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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2023年度独董年度述职报告-王文兵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文兵,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毕业于安徽省蚌埠粮食学校会计与统计专业,2006年6月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2014年6月四川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先后在安徽省蚌埠粮食学校、安徽科技贸易学校、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工作,从事公司财务与会计等课程的教学及公司治理与实务的研究。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起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履职独立性情况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本人本年度履职独立性进行自查。最近十二月内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非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且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健等服务人员;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也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文兵990044

2、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姓名专门委员会本年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王文兵审计委员会66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400

(二)开展现场调研及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独立董事规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及时向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和相关重大事项,组织实地考察,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同时,本人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就公司运营情况和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和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在法定时间内通知本人并提供相关资料,对于所提供的资料,本人在会前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做出独立判断。

一、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公允性、客观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相关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完善了内部治理和组织架构,并得到有效实施,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目前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我们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提名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了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聘任财务负责人相关事项,有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要求,提名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候选人均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有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

(六)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的规定,并按考核结果发放,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本人认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能够积极履行以往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现象。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总体评价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以独立、公正、谨慎、勤勉的态度,持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的沟通,通过现场考察调研等方式,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以上报告,请各位审议。

独立董事:王文兵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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