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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智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古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1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0,21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2,513,356.7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7,700,643.2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3)第030022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盘古润滑·液压系统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

40,000.00 40,000.002 盘古智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0,000.00 10,000.00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75,000.00 75,000.00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4年4月14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676.55万元,其中尚未到期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676.5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专户的人民币15,000.00万元,公司使用“补充流动资金”专户支付了发行费用人民币2,384.84万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公司决定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7,676.55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公司将根据到期情况分批次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7,676.55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资金需求,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一致,符合项

目实施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俞 乐 黎慧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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