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综合收益总额 | 1,754,292,970 | 837,464,913 |
六、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664,274,473 | 15,302,707,44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6,125,965 | 342,195,84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1,209,058 | 185,973,5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181,609,496 | 15,830,876,85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847,326,949 | 10,747,860,25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49,446,117 | 1,859,857,71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11,240,407 | 897,972,10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3,807,129 | 368,063,55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421,820,602 | 13,873,753,6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59,788,894 | 1,957,123,23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 | 3,697,76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23,720 | 29,929,39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858,834 | 51,091,12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521,326 | 29,927,32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903,880 | 3,808,707,83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267,442,530 | 3,416,942,33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 | 2,698,16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96,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08,138,530 | 6,115,102,33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53,234,650 | -2,306,394,50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8,000,000 | 78,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68,000,000 | 78,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822,491,900 | 4,323,690,981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02,491,900 | 4,401,690,98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98,923,013 | 1,297,812,88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13,083,281 | 878,428,88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558,715 | 46,045,51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58,565,009 | 2,222,287,29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073,109 | 2,179,403,69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762,269 | 7,408,25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42,756,596 | 1,837,540,67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94,018,251 | 2,756,477,57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51,261,655 | 4,594,018,251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30,560,482 | 459,100,80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1,255,356 | 74,072,9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1,815,838 | 533,173,74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4,101,950 | 64,147,48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5,817,079 | 259,934,48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668,528 | 17,212,62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344,789 | 38,421,9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2,932,346 | 379,716,5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8,883,492 | 153,457,17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 | 3,697,76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32,056,873 | 745,942,45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5,180 | 2,488,52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2,082,053 | 4,446,190,97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273,813 | 7,649,72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68,046,741 | 4,274,255,33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78,320,554 | 4,281,905,05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238,501 | 164,285,92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90,000,000 | 1,571,72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63,630,171 | 528,709,90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53,630,171 | 2,100,429,90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804,470,000 | 997,5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48,499,217 | 787,887,96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2,16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53,531,384 | 1,785,387,96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9,901,213 | 315,041,94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6,648 | 1,823,31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67,119,574 | 634,608,35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95,003,883 | 1,960,395,52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27,884,309 | 2,595,003,883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070,692,107 | 596,997,085 | 170,860,478 | 731,580 | 1,228,634,001 | 7,786,968,455 | 12,854,883,706 | 520,787,597 | 13,375,671,303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070,692,107 | 596,997,085 | 170,860,478 | 731,580 | 1,228,634,001 | 7,786,968,455 | 12,854,883,706 | 520,787,597 | 13,375,671,30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257,671 | 6,523,993 | 679,559 | 175,429,297 | 1,019,581,333 | 1,195,956,511 | -34,921,645 | 1,161,034,86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523,993 | 1,655,614,446 | 1,662,138,439 | -109,179,316 | 1,552,959,1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257,671 | -6,257,671 | 74,257,671 | 68,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8,000,000 | 68,000,000 | |||||||
2.其他 | -6,257,671 | -6,257,671 | 6,257,671 | ||||||
(三)利润分配 | 175,429,297 | -636,033,113 | -460,603,816 | -460,603,81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5,429,297 | -175,429,29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60,603,816 | -460,603,816 | -460,603,816 | ||||||
(四)专项储备 | 679,559 | 679,559 | 679,559 | ||||||
1.本期提取 | 10,077,969 | 10,077,969 | 10,077,969 | ||||||
2.本期使用 | 9,398,410 | 9,398,410 | 9,398,41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070,692,107 | 590,739,414 | 177,384,471 | 1,411,139 | 1,404,063,298 | 8,806,549,788 | 14,050,840,217 | 485,865,952 | 14,536,706,16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070,692,107 | 596,997,085 | 159,200,530 | 7,296,397 | 1,144,887,510 | 6,447,650,867 | 11,426,724,496 | 436,602,909 | 11,863,327,405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070,692,107 | 596,997,085 | 159,200,530 | 7,296,397 | 1,144,887,510 | 6,447,650,867 | 11,426,724,496 | 436,602,909 | 11,863,327,405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659,948 | -6,564,817 | 83,746,491 | 1,339,317,588 | 1,428,159,210 | 84,184,688 | 1,512,343,89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659,948 | 2,037,202,500 | 2,048,862,448 | 6,184,688 | 2,055,047,1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8,000,000 | 78,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8,000,000 | 78,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83,746,491 | -697,884,912 | -614,138,421 | -614,138,42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3,746,491 | -83,746,491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14,138,421 | -614,138,421 | -614,138,421 | ||||||
(四)专项储备 | -6,564,817 | -6,564,817 | -6,564,817 | ||||||
1.本期提取 | 8,605,776 | 8,605,776 | 8,605,776 | ||||||
2.本期使用 | 15,170,593 | 15,170,593 | 15,170,59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070,692,107 | 596,997,085 | 170,860,478 | 731,580 | 1,228,634,001 | 7,786,968,455 | 12,854,883,706 | 520,787,597 | 13,375,671,303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070,692,107 | 741,824,399 | 1,243,179,361 | 1,904,753,271 | 6,960,449,138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070,692,107 | 741,824,399 | 1,243,179,361 | 1,904,753,271 | 6,960,449,13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5,429,297 | 1,118,259,857 | 1,293,689,1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54,292,970 | 1,754,292,9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三)利润分配 | 175,429,297 | -636,033,113 | -460,603,81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5,429,297 | -175,429,29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60,603,816 | -460,603,816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五)专项储备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070,692,107 | 741,824,399 | 1,418,608,658 | 3,023,013,128 | 8,254,138,29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070,692,107 | 741,824,399 | 1,159,432,870 | 1,765,173,270 | 6,737,122,646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070,692,107 | 741,824,399 | 1,159,432,870 | 1,765,173,270 | 6,737,122,646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3,746,491 | 139,580,001 | 223,326,49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7,464,913 | 837,464,9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三)利润分配 | 83,746,491 | -697,884,912 | -614,138,42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3,746,491 | -83,746,49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14,138,421 | -614,138,421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五)专项储备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070,692,107 | 741,824,399 | 1,243,179,361 | 1,904,753,271 | 6,960,449,138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前身为中国南方玻璃有限公司,是由香港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及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共同投资、于 1984年 9 月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总部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本集团分别于 1991 年 10 月及 1992 年 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及外资股(“B股”), 并于 1992 年 2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于 2023 年 12月31日,本集团的总股本为3,070,692,107元,每股面值1元。本集团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业务为:浮法玻璃、光伏玻璃、特种玻璃、工程玻璃、节能及以玻璃为介质的能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多晶硅和太阳能组件的生产和销售、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光伏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等。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由本集团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批准报出。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集团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为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单项应收账款金额占合并应收账款余额 5%以上的款项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单项其他应收账款金额占合并其他应收账款余额 10%以上的款项 |
