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文兵先生、张京跃先生、许帮顺先生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王文兵先生、张京跃先生为独立董事,王文兵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2月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审计部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
(二)2023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工作汇报;听取了审计部2023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及二季度工作计划;审议并通过了《 志邦家居2022年度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2023年4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23年一季度报告》。
(四)2023年8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审计部2023年半年度工作总结及三季度工作计划,审议并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事项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2023年10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审计部2023年三季度工作总结及四季度工作计划,审议并通过了《 2023年三季度报告》。
(六)2023年12月1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次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议通过了 2023年年报审计计划》。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期间,大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监督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对于内部审计工作发现的问题予以关注,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完善和提升了公司的治理水平。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报告,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大华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协调,确保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六)关联交易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正、公
平的原则和一贯性原则,并依据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有效地监督了公司的外部审计工作,指导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履行职责,促进公司持续规范经营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