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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姚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姚矿)

2023年,本人作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仔细审议相关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姚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9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创业投资研究所所长,安徽三联交通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大国创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近年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10多项,发表论文30多篇,出版专著2部。曾获安徽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安徽省教学成果奖、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等多项奖励。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表决情况 出席股东大

(一) 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通过审慎、认真审议公司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专业性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并依法客观、明确地对公司发生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我担任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6次、提名委员会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及战略委员会2次。本人均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独立履行委员职责,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

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内部控制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和有效监督,并及时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了解情况,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本人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提出异议,也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亦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的完成情况,关注审计过程,同时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李姚

10 10 0 0 否

所有议案均

投赞成票

本人注重与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2022年年度暨2023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积极解答,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公司反馈,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到公司与管理层进行现场沟通,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的履职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能够切实保障我们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况。同时,公司也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展开的培训学习,协助独立董事提高对上市规则的理解和认识,促进独立董事更加高效地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事先了解和审查,并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各方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度,未发现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本人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沟通,在此基础上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均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相关时点的财务状况,公司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其摘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资质和能力,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准则,客观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针对该事项,经核查,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备履行该岗位所必须的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公司提名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4月26日,公司披露《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3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因存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本年度公司共选举2名非独立董事,聘任4名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上述人员的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度,我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与公司所披露的报酬相符。公司严格执行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考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主动积极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和讨论,作出客观专业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姚矿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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