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资金募集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02,061.3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397,938.7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4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224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 类别 | 状态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余额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里水支行 | 44519501040056880 | 募集资金专户 | 已于2023年12月21日销户 | 788,000,000.00(注1)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 | 2013093029100069553 | 募集资金专户 | 已于2023年12月22日销户 |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 | 7579042643 10505 | 募集资金专户 | 已于2023年12月22日销户 |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 4405016672 4300000800 | 募集资金专户 | 已于2023年12月21日销户 | -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乐从支行 | 3930401001 00576805 | 募集资金专户 | 已于2023年12月27日销户 |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 | 1111425729 300153922 | 募集资金专户 | 已于2022年11月22日销户 | -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里水支行 | 445220010 40016443 | 募集资金专户 | 已于2023年12月20日销户 | - | - |
合计 | 788,000,000.00 | - |
注1: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人民币788,000,000.0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86,397,938.70元存在差额人民币1,602,061.30元,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中有人民币1,602,061.30元在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表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 |
一、募集资金净额 | 786,397,938.70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注1) | 120,012,591.38 |
减:2019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注2) | 92,081,099.01 |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1,036,040.07 |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注3) | 2,946,100.40 |
二、截至2019年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578,286,388.78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余额(注4) | 214,765,570.45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1,356,778.28 |
加:误转入的自有资金 | 30,000.00 |
三、截至2019年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364,907,596.61 |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 |
一、截至2019年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578,286,388.78 |
减:2020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注2) | 60,521,878.25 |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1,025,302.65 |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注3) | 2,356,913.66 |
二、截至2020年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521,146,726.84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余额(注4) | 230,000,000.00 |
三、截至2020年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291,146,726.84 |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 |
一、截至2020年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521,146,726.84 |
减:2021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注2) | 116,032,169.13 |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1,353,528.87 |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注3) | 464,251.57 |
二、截至2021年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406,932,338.15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余额(注4) | 348,000,000.00 |
三、截至2021年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58,932,338.15 |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 |
一、截至2021年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406,932,338.15 |
减:2022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注2) | 253,486,677.70 |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166,310.95 |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注3) | 196,911.28 |
二、截至2022年末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153,808,882.68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余额(注4) | 141,100,000.00 |
三、截至2022年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12,708,882.68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 |
一、截至2022年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153,808,882.68 |
减:2023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注2) | 146,664,528.06 |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22,153.18 |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注3) | - |
二、截至2023年末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7,166,507.80 |
减: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金额(注5) | 7,166,507.80 |
三、截至2023年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 |
注1:见本报告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中的说明。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788,798,943.53 元(其中:2019年度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20,012,591.38元,以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92,081,099.01元;2020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0,521,878.25元;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16,032,169.13元;2022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53,486,677.70元;2023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46,664,528.06元)。
注3: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结构性存款等。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存款产品等。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存款产品等。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存款产品等。
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注4: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余额分别为人民币214,765,570.45元、人民币230,000,000.00元、人民币348,000,000.00元、人民币141,100,000.00元。历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使用时间、批准机构、批准程序以及收回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0年3月18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4,976.56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月13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27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7,610.7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9月27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4,8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9月26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5,5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注5: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发布公告《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鉴于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相关募投项目全部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715.21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及待支付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鉴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且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专户余额716.65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如下“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8,639.7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78,879.8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686.89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3.76% | 2023年 14,666.45 | ||||||||||
2022年 25,348.67 | |||||||||||
2021年 11,603.22 | |||||||||||
2020年 6,052.19 | |||||||||||
2019年 21,209.37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1) | 实际投资金额 (2)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3)=(2)-(1) | 累计投入占承诺投入金额的比例 | |