重要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 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预算投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以上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资产总额占合并资产总额 5%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原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集团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集团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集团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集团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集团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项目反映。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权益工具。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5)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集团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非关联方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关联方客户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逾期天数自信用期满之日起计算。其他应收款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非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关联方款项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集团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集团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集团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 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集团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依据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本集团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1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集团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集团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集团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
1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而且本集团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能够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估计,因此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所在区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在极少的情况下,若有证据表明,本集团首次取得某项非在建投资性房地产(或某项现有房地产在完成建造或开发活动或改变用途后首次成为投资性房地产)时,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不能持续可靠取得的,对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直至处置,并且假设无残值。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 折旧方法
本集团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集团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5年 | 5% | 4.75%至2.71%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20年 | 5% | 11.88%至4.75% |
运输工具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8年 | 0% | 20%至12.50%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
(4)每年年度终了,本集团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在建工程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本集团工程物资是指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购入工程物资按成本计量,领用工程物资转入在建工程,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作存货。
工程物资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
资产负债表中,工程物资期末余额列示于“在建工程”项目。
1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
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7、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专有技术、矿产开采权及其他等。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 使用寿命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30 -70 年 | 权证 | 年限平均摊销 | |
专利权及专有技术 | 5-20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年限平均摊销 | |
矿产开采权 | 16-20年 | 权证、预计收益期 | 年限平均摊销 | |
其他 | 2-10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年限平均摊销 |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其中研发人员的工资按照项目工时分摊计入研发支出。研发活动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共用设备、产线、场地按照工时占比、面积占比分配计入研发支出。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管理层已批准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以及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8、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9、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
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0、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1、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2、收入
(1)一般原则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具体方法
本集团收入主要来源于以下业务类型:销售产品、对外提供咨询及加工劳务。销售产品本集团生产并销售浮法玻璃、光伏玻璃、工程玻璃、太阳能产业相关产品、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等。
对于国内销售,本集团将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或由买方自提,由买方确认接收或自提后, 确认收入。对于出口销售, 本集团根据销售合同规定的贸易条款,将出口产品按照合同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装船后,或运至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确认收入。对于太阳能及其他产业中光伏发电收入,本集团以电力供应至各电场所在地的省电网公司时确认,以经双方确认的结算电量作为当月销售电量,以经发改委核定的上网电价或合同约定电价作为销售单价。本集团给予各个行业客户的信用期与各个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为销售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并确认相应的预计负债,本集团并未因此提供任何额外的服务或额外的质量保证,故该产品质量保证不构成单独的履约义务。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玻璃产品的销售,收入确认以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为限。本集团按照预期退还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提供咨询及加工劳务本集团对外提供咨询及加工劳务,因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已完成劳务的履约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本集团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本集团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集团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劳务,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集团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3、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24、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26、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
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集团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短期租赁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低价值资产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10万元的租赁。本集团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
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变更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集团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7、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安全生产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文件,本集团从事多晶硅生产销售的子公司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用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a)营业收入在 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5%提取;(b)营业收入在 1000万元至 1 亿元(含)的部分,按照2.25%提取;(c)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55%提取;(d)营业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及设施支出。安全生产费用在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在使用时,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同时确认相应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商誉减值本集团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集团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开发支出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做出有关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的产生、应采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2023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6.5%、25%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3%-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1%-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5% |
2、税收优惠
