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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坚科技: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履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恩军

(5)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6)业务资质:北京兴华于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7)历史沿革:北京兴华成立于1992年,于2013年11月22日经京财会许可《 2013】0060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四川、湖南、山东、上海、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

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30家分所。

(8)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9)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10)人员信息:北京兴华2023年年末合伙人100人,注册会计师4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6人。

(11)业务信息:(11)业务信息:北京兴华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86,273.5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1,308.25】万,证券业务收入 4,236.42】万元。2023年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1】家,审计收费总额《 2488】万元。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808万元,北京兴华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0 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3年5月26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一)2023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在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和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

通协商《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对《2023《年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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