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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0.0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171,867.5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91,982,927.98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拟派发现金股利0.003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3,507,401,8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522,205.44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87%。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此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34.87%,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意该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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