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节能公司”)于 2021 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通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从 2021 年起计三年内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工程公司”)于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通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从 2022年起计三年内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工程公司”)于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通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从2023年起计三年内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太阳能公司”)于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通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从 2023 年起计三年内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硅材料公司”)于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通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从2023年起计三年内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光伏公司”)于 2022 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通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从 2022年起计三年内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视窗公司”)于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通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从2022年起计三年内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南玻公司”)于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通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从2023年起计三年内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浮法公司”)于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通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从2023年起计三年内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节能公司”)于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通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从2021年起计三年内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光电公司”)于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通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从2021年起计三年内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宜昌南玻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显示器公司”)于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通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从2021年起计三年内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节能公司”)于 2022 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通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从2022年起计三年内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南玻公司”)于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通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从2021年起计三年内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深圳南玻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应用公司”)于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通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从2021年起计三年内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咸宁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光电公司”)于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通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从2022年起计三年内适用15%企业所得税税率。东莞南玻晶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莞晶玉公司”)于 2021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效期三年,从 2021 年起计三年内适用 15%企业所得税税率。肇庆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节能公司”)于 2022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从 2022 年起计三年内适用 15%企业所得税税率。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节能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本年度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南玻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本年度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西安南玻节能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节能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本年度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广西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新能源材料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本年度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青海南玻日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新能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本年度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宜昌南玻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新能源公司”)、肇庆南玻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新能
源公司”)、咸宁南玻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光伏公司”)和湛江南玻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新能源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可享受“三免三减半” 的税收优惠政策,即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清远南玻石英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石英公司”)享受小微企业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但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部分,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安徽南玻石英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石英公司”)于2023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自2023年起计三年内适用15%企业所得税税率。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新能源公司”)于2023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自2023年起计三年内适用15%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43号),本公司下属高新技术企业,自2023年 1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3,051,261,655 | 3,242,318,251 |
其他货币资金 | 25,512,563 | 1,362,289,528 |
合计 | 3,076,774,218 | 4,604,607,77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1,005,196 | 52,079,105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25,512,563 | 10,589,528 |
2、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510,946,903 | 156,943,437 |
商业承兑票据 | 82,573,591 | |
合计 | 1,593,520,494 | 156,943,43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595,205,669 | 100% | 1,685,175 | 0.11% | 1,593,520,494 |
其中: | |||||
银行承兑票据 | 1,510,946,903 | 95% | 1,510,946,903 | ||
商业承兑票据 | 84,258,766 | 5% | 1,685,175 | 2% | 82,573,591 |
合计 | 1,595,205,669 | 100% | 1,685,175 | 0.11% | 1,593,520,494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56,943,437 | 100% | 156,943,437 | ||
其中: |
按商业承兑票据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商业承兑票据 | 1,685,175 | 1,685,175 | ||||
合计 | 1,685,175 | 1,685,175 |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57,485,085 |
合计 | 1,157,485,085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68,377,108 | |
商业承兑票据 | 27,583,198 | |
合计 | 295,960,306 |
3、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99,401,050 | 1,092,590,056 |
1至2年 | 42,338,430 | 167,876,479 |
银行承兑票据
银行承兑票据 | 156,943,437 | 100% | 156,943,437 | ||
合计 | 156,943,437 | 100% | 156,943,437 |
名称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票据 | 84,258,766 | 1,685,175 | 2% |
合计 | 84,258,766 | 1,685,175 |
2至3年 | 156,855,077 | 51,281,059 |
3年以上 | 81,310,642 | 48,541,402 |
合计 | 2,079,905,199 | 1,360,288,99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6,357,014 | 8% | 160,074,840 | 91% | 16,282,17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03,548,185 | 92% | 38,033,951 | 2% | 1,865,514,234 |
其中: | |||||
应收非关联方组合 | 1,903,548,185 | 92% | 38,033,951 | 2% | 1,865,514,234 |
合计 | 2,079,905,199 | 100% | 198,108,791 | 10% | 1,881,796,408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6,468,864 | 14% | 157,019,809 | 80% | 39,449,05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63,820,132 | 86% | 23,276,403 | 2% | 1,140,543,729 |
其中: | |||||
应收非关联方组合 | 1,163,820,132 | 86% | 23,276,403 | 2% | 1,140,543,729 |
合计 | 1,360,288,996 | 100% | 180,296,212 | 13% | 1,179,992,78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计提客户合计 | 176,357,014 | 160,074,840 | 91% | 主要为收到客户背书的由恒大及其子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兑付而从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以及部分应收客户货款由于商务纠纷或客户经营恶化等原因,部分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合计 | 176,357,014 | 160,074,840 | 9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客户 | 1,903,548,185 | 38,033,951 | 2% |
合计 | 1,903,548,185 | 38,033,951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80,296,212 | 46,641,194 | 27,694,156 | 1,134,459 | 198,108,791 |
合计 | 180,296,212 | 46,641,194 | 27,694,156 | 1,134,459 | 198,108,791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应收账款 | 1,134,459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余额前5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801,041,861 | 39% | 16,020,837 |
合计 | 801,041,861 | 39% | 16,020,837 |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529,945,623 | 1,095,412,643 |
合计 | 529,945,623 | 1,095,412,643 |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77,957,033 | 193,847,322 |
合计 | 177,957,033 | 193,847,322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人才基金(注) | 171,000,000 | 171,000,000 |
代垫款项 | 40,125,087 | 49,075,321 |
预付货款 | 10,366,164 | 10,366,164 |
存出保证金 | 9,033,990 | 16,456,690 |
备用金借款 | 594,514 | 963,222 |
其他 | 13,797,012 | 12,091,519 |
合计 | 244,916,767 | 259,952,916 |
注:该笔资金系属于政府给予本集团的补助资金,公司委托全资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收取该项基金,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亦于 2014 年全额向宜昌南玻硅材料拨付该等资金款项,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收到该笔款项后,未经当时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关适当审批即全额转给宜昌鸿泰置业有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1 日至2014 年 4 月 28 日期间收到上述基金后全额转入宜昌鸿泰置业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对曾南等人及宜昌鸿泰置业有限公司提起侵权赔偿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 月28 日正式受理。该案一审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完毕,目前在等待判决中。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2,612,560 | 27,945,528 |
1至2年 | 1,819,789 | 31,332,255 |
2至3年 | 20,535,190 | 1,421,606 |
3年以上 | 199,949,228 | 199,253,527 |
3至4年 | 1,058,546 | 563,830 |
4至5年 | 450,650 | 2,066,855 |
5年以上 | 198,440,032 | 196,622,842 |
合计 | 244,916,767 | 259,952,916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8,393,981 | 77% | 65,908,811 | 35% | 122,485,17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6,522,786 | 23% | 1,050,923 | 2% | 55,471,863 |
其中: | |||||
非关联方组合 | 56,522,786 | 23% | 1,050,923 | 2% | 55,471,863 |
合计 | 244,916,767 | 100% | 66,959,734 | 27% | 177,957,033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7,259,409 | 72% | 64,774,239 | 35% | 122,485,17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2,693,507 | 28% | 1,331,355 | 2% | 71,362,152 |
其中: | |||||
非关联方组合 | 72,657,507 | 28% | 1,330,635 | 2% | 71,326,872 |
关联方组合 | 36,000 | 720 | 2% | 35,280 | |
合计 | 259,952,916 | 100% | 66,105,594 | 25% | 193,847,322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331,355 | 64,774,239 | 66,105,594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14,469 | 1,134,572 | 1,449,041 | |
