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崔雪梅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80.6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9,565.53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订的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根据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稳健发展,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经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渤海汽车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表决结果: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