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胜蓝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胜蓝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则亮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乐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
项目工作内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
(2)培训日期2024年4月1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内幕交易、股份变动、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及募集资金、新证券法下法规处罚变化及董监高责任、可转债信息披露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3.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不适用
4.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不适用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承担社保、住房公积金、税收优惠、股改税款缴纳、租赁房产相关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11.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不适用
12.关于公司因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税款缴纳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13.关于公司与瑞捷光电专有技术侵权诉讼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1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适用
15.关于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胜蓝股份于2023年6月收到东莞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东莞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原保荐代表人缪博宇先生因工作变动,将不再参与该项目剩余持续督导工作。为顺利履行东莞证券的持续督导职责,东莞证券决定指派保荐代表人刘乐先生接替缪博宇先生承担胜蓝股份后续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工作。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朱则亮先生和刘乐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则亮刘 乐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