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0411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录
序号
序号 | 内容 | 页码 |
1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2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4-8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30Z0411号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航精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远航精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远航精密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远航精密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远航精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远航精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远航精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230Z0411号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柯宗地中国注册会计师:赵伦曙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叶晓雨 |
2024年
月
日
1-
附表
: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36,548.05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79.9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34.4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2,500吨精密镍带材料项目 | 否 | 14,500.00 | 538.13 | 609.31 | 4.20 | 2025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8.35亿片精密合金冲压件项目 | 否 | 18,135.00 | 376.79 | 760.17 | 4.19 | 2025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500.00 | 1.59 | 1.59 | 0.06 | 2025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413.05 | 1,263.40 | 1,263.40 | 89.41 | 不适用 | — | 否 | |
合计 | — | 36,548.05 | 2,179.91 | 2,634.48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年产2,500吨精密镍带材料项目”“年产8.35亿片精密合金冲压件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
1-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463.94万元(不含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01.83万元,本次拟置换合计665.77万元。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在中国光大银行宜兴支行处办理了7,600万元的七天通知存款业务,该笔存款业务已于2023年3月21日赎回。上述七天通知存款系保本固定收益型现金管理方式,公司已对该笔七天通知存款进行了追认。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 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8.35亿片精密合金冲压件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环科园西氿路95号,同意公司使用该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向金泰科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