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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各位董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2012年2月9日改制 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室,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大华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华按照 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判断、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大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了所有的审计程序,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在执行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审计委员会对大华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2.2023年12月10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024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2024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大华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清晰、完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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