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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12年11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11-13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本次章程较公司 2012 年 8 月通过之章程的修改部分已用下划线标
出,请投资者关注。公司 2012 年 8 月通过的章程请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章程需提交公司二 0 一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湖北省人民政府 2011 年 1 月 31 日批复(《关于组建湖北
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鄂政函[2011]25 号)
设立;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直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1989 年 1 月,经武
汉市人民银行武银管(1989)3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867.05 万股。1992 年 2 月,经武汉市体改委(1992)3
号文和武汉市人民银行武银办(1992)6 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发行股票 506.55 万股。公司 1373.6 万股社会公众股于 1996 年
12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2 年 7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武汉塑料工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更名
为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bei Broadcasting & Television Information Network Co.,
Ltd.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8,761,371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以及经过董事
会决议明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方针政策,对全省广播电视网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
一业务、统一标准,实现省、市、县三级贯通,建设一个覆盖全省、
技术先进、功能完善、安全可靠,能与国内、国际接轨的广播电视
和信息传输网,为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传输和湖北省的信息化建设
提供功能强大、运行可靠的基础网络平台,努力把公司建成一家跨
区域发展的全国一流、效益一流、服务一流的广电综合网络运营商
和文化传媒企业。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有线数字电视产业
的投资及运营管理;有线数字电视技术的开发及应用;有线数字电
视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于电信的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
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 IP
电话业务;电子政务,平安城市、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社会
管理创新平台建设;经广电总局批准开办并可在当地落地的广播电
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的传送;影视剧、动画片、影视广告、影视专
题片的策划、制作、发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以工商核准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
同价格。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武汉市塑料工
业公司(512.95 万股)、武汉塑料三厂(673.1 万股)、武汉塑料七
厂(476.8 万股)、武汉亚光塑料制品厂(114.95 万股)于 1988 年
共同发起,以其账面经营性净资产折股设立的股份制企业。
    2012 年 7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核准,武
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后,参与重组股东占公司股份数: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78 , 485 , 981 股 、 湖 北 楚 天 金 纬 广 播 电 视 信 息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42,040,266 股、楚天襄阳有线电视股份有限公司 25,482,862 股、
武汉广播电视总台 27,715,715 股,武汉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28,243,633 股、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9,624,328 股。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88761371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
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
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制度和本章程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
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购之日起 1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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