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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威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证监会于2023年12月22日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以下简称解释性公告第1号),对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与披露进行了明确和完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发布的解释性公告第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性公告第1号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新增三项非经常性损益判断原则,明确非经常性损益应基于交易和事项的经济性质、结合行业特点和业务模式、遵循重要性原则进行认定,为公司恰当披露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提供指引。二是明确实际执行中存在争议的问题,如规定公司因经营活动不再持续,或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调整等而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应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减少实务执行争议。三是完善政府补助、金融资产、股份支付相关非经常性损益列举项目,明确相关业务损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标准,帮助投资者恰当评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发展阶段之间的契合性。四是结合近年《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规则修订情况,完善《1号解释性公告》相关表述,在股份支付、显失公允的交易收益等列举项目上,与发行上市、退市环节有关要求保持一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解释性公告第1号的规定重新界定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增加399,817.48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增加399,817.48元。2022年度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有: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增加898,753.49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的损益减少475,025.88元。未调整2021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本次会计政策调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特此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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