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047,217,431.8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4,252,58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1,403,353.7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0.1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3.30元(含税)实施现金分红,剩余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