本期转回 | 594,901 | 594,901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050,923 | 65,908,811 | 66,959,734 |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66,105,594 | 1,449,041 | 594,901 | 66,959,734 | ||
合计 | 66,105,594 | 1,449,041 | 594,901 | 66,959,734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独立第三方 | 171,000,000 | 5年以上 | 70% | 51,300,000 |
单位2 | 独立第三方 | 14,000,000 | 2-3年 | 6% | 280,000 |
单位3 | 独立第三方 | 11,556,004 | 5年以上 | 5% | 231,120 |
单位4 | 独立第三方 | 10,366,164 | 5年以上 | 4% | 10,366,164 |
单位5 | 独立第三方 | 5,570,340 | 2-3年 | 2% | 2,785,170 |
合计 | 212,492,508 | 87% | 64,962,454 |
6、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55,075,823 | 100% | 182,578,314 | 100% |
1至2年 | 395,256 | 377,211 | ||
2至3年 | 1,766 | 153,800 | ||
3年以上 | 3,800 | 520,498 | ||
合计 | 155,476,645 | 183,629,823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项目 | 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总额比例 |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 87,612,600 | 56% |
7、存货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68,803,335 | 1,935,371 | 566,867,964 | 646,622,778 | 9,065,792 | 637,556,986 |
在产品 | 29,941,046 | 29,941,046 | 31,745,770 | 31,745,770 | ||
库存商品 | 928,685,781 | 28,179,241 | 900,506,540 | 1,067,004,894 | 20,645,880 | 1,046,359,014 |
周转材料 | 93,093,127 | 183,882 | 92,909,245 | 68,702,610 | 422,398 | 68,280,212 |
合计 | 1,620,523,289 | 30,298,494 | 1,590,224,795 | 1,814,076,052 | 30,134,070 | 1,783,941,982 |
(2) 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9,065,792 | 972,416 | 8,102,837 | 1,935,371 | ||
库存商品 | 20,645,880 | 27,069,818 | 19,536,457 | 28,179,241 | ||
周转材料 | 422,398 | 109,140 | 347,656 | 183,882 | ||
合计 | 30,134,070 | 28,151,374 | 27,986,950 | 30,298,494 |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 | 84,191,224 | 20,000,000 |
合计 | 84,191,224 | 20,000,000 |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260,361,670 | 45,198,116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8,127,608 | 30,407,477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33,577,420 | 32,642,483 |
期限短于一年的定期存款 | 40,000,000 | |
其他 | 469 | |
合计 | 352,066,698 | 108,248,545 |
(1)本期新增大额待抵扣增值税主要是子公司青海南玻日升新增大额工程采购支出导致。1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及相关土地使用权 |
一、期初余额 | 290,368,105 |
二、本期变动 | |
三、期末余额 | 290,368,105 |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3,145,568,631 | 11,243,236,175 |
合计 | 13,145,568,631 | 11,243,236,175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305,705,728 | 14,283,099,277 | 294,024,553 | 19,882,829,558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及其他 | 合计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06,208,137 | 3,441,878,955 | 90,582,853 | 4,538,669,945 |
(1)购置 | 3,869,287 | 49,647,181 | 30,929,892 | 84,446,360 |
(2)在建工程转入 | 999,289,570 | 3,380,191,472 | 53,422,642 | 4,432,903,684 |
(3)其他增加 | 3,049,280 | 12,040,302 | 6,230,319 | 21,319,901 |
3.本期减少金额 | 3,881,814 | 1,579,741,559 | 15,491,668 | 1,599,115,041 |
(1)处置或报废 | 183,538,135 | 11,625,202 | 195,163,337 | |
(2)转入在建工程 | 1,381,792,411 | 1,718,407 | 1,383,510,818 | |
(3)其他减少 | 3,881,814 | 14,411,013 | 2,148,059 | 20,440,886 |
4.期末余额 | 6,308,032,051 | 16,145,236,673 | 369,115,738 | 22,822,384,46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14,780,507 | 5,985,207,126 | 245,329,297 | 7,445,316,9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7,060,230 | 898,167,527 | 40,656,838 | 1,135,884,595 |
(1)计提 | 194,909,913 | 898,021,280 | 37,791,825 | 1,130,723,018 |
(2)其他增加 | 2,150,317 | 146,247 | 2,865,013 | 5,161,577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47 | 260,852,616 | 12,266,774 | 273,122,037 |
(1)处置或报废 | 77,213,610 | 11,345,065 | 88,558,675 | |
(2)转入在建工程 | 178,386,741 | 101,347 | 178,488,088 | |
(3)其他减少 | 2,647 | 5,252,265 | 820,362 | 6,075,274 |
4.期末余额 | 1,411,838,090 | 6,622,522,037 | 273,719,361 | 8,308,079,48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52,839,987 | 1,040,644,542 | 791,924 | 1,194,276,4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0,129,469 | 179,736 | 370,309,205 | |
(1)计提 | 251,248,816 | 1,058 | 251,249,87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18,880,653 | 178,678 | 119,059,33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5,157,138 | 692,177 | 195,849,315 | |
(1)处置或报废 | 86,999,018 | 192,155 | 87,191,173 | |
(2)转入在建工程 | 108,158,120 | 500,022 | 108,658,142 | |
4.期末余额 | 152,839,987 | 1,215,616,873 | 279,483 | 1,368,736,343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743,353,974 | 8,307,097,763 | 95,116,894 | 13,145,568,631 |
2.期初账面价值 | 3,938,085,234 | 7,257,247,609 | 47,903,332 | 11,243,236,175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1,610,209,353 | 已递交材料,尚未办理完毕,或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妥。 |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固定资产 | 70,524,454 | 4,476,572 | 66,047,882 | 处置费用:考虑处置资产相关的费用。 | 市场价格、处置费用 | 处置费用:是指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
合计 | 70,524,454 | 4,476,572 | 66,047,882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形成的资产组 | 796,195,818 | 565,670,000 | 230,525,818 | 本次资产组主要生产线设备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综合考虑本次预测期为2024年-2031年。 |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 |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 | 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报酬率。 |
合计 | 796,195,818 | 565,670,000 | 230,525,818 |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325,016,420 | 2,520,362,291 |
合计 | 4,325,016,420 | 2,520,362,291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青海省海西州新建年产5万吨高纯晶硅项目 | 2,646,430,785 | 2,646,430,785 | 10,319,009 | 10,319,009 | ||
广西北海光伏绿色能源产业园(一期)项目 | 728,103,811 | 728,103,811 | 33,213,753 | 33,213,753 | ||
宜昌南玻多晶硅技改项目 | 507,815,356 | 56,888,576 | 450,926,780 | |||
西安南玻节能玻璃生产线项目 | 222,583,993 | 222,583,993 | 41,694,021 | 41,694,021 | ||
清远南玻一期升级技改项目 | 228,055,647 | 116,909,920 | 111,145,727 | 225,748,578 | 94,897,536 | 130,851,042 |
安徽凤阳新建37.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83,354,432 | 83,354,432 | ||||
咸宁节能生产线改扩建建设项目 | 25,585,501 | 25,585,501 | 5,549,681 | 5,549,681 | ||
肇庆南玻高档节能玻璃生产线项目 | 4,360,729 | 4,360,729 | 14,799,352 | 14,799,352 | ||
东莞光伏B栋450MWPERC电池技术升级项目 | 186,866,743 | 184,998,076 | 1,868,667 | 186,866,743 | 184,998,076 | 1,868,667 |
肇庆南玻高档汽车玻璃生产线项目 | 1,295,717 | 1,295,717 | 40,439,362 | 40,439,362 | ||
河北视窗超薄电子玻璃二线建设项目 | 352,366 | 352,366 | 256,034,845 | 256,034,845 | ||
吴江工程新建工程玻璃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 | 120,473 | 120,473 | 72,885,336 | 72,885,336 | ||
安徽凤阳太阳能装备用轻质高透面板制造基地项目 | 917,798,737 | 917,798,737 | ||||
咸宁南玻1200T/D吨光伏封装材料生产线项目 | 721,820,302 | 721,820,302 | ||||
东莞太阳能G6/G7线工艺及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 37,794,114 | 37,794,114 | ||||
安徽凤阳石英砂项目 | 403,753 | 403,753 | ||||
吴江浮法轻质高效双玻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53,098 | 53,098 | ||||
其他项目 | 53,082,808 | 4,195,369 | 48,887,439 | 302,126,986 | 67,289,767 | 234,837,219 |
合计 | 4,688,008,361 | 362,991,941 | 4,325,016,420 | 2,867,547,670 | 347,185,379 | 2,520,362,29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清远南玻一期升级技改项目 | 534,870,000 | 225,748,578 | 2,396,602 | 89,533 | 228,055,647 | 4% | 4%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
肇庆南玻高档汽车玻璃生产线项目 | 609,830,000 | 40,439,362 | 55,025,636 | 94,169,281 | 1,295,717 | 24% | 24% | 自有资金 | ||||
广西北海光伏绿色能源产业园(一期)项目 | 4,942,051,800 | 33,213,753 | 705,147,093 | 7,442,081 | 2,814,954 | 728,103,811 | 15% | 15% | 4,622,497 | 4,570,131 | 2.2%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青海省海西州新建年产5万吨高纯晶硅项目 | 4,498,192,210 | 10,319,009 | 2,636,455,139 | 343,363 | 2,646,430,785 | 59% | 59% | 4,251,969 | 4,251,969 | 4.17%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
安徽凤阳太阳能装备用轻质高透面板制造基地项目 | 3,739,020,000 | 917,798,737 | 615,304,618 | 1,533,103,355 | 86% | 100% | 45,615,843 | 11,731,330 | 2.75%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
安徽凤阳新建37.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46,640,000 | 83,354,432 | 83,354,432 | 57% | 57% | 402,805 | 402,805 | 4.07%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
西安南玻节能玻璃生产线项目 | 494,000,000 | 41,694,021 | 180,889,972 | 222,583,993 | 45% | 45% | 1,939,591 | 1,939,591 | 3.58%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
咸宁南玻1200T/D吨光伏封装材料生产线项目 | 905,571,798 | 721,820,302 | 129,225,232 | 851,045,534 | 96% | 100% | 13,945,275 | -6,505,468 | 3.6% |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 ||
合计 | 15,870,175,808 | 1,991,033,762 | 4,407,798,724 | 2,486,193,147 | 2,814,954 | 3,909,824,385 | 70,777,980 | 16,390,358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在建工程 | 85,714,318 | 63,701,935 | 22,012,383 | 处置费用:考虑处置资产相关的费用。 | 重置价格、成新率、处置费用 | 成新率:成新率=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已使用年限+设备尚可使用年限)×100%; 处置费用:处置费用是指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
合计 | 85,714,318 | 63,701,935 | 22,012,383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说明:本期在建工程减值情况详见附注七、11固定资产。
13、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土地 | 租赁房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790,434 | 11,790,43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032,601 | 2,984,415 | 13,017,016 |
(1)租入 | 10,032,601 | 2,984,415 | 13,017,016 |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
本期计提 | 其他增加 | |||||
东莞光伏B栋450MWPERC电池技术升级项目 | 184,998,076 | 184,998,076 | ||||
清远南玻一期升级技改项目 | 94,897,536 | 22,012,384 | 116,909,920 | |||
