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德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9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0.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7,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7,459,433.9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9,740,566.0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6月16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7]00041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公司2023年年度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0.0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1,206.86万元,包括:(1)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982.74万元;(2)以募集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34,224.12万元。
公司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0.5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51.1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金额为: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项目 | 金额(万元) | |
募集资金金额 | 39,974.06 | |
减: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已使用金额 | 34,224.12 |
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 6,982.74 | |
合计 | 41,206.86 |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 | |
加:募集资金累计现金管理收益 | 2,770.94 | |
加: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收入 | 180.20 |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1,718.33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 |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2、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约1,717.7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2月15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毕,专户余额已全部转出至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5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年6月19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签订的《保荐协议》与《管理办法》,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账户状态 |
农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 10539701040028477 | 49,223,000.00 | - | 活期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 512902546310803 | 66,922,000.00 | - | 活期 | 已销户 |
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 75010122001027390 | 74,999,966.04 | - | 活期 | 已销户 |
中国工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 1102026519000641397 | 208,595,600.00 | - | 活期 | 已销户 |
合计 | 399,740,566.04 | - |
注: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转至公司基本账户,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7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982.74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第003033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2017年6月,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6,982.74万元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形。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形。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经2023年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1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鉴于首次公开发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项目“高端电子制造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PCBA生产
车间智能化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均已投资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公司将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约1,717.7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结余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部分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总体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已超过承诺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建设成果符合预期。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五、会计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0031号)。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苏州易德龙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23年度,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易德龙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易德龙严格执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易德龙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3年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9,974.0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206.8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3)=(2)-(1) | ||||||||||||
高端电子制造扩产项目 | 否 | 20,859.56 | 20,859.56 | 20,859.56 | 0 | 22,466.65 | 1,607.09 | 107.70% | 2021-12-31 | 8,063.82 | 是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692.20 | 6,692.20 | 6,692.20 | 0 | 6,025.79 | -666.41 | 90.04% | 2022-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PCBA生产车间智能化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4,922.30 | 4,922.30 | 4,922.30 | 0 | 5,214.42 | 292.12 | 105.93% | 2020-12-31 | 1,319.61 | 是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7,500.00 | 7,500.00 | 7,500.00 | 0 | 7,500.00 | 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39,974.06 | 39,974.06 | 39,974.06 | 0 | 41,206.86 | 1,232.8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经2019年6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PCBA生产车间智能化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延期,公司将ERP软件系统升级为SAP项目,而目前公司SAP项目尚未实施完毕;因此根据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19年12月31日。 经2019年6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PCBA生产车间智能化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延期,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竞得苏相国土2018-WG-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主要用于公司PCBA业务发展。为推进公司生产经营各功能的合理布局,扩大生产产能的发展空间,整合技术研发力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上述地块新建二期生产用房的六楼。同时鉴于拟变更实施地点,导致该项目实施进度相应推迟,经审慎研究,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0年6月30日。 经2019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因“PCBA生产车间智能化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中,公司正将原先ERP软件系统升级为SAP,为了SAP项目更好的实施,公司启动全流程升级改造项目,将改造结果与SAP模块相结合。全流程升级改造项目尚在实施过程中,因此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继续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 经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高端电子制造扩产项目”进行了延期,高端电子制造扩产项目因EMS行业竞争加剧、技术不断革新,公司在自动化设备的整体规划、选型及验证等方面需要进行充分评估,设备采购周期及项目实施周期均有所延长。因此,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拟将高端电子制造扩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 经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延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工程进度,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部分工程方案发生变更,且因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厂房工程延期,当前厂房主体已封顶,装修及机电等工程已加速评估,预计厂房将延期至2021年3月正式投入使用。由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厂房延期,先前已购置的研发及测试设备已在现有厂房临时规划区域内完全投入使用,原研发工作依然稳步进行,待研发中心建设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研发快速推进研发及测试设备的评估及购置,以保障公司研发目标的实现。因此,根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12月 |
日。
经2022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延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工程进度,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公司二期厂房整体生产与物流的规划,由公司和外部专业设计公司一起合作进行,由外部专业设计公司聘请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院的专家主导,按照德国工业
4.0
的标准打造智能化物流系统,为提升内部物流效率,进一步降低制造成本,公司对二期厂房的整体设计进行了变更,预计厂房将延期至2022年上半年正式投入使用。当前公司原研发工作依然稳步进行,在现有厂房临时规划区域内投入使用购置的研发及测试设备,待研发中心建设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研发快速推进研发及测试设备的评估及购置,以保障公司研发目标的实现。因此,根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2年
月
日。
31日。 经2022年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延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工程进度,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公司二期厂房整体生产与物流的规划,由公司和外部专业设计公司一起合作进行,由外部专业设计公司聘请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院的专家主导,按照德国工业4.0的标准打造智能化物流系统,为提升内部物流效率,进一步降低制造成本,公司对二期厂房的整体设计进行了变更,预计厂房将延期至2022年上半年正式投入使用。当前公司原研发工作依然稳步进行,在现有厂房临时规划区域内投入使用购置的研发及测试设备,待研发中心建设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研发快速推进研发及测试设备的评估及购置,以保障公司研发目标的实现。因此,根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3033号),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全部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6,982.74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经2023年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1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鉴于首次公开发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项目“高端电子制造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PCBA生产车间智能化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均已投资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公司将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约1,717.7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 |
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结余原因:
(一)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部分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总体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已超过承诺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建设成果符合预期。
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结余原因: (一)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部分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总体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已超过承诺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建设成果符合预期。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