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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兰德: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决定在董事会下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徐辉、王英典、许日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徐辉、王英典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专业会计人士徐辉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查公司货币资金内控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交流,全力保障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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