宜昌南玻多晶硅技改项目 | 56,888,576 | 56,888,576 | ||||
其他项目 | 67,289,767 | 4,195,367 | 51,769,566 | 119,059,331 | 4,195,369 | |
合计 | 347,185,379 | 26,207,751 | 108,658,142 | 119,059,331 | 362,991,941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1,823,035 | 2,984,415 | 24,807,45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882,021 | 1,882,02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38,580 | 149,221 | 1,287,801 |
(1)计提 | 1,138,580 | 149,221 | 1,287,80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020,601 | 149,221 | 3,169,82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802,434 | 2,835,194 | 21,637,628 |
2.期初账面价值 | 9,908,413 | 9,908,413 |
注:本期新增租赁是本集团子公司武宣南鑫矿业有限公司向少数股东租赁的土地及房屋,租赁期限是2023年6月至2033年5月。
14、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及专有技术 | 矿产开采权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25,431,642 | 502,074,878 | 5,351,751 | 54,579,056 | 1,987,437,3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382,500 | 61,678,307 | 1,086,319,795 | 18,128,913 | 1,210,509,515 |
(1)购置 | 44,382,500 | 1,086,319,795 | 18,128,913 | 1,148,831,208 | |
(2)内部研发 | 61,678,307 | 61,678,307 | |||
(3)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3,543 | 123,543 | |||
(1)处置 | 123,543 | 123,543 | |||
4.期末余额 | 1,469,814,142 | 563,753,185 | 1,091,671,546 | 72,584,426 | 3,197,823,29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58,193,337 | 227,328,706 | 4,775,067 | 45,827,071 | 536,124,1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957,321 | 35,650,039 | 36,001,913 | 10,344,226 | 116,953,499 |
(1)计提 | 34,957,321 | 35,650,039 | 36,001,913 | 10,344,226 | 116,953,49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4,410 | 114,410 | |||
(1)处置 | 114,410 | 114,410 | |||
4.期末余额 | 293,150,658 | 262,978,745 | 40,776,980 | 56,056,887 | 652,963,270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及专有技术 | 矿产开采权 | 其他 | 合计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3,201,347 | 9,133 | 13,210,48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115,084 | 13,374 | 41,128,458 | ||
(1)计提 | 41,115,084 | 13,374 | 41,128,45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133 | 9,133 | |||
(1)处置 | 9,133 | 9,133 | |||
4.期末余额 | 54,316,431 | 13,374 | 54,329,80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76,663,484 | 246,458,009 | 1,050,894,566 | 16,514,165 | 2,490,530,22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67,238,305 | 261,544,825 | 576,684 | 8,742,852 | 1,438,102,66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15%。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4,088,272 |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办理有关土地使用权证并无实质性法律障碍,亦不会对本集团的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说明:本期无形资产减值情况详见附注七、11固定资产。
15、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天津节能公司 | 3,039,946 | 3,039,946 | ||
咸宁光电公司 | 4,857,406 | 4,857,406 | ||
深圳显示器公司 | 389,494,804 | 389,494,804 | ||
广东力承公司 | 696,000 | 696,000 | ||
合计 | 397,392,156 | 696,000 | 398,088,156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深圳显示器公司 | 389,494,804 | 389,494,804 | ||
合计 | 389,494,804 | 389,494,804 |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各项待摊费用 | 2,647,939 | 21,102,553 | 4,986,063 | 18,764,429 | |
合计 | 2,647,939 | 21,102,553 | 4,986,063 | 18,764,429 |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88,603,433 | 149,485,849 | 740,627,003 | 112,511,365 |
可抵扣亏损 | 500,056,218 | 88,815,735 | 362,029,963 | 65,461,019 |
政府补助 | 171,767,926 | 26,346,666 | 160,233,122 | 25,185,546 |
预提费用 | 6,854,739 | 1,028,211 | 8,584,847 | 1,287,727 |
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 | 124,810,353 | 19,386,825 | 100,859,773 | 15,955,296 |
合计 | 1,792,092,669 | 285,063,286 | 1,372,334,708 | 220,400,95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固定资产折旧 | 571,131,285 | 86,841,423 | 663,136,097 | 100,893,303 |
投资性房地产 | 368,564,944 | 55,284,742 | 368,564,944 | 55,284,742 |
合计 | 939,696,229 | 142,126,165 | 1,031,701,041 | 156,178,04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2,038,255 | 223,025,031 | 58,911,204 | 161,489,74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2,038,255 | 80,087,910 | 58,911,204 | 97,266,84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1,168,354,313 | 1,713,248,298 |
合计 | 1,168,354,313 | 1,713,248,29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146,238,837 | ||
2024年 | 103,008,917 | 178,208,832 | |
2025年 | 502,484,452 | 745,942,821 | |
2026年 | 557,374,493 | 642,332,904 | |
2027年 | 524,904 | 524,904 | |
2028年 | 4,961,547 | ||
合计 | 1,168,354,313 | 1,713,248,298 |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390,090,354 | 390,090,354 | 194,410,485 | 194,410,485 | ||
预付土地出让金 | 6,510,000 | 6,510,000 | 24,210,000 | 24,210,000 | ||
定期存款 | 80,000,000 | 80,000,000 | ||||
预付采矿权 | 558,000,000 | 558,000,000 | ||||
合计 | 396,600,354 | 396,600,354 | 856,620,485 | 856,620,485 |
1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5,512,563 | 25,512,563 | 保证金、冻结等流通受限 | 货币资金 |
应收票据 | 1,157,485,085 | 1,157,485,085 | 质押受限 | 应收票据 |
固定资产 | 416,947,659 | 106,982,081 | 融资租赁受限 | 固定资产 |
合计 | 1,599,945,307 | 1,289,979,729 |
(续)
项目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0,589,528 | 10,589,528 | 保证金、冻结等流通受限 | 货币资金 |
应收票据 | 156,943,437 | 156,943,437 | 质押受限 | 应收票据 |
固定资产 | 416,947,659 | 132,370,370 | 融资租赁受限 | 固定资产 |
合计 | 584,480,624 | 299,903,335 |
20、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320,893,730 | 144,000,000 |
信用借款 | 108,426,590 | 201,000,000 |
票据贴现 | 7,533,263 | |
合计 | 436,853,583 | 345,000,000 |
21、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90,836,911 | 290,779,095 |
银行承兑汇票 | 1,950,516,278 | 703,778,401 |
合计 | 2,041,353,189 | 994,557,496 |
22、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938,666,542 | 813,677,642 |
应付设备款 | 994,552,522 | 483,253,256 |
应付工程款 | 1,206,275,761 | 576,821,441 |
应付运费 | 143,114,233 | 88,104,366 |
应付水电费 | 50,982,984 | 64,738,721 |
其他 | 8,032,560 | 6,947,201 |
合计 | 3,341,624,602 | 2,033,542,627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工程款及设备款等 | 253,959,618 | 由于相关工程决算等尚未完成,因此尚未结清。 |
合计 | 253,959,618 |
2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8,751,408 | 99,945,325 |
其他应付款 | 475,990,469 | 437,119,859 |
合计 | 484,741,877 | 537,065,184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8,082,760 | 5,754,599 |
企业债券利息 | 92,258,065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668,648 | 1,932,661 |
合计 | 8,751,408 | 99,945,325 |
(2)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暂收押金及保证金 | 351,439,479 | 331,974,002 |
预提营业成本(i) | 67,861,475 | 62,936,670 |
应付劳务费 | 27,689,963 | 28,696,828 |
代收款项 | 7,277,368 | 2,318,135 |
其他 | 21,722,184 | 11,194,224 |
合计 | 475,990,469 | 437,119,859 |
(i)该项目主要包括已发生但于期末尚未取得发票的各项费用,包括水电费、专业服务费、差旅费等。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362,538,795 | 418,051,975 |
合计 | 362,538,795 | 418,051,975 |
25、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64,930,939 | 2,133,052,776 | 2,117,811,480 | 480,172,23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685,489 | 183,310,663 | 191,996,152 | |
三、辞退福利 | 9,830,255 | 6,664,694 | 3,165,561 | |
合计 | 473,616,428 | 2,326,193,694 | 2,316,472,326 | 483,337,796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38,423,328 | 1,976,446,172 | 1,959,360,949 | 455,508,551 |
2、社会保险费 | 1,583,272 | 79,265,229 | 80,848,501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57,621 | 68,888,108 | 69,845,729 | |
工伤保险费 | 559,430 | 7,951,575 | 8,511,005 | |
生育保险费 | 66,221 | 2,425,546 | 2,491,767 | |
3、住房公积金 | 891,279 | 54,431,398 | 54,442,588 | 880,089 |
4、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4,033,060 | 22,909,977 | 23,159,442 | 23,783,595 |
合计 | 464,930,939 | 2,133,052,776 | 2,117,811,480 | 480,172,23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403,902 | 176,643,952 | 185,047,854 | |
2、失业保险费 | 281,587 | 6,666,711 | 6,948,298 | |
合计 | 8,685,489 | 183,310,663 | 191,996,152 |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4,410,002 | 91,809,300 |
企业所得税 | 50,021,929 | 38,330,878 |
个人所得税 | 6,633,485 | 7,688,83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667,504 | 6,755,889 |
教育费附加 | 2,209,407 | 4,953,777 |
房产税 | 8,590,406 | 4,877,079 |
环境保护税 | 1,842,557 | 1,252,845 |
其他 | 7,032,123 | 5,466,037 |
合计 | 123,407,413 | 161,134,638 |
2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06,872,898 | 443,216,290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999,316,522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0,939,718 | 38,900,194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79,363 | |
合计 | 1,248,891,979 | 2,481,433,006 |
2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44,121,680 | 50,107,240 |
供应链金融等 | 121,676,275 | 300,000 |
不满足终止确认的票据 | 288,534,731 | |
合计 | 454,332,686 | 50,407,240 |
29、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5,478,771,574 | 3,232,586,270 |
信用借款 | 1,949,750,000 | 1,564,220,000 |
小计 | 7,428,521,574 | 4,796,806,27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06,872,898 | 443,216,290 |
合计 | 6,221,648,676 | 4,353,589,980 |
30、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16,213,925 | 3,564,330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79,363 | |
合计 | 15,134,562 | 3,564,330 |
31、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88,204,163 | 129,236,878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129,143,881 | 168,137,072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40,939,718 | 38,900,194 |
