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4-008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5号)核准、《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的批复》(藏国资发〔2015〕91号)同意,本公司通过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3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4,844,36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45元。截至2016年3月15日止,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844,36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8,623,593.35元,其中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现已更名为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采矿权资产认购19,587,035股,资产认购共计人民币204,684,515.75元;其余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25,257,328股,现金认购共计人民币263,939,077.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509,433.92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15,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1,509,433.9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52,114,159.43元,其中现金净额为人民币247,429,643.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6CDA50025号)。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5,211.42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4,848.25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063.7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6.30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42.34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C3 | 1,462.9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4,854.55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106.06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D3=C3 | 1,462.9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
差异 |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6年4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8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罗布莎Ⅰ、Ⅱ矿群南部铬铁矿开采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加上银行利息收入,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为1,462.93万元(含利息),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24%。本公司将上述节余资金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为方便账户的管理,本公司完成了对账户西藏银行830000001018010815602的销户处理,相关各方就本次募集资金事项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已履行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期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5,211.4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69.2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包括银行利息)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317.4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包括银行利息)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收购罗布莎Ⅰ、Ⅱ矿群南部铬铁矿区0.702平方公里采矿权 | 否 | 26,862.36 | 26,862.36 | 26,862.36 | 100.00 | 2021年6月 | 8,966.59 | 是 | 否 | |
罗布莎Ⅰ、Ⅱ矿群南部铬铁矿开采工程 | 否 | 18,349.06 | 17,992.19 | 6.30 | 17,992.19 | 100.00 | 2021年6月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5,211.42 | 44,854.55 | 6.30 | 44,854.55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1,462.93 | 1,462.93 | 1,462.9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 计 | - | 45,211.42 | 46,317.48 | 1,469.23 | 46,317.48 | - | - | 8,966.5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第 5 页 共 5 页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罗布莎Ⅰ、Ⅱ矿群南部铬铁矿开采工程”已建设完毕,已于2021年进行了试产并通过竣工验收,2021年4月2日正式取得《采矿许可证》; 2021年6月4日,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会同市、县应急管理局对罗布莎 I、II 矿群南部铬铁矿项目工程安全施工进行现场验收并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2021年罗布莎 I、II 矿群南部铬铁矿已正式投产,项目各项工程均已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462.93万元。 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该项专户已销户。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