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经核算,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薪酬(万元) |
1 | 李水波 | 董事长、总经理 | 187.18 |
2 | 李柏元 | 董事 | 79.53 |
3 | 李柏桦 | 董事 | 77.99 |
4 | 厉善君 | 董事 | 60.10 |
5 | 李鸿庆 | 董事 | 73.87 |
6 | 翁鹏斌 | 董事 | 87.13 |
7 | 周丽娟 | 独立董事 | 7.20 |
8 | 何锋 | 独立董事 | 7.20 |
9 | 陈丽萍 | 独立董事 | 7.20 |
10 | 朱孟勇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47.28 |
11 | 郭兴云 | 监事会主席 | 63.48 |
12 | 李俊杰 | 监事 | 45.45 |
13 | 胡喜明 | 监事 | 40.17 |
14 | 陈建安 | 副总经理 | 108.74 |
15 | 张雨 | 副总经理 | 81.07 |
16 | 郭志峰 | 副总经理 | 66.68 |
17 | 黄世华 | 财务总监 | 69.29 |
18 | 郭红飞(换届离任) | 副总经理 | 47.50 |
19 | 厉善红(换届离任) | 副总经理 | 49.76 |
20 | 吴正红(换届离任) | 监事 | 39.24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4 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为人民币7.2万元(含税)。
(3)监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监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