合计 | 88,204,163 | 129,236,878 |
32、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1,251,941 | ||
弃置义务 | 11,798,141 | 预计矿山修复费用 | |
合计 | 13,050,082 |
33、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政府补助 | 449,875,380 | 30,690,950 | 50,422,500 | 430,143,830 |
合计 | 449,875,380 | 30,690,950 | 50,422,500 | 430,143,830 |
3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070,692,107 | 3,070,692,107 |
3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55,424,260 | 6,257,671 | 649,166,589 | |
其他资本公积 | -58,427,175 | -58,427,175 | ||
合计 | 596,997,085 | 6,257,671 | 590,739,414 |
36、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0,860,478 | 6,523,993 | 177,384,471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158,681 | 6,523,993 | 13,682,674 | |||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 | 2,550,000 | 2,55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161,151,797 | 161,151,79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70,860,478 | 6,523,993 | 177,384,471 |
37、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731,580 | 10,077,969 | 9,398,410 | 1,411,139 |
合计 | 731,580 | 10,077,969 | 9,398,410 | 1,411,139 |
38、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100,781,433 | 175,429,297 | 1,276,210,730 | |
任意盈余公积 | 127,852,568 | 127,852,568 | ||
合计 | 1,228,634,001 | 175,429,297 | 1,404,063,298 |
3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786,968,455 | 6,447,650,867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786,968,455 | 6,447,650,86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55,614,446 | 2,037,202,50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75,429,297 | 83,746,491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60,603,816 | 614,138,421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806,549,788 | 7,786,968,455 |
4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7,974,268,654 | 14,049,399,952 | 14,944,821,360 | 10,882,072,965 |
其他业务 | 220,595,712 | 91,672,219 | 253,885,638 | 124,722,408 |
合计 | 18,194,864,366 | 14,141,072,171 | 15,198,706,998 | 11,006,795,373 |
4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6,461,120 | 38,620,656 |
教育费附加 | 29,929,326 | 31,008,119 |
房产税 | 44,961,520 | 31,807,938 |
土地使用税 | 22,258,942 | 17,451,373 |
印花税 | 13,454,419 | 8,844,793 |
环境保护税 | 6,287,965 | 4,814,077 |
其他 | 5,024,847 | 2,926,836 |
合计 | 158,378,139 | 135,473,792 |
42、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84,123,255 | 434,953,745 |
折旧摊销 | 189,979,394 | 114,878,297 |
办公费 | 37,210,330 | 34,156,691 |
交际应酬费 | 24,623,182 | 19,657,929 |
工会经费 | 22,320,175 | 19,320,629 |
咨询顾问费 | 13,111,241 | 12,931,584 |
食堂费用 | 12,373,011 | 10,448,596 |
租赁费 | 2,468,974 | 7,580,873 |
车辆使用费 | 7,027,689 | 7,592,501 |
水电费 | 8,323,198 | 6,987,706 |
差旅费 | 11,429,040 | 6,123,944 |
其他 | 52,381,648 | 44,306,410 |
合计 | 865,371,137 | 718,938,905 |
4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9,449,335 | 209,351,728 |
交际应酬费 | 25,427,207 | 19,052,349 |
保险费 | 4,418,905 | 17,698,899 |
租赁费 | 11,347,234 | 9,418,713 |
车辆使用费 | 8,355,362 | 9,244,459 |
差旅费 | 14,561,148 | 8,234,864 |
运输费 | 2,661,265 | 5,632,947 |
办公费 | 3,916,626 | 3,848,589 |
其他 | 37,565,061 | 31,272,428 |
合计 | 317,702,143 | 313,754,976 |
44、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究开发费 | 739,301,765 | 644,146,614 |
合计 | 739,301,765 | 644,146,614 |
45、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28,159,638 | 212,724,263 |
利息收入 | -72,612,051 | -71,751,429 |
汇兑损益 | -930,640 | 3,466,699 |
其他 | 4,209,158 | 3,773,449 |
合计 | 158,826,105 | 148,212,982 |
46、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摊销 | 50,422,500 | 117,125,948 |
税收优惠及奖励 | 70,313,326 | 3,811,340 |
产业扶持基金 | 2,821,700 | 4,843,800 |
政府奖励资金 | 42,923,303 | 45,036,841 |
科研经费补助 | 8,354,639 | 6,629,170 |
其他 | 8,762,771 | 10,920,682 |
合计 | 183,598,239 | 188,367,781 |
47、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7,665,396 | |
债务重组收益 | 4,908,612 | |
票据贴现息 | -14,626,324 | |
定期存款收益等 | 3,106,870 | 3,902,458 |
合计 | -6,610,842 | 31,567,854 |
48、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18,947,038 | -44,501,593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1,685,175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54,140 | -3,218,514 |
合计 | -21,486,353 | -47,720,107 |
49、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 | -28,151,374 | -28,315,491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51,249,874 | -4,997,092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26,207,751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41,128,458 | |
商誉减值损失 | -122,250,507 | |
合计 | -346,737,457 | -155,563,090 |
50、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551,072 | 15,213,059 |
合计 | -551,072 | 15,213,059 |
51、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索赔收入 | 748,894 | 305,439 | 748,894 |
保险赔偿 | 3,588,286 | 9,054,400 | 3,588,286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13,792,192 | 9,954,737 | 13,792,192 |
其他 | 5,062,035 | 3,377,696 | 4,557,807 |
合计 | 23,191,407 | 22,692,272 | 22,687,179 |
52、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611,914 | 488,577 | 611,914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1,361,977 | 2,752,304 | 11,361,977 |
赔偿支出 | 493,777 | 655,574 | 493,777 |
其他 | 953,227 | 3,170,723 | 463,363 |
合计 | 13,420,895 | 7,067,178 | 12,931,031 |
53、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64,475,016 | 129,071,03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8,714,213 | 106,416,724 |
合计 | 85,760,803 | 235,487,75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632,195,93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52,569,88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932,51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3,661,04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32,711 |
税率变动的影响 | 5,151,501 |
汇算清缴以前年度所得税调整 | -8,752,897 |
取得税收优惠的影响 | -114,311,868 |
所得税费用 | 85,760,803 |
54、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其他综合收益。
55、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经营性押金及保证金 | 166,274,841 | 18,562,038 |
政府补助 | 114,320,554 | 77,146,968 |
利息收入 | 72,612,051 | 71,751,429 |
其他 | 18,001,612 | 18,513,134 |
合计 | 371,209,058 | 185,973,569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办公费 | 50,699,287 | 45,107,807 |
食堂费用 | 43,439,068 | 40,379,269 |
交际应酬费 | 50,854,382 | 38,066,795 |
保险费 | 19,583,231 | 28,837,239 |
维修费 | 38,699,597 | 28,584,497 |
差旅费 | 35,150,855 | 19,865,565 |
租赁费 | 18,400,558 | 19,010,554 |
车辆使用费 | 17,075,085 | 18,761,308 |
咨询顾问费 | 16,742,015 | 15,645,923 |
银行手续费 | 4,121,148 | 3,773,449 |
其他 | 119,041,903 | 110,031,145 |
合计 | 413,807,129 | 368,063,551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押金及保证金 | 15,521,326 | 29,927,321 |
其他 | 10,000,000 | |
合计 | 25,521,326 | 29,927,321 |
(4)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程项目建设支出 | 4,267,442,530 | 3,416,942,337 |
理财投资支出 | 40,000,000 | 2,698,160,000 |
合计 | 4,307,442,530 | 6,115,102,337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少数股东借款 | 12,000,000 | |
合计 | 12,000,000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融资租赁款 | 45,896,547 | 46,045,514 |
筹资性押金及保证金 | 100,000 | |
筹资手续费 | 562,168 | |
合计 | 46,558,715 | 46,045,514 |
(7)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45,000,000 | 431,653,583 | 339,800,000 | 436,853,583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796,806,270 | 3,390,838,317 | 759,123,013 | 7,428,521,574 | ||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999,316,522 | 683,478 | 2,000,000,000 | |||
合计 | 7,141,122,792 | 3,822,491,900 | 683,478 | 3,098,923,013 | 7,865,375,157 |
5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546,435,130 | 2,043,387,188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346,737,457 | 155,563,090 |
信用减值损失 | 21,486,353 | 47,720,10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30,723,018 | 931,508,06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287,801 | 2,022,712 |
无形资产摊销 | 116,953,499 | 65,785,68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986,063 | 1,835,78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628,136 | -15,213,05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28,159,638 | 212,724,26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015,482 | -31,567,85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1,535,282 | 93,555,31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178,931 | 12,861,40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3,552,763 | -713,041,55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60,462,941 | -1,508,659,62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96,953,703 | 650,035,930 |
其他 | 10,077,969 | 8,605,7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59,788,894 | 1,957,123,231 |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051,261,655 | 4,594,018,25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594,018,251 | 2,756,477,57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42,756,596 | 1,837,540,67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696,000 |
其中: | |
广东力承公司 | 696,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696,000 |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051,261,655 | 4,594,018,25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051,261,655 | 3,242,318,25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351,700,000 | |