1 | 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 | 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 | 2,570.00 | 269.61 (注1) | 269.61 | 2,570.00 | 269.61 | 269.61 | - | 100.00% | 不适用 |
2 | 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 | 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 | 50,742.00 | 44,043.48 (注2) | 44,791.82 | 50,742.00 | 44,043.48 | 44,791.82 | 748.34 | 101.70% | 2024年7月 |
3 | 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精密加工智能制造项目 | 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精密加工智能制造项目 | 15,774.79 | 15,774.79 | 15,829.58 | 15,774.79 | 15,774.79 | 15,829.58 | 54.79 | 100.35% | 2023年11月 |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1) | 实际投资金额 (2)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3)=(2)-(1) | 累计投入占承诺投入金额的比例 | |
4 | 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 | 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 | 9,553.00 | - (注2) | 不适用 | 9,553.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 | - | 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加工中心 | - | 16,288.00 (注2) | 16,297.19 | - | 16,288.00 | 16,297.19 | 9.19 | 100.06% | 2025年2月 |
6 | - | 汽车配件模具生产车间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 | 2,398.89 (注1) | 1,691.70 | - | 2,398.89 | 1,691.70 | (707.19) (注3) | 70.52% | 2024年9月 |
合计 | 78,639.79 | 78,774.77 | 78,879.89 | 78,639.79 | 78,774.77 | 78,879.89 | 105.13 | 100.13% | - |
注1:“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570.00万元,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2年6月。2022年8月,公司对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变更,将该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300.39万元及利息人民币98.50万元投入新项目“汽车配件模具生产车间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后,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缩减为人民币269.61万元,新项目“汽车配件模具生产车间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人民币2,398.89万元。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注2:“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以及“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原分别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50,742.00万元以及人民币9,553.00万元。2021年9月,公司对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变更,将“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全部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553.00万元及利息净额人民币36.48万元,和“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部分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698.52万元投入新项目“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加工中心”。变更后,“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缩减为人民币44,043.48万元;“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缩减为人民币0元;新项目“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加工中心”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6,288.00万元。
注3:汽车配件模具生产车间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募集资金有所节余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注1) | 承诺效益 (注2)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1 | 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 | 不适用(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 | 未达产 | 11,536.30 | 未达产 | 未达产 | 未达产 | 未达产 | 未达产 |
3 | 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精密加工智能制造项目 | 44.65%(注4) | 2439.00 | 未达产 | 未达产 | 63.50 | 63.50 | 否 (注4) |
4 | 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加工中心 | 未达产 | 3,900.14 | 未达产 | 未达产 | 未达产 | 未达产 | 未达产 |
5 | 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 | 不适用(注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 | 汽车配件模具生产车间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未达产 | 780.33 | 未达产 | 未达产 | 未达产 | 未达产 | 未达产 |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2:承诺效益是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的净利润。
注3:“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且公司已于2022年对该项目实施了变更,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新项目“汽车配件模具生产车间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注4:“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精密加工智能制造项目”于2023年11月开始达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实现效益人民币63.50万元,占累计承诺实现效益的比例为
15.62%,累计产能利用率为44.65%,主要原因系受汽车市场竞争加剧及客户需求变动等影响,公司实际订单量未达预期所致。
注5:“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原预计达产后年均净利润为人民币1,789.50万元,公司已于2021年对该募投项目实施了变更,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新项目“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加工中心”。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和其投资总额的变更情况如下:
为了匹配大型压铸机的压铸件精密机械加工需求,提升公司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加工能力,更好的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对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实施了变更,将原“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的全部未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及“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的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加工中心”。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涉及金额人民币16,288.00万元(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0.71%。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灿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可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注2。
为了满足公司优化组织架构和治理模式、明确总部与各工厂目标责任的需要,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大型铝压铸产品的综合研发实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实施了变更,将原“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全部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汽车配件模具生产车间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人民币2,398.89万元(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3.05%。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文灿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可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注1。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12,591.3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4660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表”注4。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表”注3。
七、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发布公告《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鉴于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相关募投项目全部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715.21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及待支付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鉴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且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七、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专户余额716.65万元全部转至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78,879.89万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截止日余额 |
一、募集资金净额 | 78,639.79 |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360.33 |
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 596.42 |
减: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 78,879.89 |
二、募集资金余额 | 716.65 |
减: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金额 | 716.65 |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 |
八、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资金相关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