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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汽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渤海汽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4月2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后该议案于2023年5月23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3年4月21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月29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与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和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计服务团队的配置及独立性、审计内容与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4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兴华关于公司审计重要事项、审计结果、审计发现问题及改进建议等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2024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渤海汽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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