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51,261,655 | 4,594,018,251 |
(4)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25,512,563 | 10,589,528 | 保证金存款等使用受限 |
合计 | 25,512,563 | 10,589,528 |
57、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43,068,143 | ||
其中:美元 | 4,713,921 | 7.0827 | 33,387,290 |
欧元 | 12,642 | 7.8592 | 99,356 |
港币 | 10,085,239 | 0.9062 | 9,139,244 |
日元 | 6,001,554 | 0.0502 | 301,278 |
新加坡元 | 25,498 | 5.3772 | 137,108 |
澳元 | 798 | 4.8484 | 3,867 |
应收账款 | 276,695,804 | ||
其中:美元 | 37,268,927 | 7.0827 | 263,964,630 |
欧元 | 834,785 | 7.8592 | 6,560,745 |
港币 | 6,809,125 | 0.9062 | 6,170,429 |
应付账款 | 28,638,492 | ||
其中:美元 | 3,803,804 | 7.0827 | 26,941,200 |
欧元 | 166,156 | 7.8592 | 1,305,853 |
港币 | 60,601 | 0.9062 | 54,917 |
英镑 | 11,000 | 9.0411 | 99,452 |
日元 | 4,722,510 | 0.0502 | 237,070 |
58、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2023年度:本集团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为13,794,792元人民币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023年与售后租回的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45,896,547元人民币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 | 381,619,773 | 327,252,319 |
人工 | 278,856,715 | 274,026,389 |
费用及其他 | 93,747,768 | 90,691,018 |
合计 | 754,224,256 | 691,969,726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39,301,765 | 644,146,614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14,922,491 | 47,823,112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开发支出 | 46,755,816 | 14,922,491 | 61,678,307 | 0 | ||
合计 | 46,755,816 | 14,922,491 | 61,678,307 | 0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广东力承公司 | 2023年3月21日 | 696,000 | 100% | 现金购买 | 2023年3月21日 | 实际取得控制权 | 3,356,743 | -1,080,540 | 29,864 |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广东力承公司 |
--现金 | 696,000 |
合并成本合计 | 696,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696,000 |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于2023年4月24日,本集团设立广西南玻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广西矿业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出资5,000万元,本集团持有其100%的股份。
(2)于2023年4月26日,本集团设立中国南玻日本株式会社(简称“日本南玻”),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出资600万日元,本集团持有其100%的股份。
(3)于2023年5月19日,本集团设立武宣南鑫矿业有限公司(简称“武宣矿业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出资600万元,本集团持有其60%的股份。
(4)于2023年10月18日,本集团设立青海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青海光伏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出资,本集团持有其100%的股份。
(5)于2023年12月8日,本集团设立江油市南玻石英砂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油石英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出资,本集团持有其100%的股份。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成都南玻公司 | 260,000,000 | 中国成都 | 中国成都 | 开发生产销售各种特种玻璃 | 75% | 25% | 设立 |
四川节能公司 | 180,000,000 | 中国成都 | 中国成都 | 开发生产销售各种特种玻璃及玻璃深加工 | 75% | 25% | 存续分立 |
天津节能公司 | 336,000,000 | 中国天津 | 中国天津 | 开发生产销售节能特种玻璃 | 75% | 25% | 设立 |
东莞工程公司 | 240,000,000 | 中国东莞 | 中国东莞 | 玻璃深加工 | 75% | 25% | 设立 |
东莞太阳能公司 | 480,000,000 | 中国东莞 | 中国东莞 | 生产销售太阳能玻璃产品 | 75% | 25% | 设立 |
东莞光伏公司 | 516,000,000 | 中国东莞 | 中国东莞 | 生产和销售高技术绿色电池产品及其组件 | 100% | 设立 | |
宜昌硅材料公司 | 1,467,980,000 | 中国宜昌 | 中国宜昌 | 生产销售高纯度硅材料产品 | 75% | 25% | 设立 |
吴江工程公司 | 320,000,000 | 中国吴江 | 中国吴江 | 玻璃深加工 | 75% | 25% | 设立 |
河北南玻公司(注1) | 48,066,000 | 中国永清 | 中国永清 | 生产销售各种特种玻璃 | 75% | 25% | 设立 |
吴江南玻公司 | 565,041,798 | 中国吴江 | 中国吴江 | 生产销售各种特种玻璃 | 100% | 设立 | |
南玻(香港)有限公司(注2) | 86,440,000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 | 设立 | |
咸宁浮法公司 | 235,000,000 | 中国咸宁 | 中国咸宁 | 生产销售特种玻璃 | 75% | 25% | 设立 |
咸宁节能公司 | 215,000,000 | 中国咸宁 | 中国咸宁 | 玻璃深加工 | 75% | 25% | 存续分立 |
清远节能公司 | 1,055,000,000 | 中国清远 | 中国清远 | 生产销售各种超薄电子玻璃 | 100% | 设立 | |
深圳南玻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中国深圳 | 中国深圳 | 融资租赁业务等 | 75% | 25% | 设立 |
江油砂矿公司 | 100,000,000 | 中国江油 | 中国江油 | 生产销售硅砂及其附产品 | 100% | 设立 | |
深圳显示器公司 | 143,000,000 | 中国深圳 | 中国深圳 | 生产销售显示器组件产品 | 60.8% | 购买 | |
肇庆节能公司 | 200,000,000 | 中国肇庆 | 中国肇庆 | 生产销售各种特种玻璃 | 100% | 设立 | |
肇庆汽车公司 | 200,000,000 | 中国肇庆 | 中国肇庆 | 生产销售各种特种玻璃 | 100% | 设立 | |
安徽新能源公司 | 1,750,000,000 | 中国凤阳 | 中国凤阳 | 生产销售太阳能玻璃产品 | 100% | 设立 | |
安徽石英公司 | 75,000,000 | 中国凤阳 | 中国凤阳 | 石英岩矿开采、加工 | 100% | 设立 | |
安徽硅谷明都矿业公司 | 360,000,000 | 中国凤阳 | 中国凤阳 | 矿产资源开采 | 60% | 设立 | |
西安节能公司 | 150,000,000 | 中国西安 | 中国西安 | 生产销售各种特种玻璃 | 55% | 45% | 设立 |
广西新能源材料公司 | 600,000,000 | 中国北海 | 中国北海 | 生产销售太阳能玻璃产品 | 75% | 25% | 设立 |
注1:河北南玻公司注册资本单位为美元注2:南玻(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单位为港币
十一、政府补助
1、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449,875,380 | 30,690,950 | 50,422,500 | 430,143,830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合计 | 449,875,380 | 30,690,950 | 50,422,500 | 430,143,830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摊销 | 50,422,500 | 117,125,948 |
其他政府补助 | 69,927,924 | 73,367,748 |
合计 | 120,350,424 | 190,493,696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本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重估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己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相关部门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这些部门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集团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集团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集团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主要为光伏玻璃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39%(2022年:34%),该等客户为行业龙头企业,客户信用良好,本集团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总额的87%(2022年:87%)。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期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元):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 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442,145,185 | 442,145,185 | |||
应付票据 | 2,041,353,189 | 2,041,353,189 | |||
应付账款 | 3,341,624,602 | 3,341,624,602 | |||
其他应付款 | 484,741,877 | 484,741,87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71,501,008 | 1,271,501,008 | |||
其他流动负债 | 454,332,686 | 454,332,686 | |||
长期借款 | 214,670,100 | 1,941,153,526 | 3,246,286,160 | 1,584,820,574 | 6,986,930,360 |
租赁负债 | 1,128,760 | 3,705,792 | 10,300,010 | 15,134,562 | |
长期应付款 | 42,003,985 | 46,200,178 | 88,204,163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8,250,368,647 | 1,984,286,271 | 3,296,192,130 | 1,595,120,584 | 15,125,967,632 |
上年年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元):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 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350,149,308 | 350,149,308 | |||
应付票据 | 994,557,496 | 994,557,496 | |||
应付账款 | 2,033,542,627 | 2,033,542,627 | |||
其他应付款 | 537,065,184 | 537,065,184 | |||
其他流动负债 | 50,407,240 | 50,407,24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93,836,975 | 2,493,836,975 | |||
长期应付款 | 40,906,147 | 88,330,731 | 129,236,878 | ||
长期借款 | 159,922,694 | 1,158,108,565 | 2,569,845,854 | 1,040,196,665 | 4,928,073,778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6,619,481,524 | 1,199,014,712 | 2,658,176,585 | 1,040,196,665 | 11,516,869,486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本集团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集团利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本集团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元):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固定利率合同 | 1,123,875,582 | 487,260,925 |
浮动利率合同 | 5,097,773,094 | 3,866,329,055 |
合 计 | 6,221,648,676 | 4,353,589,980 |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汇率风险主要为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外汇汇率波动的影响。除了在香港设立的子公司持有以港币为结算货币的资产外,本集团持有的外币资产及负债占整体的资产及负债比例并不重大。因此本集团认为面临的汇率风险并不重大。期末,本集团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外币负债 | 外币资产 |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26,941,200 | 28,189,789 | 297,351,920 | 160,036,914 |
港币 | 54,917 | 234,966 | 15,309,673 | 8,248,133 |
其他 | 1,642,375 | 4,483,784 | 7,102,354 | 6,409,553 |
合 计 | 28,638,492 | 32,908,539 | 319,763,947 | 174,694,600 |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汇率风险的影响。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于 2023 年12月31日,对于本集团各类美元金融资产和美元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22,984,911元(2022年12月31日:减少或增加约11,207,006元)。
2、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集团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期末,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52%(上年年末:48%)。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529,945,623 | 529,945,623 | ||
投资性房地产 | 290,368,105 | 290,368,105 | ||
合计 | 290,368,105 | 529,945,623 | 820,313,728 |
2、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款项、租赁负债、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除下述金融负债以外,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单位:元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
公司债券 | 1,999,316,522 | 2,001,520,000 | ||
合计 | 1,999,316,522 | 2,001,520,000 |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公司无母公司。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无合营和联营企业。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
汕头市潮商城镇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关联方 |
深圳城市特建工程有限公司 |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关联方 |
深圳鸿图建工有限公司 |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关联方 |
深圳金胜供应链有限公司 |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关联方 |
苏州宝汽物流有限公司 |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关联方 |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471,481 | 7,272,709 |
其他关联方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194,206 | |
合计 | 7,471,481 | 7,466,91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城市特建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502,191 | |
汕头市潮商城镇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99,745 | 1,397,807 |
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 | 424,523 | 60,280 |
合计 | 4,526,459 | 1,458,087 |
注:其他关联方包含公司较多,金额零散,故合并列示。
(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 | 18,280,500 | 25,776,400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深圳鸿图建工有限公司 | 8,652,356 | 7,382,793 | ||
应收账款 | 深圳金胜供应链有限公司 | 22,090 | 20,986 | ||
预付账款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4,441 | 572,995 | ||
其他应收款 | 其他关联方 | 36,000 | 720 | ||
合计 | 8,678,887 | 7,403,779 | 608,995 | 720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款项 | 苏州宝汽物流有限公司 | 314,667 | 314,667 |
其他应付款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86,589 | 6,647 |
合同负债 | 其他关联方 | 504,538 | 319,642 |
合计 | 1,205,794 | 640,956 |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财务报表上确认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3,010,778,541 | 3,060,099,197 |
2、或有事项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单位:元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额 | 案件进展情况 |
本公司(注1) | 曾南、罗友明、吴国斌、丁九如、李卫南、宜昌鸿泰置业有限公司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深圳中院 | 229,200,087 | 审理中 |
凤阳文阳建筑装潢材料有限公司(注2) | 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17,349,467 | 审理中 |
注1:本公司要求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政府给予本集团的补助资金1.71亿元本金以及5,820万元利息损失,截止本报告公告日,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注2:原告因合肥建工物资设备有限公司之混凝土用于被告安徽新能源的土建项目为由起诉安徽新能源要求代位承担迟延付款及利息,截止本报告公告日,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本公司已确认相关付款义务全部的应付账款。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每10股派发年度现金分红2.5元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767,673,027 |
说明: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4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本集团报告分部包括:
-玻璃分部,负责生产并销售浮法玻璃产品、光伏玻璃产品、工程玻璃产品以及生产相关玻璃所需的硅砂等。-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分部,负责生产并销售显示器组件及特种超薄玻璃产品等。-太阳能及其他分部,负责生产并销售多晶硅及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光伏能源开发及其他产品等。-其他未分配的分部。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
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玻璃产业 | 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 | 太阳能及其他产业 | 未分配的金额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14,571,967,724 | 1,439,212,230 | 2,180,787,397 | 2,897,015 | 18,194,864,366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13,589,560 | 133,430,006 | 67,534,255 | 397,276,839 | -711,830,660 | |
利息费用 | 124,392,065 | 6,449,011 | 2,251,713 | 95,066,849 | 228,159,638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858,676,426 | 241,304,733 | 131,434,481 | 22,534,741 | 1,253,950,381 | |
利润总额 | 1,536,505,236 | -259,703,377 | 292,873,265 | 62,520,809 | 1,632,195,933 | |
资产总额 | 17,879,556,268 | 3,271,543,296 | 6,244,315,346 | 2,966,642,402 | 30,362,057,312 | |
负债总额 | 9,739,294,245 | 694,438,760 | 2,275,626,502 | 3,115,991,636 | 15,825,351,143 | |
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3,356,547,127 | 93,647,705 | 2,854,803,508 | 8,622,636 | 6,313,620,976 |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40,038,959 | 24,484,628 |
合计 | 240,038,959 | 24,484,62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40,038,959 | 100% | 240,038,959 | 24,484,628 | 100% | 489,692 | 2% | 23,994,936 | ||
合计 | 240,038,959 | 100% | 240,038,959 | 24,484,628 | 100% | 489,692 | 2% | 23,994,936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489,692 | 489,692 | ||||
合计 | 489,692 | 489,692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余额前5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171,355,103 | 71% | |
合计 | 171,355,103 | 71%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126,870,800 | 375,057,800 |
其他应收款 | 2,030,231,679 | 1,994,373,982 |
合计 | 2,157,102,479 | 2,369,431,782 |
(1)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子公司股利 | 126,870,800 | 375,057,800 |
合计 | 126,870,800 | 375,057,800 |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1,908,899,993 | 1,870,622,635 |
其他 | 172,750,521 | 175,134,028 |
合计 | 2,081,650,514 | 2,045,756,663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53,727,543 | 1,874,539,007 |
1年以上 | 327,922,971 | 171,217,656 |
合计 | 2,081,650,514 | 2,045,756,663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1,000,000 | 8% | 51,300,000 | 30% | 119,7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10,650,514 | 92% | 118,835 | 1,910,531,679 | |
其中: | |||||
关联方组合 | 1,908,899,993 | 92% | 1,908,899,993 | ||
非关联方组合 | 1,750,521 | 118,835 | 7% | 1,631,686 | |
合计 | 2,081,650,514 | 100% | 51,418,835 | 2% | 2,030,231,679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1,000,000 | 8% | 51,300,000 | 30% | 119,7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74,756,663 | 92% | 82,681 | 1,874,673,982 | |
其中: | |||||
关联方组合 | 1,870,622,635 | 92% | 1,870,622,635 | ||
非关联方组合 | 4,134,028 | 82,681 | 2% | 4,051,347 | |
合计 | 2,045,756,663 | 100% | 51,382,681 | 2% | 1,994,373,98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171,000,000 | 51,300,000 | 171,000,000 | 51,300,000 | 30% | 诉讼中 |
合计 | 171,000,000 | 51,300,000 | 171,000,000 | 51,3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非关联方 | 1,750,521 | 118,835 | 7% |
合计 | 1,750,521 | 118,835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82,681 | 51,300,000 | 51,382,681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6,154 | 36,154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18,835 | 51,300,000 | 51,418,835 |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1,382,681 | 36,154 | 51,418,835 | |||
合计 | 51,382,681 | 36,154 | 51,418,835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 | 坏账准备期末余 |
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额 | ||||
A单位 | 代垫款 | 544,019,156 | 1年以内 | 26% | |
B单位 | 代垫款 | 246,498,101 | 1年以内 | 12% | |
C单位 | 其他 | 171,000,000 | 5年以上 | 8% | 51,300,000 |
D单位 | 代垫款 | 147,173,182 | 1年以内 | 7% | |
E单位 | 代垫款 | 146,072,111 | 2年以内 | 7% | |
合计 | 1,254,762,550 | 60% | 51,300,000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9,821,533,769 | 15,000,000 | 9,806,533,769 | 7,853,487,027 | 15,000,000 | 7,838,487,027 |
合计 | 9,821,533,769 | 15,000,000 | 9,806,533,769 | 7,853,487,027 | 15,000,000 | 7,838,487,027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成都玻璃公司 | 151,397,763 | 151,397,763 | ||||||
四川节能公司 | 119,256,949 | 119,256,949 | ||||||
天津节能公司 | 247,833,327 | 247,833,327 | ||||||
东莞工程公司 | 198,276,242 | 24,000,001 | 222,276,243 | |||||
东莞太阳能公司 | 355,120,247 | 355,120,247 | ||||||
东莞光伏公司 | 382,112,183 | 50,000,000 | 432,112,183 | |||||
宜昌硅材料公司 | 909,960,170 | 909,960,170 | ||||||
吴江工程公司 | 254,401,190 | 254,401,190 | ||||||
河北南玻公司 | 266,189,705 | 266,189,705 | ||||||
南玻(香港)有限公司 | 87,767,304 | 87,767,304 | ||||||
吴江玻璃公司 | 567,645,430 | 567,645,430 | ||||||
江油南玻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2,415,096 | 102,415,096 | ||||||
咸宁浮法公司 | 181,116,277 | 181,116,277 | ||||||
咸宁节能公司 | 165,452,035 | 165,452,035 | ||||||
清远节能公司 | 885,273,105 | 885,273,105 | ||||||
深圳南玻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33,500,000 | 133,500,000 | ||||||
深圳显示器件公司 | 550,765,474 | 550,765,474 | ||||||
肇庆节能公司 | 150,000,000 | 50,000,000 | 200,000,000 | |||||
肇庆南玻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116,047,333 | 43,911,741 | 159,959,074 | |||||
安徽新能源公司 | 1,300,000,000 | 250,000,000 | 1,550,000,000 | |||||
安徽石英公司 | 75,000,000 | 75,000,000 | ||||||
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96,000,000 | 216,000,000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西安节能公司 | 41,365,000 | 41,135,000 | 82,500,000 | |||||
广西新能源材料公司 | 57,000,000 | 170,000,000 | 227,000,000 | |||||
南玻(苏州)企业总部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
深圳南玻石英材料实业有限公司 | 3,000,000 | 37,000,000 | 40,000,000 | |||||
深圳南玻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230,000,000 | 1,350,000,000 | |||||
其他 | 267,592,197 | 15,000,000 | 1 | 24,000,001 | 243,592,197 | 15,000,000 | ||
合计 | 7,838,487,027 | 15,000,000 | 1,992,046,743 | 24,000,001 | 9,806,533,769 | 15,000,000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599,280 | 2,232,800 | ||
其他业务 | 396,903,690 | 371,474,846 | ||
合计 | 399,502,970 | 373,707,646 |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80,533,152 | 841,070,85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7,665,396 | |
其他 | 3,106,870 | 3,902,458 |
合计 | 1,683,640,022 | 872,638,711 |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9,628,13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8,358,35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106,87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8,757,040 | |
债务重组损益 | 4,908,61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833,21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244,20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336,083 | |
合计 | 119,755,66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30% | 0.54 | 0.5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41% | 0.50 | 0.50 |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